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导演 第一章 时光猫腻

作者 : 火柴人

张维的视线越过茂盛的牧草,穿过一匹枣红马甩动的尾巴,与地平线上初生的晨阳交集。

晨阳跳出东方淡薄的云层,牧草尖上被阳光染成璀璨的金色,双眼微微被刺痛,张维这才豁然惊醒,游目四顾。

天还是那片天,草原还是那片草原,但是那些高竖起的帐篷和熟悉的面孔已消失无踪。

“人呢?导演,张导,张哥,张承,张大脑袋……,都去哪了,电影到底拍不拍了?”他连续喊着剧组里每个人的职称和外号,除了那匹马打响鼻声,没有任何回应。

终于,张维喊得有些累了,停下来歇了一会儿,开始朝东方跑,边跑边喊。

他清晰的记得自己跟剧组在锡林郭勒草原上拍一场追逐戏,各部门就位的时候,演艺公司那边忽然打来电话说男主角今天有急事,要晚点才能赶到片场。

“又有急事?草他妈?的老子还有急事呢,尿急!”导演气得直爆粗口。

而张维只是剧组的掌机摄影师,没有什么话语权,但他却是老油条,所以也跟着导演附和着抱怨几句,直骂的导演神色大悦拽着女主角去发泄?欲?火。他便趁着空闲,偷偷拉着一个摄影助理和一个灯光助理从当地牧民那儿租了三匹马,偷空在草原上乱逛。

几个人绕着剧组的帐篷周围纵情驰骋。

金灿灿的阳光,清爽爽的凉风,奔驰的骏马,波荡的草原,飞起来的头发,纵情驰骋的三个中年大叔就像刚出笼的野兽,肆意的嚎叫和大笑,将因为剧组连续一个月赶进度产生的疲累和倦怠尽数赶跑。

跑在前面的灯光助理最兴奋,兴奋的他索性放开缰绳,伸开双臂,任有些发福的身体在马背上起伏。

“run,forrest,run……”后面的摄影助理向前面的张维二人一遍一遍疯狂的喊着电影《阿甘正传》的经典台词——快跑,阿甘,快跑。

前面的灯光助理已经三十八岁了,仍旧还是个被人吆来喝去的龙套,难得有这么一次放松的机会,外加一些偷偷模模的小小恶趣味,所以完全放开了。

张维又何尝不是?与对方年岁相仿的他也不过是个掌机摄影师而已。

已是不惑之年,却仍旧模爬滚打在社会最底层,没有天分可以施展,没有才情可以挥霍,甚至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而人生又有几个四十年?

这一辈子,只能被时间慢慢磨平,也只能这样了。

日渐变老,这时的他年华不再,激情不再!

只能在空闲时,和剧组里年纪相仿的大叔们彼此调侃,再八卦一下哪个明星上妆好看,哪个明星卸了妆仍旧好看,或者是哪个明星的戏好,哪个明星为人和善……

更多的时候都是彼此唏嘘,甚至大骂哪个导演拿龙套不当人,哪个导演又把当红的女星给拖上床。

或者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抽烟,偶尔偷眼看着剧组里众星捧月般的大明星女主角幽幽短叹。

更多的时候,唯有尽心戮力的养家糊口,看着别人的眼色低声下气的做事!

而张维只是一个老光棍,连养家糊口的资格都没有。

每每想起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那些傻逼到爆言行举止,脸上才会浮现自嘲的笑意,但是更多的,则是对流年似水的怅惘和追忆。

然而,生活就像一把无情刻刀,将那些曾经美好的愿望一点点剥落,慢慢融进了残羹冷炙里,即便是没心没肺的大笑也是一种奢侈。

“今天,就再年轻一回吧!”马背上的张维策马追上前面的灯光助理,朝对方嘿嘿一笑,也小心翼翼的伸开手臂,慢慢的闭紧双眼,脑海中回忆起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放任骏马自由的奔驰,放任老泪纵横。

不知道跑了多远,

直到感觉一起来的两个人离自己越来越来远,他刚想喊一声,忽然胯下的枣红马一声嘶鸣,一个跨越,张维来不及惊呼,便一头栽了下去。

回忆就像倒带,终于又停在最深刻的一段,他醒来便发现周围的人不见踪影,于是朝来时的方向寻找,呼喊起来。

晨风乍起,远处的那匹枣红马受了惊,嘶鸣着跑远了,然后绿油油的牧草开始一波一波的翻滚起来,张维下意识的抱紧肩膀,忽然抱了个空。

“嗯?”

他疑惑着摊开双手,视线内只有翻滚的牧草,手呢?

哪里有手?手没了!

