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莎莎仰着小脸:“慕容大叔,我也要去。”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儿不要参与。”
“我都十二岁啦,哪里还是小孩子。”见求慕容沙华无果,杜莎莎将目标转向白染宁:“美人姐姐,你最好了,你带莎莎一起去吧,莎莎已经八年没有离开过往生教了。”
“八年?”白染宁惊骇,“慕容沙华,你就是这样摧残未成人的吗?八年啊,养只小猫小狗还得出去溜溜呢。”
慕容沙华看着杜莎莎那张比一般人要白上许多的脸,不咸不淡道:“莎莎天生见不得光。”
“什么意思?”难道是慕容沙华的私生女?这也太扯了吧。
似乎猜到她心里的想法,慕容沙华伸手在她脑袋上弹了一记爆栗,“想什么呢,本座跟莎莎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不能见光是因为她的皮肤只要一见阳光,就会像被烈火炙烤一样烧灼起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那一天,她永远都不能离开往生教。”
“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病。”真是可怜的女孩,十二岁的年纪,就要遭受这样的痛苦,白染宁轻触杜莎莎那白的几乎透明的脸颊问,“你擅长用毒,也擅于炼药,难道就不能帮帮她?”
“本座这些年一直在寻找医治她的办法,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说起这个,慕容沙华脸上露出一丝惘然,这世上似乎有很多事,并不是你努力了,就可以改变的,譬如说母妃的死,亲生胞弟的背叛,还有杜莎莎的病。
白染宁神色黯然,忽地,眼中火苗一跳:“她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如果你一辈子都找不到医治她的办法,你难道要她老死在往生教吗?外面的世界那么美丽,她有权利去感受,我决定带她一起去,我不想让她后悔,也不想让你后悔。”
“你疯了吗?她根本就不能见光!”慕容沙华不同意。
“是啊,这死丫头一见光,那脸……简直没法看,毁容倒是次要的,万一连性命也保不住,那可如何是好。”柳四娘表面上似乎从没给过杜莎莎好脸色,但在内心中,却还是非常关心她的。
“没关系,穿得严实些,再找个兜帽,把身上的皮肤和脸都遮起来,这不就好了?”拍拍杜莎莎的脑袋,白染宁问:“莎莎,你认为呢?”
“嗯,我同意!”杜拉拉死死揪住白染宁的裙摆,仿佛她才是自己的救命稻草。
八年的时间,对于人来说,既漫长,也短暂,杜莎莎还有几个八年,现在不去见识一下美丽的自然,壮阔的山河,以后是否还有这样的机会谁也说不上,人生苦短,想做的事情,就要大胆去做,杜莎莎已经不是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不论是谁,都不该剥夺她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带杜莎莎一起是好是坏白染宁说不上,不过却多了一个陪自己解闷的,这样也不错。
往生教的人,不论男女都骑马,只有白染宁乘马车,她表示过抗议,但抗议无效,慕容沙华说,让她坐马车是为了陪莎莎解闷,实际上,却是莎莎陪她解闷。
“美人姐姐,你为什么不喜欢慕容大叔?”杜莎莎撑着自己的小下巴,一脸的求知欲。
白染宁靠在窗边,堵住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日光:“谁说不喜欢他,我很喜欢他啊。”一开始是挺讨厌的,不过现在她改变看法了。
杜莎莎撅起小嘴:“不,你不喜欢他,你要是喜欢他,为什么不嫁给他?”
晕了,这小家伙也受到了四娘的荼毒:“喜欢他不代表一定要嫁给他,你还小,等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了。”
“哼,谁都说我小,但我什么都明白。”
“你明白什么?”
“明白你其实心里有点喜欢慕容大叔,可你却在排斥自己的这种喜欢,因为你害怕。”
白染宁不禁笑了:“我怕?我怕什么?”
杜莎莎一本正经道:“你怕自己喜欢上慕容大叔后,就再也离不开他。”
这说法倒很新鲜啊,白染宁再问:“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是如何想的?再说,就算我喜欢你的慕容大叔,他也不一定喜欢我啊。”
杜莎莎很肯定地点头,“他喜欢你。”
“小孩子懂什么,你知道何为喜欢?”
“知道。”杜莎莎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认真道:“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见又怕见,见了之后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分开了又会很难过,当他受伤,当他痛苦的时候,你也会跟着一起受伤,一起痛苦,喜欢一个人,不论他犯了多大的错,你都不会怨恨他,嗯……还有……”
杜莎莎后面还说了什么,白染宁已经听不到了,古代的孩子都这么早熟吗?杜莎莎以童稚的声音,说着这世上最震撼人心的真理,她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在她平静的心底,激起千层巨浪。
是啊,喜欢一个人,不论他曾经犯过怎样的错,都不会憎恨怨怪他,唯一希望的,就是他平安喜乐。
车窗外日光正盛,花草扶疏,明净跳跃。这个世间,原来这样美好。
可是,她对萧祁夜,又岂止仅仅是喜欢?她对他,是爱。
爱一个人,可以为他欺骗全世界,爱一个人,可以包容他所有的缺点,爱一个人,你会远远看着他,想着他,虽然不能相见,但心里的某一处,却始终都是他的身影。
忘不了,忘不了……
就如刹那回眸的芳华,烙印在心底,美丽的轮廓,在人生的轨迹中划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时光怎样变迁,这份弥留的悸动,永远都无法消逝。
“美人姐姐,你怎么又发呆了,是不是莎莎说到你心里去了?”
