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情人 第四章(1)

作者 : 乔樵

父亲姚同忠去世后,姐姐嫁给市里最有钱的谭鑫东,姚怡并没有高兴,而是还一直处于失去父爱的痛苦中。

姐姐结婚这天,瘦小的姚怡望着漂亮的姐姐与矮胖的姐夫,她感觉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时代的悲哀。有钱能使鬼推磨,姐姐爱钱才会嫁给这样的名人吧!同学们都这样议论,更让她看不起姐姐,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拒绝到姐姐家,更拒绝见到姐夫,在她的印象中,姐夫只是有几个臭钱的粗野男人。

她当然不知道父亲的欠债,更不知道姐姐受的苦与罪。姐姐给她的学费,她受之无愧,出手也大方,可总是无法用钱买来快乐,也无法与同学们融到一起,而是一个人独立地生活。

她一个人住一个大房子,楼上的饭店定时给她送外卖。

放学后,她喜欢趴在地板上看书、做作业;喜欢睡沙发;喜欢光着脚在地板上跑来跑去;还喜欢一丝不挂欣赏自己逐渐发育的身体。

因为在小时候姐姐一直带着她看连环画,养成了她自小喜欢读书的习惯,刚刚发育才几天,调皮好动的她突然变得安静起来,读书写字成了课余所有的时间。

她喜欢读书,更喜欢买书;她的床上、沙发上、地上都摆满了书,古今中外的小说、散文,原版的英文书,各个名家的著作成了她离不开的食粮。

姚怡读书上了瘾,写字也上了瘾,心里的好奇心不断增强。

她开始发育时,就果着身子站在镜子前旋转,一点点研究自己的身体。这儿长了一点,那儿丰满了一点,周围的人对她是什么目光,到大众澡堂时,跟别人相比她身上缺少点什么,她都要一一记录,并写下自己的感受。她买来各种奇装异服,买来时装杂志,尝试着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揣摩着异性不同的眼光。

她逐渐从丑小鸭变了白天鹅,气质也越来越突出,可对于男同学的追求并不放在身上,她蜻蜓点水般掠过,更激起了许多男同学的爱慕之心,请她吃饭、唱歌,甚至散步,她都尽情享受。可是,他拒绝男同学任何的亲昵动作,让一个个男同学都离她远去,另一批男同学又蜂拥而来。

上大学了,她白天泡图书馆里看很多正版的英文心理学书,晚上琢磨古代小说中的人物心理,然后,顺着自己的心思,把白天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写成了一篇又一篇的心理日记。

傍晚时分,她时常坐在学院的角落里,观察着热恋中的同学搂搂抱抱。在她的脑子里,她经常会角色互换,想搂抱中女人会想什么,接吻中的男人会想什么,如何搂抱才是男孩子女孩子最为喜欢的,她还在日记中画出了许多幻想的镜头。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她很快就投入了一个追求她的男生的怀抱,搂抱、接吻,让男孩对她诉说感觉,很快,男孩的一切在她的眼里都成了透明体,她写完日记,就对男孩失去了兴趣。

姚怡很奇怪自己的身体对男女之事不能投入,只是脑子里想着搂抱接吻的感觉,感觉找到了,她写出来,再去搂抱接吻就成了像是别人的事,不像是自己在搂抱接吻,只有一点点的激情与好玩。

很快,第一场恋爱无疾而终,姚怡也得到了一个冷美人的外号。这个外号的流传使她的名气大振,她很快又有了第二个男友、第三个男友,日记写了厚厚的几本,结果却是一样。

宿舍里同学称她为小魔女,说她谈恋爱如吃冰激凌,失恋的痛苦对她没有打击,久而久之,她也成了女同学喜欢倾诉和寻找解除失恋方法的对象,这个时候,她认识了陶静,那时陶静第一次失恋。

姚怡起了一个笔名叫夏雪。起这个笔名时,她正坐在学院的湖边,望着天空中下起的微微细雨,她就渴望雨点变成雪花,这种愿意越来越强烈,就生出了夏雪这个笔名。她用这个名字把日记整理出来送到出版社,《少女情感日记》一书引起了空前轰动,风靡一时,让夏雪很快成为全市知名的美女作家,成了校园的风云人物,还多次获得了未来作家之星、世纪之星等众多荣誉和头衔,市里的各大报媒,均大篇幅报道,让夏雪一度飘飘然,好奇心领域不断扩大。

从那个时候,夏雪的名字代替了姚怡,她也默认,认为夏雪的名字比姚怡更有诗情画意,从此不再提姚怡这个名字。

陶静是个性格很直爽的女孩子,敢做敢干,性情柔和,因为夏雪时常请她吃饭,农村长大的她对夏雪越来越依赖;夏雪也乐于交个好朋友,于是她们一段时间走得很近,关系愈加密切。大学第二年,陶静调整了专业,她们搬到一个宿舍,住在了一起,加深了她们的友谊。

