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厮不光告诉了她,最近季凤鸣买了许多好酒,请了很多熟客,还发帖子广邀江南两地各种老板到时前来祝兴。
而且还眼神暧昧的和她说,季老板在她走后就把自己儿子五花大绑着让人狠抽了一顿鞭子,顺便砸坏了一套景德镇细瓷的茶具。
那他现在人呢?胡姬花有点担心。毕竟是自己想出这个主意,害得人家母子彻底反目。
现在?早不知道去哪去了,那天被打完就叫人直接扔出去了,从此就再没见着过。
呃,他不会是死在外面了吧?呸呸呸,好人才不长命,像他那样的祸害,一定活千年。自己这么做,虽然是出招恶狠了些。但长痛不如短痛,既然他迟迟下不了狠心。那不如她还做这个恶人。
那家丁走的时候对她千恩万谢,一副有事儿您尽管来问我,咱哥儿俩谁跟谁的热乎劲。满脸都写着依依不舍,看得胡姬花身上麻痒痒,怪恶心的。
商业间谍,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和市场。
只不过季凤鸣这些招数,早在她的计划之内。上一界烟柳花魁,恐怕她就是找的这些人来捧场。如今刚过多久,人家的新鲜劲还没过,还要再来一次?除非是打了鸡血。
寻花问柳这种高消费的夜生活,兜里要是没俩个钱,谁敢踏进这个火炕?可那些商人,哪家的银子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给您捧一次场那是给您脸,再捧?那就是您不要脸了。
胡姬花心里明镜一样,所以这次重赛,她没让苏二娘通知那些熟客,而是自己问任元冲要新人。被劫走之前去他那里唱堂会,认识了不少官贾,现在正是该他们出血的时候。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那位正方形的姚公子,不老慕着要和绯云来一次亲密接触嘛?
以前她还拦着,如今正好,和他说,要是这次能赢,百花楼单找一天,只对他一个人营业。让他接触个够,反正只是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全垒打想都不要想。
安排完这些事儿,她又去找人给季凤鸣带了封信。如今没高手在身边,打死她,她也不会再只身前往那龙潭虎穴。
信上说,花魁比赛,就是选花中之冠。所以本次大赛,会给客人准备红白两色的牡丹。红的代表她家绯云,白的代表香凝,客人出钱买花,喜欢谁就买谁的颜色,等大赛结束,再以谁家颜色的花多,谁为胜者。
这样即有趣,又雅致。不过为了防止两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卖的牡丹,都从秀研阁出售。买花的钱,秀研阁的任老板会先垫上,等赛后由胜的一方负担所有花儿钱。如果季老板不放心,到时候请楼里的人去全程临控买卖花的过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