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脑袋微微有些疼。虽然叶秋被人称为千杯不醉,可是只有他知道,酒精的强烈麻醉性还是会对他有些影响。所以,他平时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叶秋穿着四角短裤推开房间门朝外瞅了一眼,不少特种兵队伍正收拾好了行装有组织地离开,住宿区前面的大广场上不少人正在告别。不打不相识,大家在同一个地下基地里住了几天,很多不同队伍的队员都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男人的友谊总是来的很莫名其妙,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脏都能让他们建立生死交情,一根烟,一杯酒,或者说是一场口舌之争或者旗鼓相当的打斗都能让他们惺惺相惜,视若兄弟。
今天是所有队伍离开基地的时间,紫罗兰小队的训练总部就在燕京城,所以他们自然有理由比别人走的更从容一些。至少,不用赶时间。
叶秋打了个呵欠,准备再回去睡一会儿的时候,就看到狂风小队的一群女人英姿飒爽的排着队形走了过来。
叶秋和她们走在最前面的队长银狸的眼神碰了个正着,一下子处境变的尴尬起来。
留在原地吧,他全身上下都只穿着一个小内裤,其它部位都**果地暴露在清晨还有些寒冷的空气里。而且男人早上都有晨勃的习惯,他那根还算坚挺的小弟弟粗壮程度虽然没办法和《黑人和清纯漂亮女校花》或者《穿过你的身体我的老二》之类的电影里面地黑人男主角相比,但是,你总不能将它完全忽略说它是根牙签吧?
退回去吧,也不合适。叶秋这次来参加大赛和两个人走的比较近。一个是海防联合小队地骆千军,另外一个就是狂风小队地队长银狸。银狸在一些事情的看法上和自己保持一致,而且她是狂风小队的队长,在以后的工作中。势必会和自己保持极好的交情。这个人。在叶秋的人脉网中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
人家离开,自己不要送送?
“叶秋,太客气了吧?大清早的,就以这身行头来给我们送行?”银狸瞟着叶秋匀称的体型和一个突起地圆柱型物体后,抿着嘴笑着说道。
“哈哈。知道你们今天要走。所以就赶紧爬起床来送送。”叶秋尴尬地笑着说道。见到狂风小队地女人们眼神都在自己身上瞟来瞟去地。跟挑选商品似地。就想伸手就那活儿给捂住。
可是这样一来。势必会更加突显那活儿地耀眼。
叶秋干脆横了心。任这些小娘皮吃自己地豆腐。心想。早晚也要把你们给看干净了才公平。
“大。衣服都不穿就跑出来。还是大赛冠军呢。”水鸟这个对叶秋有些暗恋情愫地女人见到叶秋这样。心里就有些吃味。翻着白眼说道。
叶秋指了指那条条纹地四角内裤。撇嘴说道:“这不是衣服是什么?”
“哼。那也算衣服吗?跟不穿有什么分别?”
“不穿我肯定不会就这样站出来给你们送行。”叶秋笑着说道。大清早的,有个小美女斗斗嘴也是件幸福地事儿。
“好了好了。你们俩个还真是怨家。一见面就吵个不停。”银狸出声阻止两人的争吵,回过头看着水鸟,戏谑地说道:“要不,咱们把叶秋招回狂风小队当附马?”
