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1984 二、新起点

作者 : 暖色台灯

“被告无罪释放。”

听到这句话,张国豪感觉仿佛肚子被人踢了一脚,他抬头用不敢相信地的眼神望望法官,即使他脾气再好也忍不住大骂:你这个白人杂种!

当然他只是月复诽,他没胆子在法**公开叫骂,更明白如果自己也因藐视法庭进监狱的话,自己那命苦的外甥会无人照顾,只能在病床上等死。

“无罪!”这个词像毒蛇在噬咬他的耳朵,外甥还躺在病床上,医生的话犹在耳衅:“永久性脑骨挫伤,重度脑震荡,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医生的话是毫无感情色彩的,不要说他们本来就视作生死平常事,就算有点同情心,也不至于用在这个国家里不受待见的有色人种身上。

而张国豪看着两个趾高气扬的小流氓用不稍的眼神向自己这边瞟了瞟,他有冲上去扼死他们的冲动,当然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做了一辈子老实人的他已经习惯了忍气吞声,在这个金钱地位至上的国度,他的卑微和弱小注定了就算发出呐喊,也无济于事。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法院回到医院的,一路上脑子里乱成一团,头顶阳光暴晒,他仿佛看到自己和在这个国家的中国人碎了一地的尊严。

到了医院病房门口,他徘徊良久,不敢进去,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向自己外甥的母亲——自己的妹妹张琳,来通报这个结果,还是张琳自己走了出来,看到张国豪一脸沮丧,她知道,消息一定坏透了。

“什么?无罪释放!”张琳终于还是听到了,眼泪像决堤的洪水。“怎么可能?那两个畜牲把我儿子打成这样,就这么把他们放了?”

“他们一定贿赂了法官。”张国豪低着头:“我听说他们是俄国人,是罗斯托夫家族的,在这儿他们是地头蛇。”

张琳身体晃了几晃,差点晕倒在地,这时,一个拄着拐杖穿长衫的老人走了过来,张琳一看到他像打了一针强心剂,眼里有了希望的光,她冲上去扑通跪在老者面前:“向老爷子,求您作主。”

向华忠扶起张琳,面露难堪的表情,掏出一叠钞票:“这是咱们商会的一点心意,张嫂,这事就算了吧,你也别闹了,再闹也于事无补。”

张琳不肯接钱:“医生说我儿子这辈子也可能起不来了。”

“你根本不了解情况,你知道罗斯托夫家族的来头吗?他们是光头党的左翼成员,是新纳粹份子,这次好在只有你儿子一个人在店里,不然连你们两个也得遭殃。”

一听到“光头党”,旁边的张国豪噤了声,他想起那袭击外甥的两个小青年,锃亮的光头,黑色皮甲,虎狗头军用鞋,浑身金属拉链,的确是光头党成员的典型打扮。他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们毫无理由就打人,光头党的宗旨就是“在任何合适的情况下,真正光头党都应袭击外族人,不断地寻找各种方式进攻他们。”

向华忠叹口气:“这里虽然是美国,但这条街主要是俄国人,被他们视为私人地盘,连警察也不敢招惹他们,再同他们斗下去,你们全家都会遭殃。”

张琳忿忿不平:“为什么那怕他们?这儿中国人不比他们少。”

向华强道:“咱们是来求财的,不是来置气的。”说完就掉头离去,生怕张琳再问下去。张琳也不追赶,在这儿多年,她看多了当地华人的软弱,这儿的大多华人是来自港澳和台山地区,对着洋人只会唯唯诺诺,对外甚至都不称自己是中国人,而说是台湾人甚至冒称日本人,当时加入华人商会,学得最多只是如何讨好外国人。

她知道这些商会头目靠不住,但又无力为儿子讨回公道,她扑到儿子床边,痛哭一声:“森儿,妈对不起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见你死去的老爸啊?”

听到她的哭声向华忠在走道里回了一下头,问与他同来的人:“张嫂的儿子叫什么?”

“叫狄森,听说他爸是死在越南战场的,后来张国豪为了照顾这对母子把他们接到美国来,唉……这孤儿寡母也怪可怜的。”

向华忠皱皱眉,“你一会偷偷把钱给他们送回去。”

床边张国豪一个劲地安慰张琳,就在张琳哭得肝肠寸断时,忽然病床的狄森猛地身体一震,发出一声响亮的呼吸,身体强烈地弓了起来。

张琳兄妹吓了一跳,医生不是说他成植物人了吗?看到狄森在床上痛苦地挣扎,张国豪醒悟过来,大叫:“医生!医生!”

他去找医生,张琳扶着狄森,“儿子,你怎么啦?”

