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皓轩醒来时,后庭的伤便好的已经差不多了,昨晚被做的昏死过去,但隐隐约约还是觉察到轩辕闫给他涂上了一些伤药,此人果然财大气粗,连药也是上等的,今晚恐怕又逃不了一阵暴虐。
“混账东西,怎么就没看出来他是头饿狼。呸。”
“小羊,起床了。”
他抬起头,才惊觉那混账还坐在床边,明明比自己小那么多岁,怎么可以一点都不可爱。还把他这个能当他老爹的人给……不过,看到饿狼调笑的模样,他便忍不住往后挪了几个的位置。
但他很快就落入轩辕闫手中,轩辕闫从小被人侍奉惯了,哪里知道要温柔待人,这几日看着皓轩为其他人伤心伤神,心里早就不悦了,昨天只是露了他的霸王本性罢了。没想到居然把眼前的小羊给吓坏了。
“我想出去。”
“我陪你出去。”
“不,我要一个人出去,要离开你。”
轩辕闫沉下脸,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更没有说出答应或不答应的话,他只是细心地拿过衣服,从里到外一一为他穿上。
“你知道吗?”他喃喃地说,“在遇到你之前,我什么都被人伺候着,我的衣服都是由下人为我一件一件穿上的,可是,为了你,我学会了为人穿衣,还学会了煮粥做菜。”
皓轩傻傻地听着,虽然轩辕闫确实待他很好,可是所有的好都在昨天晚上消失殆尽,他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爱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令他心痛的人。
门外,忽然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之间的沉寂。
“启禀老爷,船已到惠城。”
“知道了,先下去吧。”
惠城是挨着京城的小城,不知道他们要到这里来,或许,下了船之后,他便能找个机会逃走,以后他再也不会去见银铃,更不会见这头暴虐的饿狼,他要靠着自己的医术过活,会养只狗或者猫,安安静静地渡过余生。
他是跟轩辕闫、银铃和菲清泉一起下船的,按照轩辕闫的话说:只有自己人,自在。
呸,自己人,他才不和那变态自己人。
一转头,就看见银铃毫无表情的脸,心里便突突跳了几下,看来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说别人,老子爱上儿子,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轩辕闫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忽然愤愤地抓了一下他的手,疼的他想叫,又叫不出声。
银铃斜眼看了一眼,正好看见那两只抓在一起的手,眼睛里便射出了几道冷光,而走在另外一边的菲清泉,便是看笑话般盯着他们三个人的反应,就差没有仰头大笑几声。
四个人各有心事地走着,忽然到了一家茶楼跟前。
“前几天,我便听说这里有一高人,随便谈一首曲子,就能抓住一群人的心,竟然连朝中大臣也纷纷跑到这里听曲,闹得各个不思朝政。”
“看这四周邪气很重,一定是有妖孽出现。”
咦,银铃居然会看出有妖孽,两个月不见,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还是说,他在别人面前就是这幅稳重的模样。
被轩辕闫拖着走进茶楼,只见楼内坐了满满的人,前方是一个台子,台子上挂了一片珠帘,透过缝隙可以看见上面摆着一架琴,而琴的主人显然还没有出现。
待他们坐定,帘后便走过来一个男子,虽然是隔着帘子,他却好像看见了男子眼中的阴狠光芒,那明显是妖的眼睛。
为什么他会知道那个人是妖怪,为什么从画中出来之后,他好像处处遇到怪事,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迷惘,甚至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