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
《正一法文太上外箓仪》还叙述了五种女人受箓要义的规定。第一处女、第二出家女、第三嫁妇、第四寡妇、第五归居女。如在第一处女中规定:“凡处女在家,随父母教之从师受法为称,乡居男女民生官(原按:姓名某女,某年某月日时生,某父母名也)。”(《道藏》第32册第206页)这里以父母为师,请求传授经法或传授某箓,修行如法。同时,本经还列举了“下人四夷受要箓”的规定,依据《太平经》说教进行了阐述。
从《道藏》收集的授箓经典及仪规中可以看出《三洞修道仪》记述授箓位次、品级、威仪、法品及参究道经、戒律详明确切,它记述了由低到高授箓的程序,即不管是授何种箓,不能越级,大致分为三个等级、七个品位,先受正一盟威箓,次授灵宝箓,再转升授上清大洞箓。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茅山本宗上清宗坛,授箓时也要先授正一盟威箓。正如《上清灵宝大成金书》说:“夫箓者,始于正一,演于洞神,贯于灵宝,极于上清。”又说:“进道之士,先受三五都功正一盟威,修持有渐,方可进受灵宝中盟,转加上清大洞。若不尔者,有违太真之格。”这里已明确规定,授箓时先传授三五都功正一盟威箓,在此箓的基础上,勤修道业,志心向道,皈依道经师三宝,严守戒律,然后才能进授灵宝中盟箓,在中盟箓的基础上,更坚心向道,动静合法,道心纯真,方可投师授上清大洞法箓。如果不按照既定之法箓程序,越级授受,就是违反了历代先圣祖师开创授箓的宗旨。
《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据说是隋代流传下来的道书。该道书称出家男性为道士,女性为女冠。此道书在《法次仪》里对授箓男女道士法位次第、称号、阶品也有明确规定,其大意如下:
清信弟子:受天尊十戒、十四持身戒,得加此号。
箓生:十岁以上受三将军符箓、十将军符箓,三归五戒,得加此号。
箓生弟子:十岁以上授一将军箓、三将军箓、十将军箓。并授箓生三戒文、正一戒文。
正一盟威弟子:授赤官三五契三元将军箓。
高玄弟子:授《老子道德经》2卷、《河上公真人注》上下两卷(指道德注经)、《五千朝仪杂说》1卷、《关令内传》1卷、《诫文》1卷。
太上高玄法师:授《老子妙真经》2卷、《西升经》1卷、《玉历经》1卷、《历藏经》1卷、《老子中经》1卷、《老子内解》2卷、《老子节解》2卷、《高上老子内传》1卷及《皇人三一表文》。
洞神弟子:授金刚童子箓,竹使符,善下版、三皇内精符以及三戒、五戒、八戒文等。
无上洞神法师:授天皇内学文,地皇记书文、人皇内文等,参究经法洞神经十四卷。
升玄法师:授《太上洞玄灵宝升玄内教经》一部十卷、升玄七十二字大箓。
太上灵宝洞玄弟子:授元始洞玄灵宝赤书真文箓,太上洞玄灵宝二十四生图,三部八景自然至真玉箓、太上洞玄灵宝诸天内音箓,灵宝自然经券,元始灵箓。
在《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中,洞神部授箓法位高于高玄部法位。高玄部即以《道德经》为首的太玄经书,但在《三洞修道仪》中,所受高玄箓位次高于洞神法箓位次,有人认为,这是唐代帝王提倡《道德经》所致。此外,在《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里《法服图仪》中,叙述了授箓时法师不同位次及法服冠、裙、帔等威仪图像,按照法箓位次,共有七幅图像。
唐代开元六年(718年)张万福撰《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列举了初入道及授正一盟威箓、五千文箓、升玄内教箓、灵宝中盟箓及上清大洞箓等授箓应遵守的戒律,还列举授箓时需参究三皇法目及灵宝法目方面的经书。在这些规定中,明显将五千文(即《道德经》)也列入了授箓经教的范围。传五千文,规定要授太清阴阳戒,专列道德经作为传授经箓的依据,以《河上公注》上下二卷,《想尔注》上下二卷为主,并以《太存图》一卷、《传仪》一卷、《朝仪》一卷、《斋仪》一卷,《老君西升经》一卷、《妙真上下》二卷、《内解》二卷、《节解》二卷、《高上传》一卷、《无上真人传》一卷,《紫虚箓》一卷为传授之过程。郑思远曰:“余师葛仙公受太极真人《道德经》教以口诀,云:此经之祖宗也,诵咏万遍,夷心注玄者,皆以升仙。太上云龙下迎,万遍毕,未去者,一月三读之耳,须云驾至,使升仙也。”(《道藏》第32册第186页)并说此经“博通群品,无大无小,随志所求,无有拘碍,送死养生,声无不宜,安国宁人,制边伏夷,莫不顺道”。张万福说:“凡夫得之清斋千日,诵之万遍,云龙下迎,仙童侍卫,万劫长存之术耳。”(《道藏》第32册第186页)认为五千文为三洞经书精华,一乘之奥旨,理身理国之法典。