可陶静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孩子。

她对姚怡说,女孩子有了第一次就如同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再不会完美;如果再与男孩子做那事时,就不会拒绝,还会喜欢。知道男人抽烟吗?越想戒瘾越大,我就是处于这种状态,心里时常那么一点渴望。

夏雪很乐于帮忙,也想了解这种状态。于是,她把一个喜欢她欣赏她的男孩子送给了陶静,陶静喜欢男孩子的帅,男孩子喜欢从夏雪那儿得不到而陶静那儿可以得到某种需要,双方一拍即合。

陶静与男孩子同居了,夏雪替陶静高兴,也替自己高兴,身边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探索的对象。为了得到第一手资料,第一感觉,夏雪给陶静提供机会,让他们到家里**,她先是用录音笔录下来,但是感觉很虚无,于是就安装了摄像头,拍了整个过程。晚上夜深人静时,她听着**的声音,看着男人与女人的动作与花样,思考着男人与女人的不同感觉。

但是这一切都无法让她满足,她想获得最真切的感觉。

她请陶静吃饭,趁机把她和她的男朋友都灌得醉呼呼的,就带他们到家中表演。爱晕了头的陶静与喝得晕了头的男朋友满足她的要求,夏雪坐在沙发上欣赏这一切,一切好奇心才消除,可是,看着他们扭曲的身子,听到他们的申吟与喊叫突然间生出了烦躁,特别是男孩子认为夏雪对他有意思,放弃陶静扑到夏雪身上时,夏雨生出了从没有过的恶心,愤恨地踢了男孩子的那个东西一脚,把男孩子踢出了家门。可以后的日子,她对这些事再也引不起兴趣。

陶静为自己的疯狂买单,男友毕业后一去不返,怀孕的陶静求夏雪想办法,夏雪知道姐夫刚开了一家女子医院,很顺利地化解了陶静的危机,让陶静感激万分,更把夏雪当成了知心朋友,而且越来越贴心,直到毕业以后还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当然,这其中还有别人不了解的其他秘密。

一件事的好奇结束了,另一个件事就摆到了面前,好奇心推着夏雪不断前进。她认为,社会上的事存在即有存在的道理,任何行业都是有需要才会出现的。

从报纸上她了解到这个城市小姐泛滥成灾,她又开始了好奇心之行。晚上,她打扮得妖气十足,来到歌舞厅应聘当小姐,当晚就上班。

当小姐是个很无聊的行业,说白了就是无聊的时间陪无聊的男人喝酒唱歌,再让酒后的男人搂搂抱抱,嫌点小便宜。可是小姐行业有着很诱人的利润空间,短短一个小时或者几个小时就可以得到不低的报酬,让一些生活条件比较差而相貌较好的农村女孩子找到了嫌钱的好机会,笑贫不笑娼的观念让很多城市女孩子和当代女大学生也参与其中。

可是这个行业同样一个陷阱。醉酒后的失态,嫖客的诡计都会淋漓尽致在这个场合得到体现。夏雪闲的时候就跟各地来的小姐聊天,还把自己挣钱的机会让给她们,如果有喜欢陪客人过夜的小姐,她也会介绍给一些她感觉不错的男人。时间一长,她的名气就像上海滩的黑玫瑰一样出名,一时门庭若市。

可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与了解,夏雪打了退堂鼓。一些小姐吃摇头丸或者吃毒粉后的满足与放纵,毒贩子的猖狂,也让夏雪体会到很多小姐的无奈与悲伤,让她感知到了社会最底层的黑暗。

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

终于在离开歌舞厅前一个夜晚,她喝下了一个男人带有迷药的酒,把她带到了别墅中,把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这让夏雪很生气,因为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给她吃了药,让她没有一点感觉。

她在日记中这样描写:朦胧中,我被月兑光了,但是浑身无力。这个男人很有经验,像条狗一样舌忝着我的身体,想让我的身体变滑、变软,可是,在那一瞬间,我还是像刺猬一样缩起了身子,太疼了,太疼了!男人却很兴奋,从床上爬起来,像是拣到了宝贝,对我爱不释手,欲一会重来。

那时,我完全清醒过来,过一会儿,我主动用身体诱惑他,想知道男人为了色究竟有多少胆。他,真是色胆包天,居然不怕我报警,又一次翻上我身,这次,他错了,我要的男人的程度,并不是他的身体,看着他欣喜的嘴脸,我弓起身子,用脚猛踹像他那具已经骄傲挺起的**!

几乎每个女同学都说**是最疯狂的快乐,难道不也是先疼后快乐吗?我不想疼,当然也没有快乐。

这个男人就是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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