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天下 第281章 弹指一生

作者 : 西半球X

天是蓝色的,水是绿色的,风从远处拂来,吹绉一池春水。*1*1*

阳光懒洋洋地洒向地面,投在一片绿葱葱的树林上。风吹叶动,树涛声声,让人观之惬意。

有孤峰傲立,峰下小江淌过。白云飘飘,鸟儿飞飞;江边红花朵朵,欣欣向荣。正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去绿如蓝的景象。

一道透明的鱼丝甩出优美的抛物线,直向峰下江中投去。偷在孤峰山腰,有石突出,如同平台。石台上一老翁独坐,独钩江中,好不悠闲。

老翁头戴斗笠,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容貌。

但随着斗笠被移起,却不难看到那苍老的脸容,不是莫言是谁。

生命只余七日。

对于莫言来说,生命之火正在熄灭,人生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每一天、每一秒都显得珍贵无比。他反而比平时更享受生活,一壶好酒,一口香肉。人生,不外如是。

曾经的过往如同流水般在莫言的脑海中淌过,他仔细地回味着,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片断。

他想起自己年少之时,出身市井,终日混迹于街市,以小偷小模为生。不料一日动手,却被抓了个正着。那是个女子,三十许几的年龄,美艳的脸上,却写着沧桑。那看向莫言的双眼,即使是现在,他仍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一双充满故事的眼睛。

那时候。莫言方知世间有修真一事。

上一任的补天派主。也就是莫言的师父,姓金,高丽人士。虽不是华夏汉人,却把补天派的秘典《太上无极》修至最高层次,同时兼学天魔殿《天魔幻策》上的武学,正是当时魔门六道诸人中的最高成就者。

莫言和她市井偶遇,他的金师赞他有一付清奇的骨格,逐收他为徒。

当年,莫言只有十一岁。

十年岁月弹指而过,到莫言二十一岁时。他已经是魔门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莫言永远记得那个早晨。

那是个飘雨的清晨,莫言和平时一样起早向金师问好。就在那间飘荡着淡淡幽香的房间里,金师一付行装,对莫言说:“我要走了。”

莫言大惊。逐问:“金师要去哪?”

“他在哪?我便去哪。”

那是莫言听到自己恩师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他的金师便飘然而去。

莫言永远记得,那飘飞的雨粉中,金师削瘦的双肩在那个风雨飘零的世界里,显得那么的娇弱可怜。1(1)哪怕她已经是当时为数不多的高手,却让人不由涌起去保护她的意愿。

当时莫言便想追她而去,什么补天派,什么天下第一。在他眼里,通通不及侍奉在金师的身旁来得重要。

可就在他踏出第一步的时候。金师回头,眼光刚好落在他的身上。

两者绝无先后之分,巧合得如同一个奇迹。

莫言浑身剧震,再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泪水混合着雨水,流到了嘴间全是苦的。

那一个眼神,莫言读懂了金师的意思。

留下,吾独行。

莫言知道他的金师要独自上路,寻找那一个飘渺的身影。

之后,世间再无他金师的消息。

莫言知道,金师这一生只爱一人。莫言不知他是谁。只知道金师每当念及,总会在嘴边轻轻吟道:“自君出之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每每想起那个男子时,金师便会一语不发。一坐便是一天,甚至更久。

和金师相处的这十年来。莫言知道她并不快乐。她心里牵挂着那个人,然而,相爱却不能爱。

那是金师最大的心结。否则,她早已悟破大道,证悟天途,离开这熙熙攘攘的红尘。

甚至有时候,莫言嫉妒那个不知名的男子。他虽不在金师的身边,金师却无时无刻不心系着他。

直到很多年后,莫言才知道,金师心挂的那个人,是千年安家的人。

那时候,莫言刚满三十,正是而立之年。

之后,莫言潜修天道,终在不久后攀上了天位境界,成为魔门首席高手。在接下来的时光,莫言一心扑在光大补天派的大业上。当补天派隐隐成为六道之首后,莫言四处打听金师的消息,最终却一无所得。

他不知道自己最尊敬的恩师,最后是已经证道仙去,还是老死在哪个深山老林里。她是孤独终老,还是最终找到了那个人双宿双栖?

这一切,莫言皆没有答案。

一辈子,数十载。以为很长,但却在脑海里弹指既过。莫方的眼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滴浊泪,却又随风而逝。

他轻轻问道:“金师,你在哪里?”

