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一朝成名天下知
只此一项变革,日久效用自显。说句石破天惊,也不为过,着实让人振奋。
接下来,要着手筹办知远斋,自然不能守着原来博览斋原来的那些老掉牙的诗集、文集之类,必须有能打的响的东西,方能一鸣惊人。
步曼舞等不及金霖筹思,动念想搬点儿古典名著过来,坐享其成。此时南朝初兴,民心思静,战争啦、除妖之类,一定不成,不如找一个和平点儿的故事出来。
可是太有名的,四大名著啥的,怕影响了后世才人成王成家,不太好意思搬,不太有名的,看的又是浮光掠影,记不太清情节,踌躇再三,便选了镜花缘。镜花缘里有女皇女臣的女儿国。有好让不争的君子国,有无心无肝的无肠国,有反复无常的两面国……想像瑰丽,读来精彩有趣,想来销路一定不会错。
镜花缘当年虽然曾经细细读过,不过时间太久,很多都不记得了。好在有大才子金霖在,完全可以给他个框,让他进行二次创作,于是把一些不符合和犯忌的情节掠过,只把有趣的事儿,奇人异事啦,奇风异俗啦,细细的讲给金霖听。
虽然步曼舞想的是串起来就好,反正是市井文学,曲高则和寡,没必要这么细致。可是金霖却是天生的做学严谨,虽然故事已经很细,他却仍是要前因后果,细细的,一步一步想通,这才开始动笔,改了写,写了改,反反复复,足有一个月都未曾完工。
步曼舞本来还想着等镜花缘销路好,再弄个包公案。施公案什么的,没承想金蜗牛速度这么慢,等的不耐烦起来,一半是无聊,一半是试验,找了几首隽雅些的现代情歌,略加改动,弄出一本简单的情歌集出来,兴致勃勃的拿去印制。
不过隔了这么短短几日,再去成书做坊时,那些活字坯都分门别类的放在架子上,整整齐齐,石台上一溜数块铁板,这边排字,那边印刷,井然有序,瞧来着实可喜。
这歌集字数不多,几日便印好了。摆进书斋试销,没承想却是通俗太过,文人买了颇嫌掉价,加上有词无谱。居然销量差极。
步曼舞懊恼起来,又惭愧多花了沈知远的银子,只好安下心来,等金霖的镜花缘。
苦苦的又等了数日,金才子才总算完成了上部,改名叫奇游记,只是这次金霖自觉只是捉刀代笔,想法全袭自步曼舞,竟是抵死不肯属凤逸的名字,争执之下,便各取一字,起了个凤箫丈夫的别号。
步曼舞拿过手稿,上手一翻,文笔竟是十分活泼风趣,几乎不逊于镜花缘原文。这次虽然有九成九的把握,却不敢擅做主张,巴巴的拿去给沈知远看,沈知远足看了一天一夜,拍案叫绝险的没把手掌拍烂,立马便催着人起印,不数日,奇游记上部便印了出来。
有这一本奇书做开路先锋,知远斋总该能一炮而红了吧?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沈知远仍在按部就班的着手诸般琐碎事宜,择定良辰吉日,而步曼舞几乎有些迫不及待,比沈知远还要期待着知远斋开业的那一刻。前前后后,反复思量,将到开业之日。又忽然突发奇想,想到了后世的商业伎俩,于是附了沈知远的耳叽叽咕咕一番。沈知远虽觉有些不妥,不过这奇游记说起来,本来就是她的作品,于是便含笑应了。
翌日,长乐镇南街,终于竖起了知远斋的牌子,门面堂皇,厅堂敞亮。舞龙舞狮的队伍,足足跳了大半天,围观的人,人山人海。
可是诺大的书斋里,居然只摆了一种书,正是奇游记上部,印刷十分精美。可是怪道的是,这书却是只送不卖,进来的人或诗,或曲,甚至讲一个故事,只要沈大老板一点头,店伙计便送出一本,分文不取。可是。拿白花花的银子来买,却买不到。
当真奇哉怪也……于是拿到奇游记的人,得意洋洋,拿不到奇游记的人,好奇欲死……于是,知远斋一夜之间,名声大振……于是,一连几日,知远斋门庭若市,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嘴里。都离不了知远斋这三个字。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这个嘛,就叫造势……咳咳,一个成功的商业策划,最终的目的,永远都是为了利益。
当晚,长乐镇从镇南到镇北,从镇西到镇东,整晚都是咣当咣当的拍案叫绝声,响遏行云。第二天,看了上部的人,几乎挤破了知远斋的门板,苦苦的追问这凤箫丈夫,究竟是何方神圣。当然,也在苦苦的追问,这中部和下部,究竟什么时候能看到。
毕竟,在这样一个群众文化贫乏到一定程度的时代,一本破诗集可以当传家宝的时代,一部可以流芳百世的镜花缘,那神奇绚丽的情节,那风趣烂漫的文笔,这般横空出世,绝对是非一般的震憾啊……
沈知远彻底服了,看步曼舞的眼神,也开始闪烁星星。书是奇书,这自然不用说。可是,做了半辈子书商,却从来不知道,一个不赚钱的开始,却可以让人看到大把的银子在招手。而且口耳相传之间,人人都知道了,有一个横空出世的知远斋。更何况,很久很久之后,还会有人津津乐道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影响是长远的,名声是大大的,银子。当然也是大大的……
其实步曼舞是有一小点儿心虚,和一大点儿的惭愧的。虽然料到会轰动,却没想到会轰动成这样子,午夜扪心,也会自*一下,步曼舞你可真敢偷啊,眼晴眨一眨,一部镜花缘易主了……你让后世的李大才子,情何以堪啊!
