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儿,哥哥有事离开会儿,你在教场好好修练,要听卡西老师的话哦。”
凌云怜爱的模着小男孩岳峰的脑袋,目光深处潜藏着不舍。
“嗯。我会听话的。哥哥早些回来哦。”
小男孩没有察觉出哥哥的异常,笑容十分甜蜜,乖巧。
给卡西老师打过招乎后,凌云出了教场,便往家行去。
经常锻炼形成的强健体魄,不出二十分钟,在凌云没有动用玄气的程度下,便已到了数公里外的家门口。
缓缓的走近家门,打量着家门口的一草一木,凌云的心中无限惆怅,“这一走,却也不知是多少年月,下次回来还能看到阿姨年轻美丽的容颜和弟弟可爱的面孔吗?”
凌云进屋之后,找出纸笔,书信一封,写明了自己出走的原因,让阿姨照顾好她自己与弟弟,不要挂念凌云。
一封信写完,凌云似是耗去了极大的心力,两眼更是发红,不知何时,泪水已顺着脸颊流下,打湿了信纸。
信中的内容将凌云所有的着恋,所有的想法与对叔叔阿姨,弟弟的关心,热爱都说了出来,直到写完,凌云的心里,即是欢喜又是难受。
心里似是通透了许多,但更加的沉重。有股沉甸甸的感觉,但这感觉却也有股厚重的味道。
终于,收拾起心情,带着自己的目标与渴望,凌云背着个小包袱,避开邻居街坊的注意,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自己生活了两年,尝到了快乐,温暖与幸福滋味的地方。
自己离开,因为要将已破损的幸福重新补全,自己离开,要让阿姨与弟弟更加快乐,让自己的命运不再遭受痛苦,多灾多难;去改变自己的命,改变自己的气运;让自己也拥有幸福。同时找到自己的家人,了结自己的心病。
“阿姨,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离开了桑城。请不要担心,照顾好自己和峰儿。”
傍晚时分,一个美丽的妇人带着孩子,手中拿着凌云的信,呆呆的站在了桌边,满脸焦急与担忧的神色。
匆匆将信看完,峰母看着不知所措,眼圈发红,将要哭出来的儿子岳峰,将岳峰抱了起来,直往外行去。
“峰儿,今晚你到邻居王大妈家里呆着,我去找你哥哥。”
将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岳峰委托邻居照顾,峰母也顾不得收拾什么,便急匆匆的往佣兵团赶去。
去佣兵团,是因为峰母知道,自己一个人找回凌云的希望很小,但是有佣兵团的朋友们帮助,可能性就会增加很多。
在平时,除了杂货铺的原料供给上,与佣兵团有着正常的生意来往,峰母从来不会寻求佣兵团的帮助,也在拒绝佣兵团岳磐的朋友们帮助。
因为人要自强,才是真正的强大。若是靠别人的帮助,可能会越来越软弱。
但是现在,去寻求岳磐的朋友们寻找凌云,却是势在必行了。无论从何方面来说,到佣兵团让这些佣兵朋友们寻找凌云,都是最好的办法。
且不提凌云出走后,阿姨一家人是如何的焦急与担心,凌云此刻正藏身在一辆装满了杂货的马车内,随着车队在旷野上奔驰着,离桑城越来越远,往梵特而去。
坐在载满货物的马车内,凌云平静的外表下一颗心脏正剧烈的跳动着。
年少时种种流浪的经历,痛苦无比,依旧很清醒的留在脑海里,自己这次出走,虽然已改变了许多,但是依旧担心会遭受到以前的那种痛苦。
因此,凌云在过了大半天的时间后,心中没有多少离愁别绪,只是在有些燥热的考虑,如何能安全方便的到达梵特,不用吃那么多苦头。
不过显然,有些苦头是必需吃了,就比如说,呆在满是货物的马车里,憋上几天,然后才能到达梵特。
记忆中,自己小时候便是从梵特开始流浪的,至于才十岁的自己,最后怎么会跨过从梵特到桑城之间数万公里的路程,流落到了桑城,这一点从小时候并不是很清晰的记忆里找不到答案。
凌云现的打算便是,先去梵特看看,能否了解自己的身世,然后继续南下,到叔叔失踪的帝国东南部,那个传说中的金三角去寻找叔叔。
叔叔便是在那里做佣兵任务,最后遭到敌人的袭击,留下殿后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从梵特帝国的西北到东南,这期间的路程,凌云并不清楚有多远,但是毫不疑问,光听自己的起点与终点,就知道这之间的距离很远了。
正当凌云盘算着怎么才能顺利走到金三角地区时,正在高速行驶中的车队突然停了下来。
凌云知道,车队又要开始做饭休息了。在中午的时候,车队就曾停下来过,那次是做午饭。这次将是做晚饭和扎营休息。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在旷野中是很危险的,即使这是在马路边,但是依旧有种大量的魔兽出没,所以必需扎营,做好防御措施。
