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9-04
这是一支连绵数十里的商人队伍,无数的辎重,人马货车,构成了一条蜿蜒而去的长龙。
丰饶之城的居民出来没有见过这么巨型的商队,可以想象这只商队的实力是如何的雄厚,资金又是多么庞大。
光是看着商队两边那些骑着凶猛幻兽来回巡逻的护卫,就不下数万人。
虽然装备都算不上多么精良,但各个彪悍异常,都是久经杀阵的高手,不是寻常看家护卫可比的。
而且在商队上空,时不时的盘旋着各种奇形怪状的飞行幻兽,是空中的巡逻护卫,次序严密,人数亦不少。
飞行幻兽的价格可都不便宜。
商队明显分为三十六个部分,每一部分都风格迥异,有着自己的特色,尤其是车队上插着的形形色色标旗。
其中一面红底黑权杖的旗帜最为醒目不过,处在商队中段,随风招展,有着压轴之意。
李浩骑着一匹身覆漆黑鳞片,长着一对漆黑牛角般的神骏马形幻兽,随着商队远去。
这是一个插着面蓝底,却画着一个漆黑笑脸大旗的队伍。如果仔细看这面旗,就会发现,旗面上的笑脸看起来温和实则是暗藏疯狂之意,尤其是那眼神,若是盯着久了,灵魂都要被吸进去。
这旗面上的人脸,正是蓝疯子标志性的张狂笑脸。
这正是‘宝来疯’逐日团所在的商队。
李浩沉默不语,倒坐在马背上,渐渐的看着丰饶之城雄伟的城门渐行渐远。城门上‘丰饶之城’几个大字渐渐开始模糊起来。
这注定是李浩一生中极为特别的一刻,丰饶之城也注定是李浩一生都不能遗忘的地方。
就像人们总是对初恋会念念不忘一样,人也会对许多个第一次念念不忘。
好比如第一次上台演讲,第一次受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表扬,第一次被人羞辱,第一次打架……凡此种种,都会让人记忆犹新。
丰饶之城作为李浩踏足天吴大世界,第一个到达的城市,关于天吴大世界的一切印象,都难免打上丰饶之城的烙印,未来的所有认知难免都会和丰饶之城做比较。
这种烙印将会影响他整个生命,根本无法抹除,就像童年一样,就算七八十岁都难以忘怀。
“一个城市便是一个故事。”李浩呢喃一声,他还是不希望离别,虽然有时候迫不得已。
丰饶之城的岁月,李浩大声开怀畅笑过,和常裕几人一见如故,以天地为祭,歃血为盟,成为结义兄弟,无拘无束,畅谈理想,是何等快活的事情。
“今有常裕、迟盼盼、蒋倩、李浩,虽为异姓既结为兄弟姐妹,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欺辱我兄弟姐妹者,必杀之,天地作证,山河为盟,有违此誓,天地诛之。”
这样的誓言,时时在李浩耳畔回荡,那是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是生与死相托的信任。事实也是证明,几人确实都是值得结交的人物,没有一人曾经违背过这个誓言。
有时候李浩也会暗叹命运的神奇,生死相托本该是经历生死后,由陌生到了解以至于刻骨铭心的相互信任,然而几人却是第一次见面,就结为兄弟,不离不弃,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但这又合情合理,生命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就像最亲密的战友也会背叛,而一见钟情爱上你的事情也毫不新鲜。
“选择相信感觉、相信他人有时候便会创造奇迹。”李浩呢喃一声,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找了个合适的理论依据。
“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收到我留的信后,会有什么感觉?会不会来海上找我?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这可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只是没想到是我先行一步,我不亏是大哥!”李浩笑了起来,冲淡了离别的思绪。
他深深的记得几人除了生存下来外,各自有着自己的理想。
“我知道常裕师兄最爱冒险、探索古迹于四海之上是他一生的梦想,而迟盼盼这死胖子的愿望恰恰是吃遍四海之美食,我却喜欢到处看风景,当然是看尽四海中无边的美景。不知道李师兄的志向如何,但想来四海这样的无尽雄奇之去处,必然也能引起李师兄的志趣。要不我们这个联盟就叫‘四海盟’如何?”