在沈知远和步曼舞乐的合不拢嘴的同时,可怜的金霖却在没日没夜的赶工,拼了小命的赶写奇游记的中部和下部,几乎是在中部的最后一个字写完的同时,那边的作坊的工人已经在上手排版,半分钟都不曾耽搁。
千呼万唤中,中部上市了,价钱是市面上一般书籍的三倍,买的人却是趋之若鹜,书生们俱以拥有一部奇游记为荣,恨不得倾家荡产来买。商人们买回去摆着招财镇宅,官儿们买回去附庸风雅……然后是下部……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奇游记的书,知远斋的名,凤箫丈夫的号,一起名满天下,而沈知远自然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
&;可怜的金霖终于被榨取完最后的一个字,筋疲力尽的被人遗忘到角落,饱睡两日后,又被无良的某沈和某步拖起来参加庆功会,当然,不过是三人家宴,只不过,用步曼舞的话来说,如果不能挥霍,那赚钱还有什么趣儿……所以呢,餐桌是前所未有的大,菜是前所未有的多,别说三个人,就是十个人也吃不了,可是步曼舞兴致勃勃,沈知远听之任之,金小乖在这种时候,当然也绝对不会想到节约粮食这种事……
说起来,金才子算是这件事儿中的最大功臣了,只可惜人太低调,另外也大概是元气还没恢复,沈知远和步曼舞在席上神采飞扬,高谈阔论,他只是柱着头微笑倾听。
兴奋之下,步曼舞也喝了几杯,虽然古时的酒十分寡淡,喝多了也有几分微醺。酒至半酣,沈知远忽然把杯子往桌上一顿,把昏昏欲睡的两人吓了一跳,沈知远朗声道:“我们三人,结拜了,可好?”
步曼舞忍不住笑出声来,莫名其妙的想起刘关张桃园结义,沈知远被她笑的很恼,拍拍桌子:“这有甚么好笑!便当真是兄弟,要如此投契也难!今儿个我便是高攀不上,也要高攀了!”
步曼舞看他来真的,也有点儿意动,何况这数日相处下来,也当真是颇为相投,于是斜眼去看金霖,金霖恰好也正殷殷的投过眼来看她,四目相对,步曼舞忍不住笑出声来,豪气的一举杯:“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话蛮滥俗的,好像这种时候,是个人就会说上这么一句,可是,管他呢!步曼舞只是笑,酒意绵软的意志里,俱是洋洋的温暖和喜悦,这种感觉,就叫做“家”。
沈知远站起来,有几分摇晃,动作也不似平日那般斯文,走过来抓了金霖,又抓了步曼舞,笑道:“我自然是大哥了,你们呢?”
步曼舞眯眯眼,那位护国郡主的年龄,虽然在成亲之亲看到过,这时候哪里还记的住,总不能说自己生日是一九八几年……金霖已经老老实实的报了年庚,步曼舞咳了一声,毫不客气的道:“我比你大。”
金霖有些迟疑的看她:“不会罢……”
“什么不会!”瞧你那小模样,想让我叫你哥,门儿都没有……步曼舞横过一眼:“就是会!”一边啪啪啪在他的生日上加了两岁。
金霖不吭声了,沈知远早已半醉,也不理这些,拉着两人便跪了下来,对着月亮,连磕了几个头,叽里咕噜的说了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之类的东东,步曼舞心里感怀,这几个头,倒是磕的颇为虔诚,沈知远叩完了头,站起身,把两人也拉起来,笑道:“二弟,三弟!”
步曼舞笑道:“大哥。”一边斜眼看金霖,金霖不出声的看她一眼,轻声一笑,乖乖的道:“二哥。”
步曼舞乐不可支,眨眨眼晴,坏笑道:“小弟,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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