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2
第二百零一章、林牧
“女人,你肿么了?”方慕天收回了目光,看着一旁如一座火山快要爆发了的林曼妮,出声问道。
“杀千刀的,我要杀了你!”林曼妮终于爆发了,像一只发怒的狮子,朝着方慕天就扑了过去。
这个该死的混蛋,居然还敢问我怎么了?你说我怎么了?我来告诉你,我很生气,很愤怒,很不爽,我恨不得把你这个混蛋给千刀万剐了!
秦乐诗见状,连忙拉住了林曼妮,安慰道:“曼妮,你冷静点,不要冲动。”
“就是,千万被冲动,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像一个泼妇似的撒泼,你不觉得很丢人吗?如果传出去,你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人?听乐诗的,别冲动,况且你也打不过我。”方慕天也在一旁劝说道。
不过,他的劝说完全就是火上浇油,不但没有让林曼妮平静下来,反而把她的怒火,提拨的越来越盛。
“该死的,我不杀了你,你就不叫林曼妮。”林曼妮愤愤然的娇喝道。
“你到底有完没完?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缺心眼,就不能让着一点吗?”秦乐诗也怒瞪道,她觉得今天晚上带方慕天来参加这个晚会,简直就是一个错误之极的决定。
你才缺心眼,你全家都缺心眼!方慕天暗骂道,冷哼了一声,不过没有再说什么招人不待见的话。
见方慕天没有继续挑事,秦乐诗暗自的松了一口气,拉着林曼妮,认真的劝说安慰着。
方慕天没有理会这个两个女人,但是他还是听到了秦乐诗是怎么安慰林曼妮的,这个女人简直是把他骂的体无完肤,用惨不忍睹都不足以形容。
“曼妮,别生气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天生就缺心眼,你跟他生什么气?这不是在给自己找没趣吗?他那么的粗卑低俗,招人可恨,看上一眼,就恨不得把自己的鞋子,印在他那四十二码的脸上,你和他吵,这不就显得你跟他是一个档次的人了吗?”
“咱们的曼妮这么的漂亮,那么的温柔,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得体大方,你这样和他一吵,在这中场合,还对他出手,让别人看到,以后别人还怎么说你?咱们是淑女,不跟他一般计较好不好?”
秦乐诗劝说着林曼妮,把方慕天说的一塌糊涂,一无是处,简直就是一个市井小人一样。
“况且这个家伙打架那么厉害,你打的过他吗?你和他打,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林曼妮抿着嘴唇,怒瞪了方慕天一眼,觉得闺蜜的话说的不错,自己怎么能跟这个小人怄气,那样自己也不是小人了吗?而且自己也打不过他,对秦乐诗点头道:“好,我就放过这个混蛋,不跟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王八蛋计较。”
方慕天嘴角一抽,这个可恶的女人,居然骂他是狗,他很想反击几句,让她知道花为什么那样的红,但看到秦乐诗难杀人的眼神,把话给咽回去了。
他心里很不忿,自己有这个冷冰冰的女人说的那么不堪吗?她根本就是在侮辱他,在进行人身攻击,竟然把自己说的那么的惨不忍睹。
“混蛋王八蛋,你等着,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林曼妮咬牙切齿的对方慕天瞪道。
“哼,我等着就是。”方慕天很不爽的哼了哼。
说完没再理会这两个让他不爽之极的女人,从侍者手中端过一杯酒,去到一边空着的桌子前坐了下来,品着酒,欣赏着晚会上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争美斗艳的美女们。
在欣赏美女的时候,方慕天不经意之间发现了何烨,何烨也看到了他。何烨看到方慕天时,很诧异,不过只是对他点了点头,并没有过来。
看着方慕天走开,林曼妮冷哼了一声,对秦乐诗说道:“乐诗,我现在发现,你找他假扮你的男朋友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这个混蛋不但嚣张的不得了,整个人还那么的招人恨招人不待见,如今你们是情侣的关系算是公布出去了,以他那一张臭嘴,真不知道会给你带来多少麻烦。”
“我知道。”秦乐诗扶额,不用林曼妮说,她也清楚,现在的她,都快头疼死了。
虽然之前看方慕天很不顺眼,但是却没想到他这么的嚣张无极限,是个人,他都敢得罪,简直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好似他自己是天底下最牛叉的人物一样。
秦乐诗想不通,这个世界上怎么会这么嚣张的人,而且一张嘴比毒药还要毒,不把一个人得罪的想找他拼命,就好似不会罢休一样,这个混蛋,真当自己天下无敌了吗?