狄森慢慢地睁开眼睛,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最后停在张琳身上,问:“你是……”

张琳惊呆了,“我是你妈啊。”

“我妈?”狄森显得比她更吃惊,再问:“我这是在哪?”

张琳吓坏了,难道真如医生所说,儿子失忆了吗?这时医生来了,她急道:“医生快来看看,他连我都不认识了。”

医生很镇定:“他头部受到重创,可能有记忆解离的症状,你们不要慌,他能醒来已经是个奇迹了。”

“记忆解离?”听到这个词狄森隐约记得这是一种失忆症,指因大脑受创导致某部份记忆缺失。可是自己没感觉忘了什么。

他记得自己刚刚中枪倒毙,自己最敬重的天哥被杀,枪声,血光,还有阮经豪被自己致命一击杀死后不甘心的眼神……

自己不是应该死了吗?他模模身体,没有枪伤,反而是脑后剧痛,好像受过重创,从柜子上的镜子也看到自己脸上青肿一片,可自己除了中枪没挨过打啊?

而且他脑子还多了很多东西,让他一时接受不了而脑子乱成一团。很难形容这种感觉,有点像电影回放,向他诉说另外一个人的人生经历,但这个人却和他在同一个身体里。

这个人也叫狄森,今年十八岁,儿时同母亲在中国一个偏远山村生活,有一个在越南战场上成为烈士的父亲,后来被舅舅把他们母子接到了美国三藩市,靠开小餐馆谋生……

很显然,这绝不是自己的人生记忆,自己是个在监狱中长大的孩子,从小混迹在窃贼、骗子、杀人犯……当中,五岁就学会用铁丝开锁,九岁就持刀砍人,十岁就同个老嫖客一样同大人谈论女人的身体结构,十三岁时他精通各种出老千的旁门左道……到他心智开启和身体发育的年龄时,他已经成长得凶悍强壮而又精明狡诈,有着很多大人都不敢望其项背的生存智慧和能力。

十五岁时,他被生命中的贵人——叶天,带离了监狱,这才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天哥给予了自己最大的人生帮助,从天哥一个小小的跟班做到打手,班主,堂主,再到指定的继承人,狄森知道以往自己的人生比普通人凶险十倍,痛苦十倍,但也精彩十倍,如果拍成电影绝不逊色于任何一部电影中的“小马哥”。

可自己明明生命该终结了?

福至心灵,当两面记忆重迭,他突然明白,自己重生了。像电影中的借尸还魂,他死后灵魂附着在另一个叫狄森的人身上,这个大脑受创的“狄森”是真的死了,醒来的是另一个狄森。

为什么会重生呢?是因为这世界真有童话?因为自己临死前强烈的求生?因为和这个人同名同姓又恰好碰到他将死未死的一瞬间?还是因为这玄而又玄的经历根本没有逻辑可言?

这并不重要,想这些是科学家或神学家的事,自己该庆幸还活着,在原来的世界,最敬重的天哥已经死了,并没多少牵挂,虽然有几个有过命交情的兄弟和几个对他温柔倍至的红粉知己会为自己的逝去伤心,但了解他的人对这一天是早有准备的,像他这样的**人物暴毙或横尸街头,任何人都不会意外。

庆幸之后他整理头脑中原本这具身体主人的零碎记忆,虽不完整,但够自己了解他的生平了,这么说来,眼前这个急得掉眼泪的女人的确是自己的“便宜老妈”,旁边那个急得上窜下跳的男人就该是自己的舅舅了。

“妈……”狄森有点生硬地叫出了口,同医生说话的张琳急忙回头,露出狂喜的表情:“儿子,你想起什么了吗?”

狄森叫得生硬不是因为同她生份,因为他从小就是孤儿,母亲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脑海中母亲只是个模糊的轮廓,他所能记得的只有那双抚模自己身体温暖的手,作为婴孩时一点勉强的记忆,仍然可以让他明白母爱是种至高无上的爱。

狄森绝不是个感性的人,他叫这声妈原本只是想试着进入自己的角色,没想到会触动心灵唯一的柔软之处,看着眼前的母亲一付只要他需要她会上天揽月下五洋抓鳖的模样,他发现进入这角色并不困难,自己一直都渴望这种爱,虽然本属于另一个人,但放在重生的自己身上,丝毫不见减少。

这段心路历程说来话长,其实就几分钟,紧接着狄森进入重生的狂喜,这奇迹在自己身上上演,意味着有了重头再来的机会,他还是可以接管天哥交给自己的重任,可以向阮经豪复仇,虽然他死了,但他的余党还得靠自己收拾。

正想着,他忽然注意到桌边有副日历,上面是1984年1月7日。

狄森第一反应是自己看错了,接着他感到一阵莫名地恐慌,问张琳:“今天什么日子?”

