空明传烽录 卷四 明谟谐弼襄一人 朝花夕拾(调节情绪用无关章节,不喜勿看)

作者 : 公子易

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

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8小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一下!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混混。浪费生命的白痴。

m。

我接过药丸吞下去。一种巨大的力量立刻撞击着我的身体,我幸福地傻笑起来。那对灰色的眼珠注视着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他的瞳孔在暗中闪闪亮,不,我周围的一切,这整个世界都闪着耀眼的亮光。我在这亮光中睡了过去。

16小时。醒来的时候两小时已经过去了。我看看手表,想象着我面具下的脸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忽然开始同情这个还沉湎于我两个小时前动人姿色中的小开。这个躺在我身边呼呼大睡的笨蛋。

我悄悄爬起来,离开了酒吧。走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他就躺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睡着,那颗漂亮的头颅靠在沙脚边。他就躺在那里,跟我的灵魂并排躺在一起。

76年的相遇,相对于地球的生命而言只是短暂的一秒钟,但是对我来说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决定忘了他。忘了那对映出我墓碑的灰眼珠,忘了那些棕色的大麻丸。

14小时。我在一个同伴家里被基因局的“蝙蝠”传讯了。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同伴从床上跳下去,模出一把手枪,对准了门口。当他用探头看到门外站着的不是警局的“乌鸦”而是“蝙蝠”的时候,立刻松了口气。他把手枪塞回枕头下面:“半小时前我杀过人。”

“后缀是冲我笑一笑,伸手拉开了门。

“蝙蝠”提着一个皮箱向我走过来。

根据《基因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现在对你进行传讯,并要求你的所有后代接受基因检验。我木然地拿起笔,在传讯书上签字。

我抬头看着“蝙蝠”的眼睛。那也是一对灰眼珠。

“我讨厌灰眼珠的家伙。”同伴低沉地咕哝道。枪口对准了“蝙蝠”的脸。不配备武器的“蝙蝠”要比带枪的“乌鸦”好对付得多。但是我们没有干掉他,只是用花瓶把他敲昏了。

13小时。同伴带着我钻进了一间地下室。

“我杀人之后在这儿藏过一会儿。”他从角落里翻出一些压缩饼干和水。“这儿现在有点冷,可是夏天很暖和。”一件衣服披到我肩上。

我开始低声抽泣。

“不要怕。”他镇静的说,手里仍握着那把枪。

“他们……还有多久可以找到这个地下室?”

“谁知道呢,也许几分钟,也许几小时,也许直到我们死的时候。”

他回过头来,认真地盯着我看。他的手向自己脸上伸去。

“把面具拿下来吧。我先来。”

他比我年轻许多。

看到我的脸的时候,他没有一点惊讶的表情,似乎早已料到了我的年龄。

“面具真是个好东西。”他把那张薄皮拿在手里摆弄着说,“办一次事的时间就看着自己的女人生出皱纹,我可受不了。”

“这不公平!”我又开始呜咽,“为什么他们——那些乌鸦和蝙蝠——他们可以有七八十年甚至一百年的寿命,我们——我们却只有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天,二十四小时能干什么?”

变异,一切都是为了变异,该死的、可诅咒的变异。

这个世纪初,瘟疫开始流行。死了很多人。防疫局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它的蔓延,但是他们的努力如同滴在河里的一滴红墨水,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每天不断地死人,所有的动物、人,都在灭绝的边缘,除了细菌,传播瘟疫的细菌。