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接着他又感觉自己正在缓缓的漂浮起来,背后分明还有凉爽的晨风掠过时的冷意。

张维慌乱中下意识的低头看去,别说没有手,连腿脚都没有,只能感觉四周的空气和注视下方绿油油的草地。

莫非我死了,要去见满天神佛了?

怎么可能?不过是摔下马而已。更何况,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还不能死!

张维剧烈的挣扎起来,还能感觉到身体扭动时的绷紧和放松,甚至还听到自己打了一个饱嗝。

感觉仍旧清晰,但是身体却已经不再!

以前他不是没有想过死后的灵魂状态是什么样子,而且一直以为那是以讹传讹玄之又玄的存在!但此时老天爷却给他上了一堂课,灵魂状态是存在的。

张维甚至恶趣味似的想,要是能回去,真想告诉那些导演,人死后不是一蹬腿两眼一闭就完了,而是这样,要飘起来,飘起来,你们别再他妈?的忽悠观众了。

但是这种感觉,就像有人狠狠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然后自己想握住那只手,让他停下,但却发现自己的力量与对方一比,简直就是蚍蜉撼树!这种无力的感觉,真他妈?的让人想抓狂!比彻底的死亡更加让人心悸。

挣扎了好一会儿,仍旧无济于事,张维也累了,毕竟是四五十岁的大叔了,总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嚎的,他干脆坐下来,然后目光游弋的看着自己慢慢的白日飞升,记忆的磁带又开始转动起来。

“想不到我张维一辈子庸庸碌碌,小心翼翼,终于决定疯狂一回的时候,已是死期将至……”

张维唠唠叨叨的站起身,开始慢慢的向东方“飘”去,他想看看一起出来的那两个助理是不是叫了急救车,那个总有急事的男主角到底来了没有,剧组的拍摄怎么样了,其实他最想看看究竟有没有人记得他这个烂好人。

走到一片树林带的时候,他隐隐听到抽泣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他还是顿住,因为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然后疯了似的朝那个声音跑去。

近了,拨开眼前的杂草,前方是几个新搭起来的帐篷,中间一片空地上是他先前架起来的摇臂,下面坐着一个正在摆弄摄影机的助理,离张维较近的帐篷后,蜷缩着一个女人。

“是方晴,方晴……”张维边喊边跑,边跑边喊:“方晴,方晴,你别哭,看着我,他妈?的看着我啊,我在这呢。”

方晴被宽大的工作服裹着身体,随着肩膀的抖动,脸上那层白色的面纱也微微掀起,露出一抹红润的樱唇。

张维的喊声没有回应,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听到。

此刻,看着眼前的女人,才发现刚才隐藏在心底的伤感如同冲破闸门的水一样,无休无止的咆哮翻滚起来,每一点每一滴都能撕破身心。

他哽咽着走到方晴的身前,缓缓矮,慢慢的伸出手,想模模她的秀发,而他的手抚模之处,唯有轻风将几缕发丝拂起。

这根本不是你和我,我和你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而是明明两个人的悲伤,最后只能独自承受。

直到看见伤心欲绝的方晴,才他知道,她一直爱着他,只是用沉默来代替情语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张维身体定格在方晴的身前,手仍旧保持着那个抚模的动作,而她仍旧在沙哑的哽咽着,连他的一丝安慰也感觉不到。

张维定了好久,忽然抱紧眼前根本就抱不住的身体,肩膀剧烈的抖动起来。

草原上突然狂风骤起,方晴踉跄着起身,脸上的面纱掀起来,娇女敕的脸上,赫然有几道疤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

张维惊呼一声,身体被狂风卷了起来,飞走前,方晴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远处。

或许从此生死两茫茫,自己与她再无相见的可能。

人们总是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无数记忆碎片在这一刹那被剪辑,重组,最后在脑海中放映。

张维才发现,原来方晴的娇嗔是那么动听,她的微笑是那么绝美,就算她蹙起的眉头,都如画中的云烟一般惹人心神迷乱。

但是无情的狂风却将自己与方晴吹散,去路渺茫。

狂风一路呼啸着将张维带出草原,越过巍峨的太行上,又穿过一片几十里方圆的丛林,前方一片璀璨的光幕耀眼而来。

张维凝目一看,是他熟悉的京城!

夜空下的京城,像明珠一样耀世,美的令人窒息,美丽的让人心碎。

狂风忽然加速,张维在半空中翻滚着向京城而去,但是那片璀璨的光幕却越来越远,直到很久后,张维才发现是因为它越来越小。

视线里,一座座百米高的摩天大楼正逐渐消失,一条条公路两旁的光龙也逐渐熄灭,脚下也由现代化的公共设施归原成田地。

“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了?”

