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礼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英灵,据说这是卫宫切嗣的儿子。不过看来看去,琦礼也没觉得这个人和卫宫切嗣有哪里想象——不,或者说恰恰相反。这红衣骑士,似乎和他一样,空洞虚无,都是个不同常人的缺陷者。
不过,要说眼前这人,比英雄王还强,琦礼倒是有些怀疑。要知道,英雄王之所以被称之为最强,是因为他拥有所有宝具的原型。而天底下的所有英雄,生前都有对手或者敌人。他的对手,手中所握的宝具,也就相当于这个英雄的弱点。简而言之,就是说,英雄王手中握着所有英雄的弱点。
多想无益,眼看两人就要动手了,琦礼也躲在一旁,静待疑惑揭晓。
“吉尔伽美什,泡过那东西的你,应该知道的很清楚——那东西,一放出来,人类很有可能彻底毁灭!”
一改方才的轻佻语调,红衣骑士此时的神情异常严肃。
“哼,杂种,人类都是本王庭院里的家畜,要如何处置,那是本王的自由。”
与之相反,小吉尔脸色的表情,与其说是不屑,不如说觉得红衣骑士的话可笑。
“吉尔伽美什,你是认真的吗?为了向众神发动战争,竟然要将全人类当做祭品?!”
一听吉尔伽美什的话,红衣骑士脸色一沉,满目尽皆分不出是愤怒还是失望的神色。
“哼,杂种,那种事情还用问吗?”
高傲的昂起头,小吉尔没有丝毫迷茫与愧疚,那表情在无声的诉说着。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看着那表情。红衣骑士再次领教了这位王者那他人无法理解地唯我独尊。就如别人无法理解他为了“正义使者”这一目标。耗尽一生。赌上自己地一切一样。他也无法理解。这位王者那份将所有人类理所当然当做奴隶家畜地“王者心态”。
现在想来。在他在世地时候。还认识一个更怪地家伙。那家伙。将世上地一切。甚至世界当做玩具。并且乐此不疲。记得。他曾经一度被那个人所骗。从小对之抱有崇拜憧憬之情。到最后。幻想幻想破灭之时。那个人竟然笑着对他说出一句话:“知不知道有这么一句话——憧憬与崇拜。是离理解最遥远地感情。”
是啊。就算祛除那些盲目地感情。人花尽一生。连自己也无法理解。更别提理解他人了。
既然无法理解。也就无法判断对错善恶。既然如此。那就:“来吧。以力量来决定结果吧!”
是感觉无需多言了吗?一听红衣骑士此言。小吉尔低哼一声。嘴角荡漾起一丝残酷地弧度。也没见其如何动作。背后地空间就像水面般一阵荡漾。数枚宝具崭露出峥嵘一角。
红衣骑士似乎也有着相同地感想。脸色转冷。举起右手。就着手准备投影。
一见此情此景,琦礼与爱丽丝苏菲尔都情不自禁紧张起来。
宝具之雨。充塞了这污秽的下水道,将之映照的流金璀璨。那其中。红衣骑士伫立当场,无数剑戟加身。
红衣骑士低头看了看刺入自己身体的宝具,眼中闪过一丝恍然,最后自嘲地笑笑,低声自语道:“真是讽刺,这个样子……咳咳……简直就像当初,那最后时刻的翻版……”
语毕,就再无了声息,身躯渐渐稀薄,直至消失。同一时刻,爱丽丝苏菲尔再次痛苦的低吟一声,软软的瘫软在地,失去了意识。不知为何,琦礼见状,身体不由自足都动了起来。一个跨步走上前去,搀扶起倒在污迹中的女人。
“没有在意的必要,身体里盛放了四个英灵的魂魄,要是还有意识才是怪事!”
听小吉尔这么一解释,琦礼心下恍然。刚才那个红衣骑士,原来也被圣杯之器回收了。这么说来,assassincaster,加上刚才的英灵,一共才三位。为什么英雄王会说四位呢?难道就在刚才,又有哪位英灵战败了?
说起来,这个女人确实在不久之前,突然痛苦起来。那时候,似乎就是又有一位英灵被作为祭品回收了过来。记得,那时候,这个女人就突然知道了红衣骑士的身份。就连英雄王,也对着红衣骑士,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哼,杂种,看来你已经被干掉了一次!”
