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马车驾的很是平稳,一路上也不多开口说话。我怕闷更怕自己一静下来的时候胡思乱想,虽然不乐意还是硬着头皮主动和他搭话:“你,嗯,你就这样去突厥啊?”
“不然,你想怎么样?”他用一贯的腔调回话。
“你不用带些人马物资?这样走会不会太匆忙?”我真的是很好心的替他着想啊。
“我需要带的只有我自己。”我听得一愣,随即意态阑珊的笑起来。原来倒是我小看刘文静了,难道他身边的人都沾染了他几乎自傲的脾性?
“况且,”他截断我的沉思侧过头,沉下眼来看我,“你以为我们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他的势力远比你想象的强大。”他寒兢兢的笑着,透过他的眼,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另一双眼睛。
募的来了一阵寒意,我瑟缩着松开软帘。
看来我凭着一时意气竟叫我选对了人。
指甲嵌进身上的袍子。
我不知道这个晚上,他做了哪些事,但我清楚,现如今也只有他有可能把我的痕迹抹去,李世民恐怕已经完全失去我的下落了。心里空落落,既喜反悲。
马鞭声轻扬,使我意识到,他是一只潜伏着的蛇,深不可测的可怕。
马车行久了,身体又开始出状况。我忍着不说,掰下一块干粮,胡乱嚼几下,竭力沿着唾沫往下吞。
单是他为照顾我弃马驾车就已经耽误不少时日。毕竟他是重任在身,也再不得耽误。
没想到刚上马车,就把干粮吐得一干二净。亏我咽的那么辛苦,它出来的倒快。
他只得停下来迁就我。他默坐在一边,冷眼看我嚼蜡一般难以下咽,不说话,不埋怨。只是用黑暗的眼睛影射我,带着轻蔑的嘲笑。他丝毫不掩饰吐的讽刺,*****果的把它们冻成针,刺进我的背。
“我们出发!”我中气十足的撑出一句。
我不可以忍受别人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捏紧拳头,奋力提气跃上,刚一着塌,脚就软下来。眼泪也不争气的软下来。
我觉得有一点委屈的。毕竟我过了这么久锦衣玉食的生活。突如其来的颠簸和硬的像石头,味道像石灰的干粮;我已经很努力的去适应。可是我的身体就是不待见我,我有什么办法?
这种情绪一瞬而过,留恋以前的生活完全没有意义。我不可能会回去。我只有往前走,或者死。
刘文静,你以为我是吃不了苦的大家小姐?笑话!我绝对不会再让你有机会用这种眼神看我。绝不!
我开始再也不吃东西,这是止吐最好的办法。并且催刘文静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一直只在他休息一会儿的时候喝水。
他每送一次水,脸色就变一次。然后昏昏眩眩的我就会感觉到马车行的更快更急。
还好,他还算有点良心。
脚重新踏在地上的时候,我有恍如隔世的感觉。不过我还是没有忘记朝人影的方向虚虚的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下一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的有人给我惯咸辣的汤水,不耐烦的絮叨:“性子这么要强,离开的远远的对你也是好的。”
调养了几天的我趁着刘文静外出的空挡也溜了出去。原因很简单,就是这儿的吃食实在是不合我的胃口。难得来突厥旅一次游,当然要尝尝地道的美食才对得起自己。
跟着胡商才混到了胡市。
繁芜冗杂,颜混色艳。中原的集市是乱中有序,而这里则是完完全全毫无秩序的杂乱。
眼过之处,每一件的东西我都不一定叫得出名字。胡地的东西,颜色比起中原都亮烈光鲜多,图案也是粗犷随意,浑圆可爱。
很多西域的衣服,我都觉得漂亮的像舞衣,很想买来穿穿,不过嘛,呵呵,我还是很好心的只偷了自己喜欢的小玩意把玩。
就在我洋洋自得的时候,身后由远及近有急促紧迫的马蹄声。掀起胡市一片混杂熙攘喊叫的声音,所有的声音电光火石的向我袭来,我下意识的要去躲避。
正当我徐徐喘气的时候,忽然发现路的正中间还有一个孩子!
说时迟那时快,我那时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那个女孩护在怀里,近身都是马腥味和浑浊的青草味,擦着这阵风就从马身边掠过去了。
身后的马骤然停下。
我惊魂未定,一边查看孩子一边背对着马上的人大喊大叫:“你这个家伙,有没有搞错啊?你以为这里是哪里?这里有这么多东西,这麽多人,难道还要跟着你和你的臭马陪葬啊?要疯回家疯去!你都不会看看,你吓到这个孩子了!”
天!我一声惊呼,竟被马上的人从身后用一只手臂拦腰而起,像一只猎物一样拎到了马上。这个人不会想把我从马上丢下来摔死一解他的心头之恨吧?哎呀,早知道这样,我就不骂他了,白白搭一条小命,真不值。
“女人,还记得我吗?”身后的人手臂依旧固着我的腰,他的手手臂粗扎有力,仿佛稍稍一用力就可以把我拦腰截断。他身上浓烈的草原气息轻而易举的把马身上难闻的气息掩盖过去。
我迷迷糊糊的分辨他的声音,嘴里不自觉的吐出两个字:“突利…….”