白染宁回过神,冲杜莎莎婉然一笑:“你说的对,但说的并不完全。”
“还有什么莎莎不知道的?”
“姐姐说了,等你长大就明白了。”
“我已经长大了!”杜莎莎最讨厌别人说她是小孩子。
“好,好,你是大人,那你告诉姐姐,刚才那番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别人告诉你的?”她就不信,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真能说出那么富有哲理的话。
杜莎莎咬着手指头,支支吾吾老半天,才道:“是我娘亲说的。”
“你娘亲?莎莎的娘亲……”来往生教这么久,怎么没见过她的娘亲?
杜莎莎垂下脑袋,小声说:“娘亲已经死了。”
“对不起啊,莎莎,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我不怪姐姐。”
“莎莎的娘亲,是怎么去世的?”莎莎年纪不大,她的母亲不是病死的,就是出意外而死。
“娘亲是……是和爹爹一起死的。”四岁的记忆,像是永生无法遗忘的噩梦,一直伴随着她。
白染宁心中骤然感到一阵裂痛,潜意识中,已经明白了一切:“是……殉情?”
不懂什么叫殉情,小小的女孩,只是咬着牙,眼中有悲痛伤绝与刻骨仇恨相融的神色:“是他们杀死了爹爹,说爹爹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说什么替天行道,他们一刀刀砍在爹爹身上,我好怕,就一个劲的哭,那些人发现我,也要杀我,爹爹拼死保护我,就被那些人给杀了,娘亲见爹爹死了,也就……也就陪爹爹一起去了!”
“那你又是怎么逃过那些人的追杀的?”白染宁听得心惊肉跳,虽然不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却不难想象当时的惨烈程度,那些人为什么要杀杜莎莎的父亲,为什么连一个小孩都不放过?没有为什么,这就是人性,那些自诩名门正派的伪君子,全是道貌岸然的禽兽,她见过太多的表里不一,太多的口蜜月复剑,笑里藏刀,那些披着人皮的豺狼,才是这世上最邪恶的恶魔,最灭绝人性的匪类。
杜莎莎抽着鼻子,抹抹眼泪,极力做出坚强的样子:“是慕容大叔救了我,他还帮我赶走了那些坏人,给爹爹和娘亲立了坟冢。”她看向车窗外,用力地点头,像在坚定自己的想法:“慕容大叔是好人!”
“是,你慕容大叔是好人。”谁能想到,这就是天下第一邪教,这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杀人魔头,这就是恶人们的生活。这世上,永远没有真正的黑与白,错与对,善恶自在人心,相信的自己心,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在说什么?”车帘被人掀开,慕容沙华好奇的探头进来。
“不告诉你。”杜莎莎身子一缩,咯咯大笑。
“好啊莎莎,我对你这么好,你就这样对待我,我可要生气了。”
“我在跟美人姐姐谈论你啊。”杜莎莎吐吐舌头,一副调皮的模样。
慕容沙华脸上表情有些怪,想问两人谈了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开口。
“我们在说你心地善良,是个好人。”白染宁看他为难,于是主动开口。
“本座善良?”像听到了多么可笑的笑话,慕容沙华大笑起来:“你们两个人的脑袋是不是被马车颠傻了?”
“你才傻呢。”杜莎莎气鼓鼓地回了一句。
白染宁却但笑不语,真正善良的人,是不会说自己善良的,真正邪恶人,也不会说自己该死。有些事情,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了,没必要说出来,慕容沙华是怎样的,她还不是很了解,但没关系,他们今后还有很长一段日子可以相处,她可以慢慢了解他,然后走进他的内心。
连续四天的赶路,众人终于在盗宝大会开始前的一天,到达了荆州苗家寨。
苗家的人轻易不出山,一出山,必定会带来举世震惊的消息。
那两只火枪,被他们当着众人的面做了实验,威力与准确度都远远不及现代枪支的火枪,却令在场诸人大感震惊,连慕容沙华也不禁愕然,谁能拥有这等武器,就算做不到天下无敌,也鲜有对手吧。
白染宁却不屑地哼笑道:“这火枪虽然厉害,但做工有些粗糙,子弹前充的设计,使得这把枪的威力大大削减,如果能改成后装填式,就perfect了。”
她的话,所有人都听得云里雾里,不过还好与她相处久了,各种古怪名词也听惯了,倒不觉的有何诧异。
“听你的意思,这火枪还能改造的更厉害?”这样已经很可怕了,若威力再有提升,岂不是比练成绝世神功还要厉害,慕容沙华想象不出,这种武器一旦落入心怀不轨之徒的手中,会给江湖带来怎样的腥风血雨。
白染宁眼睛一直盯着场内的那两把火枪,没有注意到慕容沙华脸上的神情,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说他的担心纯属多余,因为这两把枪,她要定了,不但要定了,她还要将这两把枪改造得更厉害,这世上,除了她一人精通手枪的构造,其他人别说改造了,连手枪的原理都不知道,这两把枪给他们用,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们把火枪收起来了。”慕容沙华看着两名侍人,将两把枪分别装入一只锦盒。
“他们要把这两把枪带去什么地方?”
