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土地爷 第三卷 云端仙界 132章 涂头七的偶像(求收藏)

作者 : 不跟随

“城隍爷,息怒,息怒。”金州城隍想要去追拿鲁求索,却被万贯拦下了:“城隍爷,刀灵重生,睚眦必报,这也是常情,还请你大人有大量,不要与他计较。等他稍微适应一些,我愿意带他到城隍庙去给你赔罪。”

“赔罪?”锦州城隍爷不屑地冷笑起来,“击杀了虎侯的嫡系血脉,虎侯一族不会放过他。他要是有能耐活着,再言赔罪也不迟。”话说完,他随手收回了黄巾力士,破空远走。那五大寇乘着这个时机,也全部钻入虚空之中,逃之夭夭了。

万贯走过来,对李望道:“李老弟,这一笔买卖,你还继续做吗?求索已经不比从前了,之前我说的生死之交,不可能是兑现了。”李望想了想,也不愿意再做纠缠,笑道:“这笔生意就此作罢了,万老板,好歹我们也算是朋友了。”万贯楞了一下,点头道:“好,是朋友,是好朋友。”他手上突然光华一闪,已经多了一只九宝玲珑袋,递给李望:“朋友归朋友,生意是生意,我百通号做生意从来都是童叟无欺。这里有香火凭证五百亿,算是违约金。”

李望不禁也是一惊:“万老板,不用如此吧,我也不是贪财之辈。”万贯摇了摇头,很认真地道:“做生意,讲的就是信誉二字,这五百亿,是我必须要付的。你既然当我是朋友,就请尊重我的规矩,不要推辞。”停了一下,他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一件事情。如果你遇到了求索,希望你告诉他,让他尽快回到青泽去,我怕虎侯一族不会放过他的,回青泽比较妥当。”

李望结果九宝玲珑袋,点头道:“那这香火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如果遇到鲁公子,我一定会转达的。”万贯感激地拍了拍李望的肩头:“多谢你,李老弟。不过,你遇到求索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他现在很危险。”

说完,万贯和无十六就离开了。

李望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九宝玲珑袋,倒还真有点喜欢上这个信守承诺的万贯了。和这样的人谈生意,真叫一个痛快。

“李盟主!”

那几十个地仙都围了上来,全部恭恭敬敬地对李望行礼,“前路坎坷,还希望李盟主你可以带领我们,前往凤鸣峰,我等感激不尽。”经过这一番战斗,李望和秋池各自施展了绝技,五行神兵,挂月轮,都是太惹眼的存在。这些地仙都是博闻强识之辈,又岂会猜不到李望和秋池的真实身份。

多一些朋友,总比多一些敌人好。

李望随即变回到原来的样子,拱手对众人回礼:“诸位朋友客气了,此去仙林还需要时日,我们就同舟共济吧。”“李盟主说的是。”

正好这时候公输超班也赶过来了,众人也没有多做耽搁,一起向凤鸣峰方向飞去。

很快,他们就出了金州,所有人的脸上都是露出了劫后余生的喜悦。之前还在金州的时候,谁都高兴不起来。虽然青虎死了,五大寇落荒而逃,但还有一个威能老祖。那可是白蛟的师父,要是突然出手,他们还是在劫难逃。不过,现在他们都放下心来了。因为他们都知道,穷发族的领地,就是“安全”的代名词。穷发族有规矩,在他们的领地之中,是不许杀戮的。穷发族乃是天神的仙人族,一个婴儿生下来,就是仙人了。千万年来,穷发族高手辈出,其中甚至会有散仙的存在。所以,就算是威能老祖,也不会来惹穷发族。

穷发族虽然名字不太好听,但他们的领地却是一马平川,有河有水有树林,景致极好。李望的心情也是不错,转眼看,秋池面带笑意,无限风情。他有些心猿意马,就想抱着秋池好好温存一番,只可惜这么多小太阳跟着,也没法亲热。

他又将公输超班叫过来,问道:“大哥,那老家伙你怎么处理了?”他问的,当然是猥琐大叔。公输超班笑道:“我当然是放了他了。”

“放了?”李望眉头一皱,但随即有笑了,“看不出来,大哥你还真是整人高手。你这只怕要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好歹也是金州有数的香火大盗,现在修为也没了,这要是放出去……”公输超班打个哈哈,道:“兄弟,你可不要误会。我放他是有条件的,他把毕生所学都给我了,还有他身上的法宝,灵符,香火,也全都交出来了,条件就是让我放了他。你说吧,我能不放吗?”

