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不由地沉默了。钱志明叹了一口气,继续道:“这都是其次,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人才,这种目的是亘古不变的。当然,现在的社会上,也不乏一些打着学校的旗帜招摇撞骗的人们,但是这也丝毫不能改变‘学校’这两个字的本质!”
钱志明越说越激动,声音也不觉提高:“再说,教师们那些呕心沥血,兢兢业业的付出应该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像我,煞费苦心地拉赞助,几十岁的人了,跟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点头哈腰的,不就是为了建一个新的图书馆,好让你们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吗!”
莫兰突然感到有些心酸。她最敬爱的钱叔叔,一生尽职尽责,除了自己的工资,没收过一分闲钱。就是这个他给她倒水的杯子还是在她六岁的时候送给他的呢。钱志明一生勤俭,自己的东西,只要没坏,绝不更新换代。他把毕生的心血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他才是应该站在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台的人!
“钱叔叔,对不起。”莫兰真诚地道歉。
“算了,你还小,不怪你。”钱志明笑着模模莫兰的头。只是,那份笑容包含了太多的心酸于无奈,并未深入眼睛,而是连同他脸上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细细纹路一起渗透出几分世态炎凉的悲戚。
虽然是因为莫逸凡,才让莫兰与钱志明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生了间隙。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给了她和钱志明如此推心置月复深谈一次的机会。
从钱志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莫兰的心情有些沉重。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中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而现在,她必须被迫认知第三种颜色,灰。
莫兰本来以为,她此生应该都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吧。谁知,时隔一周,她居然再次见到了莫逸凡,而且就是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这天,莫兰下课后,随着人潮走出教学楼,然后她就看到一身黑色西装的莫逸凡,斜靠着他那辆在阳光下闪烁着尊贵光泽的宝马轿车,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你来这儿干什么?”莫兰的表情与见鬼无异。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莫逸凡起身,正视她:“我要追你。”
莫逸凡已经手捧玫瑰,在莫兰学校教学楼蹲点一个星期了,莫兰却依然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从始到终,莫兰的眼神中都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对于莫逸凡的居心,莫兰自己估模了个大概。公子,香车美人,这样的戏码放置在莫逸凡的身上,并不足为奇。况且,这样的故事,电影中不常有吗?玩世不恭的公子,偶遇敢于和自己叫板的个性女子,一时觉得好玩,便心向往之,从头到脚都冒出浓浓的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