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第一次见到萧晓是在一次社团聚会上。刚进入大学那会儿,莫兰像所有的大一新生一样,热情,阳光,带着一双稚女敕澄澈的大眼睛满校园的晃荡,怀着满腔的激情澎湃仰望着世界,等待能让自己大展拳脚有所作为的那一天。在他们的眼中,外面的世界像是包在金灿灿的锡箔纸里的费列罗巧克力,即使未知,也是充满香甜诱惑,值得期待的未知。
然而,等待必然是枯燥而无聊的。所以,大学社团就应运而生了。大学社团的诞生无疑是有着建设性的意义的,既可以陶冶我们的思想情操,又可以打发无聊的时光,一度成为大学学子的最爱。
在这一点上,一项特立独行的莫兰也没能免俗。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就被室友拉着一连报了好几个社团。用她舍友的话来说,这叫广撒网多捞鱼。莫兰念得是商学院,本来就是雄性动物的天下,而社团无疑是会网罗一些具有艺术气息的优质男生。没有办法,对于那些二十多岁还处于单纯阶段的女孩子来说,抱着吉他唱歌的男生是要比开着宝马的男人来得更有魅力。
经过莫兰她们的实况考察,篮球社的帅哥最多,且质量皆属上层。所以,在五花八门的社团中,她们决定把篮球社作为长期战斗的场所。归结起来的原因,无非八个字:狼多肉少,帅哥最好。
圣诞节的时候,社团组织了一次聚餐,当时生拉硬拽把莫兰扔在篮球社的室友却在文学社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两人如胶似漆如火如荼地谈起了恋爱,毅然决然地把莫兰抛到脑后。莫兰本是不想去的,心想宿舍六个人,怎么着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人留下来吧。没想到,到了那天,一宿舍人一溜烟全都没了影儿。谈恋爱的谈恋爱,聚会的聚会,逛街的逛街,就只剩莫兰一人独守空房。
莫兰无限悲怆地望了一眼宿舍,凄凄然叹了一声,问篮球社的社长要来了聚会的地址,然后穿上自己厚重的羽绒服戚戚艾艾地迎向了门外冷冽的寒风。
聚餐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火锅店举行的,店很小,但是对于经济不甚富裕的学生来说已经很不错了。莫兰刚一开门,便被迎面扑来的一股夹着浓郁火锅味儿的白气逼得退了几步。温热的气息扑在脸上很舒服,她感到自己冰冰凉凉的脸上有些湿湿的。她忽然想到,这似乎还是一个物理常识,好像初中学过的,叫冷凝什么的。和莫兰一块进来的,还有室外的一股冷空气,在她的脚边凝成一团白雾,随着店门的关闭,慢慢散去。
眼尖的社长一瞥见她,便兴奋地挥手招呼,“莫兰,这儿。”。
莫兰其实一进门就看到她的组织了。说实话,她们组织如此激情昂扬的喧嚣气氛也实在很难让人忽视。莫兰大致数了一下,来了差不多十多个人,只有四五个姑娘,还是算上她在内。饭桌上已经有了几分杯盘狼藉的意思,再看看在座的几位,个个红光满面,神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