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车开得很稳,连有轻微晕车的阮婉都觉得坐他的车是一种享受。每一根神经都充斥着倦意,无力从四肢百骸蔓延而来。只想闭上双眼,随音乐一直流走,没有尽头。
一个男人的性格,也体现在驾车上。他是个体贴、稳重的男人,不像屈臣逸,每次都将马力加到最足,就像坐过山车,惊心动魄,每一秒都能看见死神在朝你招手。
不要再想他了!阮婉告诫自己,摇头将他抛诸脑后。
“脸上的伤,疼吗?”
“嗯?”经他一提醒,才想起方才经历一场大战,脸上还挂彩了。忙掏出镜子,不看也罢,看了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蓝色眼影,黑色眼线,红色腮红混成一团,活月兑月兑一个大调色盘。假睫毛也掉了一半,扑闪扑闪,活像有四条眉毛。心想反正他也看顺眼了,自己一惊一乍,作尴尬娇羞状反倒显得矫情,索性慢慢摘了夸张的假睫毛,撇嘴。“想笑就笑吧!忍着容易得内伤!”
“没有!”
骗人!她分明看见他抿嘴了。但也许因为是陌生人,也许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实在太温和可信,她倒不至觉得那么那么丢脸。反而有一丝庆幸自己遇到的人是他,同时为自己狼狈的形象感到好笑。
他忽然停了车,“稍等,我马上回来!”
“哦……”她随口应了句,忙于清除惊悚的妆容。等他回来了一阵,才问:“怎么不开车?”
“我的技术还没到达边开车边上药的程度。”
原来他是去买小医用箱。
心跳突然就慢了一拍,闷闷地疼,混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见他低头专心用棉签醮药酒,喉咙好像被哽住了,有点酸痛。
————————《盛世名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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