“应该是苗家的古墓。”
“不是说进入那里的人全都得死吗?”
“话是这么说,但他们可以修改机关。”
白染宁拧了拧眉,虽然她很想要那两把枪,但为了枪搭上自己的小命那就不值得了。
“赶紧去签字!”慕容沙华推了她一把。
“签什么字?”盗个宝还要签字?
四娘凑上来,帮慕容沙华解释:“当然是签生死状,这回进古墓盗宝的,八成都得死在里面,为了日后不被人追究,苗家便让所有参加者签订一份契约,生死有命,一切后果都由参加盗宝的人自己承担,与他们苗家没有任何关系。”
白染宁手开始抖:“我……我能不能不去?”
“不是你自己要来的吗?若你想要那两把枪,就自己去签字,否则,就算我们夺来宝贝,也不能给你。”四娘难得正经。
生死有命……
一想到这四个字,白染宁就浑身寒毛直竖,她可不可以临时反悔,不要那两把枪了。
“赶紧去啊。”见她傻站着不懂,柳四娘在她背后用力推了一把,白染宁往前一载,为了保持平衡,只能向前疾奔数步,可她的“凌风御行”还练得不是很到位,虽然只跑了几小步,却一下子从台下冲到了台上,正好站在签字的桌案前。
苗家的侍人立刻递上笔墨纸砚,以上好宣纸制成的契约书,也端端正正摆在了眼前。
“这位公子,请。”见她不下笔,对方开始催促。
此次外出,为了方便行事,她特意女扮男装,因为行事不拘小节,倒没有人怀疑她的性别。
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定,豁出去了!
正要签字画押,却被人给挤到了一旁,女人轻蔑地看她一眼,高高扬起脖子:“你是往生教的人?”
“是,我哪里惹到你了吗?”原来江湖上也有这么讨厌的女人,跟宫里那群宫妃的嘴脸一模一样。
听她承认,女人脸上的嫌恶神色更重了,“你们往生教也妄想参加夺宝大会?真是笑话,天下第一邪教,人人得而诛之,慕容沙华是大魔头,你们这些教众,也不是好东西!你赶紧离开这里,否则,别挂我手下无情,当着众武林豪杰的面杀了你。”
这女人好讨厌啊,嘴巴比常贵人还要贱,白染宁冷冷一笑,单手撑在案桌上,也扬起脖子,与那女人对视。她个头比较高,仰起脖子后,就有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就不走,你能奈我何?”
“你不走,我就替天行道!”说着,那女人“刷”得拔出随身佩剑。
“贺掌门,这里是苗家寨,不是九华门,请自重。”案桌后伺候笔墨的苗家仆人忽然冷声开口,语气强硬,一点情面也不给那女人留。
女人脸色铁青,碍着苗家的面子只好收回佩剑,可嘴巴却依旧不饶人:“好你个小白脸,本事不小嘛,这么漂亮的脸蛋,一定很得你们教主欢喜吧?听说慕容教主不近,看来是好男风了,你一天伺候他几回啊,你那可怜的小,能受得了吗?”
靠之!这女人的嘴巴还不是一般的贱啊,简直是宇宙无敌超级贱,白染宁发誓,她一辈子也见不到比这女人还要骚还要贱的人了。
“听说你们九华门只收男弟子,我很好奇这是为什么,该不会,那些全是你收的娈童吧?被很多男人干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爽,你那水帘洞能经得起无数金箍棒的折腾吗?”你嘴巴贱,我就不会贱了吗?比贱谁不会啊,俗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要想打败贱人,就要比贱人还要贱。
女人脸色更臭了,想说几句辱骂白染宁的话,却发现根本找不出比她还阴损的说辞,老羞成怒,“你这下贱的男宠,竟敢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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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华门,我今天非得……”女人又去抽随身佩剑。
“阿弥陀佛。”有人念了句佛号,女人握剑的手被按住:“女施主何必动气,与婬邪之人无理可诉,心动则物动,心静则物静,女施主心境澄明,自然不用惧怕任何诋毁。”
和尚?
真是奇了,这盗宝大会,连和尚都来凑热闹了,和尚不是六根清净吗?怎么对宝贝也感兴趣?还说她是婬邪之人,呸!你才是婬邪之人,你全家都婬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