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日荷花 水荷当保姆

作者 : 欣豪

终于洗完了最后一只碗,水荷走进了房间。

这是这个家中最小的一间卧室,估计不足十平米。室内很简陋,只有一张木板单人床,一个写字台和一把椅子,事实上它也只能容纳下这些东西。但水荷已经十分满足了。桌上还有一盏可爱的小台灯,临睡前还能在灯下写个日记读点书报什么的,这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只是,她常常提醒自己不能把灯亮得太晚。一次她看书至十点,女主人起来上厕所看到了从门缝里透出的灯光,便敲门叫她早点休息。第二天女主人一直絮絮叨叨说电费又涨价了之类的话,水荷听了心里很难受,觉得自己太不自觉了。从此每晚一过十点她就关灯,有时睡不着她就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想心事。

此时,墙上的挂钟指向了七点。她正坐在写字台前想给家里写封信,可刚写了几行字她就感到头晕目眩、全身乏力。是啊,她太疲倦了。从早到晚她一直忙忙碌碌的,买菜、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带孩子……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女主人对她的要求十分苛刻,饭要煮得松软可口,菜要买得新鲜而便宜,清衣服的水要像纯净水一样透澈,地板拖得要像镜子一般能照出人影来。好在水荷是个手脚麻利的姑娘,活儿干得让人无法挑剔。疲倦主要是心理上的,现在她的神经还绷得紧紧的呢。今天是周末,全家人都在家。吃过午饭,男女主人都在忙各自的事,他们五岁的儿子培培却非要到外面去玩。水荷忙了一上午,此时又困又乏很想打个盹,可又拗不过小主人,便牵了他的小手出了门。谁知这孩子很顽皮,一出门就像撒缰的小野马,挣月兑了她的手飞快地跑了起来,外面车水马龙,水荷的心提到了嗓了眼,她一边追一边喊:“小心,培培小心!”培培跑得更快了,还兴奋地大叫:“水荷阿姨你快来追呀,我们来赛跑!”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个狗啃泥重重地摔倒在地。顿时,他的两个小手掌和粉女敕的膝盖上都擦破了皮,渗出了殷红的血。孩子哇哇大哭,水荷又急又心痛,抱起他就往家中跑。女主人冯晓兰一见儿子的惨状,立即搂过来心肝啊宝贝地叫,一边大声责怪水荷:“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才一眨眼工夫就把孩子摔成这样!你是怎么搞得嘛!”她又大呼小叫地把丈夫从书房里唤出来,让他马上叫车送医院。男主人彭海东却不理会她,他一声不吭地拿出家中备着的纱布、绷带、紫药水、消炎药粉,不慌不忙地给儿子包扎起来。冯晓兰这才反应过来,她一边在一旁打帮手一边又数落起水荷来。看着孩子痛的小脸苍白的样子,水荷也内疚地低声啜泣起来。彭海东这才开口了:“这小孩子嘛,磕磕碰碰也是难免的,怎么能怪水荷呢?小孩子摔摔打打才会长大嘛。”培培也仰起小脸认真地说:“水荷阿姨,我一点也不疼了,你别哭了!”水荷慌忙揩泪,接下来整个下午她都心神不定,担心孩子又有个什么闪失,以至于现在心还在“别别”乱跳呢。

“水荷,你出来一下。”

