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与正文无关,以兰之夕为第一人称。
——————
我和他从小就在一起,一起玩儿,一起上私学,一起长大,十分亲密。我对他从小爱慕,可是他对我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情感。就算有,我想有的只是讨厌吧!
从小到大都是我粘着他,我很喜欢在他睡觉的时候看着他。因为只有那个时候他的眼睛闭着,少了眼中常出现的讨厌和不耐烦,面容会比平时看起更柔和。因而我十分努力的学习书画,我想等我将书画学好的时候可以画下他的睡容,裱起来挂在房间里。这样我就不用每晚偷偷模模的爬进他的房间,听见一点声音还会吓个半死。
我每次生日都会给他送礼物。忘记是何时养成的习惯——我生日他从来不送我礼物,反倒是我给他送。一年只有两个日子才可以有正式并且成立的理由送他东西,一是他的生日,二就是我的生日,今年的例外就是他及冠的日子。每一个礼物我为了给他表心意都自己亲身设计制作。我挖尽心思想,为了不一样我几乎什么都送!每年最少两个,最多四个。20年,我大概送了有47种礼物了!上至飞禽,房子。下至走兽,日用品。就差胭脂,茅厕,恭桶没送了!
可这又算什么,从十岁起我就包了他的每日早餐。学厨艺的时候,切菜我差一点砍了自己的手。炒菜油水溅了我全身。每次都将厨房搞得鸡犬不宁。
我承认我做得很难吃,连我自己吃了都忍不住吐!
可我堂堂詹兰世家未来“詹兰”家母,现任少主。何不是与其他世家小姐相同的娇贵千金,掌上明珠!或许我的身份比之其他小姐更尊贵!我不是没有人喜欢,来本家提婚的人连门框都踩烂了!就算他们是为了本家在天浩的地位和财富,再说本小姐也是一娇滴滴的美人一个。
但当我当着他们的面发誓这辈子我只嫁萧飘然!第二天提亲的人就少了一半!
我为了他什么都做,可是他呢?
及冠的前的几天他突然失踪。一天一夜不见踪影。我们两家调动人马,我甚至连本家守宗庙的一半人都调来找他。这使得那些窥视本家救族宝藏的人有机可乘。杀进宗庙,杀了正在斋戒的祖母。
当消息传到我耳中时,已经为时已晚,我再也没有了那个疼我爱我包容我,细心教我琴棋书画的祖母。有的只是那俱被人刺了6刀的冰冷尸体。我们保住了救族宝藏,却也死伤过半。我亲手杀了那二十三贪财之徒,给祖母血祭。
濒危的嬷嬷告诉我,祖母就算死都没有一丁点的责怪,祖母还说她老了,死就死了。可然儿不一样,然儿死了我也活不久!她最疼我了,见不得我有一点儿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