李望不由得轻叹了一声,求生还真是生命的本能。以那猥琐大叔的老辣,不可能不知道,就算公输超班不杀他,杀他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他的上峰威能老祖不会放过他,还有以前被他劫掠过的那些地仙,也不可能放过他。甚至,他可能会受尽各种折磨,死得无比凄惨。可是,哪怕为了多活一刻,他也还是愿意付出所有。

说话间,公输超班已经将从猥琐大叔那里得到的神通法术全部传给了李望,一共有三百多种,这其中还不乏有高强的天仙之法,暮春宝镜的使用方法也在其中。李望和秋池现在都是七色云气初期的修为,领悟天仙之法已经没有任何的难度,三百多种法术,仅仅花了一刻钟,就已经完全领悟了。

此外,公输超班还将猥琐大叔的宝物财富也都交给了李望。这家伙还真不愧是金州七大寇之一,虽然排名垫底,但也是富得流油了。在他的身上,香火就带了两百多亿,各种法宝,灵符,也不知道有多少。李望不禁想:“这要是捣了他的老窝,估计得比白玉泽龙宫富几百倍。”

这些算是这一场大战的战利品,李望也就是看了看,就全部递给了公输超班。然后,他又问道:“大哥,鲁求索变成青色的飞刀,叫什么,你可知道?”一提起神兵利器,公输超班顿时来劲了:“那当然知道。青色的,应该是清风百劫飞刀,在天地人三才之中,对应的是人。那一把紫电无极飞刀,对应的是地。按照典籍的记载,还有一把星光斩仙飞刀,对应的是天。这天地人三才合一,就是三千年前纵横世间的无敌神兵,灭痕!”

“灭痕?”李望想了想,道,“我曾经看过一本神兵利器的简谱,上面似乎有灭痕的记载,上面说灭痕是天地间的一件绝大煞器,却不知道它居然是由三把飞刀组成的。万贯说鲁求索是刀灵重生,又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大哥你是神兵百事通,还是给我和小池一解疑惑吧。”

公输超班道:“关于这一把灭痕,我的记忆还真是很深刻的。那时候我是刚上天宫,修为才不过是六色云气初期。当然了,原本我是不愿意上去的,只是那一年东方上帝下令扩建天兵阁,我才被天宫抓了壮丁。话说,当年我真是挺惨的,在天兵阁之中,就是当一个奴隶。我和秃老七,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秃老七的修为那时候和我差不多,也是六色云气初期,也当奴隶。他在被抓上去之前,是寡欲道的弟子。”

“寡欲道?”李望笑了笑,“这名字倒是很有意思,怎么,进入这宗门之后,就要清心寡欲,不近?那涂大哥岂非要憋屈死了。”

公输超班也是笑了,摇头道:“那你可想错了,寡欲道说的寡欲,是指宗门所在的山峰,称之为寡欲峰。其实,在那个年代,寡欲派是专门勾搭仙女,勾搭仙妇的邪派。有一句口头禅,是这么说的:‘莫谈山门寡欲,实则婬贼一窝’。而寡欲派的领军人物,就是灭痕上一任的主人,楼听风。”

“楼听风?”李望倒也听说过,“这人我倒是听说过,好像是纵横一时的婬仙。”

公输超班笑道:“还别说,他就是秃老七的偶像。我刚认识秃老七那一会,他天天就想着能从天宫之中跑出去,然后做一个自由自在的采花大仙。不过,这楼听风也确实是地仙界千年一遇的天才,不但人长得英俊不凡,而且修为高绝。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地仙风云榜的东西,那是由天宫亲自制定颁发的,每五百年一榜单,将天宫认可的地仙十大高手写在其中。楼听风的名声虽然不太好,但他的修为却得到天宫的承认,在一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他一直都是榜魁。他的兵器,是三把绝世飞刀。恨他的人,叫他楼三刀,崇拜他的,则称他为仙刀天客。若不是他无法无天,犯下大错,现在就算不是散仙之身,也应该是天宫之中的一方大员了。”

李望越发有兴趣了,追问道:“是什么大错?”

公输超班道:“在天宫之中,仙人是不能婚配的,连谈情说爱都是禁止的,位阶越高,规矩就越严苛。天宫之中二十八星宿,原本有一个叫菁华仙君,是东方七星之一,归东方上帝管辖。一次,菁华仙君下界除妖,却被妖类十尊之一的奎狼所伤,恰好让楼听风救了。接下来的的事情,你们应该也想到了。楼听风色胆包天,竟将菁华仙君也……呵呵,菁华仙君居然不愿意再回天宫,将天宫的符召丢弃,要和楼听风笑傲风尘。这一点,秃老七佩服了几千年呢。”

“后来,天宫震怒了?”

“那可不。天上二十八星宿,那身份地位,就相当于人类帝国之中的封疆大吏。尤其,这菁华仙君,还是东方上帝的弟子。东方上帝果断地下诏,派出天兵捉拿楼听风和菁华仙君。天宫先后派下了有十几拨人,却都拿不住他们。东方上帝大概是觉得没面子了,最后派出了二十八星宿之中的果化仙君和青袅仙君……”

“青袅仙君?”不知道为何,李望突然想起宣若夏和那个带着面具、施展一根米黄色的羽毛的青袅神君:“青袅仙君,青袅神君,仙君和神君应该是她们的封号,同名,难道这其中还有某种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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