随即,张维脑海中豁然出现一个词——时光倒流!

狂风猛然停止,猝不及防下,张维朝下面跌落。

接着眼前一黑,他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紧紧包裹起来。

随后他察觉上身的内衣开始变得肥大,腰带松了一圈一圈又一圈,被牛仔裤紧紧包住的大屁?股也慢慢解放,因为风湿而时常酸痛的肩膀竟然变得轻松起来。

从前的记忆逐渐清晰,甚至某年前某月某日穿的什么颜色内裤也历历在目。

还有,侧过头时,身旁睡梦中的方晴那抹半露的春光,在他的注视下,她缓缓睁开眼眸,脸红着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张维很想再问她一句,你为什么不说爱我不想嫁给我?是因为脸上那些伤疤么?我说过我不在乎,我说过没人娶你我娶你!

“为什么只敢在喝多的时候才向方晴说爱她不仅仅是怜惜?为什么?因为你张维就他妈?的是个软蛋,就他妈?的是个软蛋。”

时光一点一滴的倒退,张维这才发现,虽然生前婚姻感情受挫,但是自己的身边,竟然有一个女人以情人的身份默默陪了自己十几年。

原来,老天爷并没有因为资质平庸而冷落自己。

原来,还有那么多人和事仍旧难以割舍。

在记忆逐渐慢放的时候,他才发现,不是自己不能摆月兑平庸,而是自己浪费了一次又一次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

四十年,张维第一次没有怨天尤人,第一次没有自怨自艾,而是默默的虔诚的念了一声感谢。

虽然仍有遗憾,虽然仍有不甘,但是临走前能让他再细心回味一次生命的美好,他知足了,别无他求。

渐渐地,缓缓地,张维觉得自己的呼吸逐渐平稳,身上被裹紧的窒息感逐渐消失,周围的风声逐渐微弱,慢慢睁开沉重的眼睑。

突然间,一道光线像利剑一样刺进眼睛,张维脑袋嗡的一声,周围的声音骤然变大,呼吸变得极为不畅,感觉什么东西压在身上,身下传来阵阵的湿意。

他张口喘了几口气,攒足力气坐了起来,又一次睁开眼睛。

“啊!”

张维惊呼出声,目光落在泛黄的日历上,然后闭上眼睛,刚才不是已经死了么?

莫非是在做梦?

原来自己没有死,刚刚仅仅是一个梦而已,而且现在也是在做梦。

莫非偷偷骑马出去乱逛也是做梦么?一定是了,否则按照自己平日谨小慎微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做出格的事的。

很奇怪的感觉,竟然是梦中之梦。这感觉,比庄周梦蝶还要来的玄妙!

他长舒一口气,压抑住从大悲到大喜的激动,再一次睁开,盯住日历上的日期出神——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

环顾四周,张维这才发现梦中的自己正在一个约莫有二十多平米的小屋内。

小屋四周的水泥墙连大白都没有刷,屋内几乎被四张上下铺的床占满,床缝间堪堪能容下两个人错身,地板也没有铺,是果面的水泥地,上面丢满包装袋和果壳一类乱七八糟的杂物。

而他自己此时正坐在一个靠窗床位的上铺,身上盖着厚厚的几层被子,他伸手在里面模了模,才发现刚刚那股湿意是因为出汗的缘故,这时他才发现脑袋有些沉,而且身上像炭烧似的疼,模了模额头,原来是发烧!

“这梦够真实!”

张维拍了拍发烫的额头,这梦做的,不是灵魂出窍就是感冒发烧,不过老人常说梦常常是反的,没准自己醒来后会交什么财运,攒点钱给方晴上次逛西单时相中的风衣买回来。

想起那个柔美的身影和令人着迷的眼睛,张维僵硬的嘴角终于挂上笑意,等这次的电影杀青,拿到工资,一定要给方晴买她最喜欢的东西,如果时间充足,就再带她出去旅游。

然后在路上找一个最佳的时机向她求婚,就算她拒绝,自己也不会放弃!

打定主意,张维又看了一眼日历,然后躺下,闭眼。

半天后他又忽然坐了起来,自言自语道:“不对啊,这梦怎么还不醒?”

被子都被汗浸透了,他干脆扯了下来,从旁边床上卷过一条被子盖到身上,又一次躺下,总算感觉好了一些。

微风将窗帘缓缓掀开,阳光直照在张维有些苍白的脸上,让他实在没有睡意,索性将窗帘全部拉开,伸了伸懒腰,呵欠连天,睁眼看着日历上的日期,想想自己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正在做什么,方晴在……

嗯?

手落下的时候,刚好碰触到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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