《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还对授箓时所需的“信物”喻意均一一作了详述,如七宝金环、金龙、青丝、金鱼玉鱼、五色锦、青罗紫罗、以及券契、金龙玉壁简文也作了叙述。从张万福对授箓法仪的叙述中,可以略知这些法物是唐景云二年(711年)金仙、玉真二公主授箓时的用物。“万代之后,知道法之尊重也”。(《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见《道藏》第32册第197页)当时二公主所授箓为灵宝自然券、受中盟八帙经四十七卷真文、佩符、策杖等。并对授箓法坛所需的威仪也作了记载。
此外,张万福还编撰有《三洞众诫文》、《醮三洞真文五法正一盟威箓立成仪》、《太上洞玄灵宝三洞经诫法箓择日历》。
综上所述,授箓时经、戒、符是同时进行的,在传经的同时,举行传戒仪式,使参究的经书具有神圣性,使道教徒永生牢记,并作为修持的准则。戒律与法箓是有区别的,戒律是祖师神真所说,是道士必须遵守的教规,而法箓则是道士与神真沟通的凭证。道士不授戒律和法箓,不能为人进行上章和斋醮。传授法箓的位次、品级也反映了道士在教门中修持的程度。
(三)茅山上清派授箓的渊源
茅山是道教上清派发祥地,唐代茅山上清派是道教重要的一派,茅山宗兼容并吸收了灵宝斋法,正一法也融入了茅山宗。这时,茅山宗以上清经法为主,兼修《灵宝经》及《三皇经》等。《旧唐书·司马承祯传》说:“我自陶隐居传正一之法,至汝四叶矣。”正一法指天师道经法。这表明茅山宗对正一法传承不断。同时,又传受正一法箓,这种传承一直延续至今。如1995年,江西龙虎山天师道开坛授箓,茅山道院派数名上清派教徒临坛受箓。茅山宗在唐代能兼容并吸收道教各派使其在道教中独树一帜,这是茅山道教得以兴盛和发展的主要原因。茅山授箓历史悠久,如茅山上清十一代宗师潘师正,师事十代宗师王远知,得受上清法箓;十四代宗师韦景昭,奉诏侍玄静先生李含光,居茅山紫阳观,从受上清经箓;十七代宗师吴法通,拜明玄先生茅山宗师孙智清度为道士,尽授经法。僖宗乾符二年(875年)遣使受茅山上清大洞经箓。茅山不仅过去对正一和上清道士授箓,而且当时帝王、皇后、太后及社会上很多名流也进入受茅山上清经箓的行列,唐玄宗李隆基曾于天宝七年(748年)三月十八日,授茅山上清经箓,拜茅山三十代宗师李含光为度师,派中官贲玺书前来茅山受三洞经箓。授箓之前玄宗在给茅山十三代宗师李含光书信中称:“尊师体道之要,含光之和,清简无为,与予合志,请为弟子,以前件词及赡信投茅山华阳洞天,金坛灵府,以为明信,用证勤精……永言前修,事实不远,今号尊师为元静先生,以昭懿德彰高行也。故会使往,甚暄。尊师平安好。”宋末元初著名书法家赵孟頫就曾受诀和授上清大洞法箓。
宗哲宗绍兴四年(1097年),敕江宁府在茅山建元符观,别敕江宁府句*县三茅山经箓宗坛与信州龙虎山、临江军阁皂山合成三山符箓,三山鼎峙,辅化皇图。北宋时,黄澄为茅山道士,敕住玉晨观,徽宗时,任官方道教领玉堂高士左右衔都道录兼管道公事,授太素大夫,冲素静一先生。《茅山志》称:当时龙虎山传正一法箓,阁皂山传灵宝法箓,茅山传上清大洞法箓。黄澄上奏朝廷“混一”法箓传承,后龙虎山与阁皂山均传上清法箓(见《茅山志》卷16)。“混一”的局面,并未维持多久,茅山仍保持了本宗上清宗坛经箓传授的法统。
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年)茅山道士张绍英、朱自英为皇太后刘氏授上清箓。朱自英撰《宋天圣皇后授上清箓记》当时授箓是按照上清宗坛道统科仪传授的。临坛保举师上清大洞法师张绍英、临坛监度师上清大洞法师、茅山道正真寂大师蒋元吉,临坛度师上清大洞宗师朱自英。传箓时依科备办金龙、玉鱼、银雁、青丝金钮、云锦凤文、碧霞拂尘之罗、降章落尸之帛、四规明镜、景震灵剑、五色新缯、上清法服、监文礼物等,并投送金龙玉简、金环玉鱼于华阳洞、燕洞等,予以告盟七圣,伸授受之仪、罄师资之礼。致告茅山第一代宗师魏华存元君,求其默允冥告;在茅山崇禧观开建上清皇坛,预启金箓道场七昼夜,日设醮三百六十分。传箓毕,另设谢恩道场三昼夜,设全山道士、女冠大斋中。此外,杨、谢二皇后授箓记载于《茅山志》卷十七及卷二十,文载右衔道录凝神高士刘先觉撰《嘉定皇后授箓之记》,该记没有详尽记述授箓的具体仪程,但也从中窥其当时授箓之大略。嘉定庚午年,至华阳洞上清宗坛,传授大洞经法宝箓,金龙玉璧,质信礼仪,无不毕备。