女主人的叫声打断了水荷的回忆,她披上外套走了出来。冯晓兰和儿子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彭海东在书房里赶稿子。他是本市滨江晚报的一名记者,经常工作到深夜。“来,坐下看会儿电视。”冯晓兰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说。水荷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诚惶诚恐地坐了下来。电视上正在播放动画片舒克和贝塔,女主人一集不落的每天都要陪儿子看的。果然,她发话了:“刚才我看了你的记帐单了,今天的青菜要三毛钱一斤吗?”水荷点点头。“可是据我所知,昨天还是两毛钱一斤的呀。”水荷说:“今天下雨,菜价都略有上涨,不信你可以去问一下对门的吴婆婆,她今天也买了青菜的。”冯晓兰微微一笑:‘你这么紧张干嘛,我只不过是随便问问。对了,晚上你洗碗时煤气灶没擦干净,锅里也留有水滴,这样铁锅很容易上锈的。另外培培的玩具也没整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每次他玩完后你都得把玩具装进纸箱里,有些玩具还要及时进行消毒,否则很容易滋生细菌的。小孩子抵抗力差,一定要讲究卫生。”水荷点点头,毕恭毕敬地:“好的我知道了,冯姐。”女主人有洁癖她是知道的。每次培培把玩具撒得满地都是,她都会耐心地理好,可刚才她忙着做饭洗碗,没来得及顾上。冯晓兰说罢,起身拿了两包卫生巾递给她:“这是我们单位发的,这个送给你。以后别用手纸了,那不卫生。”水荷羞红了脸,谢过之后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她一走,冯晓兰又马上开始问儿子:“阿姨今天有没有打过骂过你?”孩子摇摇头。“给你吃东西之前,有没有给你洗手?”孩子点了点头。“今天阿姨接你放学回来后,有没有教你识字?”培培眨巴着大眼睛,说:“教了,教了‘大’和‘小’这两个字。”“噢,你有没有看到阿姨拿冰箱里的东西吃?”培培想了想说:“我不知道,我没看见。”“那么,茶几上放着的的薯条和巧克力都是你一个人吃的吗?”培培说:“是啊,我给水荷阿姨吃薯条,可她一根也不肯尝,那些东西都是我吃掉的。”冯晓兰这才停止了问话,母子俩继续看起了电视。

虽然冯晓兰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但水荷还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她感到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转眼间,她来到彭家快半年了,可女主人还是对她不放心,时时提防着她,每天从五岁的儿子那儿了解家中的情况已成了惯例。不过水荷也并不介意。是啊,如果不是在这儿找到一份工作,吃住有了着落,说不定她现在还在流落街头呢。

