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人一个北方人可以让中央大陆的最强帝国如此震惊,哪怕曾经的北方之王,也绝无可能。北方没有强大的魔法武备,所以他们注定不可能是中央帝国的对手,但是到了如今,有个疯狂的家伙却大摇大摆地撕咬着帝国的皮肉,浑然不怕地坦然自若。不知道这是疯狂还是愚蠢,正当有人疑惑之中询问那个疯子的时候。这个狂人终于道出了他的依仗所在:“怕?老子为什么要怕?是的,没错儿,本大爷是没有魔法部队,可是,魔法部队能在冰天雪地里和老子打架么?了不起逃回北方,本大爷怕毛啊!”
鸟人自有鸟人的心思,这种混账念头一旦滋生,也就不俗了。只是帝国战力何等强大,武备强悍,魔法部队就算不在冰天雪地里和你战斗,在骄阳明日下战斗,总行了吧。
“哼哼,这就是为什么老子要捞一票黑暗魔法师的原因了。没想过要全歼那些个魔法师部队,象征性的抵抗一下,总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吧。再说了,老子怕你重装步兵冲过来?分分钟灭了你!你还别不信,爆你菊花没商量。”
狂人的彪悍人生和彪悍理由,就是这样让他坚持己见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如果被很多很多人听到,恐怕早就害怕的眼珠子落了一地,并且下巴月兑臼了吧。事实上,牛头人诺顿听到马老大如此说话的时候,真是惊诧的无以复加,他不知道马虎是白痴还是其他什么。他难道不知道,他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一个对手么?如果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北方的那些君王岂会是傻逼不知道南下?
可以说,无知者无罪,然后无知者无畏……
“我真的很惊讶我们三个混蛋居然能够走到这样一个地步。”
在四月天的末梢上,望着桃花残败,诺顿望着马虎,如此说道。一个劲抖发抖发的某人此时志得意满,大有横扫天下世界我有的气度。只是心里也知道,这只是他内心一厢情愿的意婬罢了。面对罗姆帝国的爆发,他其实自己也没有多少底气。但是不管怎么说,唯一可以做的,无非就是让他的这个团体,再走的更加远一些罢了。
纵观大陆历史,还真没有像他们三只小蚂蚱一样如此蹦跶的混蛋。搅动棋盘,既然不能做个棋手,何不如大肆破坏,做上一个流氓破坏王的美名。至于那些个名声,倒不如扔到垃圾桶里,到头蒙睡,谁愿意折腾谁去折腾。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杂碎们的心思,总是这样的崩溃和无理取闹。也亏难了这三个家伙是曾经这样的热血沸腾,点燃了一帮子猛男的内心憧憬,画了一个天下绝无仅有的超大馅饼儿。谁也不知道空头支票还能挥霍到几时,但是谁他妈的要是怕了所谓的帝国战力,谁他妈的就是畜生养的!
“女乃女乃的,老子还就不信这个邪!*养的法兰克皇帝,他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有种就来试试吧,这儿,一定会让他感受深刻的!”冰原之虎的疯狂,无非就是让自己的血性能够延续下去,他也是这么做的。斯拉夫帝国的人顿时有一种崩溃的感觉,连同样是帝国的军人都不曾有过的疯狂之举,这个混蛋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做了。并且还大肆宣扬,丝毫不怕死一般地挑衅着这个无比强大的帝国。所有人都觉得,这暴风雨前的宁静,酝酿的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但是,其实并没有人知道,罗姆帝国自身,并没有太多的能力去伸手到北方。法兰克皇帝不是白痴,他很清楚,一个皇帝的皇位牢固不牢固,跟他的声望其实压根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军队握在手里,皇帝就算是个傻逼,他依然都会是皇帝。军队没握在手里,纵然那个皇帝是个天才,能够把天上的鸟儿哄下来吃便便,也绝无可能继续保住他的位置。这就是现实,而事实上,法兰克皇帝确实有着自身的压力。
他能够对着满朝大臣咆哮,但不表示他能够让他手下的精锐去北方作战,抽空自身的战力。
帝国上下,觊觎着皇位之人,可不在少数哩。
法兰克皇帝只有两个儿子,而两个儿子还都是未成年的少年,他年富力强,这些年却始终没有更多的子嗣。反而诸多亲王越发的表现出民间的号召力,那种亲和力在贵族中也是极为有杀伤力的。皇帝陛下不是傻逼,他亲王们有自己的封地,并且有自己的军队。如果当自己的权力**和自己的权力并不匹配的时候未必没有人铤而走险,而这个时候,正当法兰克皇帝准备将这个帝国重新刷新一下的时候,那个该死的冰原之虎跳出来指着皇帝陛下的脸大吼大叫:“你是傻逼!你是大傻逼!来咬我啊!来咬我啊……”
他本可以一巴掌就把那个跳梁小丑拍死,他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却没有想到,两年来,这个混蛋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拥有了堪比蟑螂一样的生命力,推翻两个国家的政权,整合了一切力量,以一代枭雄的姿态,驾临北方,和隔海相望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大有平起平坐的姿态。这种人物,居然还活的这么滋润?
