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逸凡的黯然神伤让莫兰有些于心不忍,他疲累不堪却佯装坚强的姿态更让她的心隐隐作痛。就在那一霎间,汹涌的情感打败了理智,她还未来得及细想,不假思索的话便月兑口而出:“或许,你可以把研发部留下。”
“什么?”莫逸凡转头望向她。
事已至此,她想反悔也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继续说道:“其实,你当年收购兴星,无非也是为了它现有的销售渠道和原有的产业链条,为手机的推广做准备。”
“是,我当初是这么打算的。”莫逸凡已经转过身面对她,仔细聆听她的讲述。
“而现在,你的重心完全放在手机的研发上面,根本无暇顾及公司的其他业务,所以才造成公司业绩受损,资不抵债的局面。既然如此,你何不杀鸡取卵,只取对你有用的核心内容呢?”
“你的意思是?”莫逸凡似乎有些明白了。
“我的意思是,”莫兰站起身,绕到书桌前,距离莫逸凡不远的地方,靠着桌沿,继续道,“你何不把兴星的研发部设到茂亨总部,然后再把兴星卖掉,反正只要不耽误你的手机研发就好了。至于手机推广嘛,等到研发成功,茂亨的情况好转,再收购一家电子公司,或是和其他公司合作都可以。再说,研发部的那些人都是赚薪水的嘛,只要有钱赚,在兴星或者是茂亨又没有什么差别。”
“对啊,这倒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莫逸凡欣喜地道。
“这就好像一头驮着重物的牛,就算它再怎么强壮,驮着一大堆东西也是走不快得嘛,只有扔掉那些负累,它才可以健步如飞啊。”
莫逸凡走向她,轻捏起她的下巴,调侃地言:“我几乎都快忘了,你有多聪明。”
他说这话的时候,刚才进门时莫兰慌张的脸从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莫兰别过脸,躲开他的挑-逗,拿起放在桌边的手机。那是一部时下最为风靡的X牌手机。她嘲讽地道:“你不是一直走在时代前端的吗?这部手机都出第二代了,你怎么还在用第一代啊,不怕out了吗?”
莫逸凡不回答,把手中的咖啡杯放在桌上,从她的手中拿过手机,然后把外壳卸下来,把手机的背面翻给她看。
莫兰这才发现,这部手机的背面居然是印有莫逸凡签名的。看到她脸上惊讶的表情,莫逸凡才得意地说:“这部手机是两年前还未正式出产时,X的老板送给我的,这里面的配置比市场上正式出-售的同款手机要高,性能也更好,最关键的是,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部手机。”
莫兰撇撇嘴,揶揄道:“那他为什么要送你啊?”
“因为,我是他的合作伙伴啊。而且,”莫逸凡神秘兮兮地覆在莫兰的耳边,低声道,“他喜欢我。”
“是个女的?”莫兰大惊。
莫逸凡贼笑着:“难道男人就不能喜欢我了?”
“滚!”
莫兰气冲冲地推开他。
莫逸凡爽朗地大笑出声,又无赖地黏过来:“好啦好啦,其实呢,我只是帮他生产其中的一个零件而已。后来呢,见过几次面,挺能聊得来的,他就送了这个礼物给我。”
“那你干嘛还戴个壳啊,不是把这么好的设计都埋没了吗?”
“嘘!”莫逸凡将食指放在唇边,压低声音,“我可是个低调的人,不想这么张扬。”
“德行!”
莫兰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莫逸凡笑着揽过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直到她再也忍不住,娇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