去年九月份,帮三强办完入学手续后,她便开始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四处找工作。当时她口袋里只有她全部的积蓄两百元钱,随身携带的也仅是几件换洗衣裳。她每天住十元钱一天的旅社,饿了买几个烧饼充饥,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找工作。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眼看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工作还是没有一点眉目。那天,她口袋只剩下最后的二十块钱了,她再也不敢花了,其实她已经整整一天水米未进了。找不到工作,就意味着要露宿街头,意味着弟弟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她急得快哭了。后来她不知从哪儿打听到报社能帮人找工作,于是她费尽周折找到了《滨江日报》的编辑部办公室。她走进去说明来意,一个中年妇女还没听完就大笑起来,笑得把嘴里的茶水都喷出来了,说:“我们这儿是报社,又不是劳务市场、慈善机构,去去去!”说着就要把她往外撵。这时一个瘦高个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青年男子走了过来,关心地问她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她说干什么都行。青年男子就说他们家想雇个保姆,做做家务接送一下孩子,不知道她意下如何?水荷大喜,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这个青年男子就是彭海东,他收留了水荷,从此水荷的身份变了,变成了一个小保姆。时间长了,她对这家人的情况也慢慢了解了。男主人今年三十三岁,是晚报新闻部的主任。女主人三十一岁,是本市一家三星级宾馆的客房部经理。他们的儿子刚满五岁,在市机关幼儿园上中班。他十分聪明可爱,在父亲的熏陶下,已经会背三字经和一百多首唐诗了。水荷在彭家包吃包住,每月三百元工资,她感到心满意足。只是,她深深体会到当保姆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当初,冯晓兰一听丈夫找了个乡下妹子来,心里就有些不高兴。她虽然出身工人家庭,可从小就在滨江城里长大,是个不折不扣的城里姑娘。而她的丈夫却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老家在偏僻闭塞的西北农村,在滨江市读的大学,大学毕业后就直接留了下来。从小,她就对农村人有偏见。尤其是结婚头一年她跟着丈夫去了一趟婆家后,她的偏见就更深了。她亲眼目睹了公婆和小叔小姑一大家子人用同一个脸盆、同一块抹布似的毛巾洗脸。她也看到婆婆用脏兮兮的手揉面,时不时还往脸上擦把汗,把汗水也揉进了面里,于是她恶心得吃不下一个馒头,在那儿呆了几天都饿瘦了很多。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她看到婆婆在喂邻居家的孩子吃馍时,居然嚼出馍花塞进孩子的嘴里,她想阻止又不便说出口,当时只觉得胃里泛起阵阵恶心,一个人跑到院子外去吐了。搞笑的是当时公婆还以为她怀孕了,还乐坏了。所以,至今她对“农村”二字过敏。一听说是水荷是从农村来的,她马上想到他们农村人那让人无法忍受的生活、卫生习惯。原本,培培在家没人带,彭海东曾提出让他母亲到城里来住一段时间。可冯晓兰坚决不同意,她宁愿花钱雇保姆也不希望婆婆过来。可找个好保姆不容易,她一连找了两个都被她辞退了。一个是本城的中年妇女,她原本是一家造纸厂的工人,后来厂子倒闭了。她丈夫又是个残疾人,家境很贫困,便到彭家来当保姆。可时间一长,这妇女的许多坏毛病都出来了。她老是贪污菜金,比如说今天明明买了三元的菜她却谎报成五元。她蔬菜专挑最差最便宜的买,可在女主人那儿报价却绝对不低。平时,家里还经常“失窃”,培培的小食品小玩具常常不翼而飞。冯晓兰是何等精明之人,这一切哪能瞒得过她的眼睛?于是她便常常提醒妇女。妇女略有收敛,不几日却又故伎重演了。直到有一次,冯晓兰提前下班回家,在楼梯口撞到了慌慌张张的妇女。冯晓兰见她鬼鬼祟祟的样子,手里又拿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便问她去哪里,她涨红着脸说回家。冯晓兰满月复狐疑,一把夺过那包裹,打开一看目瞪口呆。包裹里包罗万象,有大半袋洗衣粉、两个衣架、一叠卫巾纸、几包卫生巾,还有培培的女乃粉、旺旺小馒头、一罐果珍和她的一个文胸。冯晓兰大怒,怪不得近来老是少东西,原来出了家贼!打发走了她,不得已冯小兰又找了了第二个。第二个是个小姑娘,二十岁上下,她倒不像前一个那么有心计,那么爱占小便宜。可她同样也有个让冯晓兰不能容忍的毛病,好吃懒做!她干什么都要偷懒,菜洗得不干净,做的饭里面有沙子,洗过的碗粘有饭粒,衣服晒干后还留有浓浓的肥皂味……那时侯培培还小,还不会走路,她就经常把他放在地上坐着,任由他哭闹,自己却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电视。冯晓兰忍无可忍,心想我到底是找保姆还是找公主,于是把她也给辞退了。现在,家里又来了第三个保姆。冯晓兰一听说她来自农村,马上和她泾渭分明。水荷的一切洗漱用品都不准和他们的放在一起。基于前两次教训,她对水荷的要求特别严,看得也特别紧。初来乍到时,水荷感到压力特别大。她不会用高压锅,不会用全自动洗衣机,也不会做他们爱吃的糖醋排骨。好在她心灵手巧,不出一个月便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尽管女主人很挑剔,可她尽可能地做到尽善尽美,让主人满意。现在,她每月都能拿钱供弟弟读书了,她感到十分的欣慰。男主人倒是个随和的人,他豁达大度,从不斤斤计较,对水荷也很照顾,把她当成自家人看待。他发现水荷很喜欢看书,便常常带一些好书和报纸回来给她看。水荷从报上读了许多他写的文章后,心里更崇拜和敬重他了。

在城里的日日月月,水荷从未停止过对郭震文的思念,以前的一幕幕总在她心头萦绕,怎么也挥之不去。现在,她和他在同一个城市了,也许就近在咫尺,可她从不奢望这辈子他们还能见上一面。记得有一次,她外出买菜时突然有一种冲动,想乘5路车去滨江市第五中学去看看他。但最终理智战胜了情感,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悲哀地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们已经没有可能了。她只想靠不停的忙碌来忘记一切。