马老大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烦恼,没实力之前,无非就是装逼装低调装高深莫测。有实力的时候,无非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此简单而已。
他本就没想过要让那些心怀龌龊的贵族老爷们为他效力,但凡有些反抗念头,灭族无数,贵族家庭,能有多少人?占据食物链的黄金金字塔塔顶,以不到万分之一的人口统治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就算全部杀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起来为这个群体作战吧。更何况,泰格.豪斯的手下,太多的一穷二白的混蛋。这些混账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儿,但是当在黑老虎佣兵团淬炼过后。这些已经能够分清左右的白痴们,终究是有了人类的最后道德底线,而明白了何为光荣和纪律。
就算是渣滓,到了军队之后,也能升华成圣人一般的楷模啊。而这样的军队,又怎么可能是平凡的军队呢?马老大苦心孤诣,兢兢业业地为这一切保驾护航,人们只当泰格.豪斯无所不能,宛如神助,却不知道,他是机关算尽,将人心和情报分析道了极端,根本就没有另外一个强人和他分担这种困惑和痛苦。即便是强大如牛头人诺顿和维京巨汉沙希利,他们的智慧的确超然,但是还是不足以应对这种不同于一个时代的产物。
面对这一切,马老大尽管胸中丘壑,却也明白,这个世界,终究是只有他这样的一个人。
杀戮这种东西,本就只是一种状态,他曾经是个职业的屠夫,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屠户杀的人牲口,而他杀的,是人罢了。回望过去,虽然没有肝肠寸断的生离死别,却细细品味起来,马虎这个家伙,唏嘘和伤感。回想自己的高空坠落,隐隐之间,觉得无非就是一种解月兑和超然,让他在继续一个人一个人杀戮,那未必就是什么光荣或者证明。厌倦一个词语,足以形容了。
“哼!皇帝对你的评价,真是恶劣到了极点呢。”诺顿熟练地涌玉米叶子卷了一些烤烟叶,搓了极为琐碎,他的眉毛很浓黑,凑在那里,俨然就是刮去的胡子舍不得扔掉粘了上去,让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只是他抬头起来,狮子鼻又很是让人感受到一种五官压迫的感觉。双眼的凌厉,普通人怕是也受不了这种时时刻刻的野兽目光吧。
也唯有马老大这种家伙,模着粗短的头发,然后手指胡乱地来回插着,笑道:“*养的,这个婊子养的皇帝居然这样没卵子。有胆量就杀过来啊,什么狗屁帝国号令,寄希望于拉月兑维亚属国,希望属国尽力为帝国效忠。宗主国当的这么窝囊,要是我是皇帝,早他妈的去死了。”
“白痴!难道你不会察觉到皇帝的压力也很大么?帝国内部的阴谋家,可是多的像狗一样呢。你突然在这个时侯杀了他一个元帅,灭了他一个外国驻军,他还能说什么?将他的皇家卫队拉出来和你对砍?还是说不顾自身的安全,派出忠于皇室的军队和你来一场旷世大决战?你觉得他会这么做吗?”诺顿鄙夷地看了一眼马虎,很是不屑地说道。
马老大对诺顿的言论嗤之以鼻,冷笑道:“蠢货!你动用你的蠢牛脑袋好好想一下,法兰克这个白痴不来和老子决战固然是为了自己的皇位巩固,却不知道,他这样一做,却少了皇帝应有的气度。他一次小心翼翼可以被称作谨慎,十次同样可以这样。但是面对的如果是一个不得不消灭的对手,还这样瞻前顾后怕这怕那,那么到了最后,他连皇位都可以妥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身为皇帝,却没有皇帝应有的威压霸道,早晚也会死在皇位上。如果这个时侯气魄全开,和本大爷大战三百回合,那么说不定国内的局势会一面倒地压向皇帝,因为,如此果敢决断的皇帝,必然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皇帝,而现在,这个娘娘腔的白痴居然没有派出大军和老子决战,竟然让拉月兑维亚这种不入流的王国来和老子找茬。难道本大爷还是两年前的那只软柿子吗?”
马虎这话说的慷慨激昂,很是亢奋,让诺顿惊诧不已,此时此刻,诺顿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确实有着上位者的那种霸道。纵然他是牛头人的王族血脉,却骨子里有着深深的自卑,丝毫没有眼前的这个尼罗猛士来的潇洒。回想两年多以来,这个家伙的英明决断,丝毫不曾因为面对困难就退缩过。哪怕是敌人十倍于己,也是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撕咬。面对强敌,就是要敢于迎上。一味退让,有些时候,不仅不是对实力的保存,反而是一种慢性自杀。
或许,马老大很多年之前,就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这样的杀气腾腾。
“唔……你还是那么硬朗呢。”诺顿呵呵一笑,点燃了卷烟,正要抽上一口,马老大却是嘿嘿一笑,将他手上的卷烟抢了过去,啵滋啵滋地自己猛抽了两口,然后还给诺顿,笑道:“怎么,觉得老子是个猛男,想要以身相许了?”
诺顿接过卷烟,瞪了他一眼,顾自抽了两口,很是享受地背靠身后,那是一棵大树,两人此时不过是在一棵雪松的树底下发呆。任谁也不会料到,这两个家伙,还是和在松叶村时候那样的潇洒和不拘小节。
“你啊,还真是让人看不透啊。这个世界对你来说,是不是太小了些?”诺顿忽然没头脑地问道。
“不小啦,够本大爷好好折腾一番了。你看,你好歹也混上一个部落大酋长了嘛。别一副苦大仇深的鸟样儿,那些牛头人的美眉们,可是对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很是一番钦佩呢。”马虎掏出了麦秆烟斗,凑了过去,诺顿给他添上了一锅烟丝,两人竟然就宛如北方老农一般,坐在那里,看着潮声潮灭,颇有一番超然于世间的气度。
夕阳西下,两个勇猛之士,在明知道天下气运卷动,并且风潮压来的时候,还是这样的平静安然,这是何等的大气魄大毅力?只是谁也不会知道,这两人,或许就是这般的潇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