这个时候丁格尔出现了。他把大肠杆菌中控制生长度的基因片断接入兔子的链。结果兔子的生长周期缩短到原先的。

缩短了的生命周期,高节奏的世代更替,更多、更频繁的突变。他们在与瘟疫赛跑。不幸的是,我,我们,做了他们的跑道。

丁格尔把改造兔子的方法应用于一批人类受精卵,于是造就了一批像大肠杆菌一样活着的我们。

我们出生,生长,交配,作下一代变异的工厂。我们不必工作,一生的任务只是生育。法律迫使我们频繁地更换同伴,以期制造出更多的变异。我们的后代被收集到基因局,展开下一轮的赛跑。我们当中的每个人都要经受瘟疫的考验,检查我们的父母是否为我们制造了有利的变异。活下来的就成为基因库。丁格尔的研究小组在我们的链中搜寻抵抗瘟疫的片断。

我们的寿命只有二十四小时。出生,生长,交配,飞快地衰老,然后是死亡。为了防止有害的基因漂移,我们被禁止与正常人通婚。我们的名字有R字后缀,而正常人的是m。R和m,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9小时。我躺在那里,静候“蝙蝠”或是死神的来临。我们计算时间的方式,是自出生起24小时的倒数。换算成“m”的标准,我现在应该有5o岁了。

我抚模着自己的眼角、额头、下巴,细细体会纵横密布的皱纹给我的指尖带来的触感。同伴在我身旁睡着。蓄电灯已经熄灭了,我伸出手去,模索着他的脸颊。他的皮肤明显地松弛、衰老了。我似乎感觉得到生命正在离我们远去。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他不知什么时候醒了。

“需要知道吗?一个只存在了24个小时的名字。”

“也许。但是人类的存在,要久远得多。我们——我们的名字,总有一天会被刻在这个物种的纪念碑上。”

“纪念碑?或者吧。但是在那些纪念碑树立起来的几百年前我们已经像大肠杆菌一般的死掉了。纪念碑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

“那么,什么对你来说才是有意义的?生命吗?像他们一样长的生命吗?就算你真正拥有了8o年的寿命,那又怎样呢?宇宙就像漫漫长夜,根本没有天亮的时候。24小时跟8o年又有什么区别?”他在黑暗中注视着我,一对眸子闪闪亮。我忽然现,暗中看去,不管谁的眼珠都是灰色的。

他把手放在我肩上:“来吧,我们出去。”

我想拒绝,但我的身体却服从地站起来,跟着他钻出地下室。外面已经是黄昏了,光线并不强烈,却让习惯了黑暗的我眼前一花。

同伴用力拽了我一把:“退回去!”我还没弄清出了什么事,就被拖回了地下室。

他命令我躲在一堆杂物后面,自己握紧手枪,伏在门口。

我们被包围了。像兔子一样被猎狗堵在洞里。那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极度的厌烦。为什么我要跟他们作这种无聊的官兵捉贼的游戏呢?让他们捉住我好了,我不在乎。我站起来,向出口走去。

同伴惊讶地回过头来:“你不要命了?”我冲他微微一笑,轻轻拨开他拦在我面前的手臂,猫腰钻出了地下室。

夕阳向着我抛出最后一束光,却让我感到一阵透骨的寒冷。眼睛很快适应了黄昏的光线,我清楚地看到面前围着一群“乌鸦”,站在最前面的一个有着一张熟悉的脸,一对熟悉的灰眼珠。

我举起双手,慢慢地走过去。

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我心中泛起一股冲动。我伸开双臂,试图拥抱一下那漂亮的头颅。

什么东西轻轻的撞了一下我的肋骨。

我退后一步,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衣服慢慢染红。

他站在那里,手里握着枪,一双灰眼珠恐惧地瞪着我。

我轻轻叹了口气,慢慢地,慢慢地倒了下去。

我没能死在他的枪下。他们设法使我活着接受了审判。几分钟后,我将被处死。我的罪名是协助刺杀丁格尔的罪犯逃亡。

丁格尔死了。但他的计划不可能停止。是的,只要瘟疫还存在。他们仍将不断的制造突变,从突变中寻找战胜瘟疫的神明。但是,神灯里出来的究竟是精灵还是魔鬼,恐怕没有人知道。

至于我吗,一切都和我没关系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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