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和陆朝南他们团队正就公司新发展的方向讨论得不亦乐乎。薛轻青在一旁坐着,右手捏着笔,一边貌似认真地做着有关话题的回忆记录。眼观鼻,鼻观心,大有一副劳动模范的样子。
其实只有她知道,她的一番小心思全部用在了头发上,所有的神经细胞都指向BOSS下面那个关键的位置——陆朝南。
这一个会开得心猿意马,薛轻青用余光不经意地,再N次不经意的发现,陆朝南清亮而灼热的眼神不停地在自己的脸上游离,竟然灼她双颊泛红,面若桃花。
她在心里暗自YY偷笑,陆朝南那副故假思索的样子和微微翘起的薄唇,分明是在努力的琢磨,这个小妞是谁?
薛轻青抑制住即将要泛滥出来的笑意,使劲挺直了小腰板,专注地坐着记录,每当BOSS说到关键的地方,她还装模作样地点点头。显得专注又职业。
怎么说自己也早就不是那个当年初出校园的菜鸟了,眼巴巴送上门,只会让这种有品味又骄傲的男人视如糟粕,弃之不远也。所以她有她的想法——放长线,钓大鱼。
两个小时的战略性会议终于结束。
散会,她松了口气,特地避开那心知肚明来源处的视线,低头作鹌鹑状,跟着BOSS的脚步,出了会议室。
整个会议讨论了什么,其实她根本云里雾里。不过,薛轻青在这个会议中,搞明白了一件事明白,这个钻石闪闪的陆朝南,终于在两年后记住了她。
掩眸的一瞬间,她嘴角泛起了一丝带着得意的笑。
说实在的,以前还在大学里的时候,听着那些来北大做讲座的职业导师,泛泛而谈。那时候也曾经励志要进大公司,全国五百强乃至世界五百强。其实进来了之后,薛轻青才明白,进大公司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
大公司最大的特点,除了人多、还是人多、最后剩下的依然是人多。
公司大,真不是好事。薛轻青皱着眉头咬着笔尖,在白纸上写下了第109个“陆朝南”,力透纸背,带着奈何缘浅的残念。
她和陆朝南两个人在一栋楼,一个月也遇不见一回。
薛轻青原本来是个散漫的人,那次开会时穿得人模狗样恨天高,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那是因为她现在是公关部的。其实天知道,穿那恨天高的痛楚。脚趾头经常都贴满了创可贴。起先是起水泡,然后是破皮、最后是结茧——脚趾头和后脚跟都折磨得不成样子了。
所以归根结底,她还是不喜欢穿高跟鞋,薛轻青平时在办公室恨不得穿着拖鞋不洗脸,她是地道的宅女,本性如此,怨不得别人。
结果有一次就被悲剧了。
初秋的某个中午,她正准备到楼下员工食堂打饭,穿着一双手工钉珠的拖鞋冲出办公室——应该翻下黄历、看下星座。因为一出门,一抬头刚好看见只穿着衬衣的陆朝南,倚在门边,目光含笑的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