这天是周末,水荷揣着刚发的工资又来到了滨江大学。她只给自己留了五十元零花,剩余的照例全部留给弟弟。天气很寒冷,本来这个月她想给自己添件厚外套的,昨天女主人把她做姑娘时穿的几件旧毛衣送给了她,她便又不想买新衣服了。能省则省,她把自己的生活标准降到了最低限度。三强接过姐姐拿来的一袋苹果和她亲手为他织的毛裤,却拒绝收钱:“大姐,这个月爹已经给我寄过钱了,你别给我了,留着自己花吧!”水荷却执意把钱塞在他手里:“你现在在长身体,你要吃好点,你还要买书,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哩!”

大姐走远了,三强看着她那瘦削、孱弱的身影,心一点点地痛起来。他攥着那几张还带着大姐的余温的纸币,突然感觉很想大哭一场。大姐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永远也忘不了上次他去彭家的情景。因为收到了家信,他第一次上彭家找大姐。按响门铃后,他看到他们一家正在吃饭。大姐连忙迎了上来,男主人也热情地给他拿来碗筷,女主人却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换拖鞋时,他的脸红了,因为破了几个洞的袜子使他的脚趾露在了外面,他明显地感觉到了女主人那鄙夷的目光。吃饭时他发觉只要他用筷子触碰过的菜盘,女主人便不再去夹菜。他明白了,人家是嫌他脏呀!那是他长到这么大吃过的最难堪的一顿饭,从此以后他便再也没去过彭家了。他可以想象,姐姐在人家家里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啊!

虽然进了大学,可三强还是像以前那样刻苦勤奋。他不像他的一些同学,一进了象牙塔就认为月兑离了苦海,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谈恋爱。他对学习很认真,课余时间几乎都泡在学校图书馆里。如今,家境一落千丈,他深知家人的艰辛,生活上非常的节俭。他从

不乱花一分钱,每次买菜只买一份素菜,甚至他还经常把吃早点的钱省下来买书。那次班里组织野炊,就因为每人要交十元钱他就死活也不愿参加了,他知道大姐的不易。每当他想到大姐从小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疼爱,现在长大了又做那么卑微的工作来供他念书,他就感到无比的酸楚。他也曾在课余时间找一些零活干,试图减轻她的负担。通过校团委的介绍,每个周末他都去街头为一家保健品公司散发传单。在全市最繁华的地段,他在寒风中抱着厚厚的一大摞传单,向一个个面无表情的路人点头哈腰,把一份份传单送到他们手里。有些人接过后旋即就扔掉了,他弯下腰拾起来又递给下一位……有一次他还受到了城管的驱赶。他们批评他小小年纪,不好好念书在这里瞎折腾。当时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受尽了城管的百般奚落。他像个犯人一般地被盘问姓名、年龄、学校、班级,吸引了一大群围观的人。虽然受尽屈辱,可他还是咬着牙挺了过来,只是以后他再也不敢去闹市区了,而是专找一些冷僻的小街。辛苦了两个月,他终于挣到了一笔钱,拿到钱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去商场给大姐买一双皮鞋。大姐自进城后,一直穿着那双黑色的灯芯绒面布鞋,显得笨拙土气。可水荷拿到皮鞋后,却第一次冲弟弟发起了脾气:“谁让你花这个闲钱的?那是姐给你的生活费呀!让你买书吃饭的,你怎能乱花呢?花了那你自己用什么?”可当他的室友告诉水荷这是他用自己打工挣的钱买的皮鞋时,水荷泪雨滂沱。她既感动又心疼弟弟,告诉他以后只准一门心思念书,再也不准去打什么工了。

三强回到406宿舍,室友们在各自忙着各自的事。室长柯剑超和袁航在下围棋,“孔老二”徐大智在全神贯注地攻读英语,马潇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翻着体育杂志,蒋方晨则有有滋有味地吃着他女乃女乃刚刚送来的炸鸡腿。蒋方晨是宿舍中唯一的本市人,也是全班最胖的学生,个子不足1,70米,体重却达到了九十公斤。可他女乃女乃却还老是担心他吃不好喝不好,隔三差五的常做些好吃的送来。每次来宿舍,她都模着孙子那圆滚滚的双下巴,一脸怜惜地说:“哎,学校伙食不好,这孩子又瘦了!”令三强颇为诧异的是,平时生龙活虎的任书哲此时却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他双手抱头,仰躺在床,用被子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