“队长。你你怎么帮个外人说话呢。”水鸟没想到队长当众开自己的玩笑,立即变成了大花脸,娇嗔的说道。尽显小女儿家的风情。无论她们的身手多么高强,但是生理年龄上,她们还是二十岁地花季少女。
“咯咯,我倒是想能把叶秋招回去,那样,下回的特种兵比武大赛冠军宝座不是咱们狂风小队的了?”银狸看着叶秋笑着说道。“好了叶秋,我们要离开了。车子在外面等着呢。很高兴能在这次大赛中认识你这个朋友,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叶秋点点头,视线依次和从他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女人对视。目送她们的离开。
江晏紫穿戴整齐的走出房间时。看到叶秋穿个小短裤站在门口,一脸痴迷的看着前面一群女人窈窕的背景发呆。
“她们都走远了。你是不是可以穿上衣服了?我们要集合回总部。”江晏紫没好气地说道。
这家伙是历届特种兵比武大赛最不注意形象的一届冠军得主了。每个获得冠军地人只要留在军队系统,都将前途无量。他们也或多或少地会注意自己的形象。没听说那一任冠军得主在第二天早上就穿着条小短裤果奔。
叶秋尴尬地笑笑。跑回房间里洗漱一番,穿上衣服后跑出来集合。
林宝儿已经走了,没有再和叶秋告别。想起这个习惯性恶作剧地魔女,叶秋就有些头皮发麻。这次是真有把柄落在她手上了,要是被林老爷子看到,难道自己真要做林家的上门女婿不成?
不过,换个思路想想,成为军方第一大佬地女婿,怕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事吧?就算是个傻子,在林家强悍的背景支持下,也保准能授个将军衔。
想到昨天晚上从林宝儿房间里离开时,因为要再次离别,小丫头跑上来抱着自己的后背,久久不说话的情景,叶秋又有些心酸。
“墨浓,宝儿,唐果,还有蓝色公寓,大家终究都会回来的。”叶秋在心里暗自想道。他答应过林宝儿,也答应过沈墨浓,这是对两个女人的承诺。
让叶秋奇怪的是,原本以为交情不错的骆千军竟然悄无声息的带队走了。临走的时候也没有来告别,让叶秋颇为遗憾。本来还想和这个家伙多多交流一下感情呢。
通过重重监控和防守的加密电梯上来,叶秋地整个身体都轻松了起来,有豁然开地感觉。
生活在地底下,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即便一切物质都非常齐全。也仍然让人觉得难以忍受。
外面风和日丽。阳光明媚。平时不在意的花草树木汽车楼牌以及并不算新鲜的空气,这时候在叶秋眼里都变的非常可爱起来。
叶秋突然间想起他和蓝可心一起买的我只吃饭不洗碗的情侣套装,这样的天气,应该可以穿出来了吧?
她们,一切可好?
国内的音乐公司里,很少有如此高档豪华而且设备如此齐全地录音房,不少艺人的专辑都是到香港或者国外制作的。
冉冬夜的身份特殊,而且她的姐姐冉星辰为了妹妹的梦想,不吝投资巨资。将所有最先进的音乐设备都搬了回来。她对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只有一个,让妹妹站在音乐世界的巅峰,圆妹妹地以及自己强加在妹妹身上的梦想。
冉冬夜正在录音房里练歌,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戴着耳机闭着眼睛认真倾听。
第一张专辑大火后,公司立即又组织了精兵强将开始准备冉冬夜的第二张专辑。无论是词曲,还是后期制作,都邀请的是国内外最顶尖的高手。填词之王林夕亲自操刀,一口气为冉冬夜写了四首适合她音域地词出来。
“停。”眼镜男突然睁开眼睛,对冉冬夜说道:“冬儿。这两句唱的不对。没人愿做替补,可我心甘付出《替补》的心情是苦涩的,你怎么唱的一脸幸福的样子?”
男人的华夏语不太标准,有浓重的港腔。他就是这次公司掏巨资从香港邀请过来的华语填词天王林夕。
冉冬夜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不起林老师,可能可能是我太投入了。”
这首替补是冉冬夜和林夕共同完成地词,原本林夕以为做为一个替补地女人。命运应该是悲哀凄苦的,还带有些自哀自怜,所以写地词和谱的曲也就稍显悲情了些。只是冉冬夜唱地时候,却差点笑出声来。
这是一个替补应该有的心情吗?
