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觉得有假,大可做进一步的检查哦!”庞昱俏皮的眨眨眼,随即扯下脸上的面具,露出那倾国倾城的容颜。
“你、你是——”包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频频后退,直至碰到石壁才不得已停下来,惊讶得连舌头都卷在了一起。
虽然包拯只在游船上见过某女一次,但那短短一面却令他记忆犹新,他长这么大还从未被异性如此调戏过…至于‘同性’,貌似也是某女乔装改扮的…
“小包子,人家不介意你让你多瞅几眼,但山里阴冷潮湿,万一染了风寒岂不是病上加病?”庞昱适时出声,言语间难掩浓浓的笑意。
被点到名的包拯冷不丁打了个激灵,胡乱比划半天,似是想为自己的无礼之举做出解释,但大脑一片混乱的他在那儿支支吾吾的,反倒有越描越黑的嫌疑。
“不逗你了,赶紧帮我把飞镖拔出来,这玩应儿插在肉里的滋味儿还真TMD不是一般的难受。”说罢,庞昱非常不雅的啐了一口,那痞样的确跟平日的安乐侯如出一辙。
深知生命不能儿戏的包拯急忙稳了稳心神,按照庞昱的指示,小心翼翼的拨出飞镖,洒上伤药,然后用匕首割破自己的里衣,弄成一条条的绷带为其包扎。
等这一系列动作忙活完,包拯背上的衣衫早已被汗水浸湿。尽管他常年处理各种命案,见过的死尸更是不计其数,但帮人处理伤口却是头一回,尤其对方还是个经常以调侃他为乐的女人……
“好了,你有什么想问的现在可以提出来,人家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庞昱懒懒的靠在石壁上,用完好的那只手拍了拍身侧的空位,示意某只躲得远远的小包子过来坐下。
见某女微微眯起眼,嘴角绽出一抹与公孙先生极其相似的浅笑,小动物天生的自我保护本能趋势包拯的双腿不由自主的爬过去,在指定地点缩成一团。
“傻包子,我又不会把你吃了,至于这么紧张吗?”
包拯虽小,但怎么说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遂仗着胆子反驳道:“谁、谁说我紧张了?”
庞昱轻笑一声,抬手勾起包拯略尖的下巴,目光落在后者微肿的脸颊上,庞昱的眼底不禁闪过一丝心疼与自责。
丫的!
李元昊那厮的心是不是石头长的,面对这么可爱的小包子竟也忍心下得去手?NND,貌似那二十多巴掌还是打少了,等下次再见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侯爷,你真的是女子?”
闻言,庞昱眉梢上挑,单手扯开尚未系好的衣襟,露出左边细腻如瓷的香肩,勾魂一笑:“怎么,小包子想亲自检验一下?”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从未见过此等香艳场景的包拯顿时臊红了脸,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窘得连双手都不知该放到何处是好。
“哦,那敢问我们的青天大老爷是什么意思?”庞昱低头凑过去,并坏心眼儿的在小包子那红得快要滴血的耳根儿上轻轻吹了口气。
“啊——”包拯轻呼一声,恨不得立刻冲出石洞,但又怕自己不小心碰到安乐侯的伤口,所以只能乖乖坐在原地,任脸颊的温度节节攀升。
望着把头埋在胸口,羞得近乎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小包子,此时的庞昱真是后悔万分…早知今日,她何必为了那张劳什子的竹简而白白搭上自己的一条胳膊?世上有什么比可口的女敕包子摆在眼前却不能吃,更令人扼腕叹息的?
这不由得让庞昱忆起前世电视上的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只可口的包子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它变馊了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吃掉那包子,并意犹未尽的说三个字:还想吃。如果非要给这只包子加上一个保质期,我希望是……在我的有生之年!
不得不说,受某女摧残久了,包拯的恢复能力也增强了不少,庞昱胡思乱想之际,他已经调整的七七八八。
“侯爷,既然你乃女儿身,为何要以男装示人?要知道,这可是欺君的大罪啊!”庞昱随即把自家便宜老爹先前的那套说辞搬出来,原原本本的跟向来与庞家作对的开封府尹讲了一遍。
“原来如此。”包拯听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毕竟是安乐侯的家事,他这个外人也不便多嘴,“那么,公孙先生和展护卫他们早就知道了?”