任书哲是三强最好的朋友。他来自大城市上海,他的家境非常优越。他父亲是浦东区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母亲是一名资深的名律师。他是独生子,从小到大倍受宠爱。一进大学校门,他马上被女生们公认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是无可厚非的,虽然才二十出头,可他的个头已窜到了一米八,且有一张棱角分明的帅帅的脸。虽然学习成绩平平,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优秀。下棋、打球、游泳、玩电脑,他样样出类拔萃。他个子高,篮球打得特别好,各种篮球赛上都少不了他那龙腾虎跃的身影。他成了大学校园里风头最健的人物,女生们私下给他去了个外号,万人迷。很快地,他和同宿舍的田三强成了关系最铁的朋友。三强很朴素,班上有些同学瞧不起他,偷偷地在背后叫他“土老冒”。可任书哲却从不嫌弃他,生活上还常常帮助他。平时用餐时,他总爱和他坐一块儿,多买一份红烧大排与他一起分享。

“嘿,仁(任)兄,你今天是怎么啦?”三强打趣道。

任书哲翻了个身,没有说话。这时,蒋方晨贪婪地吮了吮手掌上的肉渣,说:“田三强,你别吵人家,人家失恋啦!”

原来,今天是同班同学豆豆的二十岁生日,任书哲玩起了浪漫,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约她出来吃西餐。豆豆见到花后,满心欢喜地嗅了又嗅,说:“嗯,好香啊!”任书哲见她一副陶醉样,心里高兴极了。可是等两人用完餐后,豆豆却执意要买单,说今天是她的生日理应她请客,任书哲拗不过她只能由了她去。买完单,只见豆豆从花束中抽出几枝满天星插在自己随身带的书包的边袋里,然后把玫瑰花还给了他,郑重地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玫瑰。”书哲愕然,她马上又说:“玫瑰代表爱情,我受不起。我才刚满二十岁,还是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还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更何况……”她眨着星星一般明亮的眼睛,“我一直都只把你当成好朋友看。”任书哲呆住了,只听她说脆生生地说了一句“BYE——”,便背着她那个桃红色的小双肩包旋风一般地跑开了。

听完任书哲叙述的“失恋”故事,室友们各抒已见起来。室长柯剑超首先发了言:“书哲,你也太没出息了,不接受就不接受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你的条件,以后找个比她强一百倍的!”马潇则一副过来人的架势:“课间操你懂什么?不是豆豆不接受他,是任书哲自己太笨!哪有人第一次送女生礼物就送玫瑰的?那还不吓着人家?这事呀,千万不能操之过急。你瞧,我给前任女友送礼物的程序就是从书到钢笔到发夹到丝巾到衣服,最后才是玫瑰。循序渐进,保准搞定!”“课间操”是室长柯剑超的外号,大家都这么叫他的。袁航则幽默地说:“漂亮女生就是太傲,我看追她比追‘驷马’还难呐。”他也曾是豆豆的狂热追求者中的一个,在遭到一连串的拒绝和打击后,他主动败下阵来。“孔老二”托了托厚厚的镜片,意味深长地:“容易追就不叫豆豆了!豌豆公主哪有那么好追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一屋子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而作为任书哲最好的朋友,三强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自从豆豆跨入滨江大学的校门后,原有的几位校花立即花容失色、黯淡无光,豆豆一下子成了校园里最闪耀最光彩夺目的一颗明珠。她的出众倒并不是说她长得多么的倾国倾城,而是她的清纯澄澈,娇俏可爱。她肌肤胜雪,长了一双特别大的洋女圭女圭才有的眼睛,真的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的五官精致得就象艺术家精心雕刻出来的。什么可人、优雅、高贵,美艳,所有美好的词汇用在她身上都不显得过份。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成为焦点,引起人们的种种猜测和暇想。有人说她长得像年轻时的林青霞,有人说她的气质更接近张曼玉。有人说她的眼睛象墨西哥影片中的叶塞莉亚的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有人说她笑起来更像山口百惠,可她只是她自己——欧阳水洛,那才是她的本名,可是同学们却很少这么叫。因为她一进大学校门高年级的男生们就给她取了个雅号叫做“豌豆公主”,据说只有豌豆公主才能有她那样娇女敕的能掐出水来的肌肤。以后为图省事,大家都叫她豆豆了。她在滨江大学的名气越来越大,只要一有人说起豆豆,马上就有人积极响应:就是那个法律系的新生豌豆公主啊!豌豆公主的典故听说了吧?公主的特点是皮肤娇女敕,女敕得连“压在这二十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豌豆”她都能感觉出来,她欧阳水洛的皮肤就有那么女敕!有人说她爸爸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有人说她妈妈是钢琴家,还有人说她有很多亲戚在海外。可至今没人弄清她的家庭背景,因为她从来不向人过多地提及这些。只是同学们看她全身名牌,疯狂地买书买唱片,经常捐款给希望工程、出入都有名车接送,大家就可以想像出她的家境了。当然,她虽是个百里挑一的女孩子,可她不像她的那些校花学姐那样,说话温软如玉,表情冷若冰霜,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冰美人模样。相反她活泼开朗,热情大方,人缘极佳。她还是个有许多小缺点的女孩子。她风风火火,有时候做事冒冒失失。她很爱玩,又有点小任性,有时还爱搞个恶作剧什么的