“什么?”张琳还沉浸在儿子苏醒的狂喜当中,医生也正走上来想给他检查,他为狄森的苏醒也倍感惊诧,照理他该成为植物人甚至死亡才对的。

狄森一下推开上来检查的医生,用命令的口吻问:“回答我,今天几号?”

张琳吓了一跳,儿子似乎没同自己这么疾言厉色过,反射性回答:“1月7日。”

“1984年1月7日?”

“是啊,怎么啦?”

狄森脑子里嗡了一声,好运并没完整地眷顾自己,自己不但重生,而且也穿越了,时光足足倒流了30年,这个时候阮经豪根本没出生,叶天也还只是个小孩。

而且他注意到医生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邻病的病人也外国人居多,他更意识到自己恐怕已不在中国了。

那么复仇和接掌天哥重任的愿望都得落空了,虽然他努力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心里不免还是惆怅。

“儿子,你怎么啦?”

“没事,我头很疼。”他闭上了眼睛,他需要好好整理下思绪。

“你休息。”张琳心疼地给他掩下被子,也许是母亲的直觉,她觉得儿子有点不一样了,她想也许是伤病的缘故,并没多想,倒是医生对狄森的复苏兴趣极大,一再强调等他好一点要立即给他作检查。

接下来的几天狄森都在病床上,一面养伤一面平衡自己重生后的心态,当他终于肯定自己进入一个陌生的时代和陌生的环境,才终于决定,暂时扮演好重生后的角色,不管如何,老天给自己一次新的机会,就要活出个新的人样来。

便宜老妈张琳给了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从她口中了解到,自己是在美国三藩市,也就是华侨口中的旧金山,美国华人最多的城市之一。

狄森对这儿可谓完全陌生,他以前虽出过国,但那是在叶天的帮助下往加拿大读过两年书,对三藩市他只在电视上了解过,这儿最出名的就是美国最大的华人聚集地“中国城”,另外这也是个地震多发的城市,再有就是闻名世界的金门大桥了。

他的便宜老妈和舅舅目前在中国城唐人街的格兰特街开速食店,从前身的记忆中狄森知道,自己是被几个光头党黑帮小流氓打伤的。

一提到黑帮,狄森忽然想起很多事情,在他重生前在叶天督促下看过不少世界黑帮的历史,一些关于黑帮的学术专著中提到过,俄罗斯光头党的海外势力的确在旧金山嚣张过一段时间,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1984年应该是他们日末西山的时候了,因为“”马上就要进驻三藩市。

“”的全称“-”,意思是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是美国警方档案中最早出现的华裔黑帮,这个组织刚刚诞生就与在美国黑手党的甘必诺家族发生激烈冲突,当时与黑手党的主战场主要在纽约,一举让甘必诺家族损失了37名得力干将,最后逼得甘必诺退出了纽约唐人街。组织自称为“唐人街解放战争”。

但那是70年代的事情了,外敌退去后,就开始内乱,开始了长达10年的内部火拼,最后被警方成功卧底,一举抓获了所有骨干成员,其残余势力在纽约呆不下去,开始向其他城市转移,其中一小股就来到了三藩市的中国城。

别小看这一小股,他们总共才四个人,四人从前在帮派中也都不是什么人物,但就是这四人在中国城建立了一股新的势力,开始了与中国城当地黑帮分庭抗礼,在地下社会中最出名的就是其中的铁十郎,他就是在中国城新势力崛起的领军人物,后来还成立了以他名字为字头的帮派……

狄森想到这些时,总觉得叶天生前让自己看这么多黑帮历史似乎有某种象征意义,如果说在重生前他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当一个有头脑有知识的老大,现在这离奇的重生赋予了自己更多的使命,狄森隐隐约约感觉,自己能改变一些事情。

当然他想得不是很明白,目前对他来说,还得走一步看一步,起码,把伤养好再说。

第三天,医生给他做了检查,虽然对他受这么重的伤又离奇恢复医学上实在找不到合理的解释,但他的确是康复了,他的主治医生刚好是个基督徒,便把一切归功于上帝的功劳。

“孩子,咱们回家。”张琳和张国豪一左一右扶起他。狄森站起来,长长地吸口气,是的,自己恢复了,虽然是一具新的身体,但并没什么不适。

出院后招了一辆“灰狗”计程车,直往中国城,狄森远远看到中国城的入口处绿色的中式牌楼和一对威武的石狮子,而在顶上,有着孙中山先生亲自手书的“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他长长地吸口气,这儿,将是他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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