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男,公元541~682人,唐代着名医药学家,一代神医,世人称为“药王”。生前著有我国医学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学术价值的两部医学巨着——《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被誉为我国古代的医学百科全书。
孙梦春,男,公元1988~?X医大毕业生,医术还不清楚---因为还没有正式替人医治过。著作暂时倒也无,唯一的这篇毕业论文是网上摘录拼凑的。但这并不能阻止孙梦春要成为一代名医的远大理想,因为孙梦春总是“自称”是孙思邈第N代嫡传子孙。
事实也许确实如此,可惜如今这世道,自吹自擂的人太多了,就连卖烧饼的,都有人自称是武大郎的传人。所以这“药王传人”的红字招牌(还不是金字,因为金字要另加五百元钱)也就不太显眼了。这不,隔壁街上就有两家“扁鹊后裔”、“华佗在世”,人家可是金灿灿的招牌,甚至以前还有一面大旗在门前耀武扬威呢---如果不是被更加耀武扬威的城管扛走的话。
所以孙梦春的诊所开了已有三个多月了,至今还没有生意开张过。其实也难怪,谁叫孙梦春开的是妇科诊所呢!曾也有人进来光顾,但一听说医生就是眼前这个毛头小伙子,闪得超快,连孙梦春介绍自己是孙思邈后人的机会都没有。唉,如果当初阿美不是选择读妇科就好了,为了和“301寝花”阿美(其实在孙梦春眼中,阿美应该就是校花,可惜其他同学一致认为阿美连班花、组花也算不上,最后终于将阿美定为301寝花,因为阿美在她所住的301寝室里,算是最苗条的了)在一起的机会,自己无怨无悔,忍受了无数异样的目光,毅然选择了阿美所选择的妇科。可惜阿美并没有感受到他的痴情,反而和其他同学一样认为他心理严重变态。当初的无怨无悔,早已成了悔之已晚。
这日午后,孙梦春吃完泡面,拿了本看了远比医书多N遍的《隋唐演义》,坐在自己的诊所,望着眼前的杂乱无章,怨天尤人。原来一直认为阿梅(当初还以为她也叫阿美就立即招聘她为护士,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阿梅,)懒惰不干活,但至少阿梅在时诊所还算整洁,没想到阿梅才走了三天诊所就乱成这样,看来自己错怪她了。唉,女孩子就是小气,自己也就拖欠了她三个月工资,她就吵着不干了,这样好的工作机会也不珍惜---虽然阿梅口中一直嚷她身兼数职,既是护士,又是接线员、收银员、保洁员、迎宾小姐,其实除了简单搞下卫生,还不是每天坐在电脑前上网聊天(在可恶的小偷把电脑偷走之前)。
也许最应该怪的是自己的父亲,硬要当红卫兵,破四旧,把好不容易祖上孙思邈传下来的珍贵医书《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一把火全烧了。否则自己哪还用读什么医大(学费还那样贵)。也许有人问这《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就算没烧掉你看得懂吗?嘿嘿,真傻,看不懂也没关系,把这两本真迹卖了还不够我吃一辈子吗?
隔壁传来重重的脚步声,不用问一定是那营养过剩的房东太太。想起自己还欠着两个月的房租无力归还,想起房东太太盯着自己那暧昧的眼光,看来自己守了二十多年的童贞难保了。
终于有人进来了,孙梦春习惯性地拿起桌上的电话,道:“等我有空再替你医治,我先得排下日程,阿梅你帮……”突然想起阿梅已经跑了,却看到一个十八、九岁,身材高挑,面目佼好,打扮得十分新潮的漂亮女孩站在他面前,高耸的胸前一根钻石白金项链特别显眼,那钻石几乎比鸽子蛋还大。这个漂亮女孩正惊讶地注视着他,孙梦春想她一定是和别人一样惊讶于眼前的妇科医生竟会如此年轻,却发现自己手里的电话听筒的线居然是断的---肯定是阿梅走之前为抗议没领到工资剪断的。孙梦春尴尬地笑了笑,道:“这是最新款式的无绳电话,请问小姐有何事找我?”
漂亮女孩脸色微红,迟疑了会才鼓起勇气说:“我要流产,钱不是问题,但你要替我保密。哦,这里就你一个医生吗?”
“流产?”别的医生都是救人,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行医,却是要“杀人”。但能替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做这种手术,又能赚一大笔钱,孙梦春一阵激动,却故作镇定,道:“我有三个助手都派出去做事了。放心,流产这种小手术在药王传人--也就是我---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而且我们绝对保护患者**,这些尽可放心。而且收费也不是很贵,只收八千(刚好两个月的房租)。”说完,孙梦春患得患失地看着漂亮女孩,刚想说:“要是嫌贵价钱可以减半。”却看到漂亮女孩点了点头。
孙梦春将漂亮女孩带到内间手术室,声音微颤:“你先月兑衣服吧。”
约两小时后。
孙梦春打完“120”急救电话,匆忙逃离了他的诊所,当然没忘记带着那条漂亮少女的项链。
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行医就发生了意外。不过这似乎不能怪自己医术不精,只能怪这漂亮少女为何要长得这样诱人,本来就脸蛋漂亮也就算了,没想到月兑光衣服后连身材、肤色都那么……这能怪自己心猿意马吗?恐怕连圣人见了都会忘记自己祖宗十八代,何况自己又只是个凡人,当然也忘记自己的祖宗十八代,忘记自己是一代药王孙思邈的后人,也忘记了自己是学医的,这怎么医呢?