她的美,她的纯,她的与众不同的个性和气质,给她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追求者,每天都有男生给她写情书,往她的课桌抽屉里塞电影票、音乐会的票。可她的脑子里好像对“爱情”那两个字还没有开窍,丝毫不为所动,还是做她的乖乖女。任书哲追她追得很辛苦。自从他第一次在教室里见到她,他就向室友们宣布:“我玩完了!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我要开始追她了,再难也要追!”从此他深深地陷入了单恋之中,在宿舍里一开口就是豆豆长豆豆短地说个没完没了。那时大三生物系也有个不可一世的帅哥向豆豆发起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任书哲成了他最强劲的竞争对手。406室的兄弟们都有心帮他,他们给他定下口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于是书哲放下所有的架子,拜倒在豆豆的石榴裙下。她喜欢集邮,他就费尽心机搞到一些稀有邮票,然后装作随意地在她眼前晃晃:“这个你要吗?别人送的,反正我又不集邮放着也没用。”她雀跃着抢了过去,他则暗暗得意。她体质很差,曾经在军训中晕倒过一次,后来在八百米长跑中又晕了一次。他便以体育委员的身份帮她加强锻炼。她很听话,改掉了睡懒觉的坏习惯,每天早上很早起来跟着他去晨跑。就这样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同学们都以为他们恋爱了。他鼓足勇气开始约她看电影、去水族馆、上公园划船,她也都去的,很少拒绝。他心中窃喜,以为她对他也有点那个意思了。一次,他无意中看到她吃苹果的时候时把果皮咬得一块一块的,然后用餐巾纸包好扔进垃圾桶。他这才知道原来她不会削苹果,而她又那么爱吃苹果!偏偏他也不会削,怎么办呢?他当下买了一大袋苹果和一把水果刀,闭门苦练起来。那段日子室友们都以为他疯了,不去打篮球也不去绿茵场,整天瞪大着眼睛一个接一个地削苹果。奇怪的是他自己从来不吃,削出的坑坑洼洼的苹果都给大伙儿分享了。一次他还不慎削破了手指,可他贴了张“邦迪”创可贴又继续削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能削出皮薄如纸且连刀不断的苹果了。后来,室友们看见豆豆坐在草坪一边看足球赛一边上吃他削好的苹果,这才恍然大悟。“孔老二”还对天仰叹了一句:“哎,这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呀!”