如果照这么下去,这个家伙还不得天下为敌?把所有人都得罪的想要找他拼命?那种场面,秦乐诗不敢想象,她觉得自己快死了,感觉自己好倒霉好倒霉,居然摊上这么一个自大的混蛋,即便他只是一个跑龙套的。
“乐诗,我觉得你还是尽早把这个一无是处,天底下最招人恨的混蛋给踹了,不然到时候他给你尽惹些麻烦回来,那就要烦死你了。”林曼妮鼓足道:“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以你的才貌,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找不到?听我的,踹了他。”
秦乐诗是她的闺蜜,好的就连对方喜欢穿什么样的文胸,是喜欢半透明的还是全透明的内裤都一清二楚,她怎么能容忍秦乐诗的男朋友是方慕天?就算是个冒牌货也不行。
之前她还一直鼓足方慕天去追求秦乐诗,时至今日,她发现,自己错了,而且还错的是那么的离谱,别说他们是假扮的了,就算真的是情侣,她也决定棒打鸳鸯,决不能看着自己的闺蜜往火坑里跳。
虽然方慕天在林曼妮心中的印象本就不怎么好,但是现在,更是差了千万倍,直接成了仇人,她恨不得代表月亮,灭了这个可恨的家伙。
“到时候再看吧。”秦乐诗苦笑着说道。
她不是不想,而是在她认识的人中,能真正帮她的人,好似除了方慕天外,就没什么人了,而且方慕天都快把她的便宜占尽了,不找他找谁?
方慕天看着秦乐诗和林曼妮两人在那里嘀咕着,而且林曼妮还时不时的怒瞪他几眼,他知道,这个女人肯定又在诋毁他,说他的坏话。
这个女人,真不是好人,简直是一个月复黑女,坏死了!
而就在方慕天心中月复诽着林曼妮的时候,在他的身后,一道声音响起。
“慕天?”有人在他的身后对他不确定的喊道。
方慕天转头看去,就见田鸡端着一杯酒站在他的身后,终于碰到一个熟人了,这里的人,基本上都不认识,参加这样的晚会,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让他感到无聊之极,当即喜道:“你也来了?”
在问完后,方慕天觉得自己问好白痴,田鸡是景阳市地下实力太子之一,他来参加这样的聚会,也是很正常的事。
虽然这是至尊会的聚会,但是至尊会也邀请了不少宾客,以田鸡的身份,应邀也是理所当然的。
田鸡过来坐了下来,笑着说道:“我干爹让我来的,他说这个晚会不一般,让我来看看,倒是你,我没想到你也来了,而且你今天穿上这一身,变化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我都差点没认出来。”
“是不是有点人模狗样了?”方慕天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是陪别人来的,这样的晚会,我个人可没那个资格来参加。”
田鸡笑了笑,没说什么,如今他也混了不少时间了,不同的圈子,有着不同的规矩,他也是清楚的。
这时,大厅里的音乐突然听了,大厅的灯也全都打开了,原本有些暗的大厅,变的明亮。见状,所有人都停止了谈话,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在一群人的拥簇下,从一道门内走了出来,每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此人的身上。
这个青年身穿一套黑色的西装,胸前别着一枚雄鹰展翅高飞的银质的徽章,里面衬着白色的立领衬衣,领口处打着一道领结。他身材硕长,样貌英俊潇洒,头发向后梳起,用发胶固定着,整个人看上非常的有精神有气质。
他脸上从进来的那一刻,一直带着温柔的微笑,让人感觉很有亲和力,长的那么的英俊潇洒,那么的有气质有精神,身份又那么的不简单,他一进来,立马就成了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简直就是女人们心中的白马王子,男人们心中的‘敌人’,有这样全方面都完美的不得了的男人在,自己还怎么泡妞?还有那个女人会注意你?
“这个人不简单。”田鸡看着那个青年,表情严肃的说道。
“的确不简单,就从这无形中的那一股气势,没有强大的背景,经过时间的沉淀,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凝聚力的。”方慕天点了点头,对这个青年的身份非常的好奇,想来这个青年在至尊会中的地位肯定不会低。
青年进来,直径朝着大厅正前方的设置的讲台位置走去,其他人见状,不自禁的让出一条道路来。
来到讲台上,青年微笑着对大家笑了笑,然后轻声,但很有力的对着麦克风说道:“朋友们好,我是林牧。”
ps:昨天光棍节,没有更新,实在是抱歉,不知道还是单身的朋友昨天是怎么过的,不过小瑜昨天过的一点都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