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征兆的结束,太过唐突,我向来自认聪明,却被那九九八十一道雷劈得措手不及。有个白发老怪物曾经说过,没有结局,不成故事,不论是蝌蚪尾还是豹子尾都好,都应该有一个尾巴。这个属于无常的故事,那个白痴的白倾辞已经背负了太多,那么剩下的,就由我这个覆云楼的大老板来讲述。
——谁是谁的劫数,谁又是谁的救赎?
在看到她被九九八十一道惊雷劈得魂飞魄散之时,我什么都明白了。
我曾是高高在上的上仙,比那个小酒杯老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她总是躲得很远,甚至不敢抬眼看我。我从来不注意她,直到她为了未晞自愿魂飞魄散,投身烈焰。
自从她以白倾辞的身份重生出现后,忘掉了一切,她不再惧怕我,反而胆大妄为地跟我斗嘴,跟我吵架。吵吵闹闹了上千年,她成为了我最熟悉,最默契的搭档。做正事的时候,彼此的心意总能两两相通,不需太多的言语。
我为她破了很多次例,只是她从来都不知道。
过了上千年,未晞的影子还是频频出现,不肯散去。所以我极少睡着,无论有多么疲乏——我害怕梦魇,害怕在梦魇里看到未晞被贬入凡间,永世遭受病痛折磨,年岁美好时却逝去。可自从她出现在我身边以后,我想未晞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只用了短短的几百年,就把她埋到了记忆里最深的地方,甚至只要不被提及,我就不会再想起。
因为回望的岁月实在距离太远,我记不真切,为她频频破例的那段时光,就称为“那个时候”吧。
那个时候,她刚刚接手无常的职务,什么都不懂,常常带着魂魄在人间游来荡去,就连那些绝望麻木的魂魄都开始害怕得战栗,这个疯子一样的无常到底要把它们带到哪去。我一眼看穿她其实只是想躲过我的监视,买一袋糖炒栗子;我破例眼里,心里,都是那个雀跃的身影。她有点小贪吃小贪财,总不肯好好收魂,收完魂也不肯乖乖回到冥府;她喜欢装作傲慢,心肠却比谁都软,哪怕是碰上人间的乞丐,都要丢下两个铜板,被施舍的乞丐却看着凭空落下的铜板惊魂未定。
那个时候,她银发翻飞,从不绾起,却依旧眉清目秀。我叫她白发老怪物,破例撒谎说她像老太婆一样的白发丑得要命。我破例装作和一个人如针尖对麦芒那样争锋相对,每天陪她吵架斗嘴,每天看着她被气得上下乱窜,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没有了底线。为了她我一再地改变,我破例在离职后没有马上回到天庭做我的上仙,而是陪一个人在人间开了一家酒楼,还故意和她抢大老板的位置;故意和她抢大厨研发的新菜。
那个时候,我破例为了某个不叫未晞的人,在做决定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很久。她明明知道我爱的人只有未晞,却依然放不下,忘不掉。我明明知道我爱的人只有未晞,却依然在得知她替我遭受天诛时肝肠寸断得没有声音。
我终于知道,她不是放不下,只是一旦放下,就连呼吸也停止,就连魂魄也荡然无存。我终于知道,放不下的不仅仅是她。只是一切,都太晚,太晚。
我们身为无常,比凡人多懂的,不过是明白这世间世事无常。哪一个驻足,哪一个瞩目,都会成为桃花;哪一瞬的生死,哪一瞬的别离,都不可预料,所以我酿就了一醉十年的桃花酒。属于凡人的十年,如同属于我们流逝干净的时光的沙一样漫长。
或许未晞不过是已凋零的桃花,我却因愧疚和无法放下的心结留驻太久,错手放开了真心相待的人。世人在桃花酒里沉沉浮浮,不过是因为感情太重,一生太轻。我身为上仙,又何尝不是。绕了这么多的弯路,等到她心如止水,身化尘埃,我才明白,她才是我真正的劫数。
若连她都碎散无影,决然离去,我还有什么割舍不下?她既以毕生血泪偿我,我便以余生光阴祭她。
——我还是抱着最后的希望,在忘川河旁守了三天三夜。终于等到那半片白色的魂魄从空中缓缓飘下,破碎如失去颜色的小小花瓣。当初让清瓷重生的莲花灯,以血为灯油,九千年才得一盏——它不过是半片魂魄而已,拿什么去等待那么长的一段时光。我带着它夜上九霄,找到重兵把守的灼魂炎洞。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