近代以来由于道教的衰微,茅山上清宗坛授箓的传统已中断多年,为继承道统,弘扬道教经戒科教、严肃道门威仪,茅山应重振道教固有的传戒授箓传统。
(四)茅山上清派授箓应筹划的事项
江西龙虎山天师府1991年恢复了海外道徒的授箓,已授214名。1995年农历十月十五(下元节)天师府举行了首度国内授箓仪典。中国道协曾分别在上海和江苏茅山召开正一授箓座谈会。
1.借鉴天师府授箓经验
授箓传度中对受箓者有一定的条件,龙虎山天师府对要求授箓的道徒,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曾广亮道长《龙虎山天师道授箓传度概述》一文中说:①入道,皈依道、经、师三宝,有师承法派,拜师入道在三年以上;②有一定道教的教义经典知识和行持斋醮科仪规范的能力;③信仰虔诚,品行端正,威严整洁,持守道教规戒。(见《龙虎山道教》2000年第7期)此外,天师府对海外道徒加陛授箓作了年限规定:三五都功升盟威经箓须满三年;盟威经箓加授上清五雷经箓须八年;上清五雷经箓加陛上清三洞五雷经箓须十二年。若年限到了,但无功德者不得升迁;若功德超群,或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方可破格升授。并遵奉三皈、九戒、十二愿。
其中“三皈”:
皈依太上无极大道元始天尊(道宝),
皈依三十六部尊经灵宝天尊(经宝),
皈依玄中大法宗师道德天尊(师宝)。
简称“道、经、师”三宝。
“九戒”即:
一者克勤,爱国守法,是念真戒;
二者敬让,孝敬父母,是初真戒;
三者不杀,慈救众生,是持真戒;
四者不yin,正身处物,是守真戒;
五者不盗,推义损己,是保真戒;
六者不嗔,凶怒凌人,是修真戒;
七者不诈,谄贼害善,是成真戒;
八者不骄,傲忽至真,是得真戒;
九者不二,奉道专一,是登真戒。
“十二愿”即:
一愿乾坤明素;二愿气象清园;
三愿主躬康泰;四愿融洽八埏;
五愿天垂甘露;六愿地发祥烟;
七愿四时顺序;八愿万物生全;
九愿家多孝悌;十愿国富才贤;
十一愿箓生受福;十二愿正教兴行。
其中十二愿是在道场圆满时,由三大师率众箓生在祖师神像前举行。
据了解,天师府目前授箓的事务程序大致如下:一是先要求受箓人填写《受箓申请表》,并由所在地的宫观,或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签注推荐意见,并报送天师府。二是天师府就申请受箓表,进行审查考核,通知受箓弟子定期来府参加授箓醮仪。三是来府授箓期间,天师府根据受箓弟子应具备的受箓条件进行2至3天,大型为7天的斋醮科仪、早晚功课为主的培训。;四是授箓醮仪,主要由传度师、保举师、监度师,即三师分别给授箓弟子讲经说戒演法,并举行隆重的传度法事。在授箓醮仪中,箓生要表示决心,终生尊奉三皈九戒,并发十二愿。五是礼成,授给受箓弟子职牒(也叫箓牒)、经书、法器(天师法印)、法剑、令旗、号令、朝简、道服、道帽等。
箓生取得职牒、法器,即成为一名正式道士,有了行道的权力,相当于当今的“任命书”。职牒内容主要说明某某弟子、法名、住址、生辰八字,并表明诚心向道,皈依道门,弘扬济物利人,恳求天师代为奏迁职名,予以收录。法名的取得是依据《天坛玉格》内三山滴血派五十字辈分:守道明仁德,全真复太和。至诚宣玉典,忠正演金科。冲汉通元蕴,高宏鼎大罗。三山今愈振,福海涌洪波。穹窿扬妙法,寰宇证仙都(最后这两句其它书未载)。
《天坛玉格》是第五十三代天师张洪任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所写的字派。据载:此字派为三十代天师虚靖真君授予萨祖师正一派。
目前,天师府对海外授箓辈分已到“山”字辈,国内只授到“罗”字辈。三山滴血派中,三山今愈振,龙虎山师传法派讲这句为“吾当愈兴振”;福海涌洪波,茅山讲这句为“福地涌洪波”。
此外,天师府目前授箓阶品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正六品衔头);升授:“正一盟威经箓”(正四五品衔头);加授:“上清五雷经箓”(正三品衔头);加陛上清三洞五雷经箓(此二品衔头),再陛上清大洞经箓(此正一品衔头,属天师真人职衔一般不外授)。看授何品经箓,五品以上称仙卿,五品以下称仙官。若授三洞五雷经箓者,须看此人品行清洁,德重者、有身份者方可,若无德行福分,妄欲职箓高大,仅遭谴责。若儒家授文昌箓,按照授箓传统,每三年可晋升一级,如初授《都功经箓》,三年后可升为《盟威经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