但好歹孙梦春也是有良心的人,既然拿了这漂亮女孩的诊费---虽然因为这漂亮少女流血过多陷入昏迷而未能和她商量---有偷的嫌疑,(当然和她商量她估计也不会答应,)但在这种情况下,孙梦春在跑路之前打了急救电话“120”,也总算是对她有了个交代。
可孙梦春能去哪里呢?行医这辈子恐怕就别想了,坐牢也似乎是肯定的事了?不知道关在牢房里自己还能不能行医?恐怕不能,就算牢友们肯信任他这个一代药王孙思邈的后人,可同牢房关着的都是男的,看妇科能行吗?
孙梦春就这样胡思乱想,也不知道自己来到了哪里,但知道自己无论逃到哪里,都逃不出警察的手中。
天色已黑。
孙梦春当然不敢在市中心乱窜,所以他来到了郊外。走了一天,当然是又累又饿。
眼前居然有个很大的庄园,有很多间房子,可竟然只有一间房子亮着灯,看来这个庄园建在这样偏僻的地方,晚上连灯也不点,肯定不是好人住的地方,这倒方便自己去偷点东西吃。孙梦春自从上次诊所的电脑被偷后本来是最恨窃贼,可现在肚子饿得厉害。好在现在是去偷坏人的东西,心里稍微好过一点。毕竟好歹孙梦春也是有良心的人,不能算是坏人,至少他不想做坏人,他只想成为一代名医。
可是有良心的人毕竟不是作窃贼的料,孙梦春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这庄园的厨房,只好慢慢地向亮着灯的房子模过去,还没走近,却听到房间里突然发出一阵大笑“哈哈,成功了!”吓得孙梦春一下子坐倒在地上,还以为掉进了警察设下的圈套。
好在房间里的两人都显得十分兴奋,根本没有察觉。其中另一个声音道:“三十年的心血啊,这台时空穿梭机一定会轰动整个世界的。今年的诺贝尔奖肯定是属于我们的了。”却听原先的声音道:“诺贝尔奖算什么,这成果公布后,大家只会提我的名字,再没人会记得诺贝尔了。”另一个声音兴奋地道:“别忘了还有我的名字。”原先的声音道:“当然,这成果是我们一起发明的,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兄弟。我们庆贺一下,一起干一杯。”
孙梦春很好奇,悄悄爬到窗台上去看,突然感到全身一阵麻木,顿时晕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梦春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张电椅上,身上绑满了各种仪器和电线。眼前站着两个“怪物”,象是两个人,只是头发和胡子太长了,在头上胡乱缠着,分不清哪是头发,哪是胡子。却见左边这个“怪物”说:“你想知道我们对付小偷的方法吗?”说着,竟发出一阵怪笑。
孙梦春一怔,突然灵光一闪,冲口而出:“这就是你们发明的时空穿梭机吗,真能穿梭时空吗?”却见右边这个“怪物”说:“你很快就知道了。”说着就去按控制台的按钮,按了一阵好多个按钮才停下来说:“好了,现在我只要在哪个时代的按钮一按,你就可以安全到达这个时代。我想你一定想去远古的食人族时代。”
孙梦春吓得面如土色,突然想起《寻秦记》的项少龙,忙道:“我错了,我哪也不想去,但如果一定要我选,就让我去秦朝吧,求求你们千万别让我去食人族啊。”
左边这个“怪物”说:“这只能怪你命不好,谁让我平生最恨的就是做贼的人。但愿你在食人族能活下去,再见。”说着就要去按按钮。
突然,左边这个“怪物”身子一歪,竟倒地身亡。只见右边这个“怪物”得意地说:“想用你的名字代替诺贝尔,下辈子吧。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用心吗,我今天不下毒杀你,迟早也会被你杀掉。”说完,狞笑着盯着孙梦春,道:“小伙子,你是这起谋杀案唯一目击证人,可惜你现在只能去证明食人族时代的谋杀案了。哈哈,或许能证明你是被哪个怪物吃掉的。”
孙梦春眼看着右边这个“怪物”去按按钮,却知道他决不可能放过自己了。
眼看右边这个“怪物”的手就要碰到按钮,突然,他双手捧月复,厉声叫道:“你好恶毒,原来你也在酒里下了毒。”却也倒地身亡。
孙梦春如在梦中。
可强烈的饥饿感马上使他回到现实,自己被绑得不能动弹,这庄园仅有的两个人又相互害死,自己虽然侥幸从食人族的嘴巴中逃月兑,却要活活饿死在这里。唯一好在自己虽然没有食物吃,却总也胜过自己成为别人的食物。只是这活活饿死的滋味却是实在不好受。唉,别的庸医害死了这样多的人,但未必会有这样的报应,自己才医了一个,而且还死活未知,却要遭如此悲惨的下场,这上天也未免太不公平了吧!唉,怪只怪自己一时起了色心,这堕胎嘛,干嘛非要叫人家女孩子月兑光衣服呢。
就在孙梦春自叹自怨之际,突然从窗台里跳进一只黑猫,还在“喵喵”地叫。是不是这只黑猫也肚子饿了,上这里来找吃的。唉,这猫要是不吃鱼只吃电线的就好了。
却见这只黑猫跳上控制台上,似乎要去按按钮。孙梦春不由地叫了起来:“猫大哥你认识‘秦朝’这两个字吗,不认识就拜托你别乱按了。”
不知道这只黑猫认不认识字,但可以肯定它听不懂孙梦春的话,因为它很快就按了下按钮。
孙梦春只觉得天旋地转,在失去知觉前他似乎在说:“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叫女孩月兑衣服了,上天你千万别让我去食人族时代啊。”
为何是说他“似乎说”,因为他以后完全忘了在这时,在这极度恐惧中他曾经说过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