“哈哈哈….”他仰天长啸三声,扬鞭而去。我们高高的立在马上,低低地看着惊恐的人们四处逃窜。妇女的喊叫声,器物的碰撞声,浑浑噩噩一直的响。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再也不想看了。一下子抱住马脖子,把眼睛紧紧闭上。直到身边的人声杂声渐渐淡了轻了没了,耳边是呼啸而过的风。我依旧埋着脸。马陡然停住,身后的人拍拍我的肩膀:“好了,到了。”
我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是在马背上,恍惚的仰起脸,看向身后的突利。
他散漫迷离的看着我,饶有趣味的笑。“你果然还是来找我了。我果然还是把你劫到手了!”
我苦笑一声,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长辈的话小孩子就是要听啊。
“怎么?特地千里迢迢来?就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他随意的将风撩起的头发顺到风中,微睐的眼睛若有似无的打量我。
“别恶心!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我用手肘往后一敲,跳下马来。冲他做了一个鬼脸,回身的时候,笑意随眸光一颤。眼睛就离不开了。
静谧的溪流,我一直以为这里不会有属于静的东西,可是我错了,我完全错了。
它真的是出人意料的沉静,我觉得在最荒无人烟,最深入自然的地方也未必找的到的沉静,此刻就在我的眼前,甚至让人感觉不到它的流淌。太深的呼吸也会叫它动容,太多的声响也会叫它亵渎。
静真的与人烟无关;有些气质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不是人所能改变的。
它有雪一样清浅泛蓝的白色,嵌在蓝天白云里像水晶一样剔透美丽。它有冰山雪莲一般的气度,我的意思是说,它是圣洁的,不可侵犯。
我相信,很多年以后,当我再次想起它,心里也会骤然平静。
“我心情一不好就会来这里。她使我平静。它很美是不是?”突利的语气忽然就变得很温柔,“它是我们的圣水河。”
“圣水?我倒觉得圣母更好一些。这河水,有母性的光辉。”我情不自禁的朝他浅笑。
他眼中的深绿色浓烈:“是吗?你能感觉到?”
说着,轻轻揽起我的手:“想不想听一听她的故事?”
“嗯。”我仰起脸,注视落在他侧脸的霞光。
“我们的祖先是圣母。在一个雪夜,她沿着圣水河徒步走,遇见了从下游上来的猎人。他们相爱,并且留在这里。”他的脸上有美好的光。
“于是,就有了阿史那氏,有了东突厥。”我意态姗姗的接口道
“是,”他低下头,认真的注视我。他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的注视我。我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眼睛里的绿色深邃,是圣水孕育出来的干净纯粹。闪烁着蓝紫色的火焰。摄人魂魄。“你注定是突厥的女儿。你听到了圣母的召唤,将成为我的妻子。”
我的脸色一变,下意识的抽手,他却攥的更紧。我说过,不应该在这里有繁杂的情绪。于是只好试着看一池雪水使自己平静。
“那么突厥人都是这样轻易,对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女子谈及婚嫁?何况她还是个异族人。”我从容不迫的迎接他的目光,甚至带了一丝丝轻蔑。
“不,我们只听从自己的感觉寻找伴侣。就像狼一样,它们忠实于自己认定的气味,也只要气味相投的狼作为伴侣。如果感觉不对,我们宁可终生不娶也不会随随便便找一个女人。”他眼睛光芒不退,决心要灼伤人的眼睛才肯罢休。
“是吗?那公主呢?她难道………”
“不是!”他一使劲,手上的火焰立刻灼伤我的手腕。“她不是我的妻子。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妻子,这辈子我只会有一个妻子。就像狼一样,狼的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即使对方死了,也绝不会再嫁,再娶。”
“一生只有一个伴侣?”我喃喃自语,就像在给自己念的咒语。
可以这样吗?为什么说这句话的是别人而不是……
我仰起脸对他凄凉的笑笑:“或许,因为你的话,我会认真想想。可是现在,我想回去了。”
他猎猎大方的轻挑薄嘴,自信满溢,深绿色像
苔藓一样缠绕上我的眼眸,“不出半月,我一定要你心甘情愿的嫁给我。”
我无所谓的笑笑,轻描淡写的往回走:“我不喜欢说大话的男人。”
他轻而易举的把我扯回来,强制我要我和他一起蹲下来。
只见他捧手作碗,掬了些水尽情喝下。我也学着他,掬水而饮,只觉得冰洌可口,清甜醉人。
“你知道吗?只要是喝了圣水的人,就再也不可能离开突厥。”
他依旧骑马送我回去。
“其实你可以住在我那里。这里看起来……”他懒懒的一撇嘴,肋着马绳,一副挑剔的王子架势。
“不必。”我斩钉截铁。回身要往里走。
“等等,”他扯住我的袖子,举重若轻,“我倒是忘了。你怎么穿着男装来?”
“我乐意,你管得着嘛。”我没好气的去挣开他的手。
“你对未来的夫君就是这样的态度啊?”说着,那双兽的眼睛又凑近我窥视,“跟谁来的啊?是不是跟上次递给你帕子的俏公子一起?我可是会吃醋的。”
“俏公子?”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这次的人呢,不算糟老头就不错了。”
“难道是我的老丈人?”他侧仰着脸,我这才发现,他不认真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倒是有点吊儿郎当的。
“猜你的老丈人去吧。”我不再搭理他,回身进去。
“去哪里了?”一进去就看见刘文静正襟危坐,倒是有家长教训小孩的意味。可是他的腔调和耷拉的眼皮,永远舍不得睁开的眼睛,浸在黑暗中腐朽的气息又重新让我意识到,他还是那个牢里的家伙,一点没变。
“这里的东西我吃腻了,出去换换口味。”大实话。
“真的?“
我无视他的话,径自去睡觉。只听得身后的声音不止:“明天你准备一下,我想是时候去见始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