蒋倩的声音,依稀在脑海中响起。
“兄弟们!我在海上等着你们!”李浩高呼一声,心情顿时拔云见月,阴霾一扫而空。
钱胖子见李浩这般感触,笑道:“没想到李兄弟是如此有故事的人。听说你冲冠一怒为红颜,把铁家都屠戮一空,当真是精彩至极的故事,快意恩仇啊。路上也是空闲,还请给我说说其中原委。”
李浩闻言,沉默片刻,道:“这不是一个精彩的故事,而是一个沉重的回忆,还请容我深深埋在心底吧。”
“你看,是我糊涂了,多嘴了。每个人都有不想提起的往事,我有,孙瘦子也有,蓝疯子更有。”钱胖子干笑几声,自我调侃几句。他虽然实力高强,却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物,哪里会无缘无故的去得罪一个绝世高手的徒弟,那不符合他做商人的原则。
“钱哥也是关心小弟,不必介怀。便让那些往事飞吧。”李浩道。
是的,李浩现在已经把这件事情放下,重新,继往开来。
灭了铁家,为关燕可报了仇,这事情也便了了,再也不必提起。
铁家高手尽去,本家死绝,慕容世家又下令清剿干净,已经很难东山再起。
当然,李浩也答应过铁真罡,要给铁家留下一条血脉。
他并不是食言而肥的小人,既然答应了,自然不会骗铁真罡。
所以铁芙蓉继承了铁家庞大财产的一小部分,而且受到的了慕容世家的护持,百年之内安全无忧。
至于铁家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开枝散叶,重新强大起来,会不会来找李浩寻仇,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李浩完全不需要考虑。
钱胖子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不是平时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是发自内心的笑容。他做惯了商人,习惯了谦卑,却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被人尊敬。在他看来,李浩是绝世高手的弟子,是何等高贵的身份,能叫他一声钱哥,能体谅他的感受,也让他找到了当‘钱哥’的感觉。
“我听说铁家大半的资产都落入了李小兄弟手中,是一笔巨款啊。你准备怎么打理这份资产呢,要知道你钱哥我可是出了名的赚钱能手。你看我们‘宝来疯’逐日团怎么样?每年的收益可不少呢,多少人眼红着想入股,都被蓝疯子给拒绝了。若是你的话,他肯定很乐意。”钱胖子抛出了善意的橄榄枝,其实人都是这样,只要一方抛出了自己的善意,另一方往往也回以微笑。
“你是说让我入股你们的逐日团?”李浩有些错愕,他虽然还不明白‘逐日团’是怎么赢利的,又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便是,‘宝来疯’逐日团是让大多数逐日团眼红的存在。
这几天,李浩跟着蓝疯子三人见识了各色各样的人,都是三十六逐日团联盟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不难发现其他逐日团的人对‘宝来疯’逐日团的眼红,以及明显的畏惧。
李浩在地球上属于**丝,根本没想过玩过什么股票,当然他也玩不起。李浩工作那时候,已经错过了国内炒股的黄金时期,散户入股和找死已经没什么区别。
“姚明进去,潘长江出来。”这句话在股民中可是非常流行,当然,潘长江进去自然就不用出来了。
“是的,逐日团可不是我们个人资产,而是我们整个团几万号人的共有资产。我们三个只是管理者,也是占比重最大的三人。其他人或是出力或是出资源,待盈利的时候自然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我的意思便是把你的资产投入我们逐日团的意思,钱哥敢给你保证,只要这商路一打通,你的钱翻一翻完全不成问题。”钱胖子很是自信的拍拍肥硕的胸脯,若是说打架,他自然不如蓝疯子,比寻宝当然敌不过孙瘦子,但是如果比运营逐日团的手段,他们拍马都赶不上。
他自然有这股自信敢给李浩下保证。当然,李浩这笔资产稳定而无风险,能吸收进来,对逐日团的扩张有着极大的助力,是合则两利的事情。
李浩两手一摊,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接着手中多了一本厚实无比的书,足有半个人高。书的铜皮封面上镌刻着精美的纹理,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息。
“钱哥,你看,这就是我现在所有的资产了。”李浩有些郁闷的道,铁家几百年的积蓄可不是小数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李浩就算组建一只万人的逐日团都是绰绰有余的,是一笔真正的巨款。
“这是什么?绝不是什么珍贵宝物,以我对宝物的敏感度,我可以肯定这东西只是寻常老物件罢了。”一直骑着马在前面的孙瘦子回过头来,他对各种事物天然有着敏感度。
“瘦子,你真是白痴么?这明显是一本书嘛!”蓝疯子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很是自信的说道。
“屁话!这还用你说!”孙瘦子暴跳如雷,蓝疯子这家伙也太容易找到优越感了。
李浩可笑不出来,苦逼的道:“错!这可真不是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