“嗯。太投入了?我听得出来你的投入。可是,这和投入有关系?唱歌和演戏一样,是要讲究代入感的。听众看到这首歌的歌名,便知道这会是一首什么性质的歌曲了。为什么你能唱出这样的味道?冬儿,我很不解。”
冉冬夜苦笑。她和林夕老师配合的很默契,而林夕也是一个极其专业的填词人。每一首填词都会极其讲究。甚至里面还会有一些小故事。而且,他会尽量地了解演唱者的心情和他所经历的一些感情事。然后以此创作。
《替补》的主要歌词是冉冬夜写出来的,她只是模糊的向林夕讲了这样一种心情。而林夕显然对冉冬夜的这种做了替补还没事傻乐的感情无法理解。所以才有些疑问。这也是这首歌录了多次仍然没有成功的原因。
“林老师,你是感情方面的专家。你觉得,如果真正爱一个人,应该怎么做?”冉冬夜决定和林夕好好谈谈。不然的话,两人的合作肯定会出问题。林夕是老姐好不容易从香港请来内地的,他的才华和他的脾气一样,很倔强,对音乐精益求精。如果两人发生冲突,怕是给他再多的钱,他也要甩袖走人了。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平时写的多是悲情歌,其实在我心中,是很希望相爱的人都能够在一起的。”林夕笑着说道。
“那么,爱上的那个人他还有其它喜欢的人呢?”冉冬夜咬了咬嘴唇,问道。
“这样啊?那就是擦肩而过喽。不然,无论如何都是伤害。”林夕疑惑的看了冉冬夜一眼,说道。
心想,难道这个最近上升势头凶猛的女孩子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可是,要是不愿意放弃呢?而且,我女方也不觉得有放弃的不要呢?”冉冬夜粉脸通红,差点说漏了嘴。
“这就是孽怨啊。也是创作的题材。”林夕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说道:“如果所有的有情人都成眷属,音乐几乎就没有了市场。所有的人都甜甜密密的过日子,谁还有心情去听音乐?音乐,对爱情不如意的人来说,是疗伤药和麻醉剂。”
“可是,可是我觉得大爱无私。就是说,只要能够有机会爱他,就觉得很幸福了。能不能在一起,或者他有没有还爱着其它的人,都不重要了。只要他的心中有自己的一块小小的位置,那就满足了。林老师,其实,《替补》这首歌,我想表达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感情。”冉冬夜看着林夕,很认真地说道。白皙的俏脸严肃无比,犹如朝圣般的虔诚。
林夕沉默了一阵,轻轻地点头,说道:“我明白你的想法啦。这首词,我会再改一改的。只是,这样会不会太苦?”
“有时候会,大多数时候不会。”冉冬夜笑着说道。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冉冬夜拿起一看,是条短信息:他回来了。
他回来了?叶秋回来了?
冉冬夜狂喜起来,笑哈哈地对林夕说道:“比如,这个时候,就不会觉得辛苦。林老师,我上午有些事,下午我们再继续好吗?”
“好。去吧。”林夕笑着挥手。
风驰电掣的赶到金都小区,第一次感觉电梯爬的太慢,让冉冬夜有种下电梯跑楼梯的冲动。
气喘吁吁的跑到叶秋房子的门口,从口袋里掏出小镜,看了一下脸上的妆容没有花掉后,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平息了一下心情后,这才镇定的敲了敲房间门。
叶秋脖子上系着围裙开的门,见到冉冬夜站在门口,笑着说道:“你的消息真灵通。我才刚刚回家呢,正在煮面,要不要来一碗?”
冉冬夜贪婪的看着叶秋嬉笑时的样子,然后一下子扑进叶秋的怀里,紧紧的搂着他的腰。
“抱我。”冉冬夜说。
“啊我手上有油
“抱我。快点儿。”冉冬夜催促道。
叶秋犹豫了一番,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用手臂环住冉冬夜纤细柔软的小蛮腰。
“抱紧些。再紧些。”冉冬夜喃喃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