抬了抬斗笠,温暖而不刺眼的阳光照进眼里。

突然,莫言笑了。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但这一生中,却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渴望死亡。

莫言已经无望证破天道,和陆谦一样。他离破碎虚空亦差了一步,就这一小步,决定他还得再入轮回。

或许,死后的另外一个世界里,他还有希望找到自己的金师。那时他希望回到年幼时,再侍奉恩师的身旁。或者,陪她默默寻觅着那个思念之人。

这时,脚步时打破了莫言的思绪。

他伸了伸懒腰,回过头,看到了狄征。

有一瞬间,狄征以为自己眼花了。那莫言回头的瞬间,狄征在这个前辈高人眼中看到了无比复杂的情感。

那是狄征从未在莫言身上看到过的东西,这个补天派的宗主。在狄征眼中一向是睿智的。似乎没有什么问题能够难得到莫言。可就在刚才,狄征看到了莫言凡人的一面,那个充满人性化的表情,让莫言看上去也不过是个普通的老者罢了。

或许抛开了一此外在的因素,对于这广阔的天地而言,再出色的人,也是平凡的?

狄征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东西,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明白。

就在这短短的瞬间,他仅余的伤势也突然消失,如同一个奇迹。

莫言看着他。问道:“什么事?”

狄征坐下,笑道:“我忘记了。”

莫言看了他一眼,哈哈笑道:“难得糊涂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区别只在于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罢了。”

“那晚辈肯定是属于假糊涂的一类。”狄征笑着在莫言的身旁坐下,然后看着峰下流淌不息的江水一言不发。

片刻后。莫言问道:“你想清楚了?”

狄征淡淡道:“我想了一晚上,除了前辈说的办法外,已经没有其它途径能够实现我的目标。因此……”

“我想请前辈授我入魔之法!”狄征正色道。

莫言看着他,说:“你想清楚了?这个方法很危险。”

“我知道。”狄征道。

莫言却摇了摇头,缓缓道:“你不知道。”

“人是光和暗、善与恶的矛盾结合体。”莫言的视线落在那根微微摇晃的鱼丝上,思绪回到了那悠久时光的某一天,口吻渐渐和自己的金师相合无间:“因此,才会有了儒家的中庸之道。那此以为中庸者既为平庸的,全是蠢材!”

狄征知道这位魔门宗师级人物接下来说的话,必定是修真之路上难能可贵的经验。顿时集中精神,侧耳倾听。

“中庸者,中平之道也。”莫言淡淡说道:“儒家的中庸,既是在光与暗、善和恶之间找到那秘不言传的平衡点。只要找到那个平衡点,便等于找到了修真之路的康庄大道。然而儒家也好,道家佛家也罢,无不讲究循序渐进。但却有追寻速成者,专论极端之力,被正统学家斥之为魔。”

“我圣门六道,最开始时便是为了追求某种纯粹的境界。纯粹者。是为极端,因此被正道喻之为魔。他们又岂知,这不过是我们追求真性情罢了。只是正邪争论由来已久,不说也罢。”莫言转头看向狄征,道:“你只要明白。所谓入魔者,便是追寻极端的力量。以此来实现短时间内突破境界的目的。人光明同体、善恶矛盾。平时,我们由理性束缚着暗与恶,大多数的人呈现的是光和善的一面。而入魔,便是彻底发掘自己的暗与恶。抛弃一切成规法礼,一切只为力量二字!”

狄征一震,有些把握到莫言话中的意思。

“前辈的意思,为了追求那极端之力,入魔之后,将会失去自我。失去那光和善的一面?”

莫言笑道:“要不你以为入魔是什么?凡事总要付出代价,要得到什么,总要失去什么?所以我才问你,你甘愿,或者付得起那个代价吗?”

狄征陷入了沉默。

莫言看了他一眼后,转过头再不理会他。就这样,两人陷入了沉默,而这一坐,便是一天。

日升日落,当明月当空,莫言知道自己的生命又少了一天。鱼竿早已收起,鱼篓里半条鱼都欠奉。莫言钓的只是心情,却不是为了钓鱼而钓鱼。但天下芸芸众生,无不为利而来,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无鱼而钓?

回过头,狄征仍低着头。却在莫言转头的同时,狄征突然抬起头来,眼睛里闪烁着强烈的光芒,莫言知道他已经有了答案。

“你想好了?”莫言微笑问。

狄征用力点了点头,道:“我想了一天,这辈子估计第一次这么用心去考虑一件事情。我已经想得很清楚,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力量,连最基本的幸福都无法追求。与其如此碌碌无为的渡过一身,何不轰轰烈烈地干一场?所以我决定了,我……要入魔!”

“很好,知道代价之后仍敢于付出,未尝不是一种勇气。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们要得到什么,总得付出什么,这也很公平。”莫言道:“那么我就再告诉你,由道入魔并不是最终极的目标。入魔后再破魔而出,方算大乘。否则,便只是沦为力量的奴隶,而非力量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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