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小蜜蜂速递的生意持续火爆,估计已抢走了整体市场里三成的顾客。史密斯先生对其非常满意,致电清沂,说“最佳员工奖是你的了”。虽然这个奖也就几千块,但清沂还是很高兴。
回到家里,清沂第一时间关注论坛。
论坛上,精灵与血精灵之间的骂战逐渐升温,隐隐牵扯了暗精灵。三方的玩家都热切期盼着能来一场大型的阵营冲突,相关的帖子已经不断涌现。很多人都表示,最近的阵营冲突都是和死灵生物有关的,面对一张张恶心巴拉的脸都已经有心理阴影了,还是去看精灵族的帅哥靓女来养养眼比较好。
另一个大新闻清沂没有细看,因为那是介绍黄昏帝国国债的。就算为了大量吸取金币,也总不能把所有家当都打折出售吧?那只会养肥一大帮倒爷。布瑞恩提出以国家债券的形式向民间融资,承诺到期还账,设置稍高的利率。这个方法初具成效,在黄昏帝国蒸蒸日上的今天,国债吸金吸得不比别的渠道慢;某些商行甚至接受国债为支付手段,俨然把国债当成了黄昏帝国的货币。而施劳德&bull布雷则垄断了中介名义,每一次买出、卖出国债,他都会收取国债票面金额%的手续费,数钱数得手都抽筋了。
很多人都觉得,在掀起死灵热的时候,黄昏帝国应推出货币,建立外汇市场。不过,清沂下定决心,绝不生产货币。在《乾坤》里,每个玩家用的都是统一币值的金币,其次才是购买力较小的银币,这种金银本位制是不可动摇的,直接与金银等贵金属价格挂钩。贸贸然铸造的新货币,绝对没有游戏币的影响力大,这点清沂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除非黄昏帝国能占领一整个服务器,否则死灵生物的货币永远也不会成为硬通货。
目前,黄昏帝国的崛起被形容为一个“经济奇迹”,其经济增长点不是别的,正是制造业。许多投资者在白雪城建立工厂,招募死灵生物为员工,生产的商品被运往大陆各国。从白雪城到毕格鲍沃的航线,被称为“黄金之路”,意即这条航线上每条船都满载黄金。有学金融学的人算了一下黄昏帝国这个月的gdp,发现比上个月增长8%,便惊呼:要提防这头沉睡的巨龙!
老不死的,你看看,我把国家管理得不错吧?
清沂感慨着,戴上头盔——
“等待之城”里,鲁迪正向娑儿展开攻势。他把胸口戒指摘下,单膝跪地:“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这枚戒指镶着一颗心型蓝宝石,它比一切宝石都来得稀罕,因为它是一颗“死灵王者的意志”。任何死灵生物只要拿到它,立刻能成为死灵王者。
娑儿连连摆手,真诚地道:“爸爸说,太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你还是收起来吧。”
鲁迪啊了一声,七窍汩汩流血(他没有发现,娑儿只是嫌戒指贵重而不是拒绝他)。他嘴巴往下撇,憋成一张苦瓜脸,像要哭出来似的:“岳父大人还说什么了?”
“他说,我和你不一样,是走不到一起的,就算勉强走到一起,也会因没有共同话题而悲剧收场,得不到幸福。”
“不,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有无穷无尽的共同话题!”鲁迪陡然振奋起来,一擦脸上的血,叫道:“你看,我们都是小孩子,对不对!我三百岁了,你呢?”
娑儿为难地道:“我才十五岁不到”
“不!”鲁迪捂住胸口单膝跪地,痛呼一声。他艰难地、抱着希望道:“你看,我的头发和眼睛是银色的,你的是黑色的,我们多么般配?”
娑儿同情地摇头道:“你好笨哦,白色才和黑色般配,不关银色的事。”
鲁迪热泪盈眶了。但看他的眼神,他仍不死心,声音细若游丝:“你看,我们都是死灵生物,都流着王者的血”
“我妈妈有魔兽血统与异界血统,你呢?”娑儿声音脆生生地问。
“我我作战又失败了啊啊啊鲁迪你太没用了!”鲁迪转身就跑,泪洒一路,一下就跑得不见影儿了。娑儿也不理他,自顾自地指挥蜘蛛,将沾染了“卑劣之血”的泥土给挖出,并送到联合科研中心。
用灵魂力场感知这一幕后,清沂不由觉得好笑。
冥界是终结之地,在终结面前,一切都显得徒劳无益,所以冥界居民都与爱情无缘,包括鲁迪。“求婚要送戒指”这个常识恐怕人人都懂,但鲁迪就不知道,他对娑儿一见钟情后才找书籍恶补。这样一个连恋爱都不知何物的家伙,为什么会疯了般爱上娑儿?难道就是老话说的“灵魂波长合拍”吗?