这也是凌云为什么想蹭商队的马车的原因,而且这样一来,不用要路费,会省去凌云一大笔钱。当然,凌云的五个银币,也不一定够从桑城到梵特的路费。
两地相距几万公里,中间没有多少城池,尽是充满魔兽的旷野,在这路上行走的商队要请护卫便得花一大笔钱,路费自然会变的很高昂。
凌云也不是没想过,找个能带人的商队,然后自己再到商队中打杂,一路南下。
但是那样太废时间。能带人的商队一般行走的很慢,而且都是在两个城镇间行走。
如果凌云进入那样的商队,速度慢不说,光桑城到梵特,其间都要经过数十个城镇,每次都停一日或者数日,自己赶到金三角,至少得半年时间。而且一路风餐露宿更是不提。因为就算每一站跟着商队到了城镇,自己也没有钱住旅店,只能睡大街。只有四个银币,整个路程能买食物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这还是因为大陆上人人身体强健,物产极丰,食物很便宜。
因此凌云找的这个商队,是全部都是马车或坐骑,并且从桑城直达梵特的高速长途商队。
魔兽的体力很强健,越是高阶就越强健。犹其是角马,做为高阶魔兽,除了拿角顶撞外,就只有一项能力,强健能跑,无论是快跑,慢跑,还是持久力都十分的强悍。因此才有了这些高速行走的商队,用高阶角马拉车,一日能奔行数千公里。
正常的高阶角马,做为坐骑,一小时便能奔行数百公里。但是这些高阶的脚力,最便宜也要数百个金币。凌云从来没有打算过骑一头角马,然后单骑行万里的想法。
不是不能单骑行万里,怎么说凌云所拥有的实力,加上角马虽然只有一个顶撞的能力但速度很出色,单骑行万里倒也不是不可能。
估计着时间,马车停止了两个小时,外面天色也暗了下来,正当凌云打算偷偷溜下马车方便一下时,马车竟然又走动了起来。
高阶魔兽都很聪明,因此只要有带头的,马车并不需要车夫,就会被角马拉着跟着带头的马车跑起来。
此刻马车一动,凌云顿时明白了过来,“我操,这车队的主人要死呀,白天跑那么快,晚上竟然也要跑。”
凌云显然猜到了车队行驶起来的原因,顿时急了。
不过凌云却也忘了,自己蹭这车队的马车,正是因为这车队跑的快,此刻却是嫌这车队跑的太快了。快到晚上不扎营休息,一日夜就能行四五千公里。
四五千公里可是上万里呐。
只是这样一来,凌云就倒霉了。因为凌云还需要解决个人问题。食物与水自己在桑城备足了,可以在马车上解决,睡觉也行,但是还有两个问题是极难解决的。
此刻,憋了一天的凌云,承受着水火之急般的煎熬,看着行走越来越快的马车,极为悲愤。
“我说,该死的车队主人,你让角马日夜兼行,就不怕累到角马么?”
凌云恨恨的想着,但是看车外拉着马车正在奔驰的角马,都不是刚刚达到高阶的垃圾货色,各个神勇无比,显然自己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这些角马,虽说还不到八阶,但是一个个都是七阶后期,体型高大,肌肉健壮,显然能适应一日夜奔行万里的负担。都是价值千金的万里良驹。若是达到八阶,价钱得翻十倍以上。
“痛苦呐!”
凌云一天没有大小便,大便倒还无事,但是此刻小便却是很难忍得住了。其实在马车里小便倒也好解决。
本来车厢里也不怎么干净,一泡童子尿顺着马车厢后面的脚角撒下去,风吹上一阵后,并不会留下什么味道。但是大便却不会有这么好办了。
本来凌云打算当商队所有人在夜晚休息后,自己再下马车解决人生大事。但是现在明显不可能了。
因此本来还不是很急的小便在心理的作用下,愈发的难以忍受,就连大便的压迫感都慢慢出现了。
“下车还是不下?”
凌云在煎熬之中,做着痛苦的抉择。
因为不知道被商队的人发现后,有什么样的后果,万一把自己扔到这旷野里,任自己自生自灭,那可就完了。
不过,若是遇到个好说话的商队,把自己捎带上,也不是不可能。
“再忍忍吧。实在不行,那只能下马车,让商队的人发现,然后给商队的人说说好话,将自己捎带上了。”
凌云想着,心里面平静了下去,开始修练心法,斗法玄妙诀。
“想必,他们不会为难我一个小孩子。”
想到这点,凌云内心大定,玄气在体内运转的更加灵活如意了。
刚刚突破的玄气,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稳定巩固。渐渐的,凌云修行进入了忘我的状态,全心全意的开始修行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