这么说来,这个红衣骑士……心下越来越疑惑的言峰琦礼,抬首向着小吉尔看去。入目,是小吉尔那张极度不爽地脸颊。
的确,英雄王此时很不爽。刚才,就在他与那个杂种对决地时候,那冒牌货的咒语念到一半地时候,突然僵住。英雄王当然知道,那是被阿赖耶抑制住了。不过,覆水难收,王之财宝已经放了出来。就算是英雄王,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红衣骑士不明不白地屈死。
同一时刻,这位王者心下也闪过一丝明悟。小吉尔抬起头,目光悠远深邃,仿佛穿过了这污秽之地,跳远这很远很远的地方,冷笑道:“原来如此,那东西,打得是这个主意吗?哼,正好省的本王亲自动手了!”
正在此时,爱丽丝苏菲尔蓦然又是无意识的痛哼两声,浑身剧烈的颤抖起来。
一见这状况,小吉尔愉悦又残忍的笑了起来:“不愧是那东西,真是有效率。没想到圣杯这么快就完成了,这样一来,宴会就可以开始了!”
夜风呼啸,昨日saber们群聚的港口不远处。一处下水道的井盖被缓缓挪开,自其中,钻出个人影来。这人一半身体宛如木乃伊般干瘪。另一半,也像僵尸般泛着死青。
此时,这人影像是蛆虫般蠕动着,爬出下水道,趴在冰冷潮湿的地面上。像条狗一般剧烈的喘息着。
此人,正是berserker地master间桐雁夜。与其他的master不同。雁夜之所以能成为master,是用间桐家的秘术,在体内植入了刻印虫。说地简单一点,就是间桐雁夜通过透支生命,来产生魔力。
因此。昨天berserker暴走后,失去令咒这一最后手段的雁夜,立刻昏死了过去。直到三个小时前,雁夜才重新回过神来。他之所以到现在才出来,是因光是打开那铁质的井盖,就花去了他足足三个小时。不过稍微转念一想,以间桐雁夜那虚弱到一阵风都能吹到的身体来说,这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重新得见天日的雁夜,贪婪地呼吸着冰冷的空气。过了好半晌,才摇摇晃晃站起身来。被阴测测的冷风一吹。雁夜那有些不灵光的大脑逐渐清醒过来。那只尚且保有一定人类视觉机能的眼睛,也逐渐看清了眼前地状况——
有位身着红色外套。银发鹰隼的男人,正用一种奇异的视线打来着他。
足足愣了十几个呼吸功夫。雁夜才回过神来,下意识踉跄后退几步。有些惊慌的低喝道:“你……你……你是什么东西?”
“不用在意,只是个清洁工而已。虽然看在樱的份上,应该绕过你一命,不过抱歉,此身现在没有那种自由。”
红衣骑士说着,双手多出一黑一白两把短剑,漠然走向雁夜。
一见对方拥有宝具,雁夜再不迟疑,连声召唤自己的
随着雁夜的召唤,漆黑的berserker,出现在夜晚的街道上,阻拦在了红衣骑士身前。
红衣骑士也不废话,挥动双剑,就向着berserker杀来。
“嗤……”
让人惊异万分地一幕发生了,berserker昨日从吉尔伽美什那里夺来的长剑,轻而易举就刺入了红衣骑士心口。那诡异地样子,简直就像是红衣骑士急着送死一样。
“哈哈哈……干得好,
雁夜见状,疯疯癫癫的仰头狂笑。那笑容,竟然和某个叫慎二地人渣,有几分神似。
不过,雁夜才不管这些。只要他还没死就行,他还不能死在这里。在杀掉远坂时臣那个畜生之前,他不能死……不能死……
蓦然,雁夜僵住,歪着头开始思忖起来——他为什么非要杀掉远坂时臣呢?
算了,那种事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远坂时臣必须死!——
真是可悲地人,口口声声的说什么自己是为了救樱。甚至安慰自己说,间桐雁夜是为了远离他而去地恋人葵好。结果,对远坂时臣的仇恨,却凌驾在这一切之上。
到底是本末倒置了,还是因果本就是一对纠缠不休的冤家?
不管如何,人,想要认清自己,真的好难!
差不多在其他各处,红衣骑士现身的同一时刻,刚离开爱因兹贝伦城堡的laner与索拉。也碰上的一位红衣骑士,被对方的英灵身份所惊,laner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准备与对方死斗。
然而,出乎laner预料的一幕发生了。对方躲也没躲,就任由他刺穿了胸膛。
最后,那骑士微微一歪头,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原来如此,这样一来,作为六个祭品的英灵就齐全了。不过,真是恶趣味的东西,直接命令我自杀不就行了……算了,以人类的智慧去衡量非人之物,本来就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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