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寿?
云馨回去的一路上,都在想着被孟非叫做阿寿的那个少年,在自己熟知的过去中忽然出现了这么个全然陌生的少年,让她感觉情势正在失控,所以她哪怕想破脑袋,也想找出那个少年的来历。
他的年纪跟孟非相仿,至于气质,那种居高临下看人的习惯,用脚趾头想能猜出肯定非富即贵;脸色,虽然白,但是却隐约让云馨觉得有些不自然,似乎带着些病态;孟非喊他阿寿,那要么名字里头带着寿字,要么这就是小名;孟非对他的态度很关爱,也不敢大声斥责……
将这些信息凑到一起,云馨想的脑袋都快疼了,这才从记忆里的旮旯缝里找出这个少年的踪迹。
对了,就是他。云馨一握拳,这个语气刻薄的少年,应该就是孟非姑姑的小儿子,莫高财团的小少爷,陈天寿。
孟非是高干子弟,爷爷当年是富商家庭出生,十几岁出国留学,学的是经济和法律,后来回国参加**,在**胜利之后,凭着积攒下的资历和功劳,成为少壮派的。不过因为身体的缘故,他退下来的比一般人早得多,倒也免除了那场灭顶之灾。
因为家学渊源的原因,轮到孟家的第二代,孟非的父亲孟平津选择的方向也是法律而不是政治,后来也一直做的是研究方面的工作,过着简单的书斋的生活,立志完善法律。不过随着孟家老爷子年纪的越来越大,孟家逐渐离开远离政治中心,就算是书生的孟平津也意识到事情不能这样发展,所以终于投笔从政。
由于家族的关系,孟非就算是起步晚了些,但是却没有走岔路,一路上从基层往上做,走的非常稳健,十多年的时间就做到了省长的位置。今年到M市来做市长,因为M市在行政上的特殊地位,用心昭然若揭,其实就是为了捞政治资本为以后做准备的。
这些事情都是云馨后来才了解到的,那年的夏天,她和孟非都是M市那个圈子里的新面孔,所以一连串的巧合让他们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因为孟平津之前工作的地方都是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所以一直将孟非放在京城跟爷爷女乃女乃一起生活,孟非跟父亲并不太亲近,一直到今年孟非调到了繁华的M市,将妻儿都接了过来,一家人才算是头一次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孟非家里头,除了父亲以外,还有个小姑叫孟裳。因为是老来子的缘故,生性有些古板的老爷子对儿子很严格,对于女儿倒是很溺爱,要求也不甚严格,总得来说就是她开心就好。所以这种培养下,孟裳并没有学法律经济之类比较艰涩的课程,而是选了小提琴,一直在音乐附中上学,然后高中毕业就被老师推荐到了朱丽叶音乐学院继续进修。
孟裳还是有些天赋的,一路上进行的倒也顺风顺水,竟然还混进了一家有名的乐团当小提琴手。虽然不是首席小提琴家,但是也算有了自己的事业,整天跟着乐团四处跑,大小姐自己过得倒也开心。就在一次音乐会上,然后就遇到了莫高集团的小少爷,开始了一场浪漫的异国恋爱。
老爷子规矩大,虽然早年也留学过,不是那等没有见识的人,可终归不愿意女儿远嫁,所以莫高家的小少爷只能苦练汉语,还起了个叫陈富贵的中文名字在京城住了一年多,终于用诚心感动了老丈人,抱得美人归。
陈天寿便是生在这种既富又贵的家庭中的,但可惜从小体弱多病,病危了好几次,所以孟裳便给他起了个叫天寿的名字,寓意添寿,希望儿子不要早夭。陈天寿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母亲在美国生活,但是有几个月会来中国陪外公,孟非一直跟在爷爷身边生活,又比陈天寿大一岁,于是便担负起照顾他的任务,表兄弟之间的感情也很不错。
不过,这一次应该是陈天寿最后一次回国了,云馨记得一年后他的病情恶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大学的有段时间孟非消失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很是憔悴,那边是去参加陈天寿的葬礼了。
所以,云馨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怪不得看他的脸色,白的有些不正常,原来是病人。可是瞧着那跟人吵架的精气神,顶多算是不太健壮而已,何至于会忽然恶化到二十一岁就早死?
算了,旁人的事情,我想那么多做什么,左右不过是个过客。上辈子是个连脸都没露的龙套,这次虽然多了几句台词,但也改不了龙套的命运,我还是想其他事情吧。
云馨摇了摇头,将那态度恶劣的少年排出脑海,然后有些发呆的想着孟非。
太早了,这么快的相遇,他们以后么会怎么样?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陈天寿的话说的刻薄,可是在M市的上流阶层中,云家是的的确确的土包子。别说往上溯源了,就是云大成,也不过是高中未结业的辍学生,虽然凭着自己的能力在M市的商界有了偌大的家业,但是在那群真正的富豪眼中,也不过是个运气好的乡巴佬而已。
所以,当云馨转到那个权贵云集的学校之后,她感受到了数不清的白眼和排挤。那个时候的她不过才十六岁,刚刚离开熟悉的乡下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虽然外表表现的像只刺猬,可内心却虚弱的如同惊弓之鸟,所以孟非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她的一切。
不懂如何爱却偏偏要去爱,这本来就是场悲剧,何况还有孙柔母女俩不动声色的误导。于是她用尽了一切错误的方法,因为爱他,所以盯紧他,因为爱他,便把自己打扮的妖娆美艳,因为爱他,所以他想要的一切自己都为他弄来,哪怕那是属于云氏的商业机密……她爱他爱得失去了自尊,最终却换来他的不耐烦,强硬逼着他承诺的婚姻最后也被换了人。
其实她人生的悲剧里,有一半是缘于这个男人。若不是在一片冷漠中他第一对自己伸出手,自己就不会那么依赖他。如果自己不那么依赖他,自己就不会急着去适应这个环境,不会落入孙柔的陷阱,不会变成一个庸俗,浅薄,只会沉迷于纸醉金迷中的废物。
她输的那么惨,跟自己太废柴也有关系。
精神病院的那两年,虽然痛苦,可是也是一次重生。在那种极端的环境中,她戒掉了抽烟酗酒泡夜店的习惯,让浑浑噩噩的脑袋重新变得清醒起来,一边机械的学习各种知识打发空白,一边开始一遍遍的反思,她想明白了很多事,但是却对更多事迷糊了起来。
例如,对孟非。
她还是没有学会该如何去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