可是现在看来,他费尽心机,做了那么多的努力,原来豆豆只把他当做好朋友而已!任书哲大失所望,可他是个不轻易服输的人,他又给自己出了下策——写情书。豆豆喜欢看琼瑶小说,喜欢舒婷的诗,尤其喜欢她那首脍炙人口的《致橡树》》。她喜欢诗,喜欢浪漫,一定会被情真意切的情书感动的。说实在的,他追了她那么久,还从未给她写过情书呢!但他马上又犯难了。从小到大,他最头疼的就是写作文了。高考他的语文考得最差,就败在写作文这一环节上。记得小时候老师布置一篇作文,规定字数不少于三百字。他写的是他的小狗,写完后一数才二百七十一个字。于是他又在结尾添了一句:“放学后,我可爱的小狗总是喜欢冲我大叫: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数了数,还差四个字,就又添了两个“汪汪”。老师哭笑不得,还在班上把他的“佳作”当作“范文”朗读了呢。现在上大学了,他连家信都很少写,没生活费了就直接打电话回家。

他想到了三强,三强自进校以来就显示出他不凡的文学天赋来。他在校刊上发表过许多精辟的别出心裁的文章,连教中文的老教授也对他赞不绝口,叫他文学怪才呢!三强接此重任,踌躇了一下便答应了。虽然他从未写过情书,可为了好朋友好兄弟他会两肋插刀。他没有谈过恋爱,没有“经验”,便努力去想像爱情的动人和美妙,脑海里一一闪过从小到大看过的爱情小说中的感人情节,从中找到灵感。费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封感人肺腑的情书终于完成了。任书哲欣喜若狂,依葫芦画瓢地抄写了一遍,再端端正正地署上自已的大名,偷偷地放进了豆豆的课桌抽屉里。

然而几天过去了,那封情书犹如石沉大海。任书哲静观豆豆的反应,发现她对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大大咧咧。丝毫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娇羞之状。任书哲很焦急,又赶紧让三强连夜赶制了两封。这时三强的写作技巧已提高了很多,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写得更加得荡气回肠。他甚至写出了这样的句子:爱情也许不是我的全部,可它足以震撼我的灵魂。诡异迷离的爱情啊,时而宠爱我,时而折磨我,时而向我走来,时而又离我远去……我的心像长了一个爱的毒瘤,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它拔除,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这种思念的煎熬多久……我的豌豆公主,你如一颗晶莹剔透的豌豆,又如一枝最美的含羞草,令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轻轻一触碰你就会闭合……”写着写着,他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有点动感情了,仿佛他不是在替人代笔,而是在真正地流露爱意。他不由被自己吓了一跳,心想他这是怎么啦,可万万不能假戏真做呀!

一连发出了八封情书,可豆豆却还是没有一纸半字的回复,她对书哲还是像以前那样不冷不热的。可三强明显地感觉到,豆豆看他的目光却怪怪的,好象有些怪异的冰冷。可能是因为心虚,三强常常在与她对视时率先垂下眼帘。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很害怕她那咄咄逼人的目光。难道仅仅是害怕被她发现他代写情书的秘密吗?是,又似乎不完全是……

不久滨江大学开运动会。临近三千米长跑比赛时,他们法律系94级2班原本要参赛的女生汪曼菡突然来了例假不能上了,这可急坏了班长田三强和体育委员任书哲。不参加的话,那不就意味着弃权吗?那可是要白白丢分的呀!大家提议找人顶替,可临时抱佛脚的找谁呢?三强想到了让豆豆去做替补。在他们班,除了她别的女生都有一个或几个比赛项目,就她欧阳水洛,一个比赛项目都没有,她体质差,从小到大体育运动就是她最大的弱项。可任书哲却连连摆手说绝对不行,他永远忘不了豆豆以前长跑两次晕倒的情景,两个好朋友为此发生了争执。娇娇弱弱的豆豆一听要她去跑三千米,顿时吓得面无血色。三强走到她面前,严肃地说:“这关系到我们法律系94级2班的利益,你明白吗?你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怎么就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呢?”豆豆茫然地看着他,他又大声说:“你难道认为你的体质天生就比别人差吗?你天生就是懦夫吗?你想做一辈子的娇小姐吗?告诉你,这是在学校,不是在你家,没有人会一直呵护你的!你只有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一切!”