话又说回来,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对娑儿也是一件好事吧。一直以来,娑儿都缺乏关爱,罗伯特爷爷离开,乌母阿姨也离开了,就连最好欺负的葛兰德也上了前线。其他人都要工作,无法陪伴她。清沂真心觉得,娑儿到现在还能保持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实属不易。
不过,娑儿对恋爱还懵懵懂懂的,鲁迪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牛弹琴呢。
“小鬼,过来!”清沂发一声喊:“和我练习对战!练完后,我安排你和娑儿坐船欣赏海景,是两人独处哦!”
“岳父干得好!”已经跑到城墙上迎风流泪的鲁迪精神一震,前额那绺头发又“锃”地翘起了。
清沂安慰自己:这可不是利用女儿啊——
但凡弓箭手都有着敏锐的感知能力,鹰眼术、听风、夜视、盲狙等技能便很好地说明这一点。高级弓箭手能一箭射落一百米外的苍蝇,而弓箭手中的无冕之王——优雅之兰斯洛特——据说有着近千米直径的感知范围,实属可怕。
有人能在兰斯洛特的眼皮底下偷走东西吗?
曾有一个英雄级的刺客潜入老师家中,虽然技术高超,但在第七步时还是被发现了。老师摘弓射之,刺客血溅当场。但在同样的场合,一个勉强达到高级的人却偷走了老师的至宝,一来因为他是老师的学生,二来是因为,在那一天老师遭到背叛。
奥利弗每次想到这儿,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直照顾老师起居的辛巴暗中在食物里下毒,将老师毒倒。从此,老师的眼睛就这便是世界上仅有三个人知道的秘密。三者分别为老师、陛下以及奥利弗自己。这个秘密,也正是亚斯坦特最大的秘密。
因为受了毒害,老师五十年不曾出门。
“首先,我想问一句:散布“兰斯洛特有眼疾”的人,是不是您?”奥利弗问道。
史考特元帅欣然点头:“是。”
这间屋子空荡荡的,一个仆人也没有。两位弓箭手就在不到五步的距离内,坦然对视着。壁炉里的火焰越来越小,但没有人去添柴。两双眼睛散发的光似乎比壁炉火光更亮。
“告诉我,兰斯洛特的眼恶化到什么地步?”
听见这问句话,奥利弗心中某个答案呼之欲出:就是这个男人唆使辛巴下毒的,否则的话,他绝不会散布那实为真相的传言。
“无论吃什么药,老师的眼睛都没救了。他在五十年前就已瞎了。”
史考特先是一惊,然后振臂大笑道:“哈哈哈,果然如此!既然他已经成了废物,那我就是当之无愧的亚斯坦特第一英雄!多少年没有这么高兴过了!你带来这个好消息,我便提拔你——”
奥利弗已从袖中抽出一把手弩,对着狂喜中的元帅扣动机关。
他要做出改变。他不能,也不愿成为第二个兰斯洛特。与世无争?安居乐业?这些无谓的东西就该斩杀,否则,不能做到自己想要做的事——他想要为老师报仇!只要向史考特投诚,那么就有绝佳的刺杀机会;只要和老师断绝关系,那么刺杀元帅之罪就不会牵连到老师身上,老师的名誉依然完美无瑕!
虽然没学过弩箭专精,也不齿弩弓这种卑鄙阴险的武器,但最重奥利弗还是选择了手弩。这把手弩小巧轻便,易于藏匿,劲力极大,就算史考特能凭反应抓住箭矢,也一定会手腕骨折、心脏中箭。是的,史考特绝对没有足够的臂力拦住这一箭。
然后,叫人难以置信的一幕出现了:史考特的右手抓住箭矢,稳如磐石,箭头仅入肉一厘米不到。箭杆哧哧地冒烟,然后燃烧起来,被拇指顶住的箭头甚至变红、软化。不仅如此,史考特整条右臂的衣衫也一并自燃,露出枯黑的手臂。
“你没有对我放下戒心,仍保持高度警惕,哪怕在听见好消息的时候?”奥利弗虽然笑着,却面如死灰。
“因为你的眼里仍有愚忠。”史考特道,将箭矢捏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