尽管包拯用的是疑问句,语气却十分肯定。他十三岁入朝为官,自有他的独到之处,虽然他对情爱之事一知半解,但几人相处的细微变化他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算是吧。”庞昱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想了想,又补充道:“小包子,人家可不是故意瞒你的,只不过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罢了。”
让庞昱闹得忘了正事的包拯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拉耸着脑袋,闷闷的说:“侯爷,柳竹林被炸,公孙先生他们……”
“别担心,他们各个吉人天相,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庞昱那时只是装睡,李元昊和包拯的对话自是一字不落的传入她的耳中。
气愤归气愤,但她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哪儿来的信心,就是觉得公孙策等人可以逢凶化吉,平安无事。好歹宋仁宗和耶律宗真均是名留史册的人物,前者离驾崩少算还有几十年,后者甚至连皇位都没来得及登,怎么可能双双死在这偏僻之地?
然而,庞昱当时并没有表面看上去这么镇静,被指甲硬生生刺破的掌心便是最好的证明……
“侯爷,此话当真?”包拯睁着一双盛满希冀的大眼睛,激动的攥住庞昱的袖口。不知为何,他对安乐侯的话抱有一股莫名的信任。
“小包子,咱们不妨打个赌,如何?”
“打赌?”
“嗯。”庞昱点点头,身后的狐狸尾巴又冒了出来,“假如公孙策他们顺利逃过此劫,你就做我的男人;若是他们真的时运不济,命丧柳竹林,就由我照顾你一辈子。”
“这——”包拯的嘴角微微抽了抽,说话间,庞昱找出活血化瘀的药膏,挖出一小块儿,细细地涂在他那被打肿的脸颊上。药膏抹在伤处冰冰凉凉的,与原来的刺痛感形成鲜明对比,令包拯忍不住舒服的‘嗯’了一声,并下意识的把脸往那沾有药膏的手指上蹭了蹭。
“难得小包子这么爽快,我也得有所表示才行。”语毕,不待包拯有所反应,庞昱便迅速覆上那抹垂涎已久的柔软……
说她卑鄙下流也好,贪得无厌也罢。总而言之,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开眼前这只耿直憨傻的女敕包子的!
与对展猫猫小白鼠等人的感觉略有不同,她从第一眼见到包拯便想将他揽入怀中,好好疼爱一番。当然,实际上她也的确是那么做的。
她能想象得出宋仁宗和耶律宗真跟别的女子虚与委蛇的模样,却无法忍受有人染指她的小包子。这种近乎极端的独占欲让她早已将小包子划分至自己的羽翼之下,同时也强制规定了小包子的所有权。
因此,庞昱的赌约内容用一句话概括便是:“你来我府上,还是我搬进你家?”
由于某女受了伤,再加上某正太现在仍在发育阶段,疲惫不堪的两人往火堆里添了些枯枝,便昏昏睡去。
夜半阑珊。
淡淡的新月,越发明亮,照在疏稀的林木上,投下斑斑阴影。
原本已经入睡的庞昱突然猛地睁开双眼,戒备的屏息静听,接着轻手轻脚的将依偎在自己怀中的包拯放一旁,并月兑下自己的外套盖在被点了水穴的包拯身上,而她自己则戴好安乐侯的人皮面具,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色里衣走出石洞。
“朋友,既然来了,为何还要藏头藏尾?”庞昱的目光锁在不远处的树丛,话音刚落,一群身着劲装的黑衣人便蹿至她的面前。
庞昱一拱手,自报门户:“本人乃大宋的国舅安乐侯庞昱,不知几位深夜前来有何贵干?”
“安乐侯,我们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得罪了!”话音一落,黑衣人纷纷亮出手中的兵器,抄着明晃晃的刀剑杀向庞昱。
话说,某女本想用国舅的名头压住对方,可谁成想,这群黑衣人的目标竟是自己!?
电光火石之间,庞昱急忙抽出别在靴中的匕首,与那些黑衣人打在一起。伤重未和黑衣人的蜂拥而至令庞昱很快显出败势,见对方刀刀致命,剑剑追魂,庞昱一咬牙,喃喃自语道:“师傅,不好意思,徒弟我今天要破戒了!”
与此同时,庞昱手中的匕首瞬间划过一名黑衣人的脖颈,大量的鲜血随即喷薄而出,将她的白衣彻底染红…只见庞昱宛若隐藏于月色下的一缕鬼魅,无情的迅速收割着杀手们的性命…
可尽管如此,这群黑衣人却像杀不死的小强,数量竟不减反增?
随着时间的推移,庞昱胸前的伤口早已裂开,她的动作越来越迟缓,视线也愈发的模糊,就在她快要彻底失去意识,任人宰割之际。一只宽大的手掌忽然搭上她的腰肢,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道冰冷又掺杂着些许难以名状情绪的男音,“属下狄六,前来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