豆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吃惊地看着他。她长这么大,还从没有哪个男生如此凶巴巴地对她说过话呢!她的倔脾气上来了,说:“好,我上!”

比赛一开始,就如众人所预料的,她被其他参赛队员远远地甩在了最后。但谁都看得出,她在竭尽所有的力气在拼命地往前冲。“豌豆公主”的出场牵动了全校所有男生的心。一时间,全场掌声雷动,呐喊声欢呼声不绝于耳,他们很多人都站起来在为她加油,现场的气氛热烈到爆。跑到将近二千米时,豆豆突然发现球鞋的鞋带散了,这时如果停下来重新系显然是来不及了。正当她不知所措时,三强在一旁大叫起来:“月兑掉鞋子,快月兑掉!”她一听,不知哪来的勇气,用极其快的速度甩掉脚上的耐克鞋光着脚跑了起来。围观人群开始骚动,很多男生都站起来为她鼓起掌来,有人还吹起了口哨,现场气氛快要嘿爆了。任书哲狠狠地瞪了田三强一眼:“你尽让她出丑!”终于,她跑完了全程,虽然是最后一名,人群中还是传来一片欢呼声。任书哲拿着矿泉水和湿毛巾连忙迎上前去,谁知她刚喝了一口水,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豆豆被紧急送到了学校附近的医院。她已经苏醒过来了,但脸白如纸,血色素很低,医生说需要给她输血。一听要输血,任书哲不由分说就伸出了手腕。可是门诊的马医生却告诉他豆豆是O型血,而他是A型的。三强一听忙说:“我正好是O型,抽我的吧。”“可输血量至少要300CC呀。”马医生说。三强捋起了袖子,“没关系,我壮着呢,抽吧!”

马医生一边输血,一边严厉地:“你们怎么可以让她参加长跑比赛呢?刚才体检,她被查出有心脏病,可能还是先天性的。她根本不能进行这么剧烈的运动,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

一席话,使在场的同学们呆若木鸡,面面相觑。他们谁也不知道活蹦乱跳的豆豆有心脏病啊!三强更是内疚之极,他在心里不断地骂自己混蛋。天哪,是他一定要她去长跑,他险些送了她的命啊!

300CC的鲜血注入了豆豆的血管,她的脸上开始有了红晕。她看着三强,眼里满是感激:“谢谢你啊,大班长。对不起噢,我又跑了最后一名……”三强刚想答话,任书哲却抢先答道:“没关系,重在参与,你是最棒的!”他说着,眼眶红了,他好心疼她啊!

三强也泪盈于睫:“欧阳水洛,都是我不好,都怪我。”豆豆笑了,又露出了她那惯有的顽皮样:“哟,我们的大班长也会怜香惜玉呀!”一句话把在场的同学们都逗笑了。

豆豆又遇到了“拦路虎”,这是她每次考试时最头痛的问题。今天,考的科目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她被一道简答题难住了,题目是:简述法制和法治的关系?她咬着笔杆,思考了半天还是没有一丝头绪。这门课程有很多需要死记硬背,而她因为太贪玩,很多内容都没有去背。她偷偷地看了田三强一眼,只见他正在奋笔疾书,于是她便跃跃欲试地抛了个纸团向他求援。说实在她并不抱多大希望,因为他是公认的“正人君子”,又是大班长,她想他肯定不会配合她作弊。可没想到他竟马上回了条,偷偷地扔给了她。她大喜过望,连忙拆开一看,顿时气得差点吐血,只见上面写着九个大字:学习不能靠投机取巧!交卷后,他竟找了个机会找她谈话。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学习上有什么疑难问题现在我可以帮你,可考试时不行,那是舞弊!”豆豆愤愤道:“是的,考试不能舞弊!可是,可是爱情就能舞弊么?”三强哑然,被她说的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豆豆不依不饶地:“学习不能投机取巧,爱情就能投机取巧么?你频频帮别人写情书,这难道就不是一种舞弊行为?”

三强哑然,脸红到了脖子根。从此,三强再也不替任书哲写情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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