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绝色弃后要翻天 第七十五章 回不去了(2)

作者 : 沧海妖妖

天,是灰色的。

其实燕如歌一直都有意识,一直一直都有着意识,只是她好累,好累好累。

她没有力气,总觉得,就这样,安安静静地躺在白邵钧的怀中,很好,真的很好。

然后是一阵喧闹。

是如梦嘶声裂肺的哭泣声,和莫君贤和春泥的抽气声。

“怎么会这样?”莫君贤的声音中带着颤抖,他明明不过离开燕如歌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可是燕如歌已经半死不活了。

“莫君贤,你再一次违背了你的诺言,你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她,护她安全,你对着我发誓过的,你竟然没有做到,你根本就没有做到!”白邵钧的声音已经沙哑到不行,他的怒气,他的悲愤,都已经转化在他的语言中了。

“师兄,我……”

“春泥,你是故意的,对不对?我是如此的信任你们,为什么,为什么眼睁睁地让她,如此的伤痕累累?”

其实燕如歌真的很想站起来,很想告诉白邵钧,不关他们的事情,是自己,是自己一意孤行。其实一路上,他们对自己特别的好,特别特别的好,好到已经让燕如歌感动不已,毕竟,在她的人生里,没有必要也没有资格受到别人的帮助和照顾,仿佛在冥冥之中,任何靠近自己的人,都是别有所图的。

比如蛮儿。

一向倔强无比骄傲无比的春泥也立即慌乱了起来。

“少主,真的与我们无关,我们根本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而白邵钧的声音,就从自己的头顶微微传来,白邵钧低声怒吼着:“如果她有什么不测,我不会原谅你们的。我要带她立即回百花谷,立即给她施救。”

听到了“砰”的一声,好像是有什么人跪了下来的声音。

“少主,春泥求求您,您本来还在闭关中,已经是强行出关了,若是,若是您现在再次救如歌公主,那岂不是冒着很大的危险?少主,春泥求求你,你不要再这样冒险了,春泥也可以救公主的,让春泥来救,可好?”

可以听到春泥话语中的哽咽和哭泣。

燕如歌自然是清楚的,因为春泥本来就不是一个冷酷的人,相反,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她的感情,只不过只对一个人而已。那便是她的少主。

而白邵钧好像根本不理会一般,“我对你,已经不信任了,我对你,已经失去信心了,你可以救他们母子么?你可以恢复她的记忆么?春泥,你还太女敕。”

如一阵风般,燕如歌感觉到自己飞了起来。

可是却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感觉,而是很踏实,仿佛在白邵钧的怀中。

很踏实,很踏实。

耳后是一阵又一阵的呼唤声,“少主,少主,少主!”

白邵钧。

为什么?

在一个男人拼命地想要杀死我的时候,你却拼命地,想要救我?

燕如歌在这个时候,感觉到了,一阵踏实的感觉传遍了全身。

就这样交给白邵钧吧,自己和孩子,都可以。

闭上眼,不再去想,不再,不再-

……

夜郎国,是个美丽的国度。

那里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有着碧蓝的海水,让人心旷神怡的绵连大山。一切都很美丽。都很宁静,这就是她生长的地方,闭上眼睛,可以听到风声,张开双手,你会觉得自己是一直小鸟,一直在天空中翱翔。

这就是夜郎国。zVXC。

是燕如歌从小生活的地方,宁静,美丽,安详。

而燕如歌则是这个土地上最美丽的公主,活泼,善良,美丽。

在夜郎国,有一首歌叫做“红衣姑娘”,那便是人们给燕如歌写下的:在美丽的大草原上,有一位美丽的红衣女子,如果你见了她,请你一定要带她回家,因为她是夜郎的明珠,是吉祥的姑娘。

她就是这样的姑娘,无忧无虑的长大。

她的母后和父皇都是极其善良的君主,他们讨厌打仗,因为打仗受害的只能是老百姓,所以他们只想宁静地过着简单的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只是美丽的皇后得了一场怪病,将伤感的因素一直缠绕着整个国度。

皇上与皇后伉俪情深,也变得郁郁寡欢,食不下咽。

作为整个国家的开心果,整个国家的希望,燕如歌听说在冰岩山上的最珍贵的人参才能够救活皇后娘娘,美丽可爱的公主便立即只身去了那个困难重重的冰焰山。

她找了很久,天气也很恶劣,她差点被一阵风吹倒,也差点被山上的豺狼吃掉,但是勇敢的公主,还是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悬崖边上。

瞧见了那一只如同精灵的人参。

但是同时,在人参旁边竟然坐着一个大作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的白衣,闭上眼睛,看样子,好像在和那人参在对话,而且他身上厚厚的积雪,足以证明他已经在这里等待很久了。

虽然这个男人是燕如歌长这么大以来,见到过的最好看最好看的男人,可是她真的不希望自己千辛万苦找到的人参就这样被别人夺去了。

她仔细地观察着这个男人,发现这个男人好像在睡觉,或许他已经死了。不如自己悄悄地靠近人参,准备以最快的速度抢走人参。

“姑娘,我劝告你一句,这个人参已经成精了,必须要静心来和她谈话,将你的心和她的心进行沟通,她才会跟你走,不然的话,她会伤害你的。”

燕如歌差点叫出声来,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竟然突然说话了,燕如歌真的以为这个男人是个死人。

年轻,总是和气盛联系在一起的。

才十六岁的燕如歌,怎么会轻易的被这个男人的话给吓退回去?

她嘟着嘴,指着白色的男人,“我不喜欢你,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白邵钧的睫毛动了动,他很好奇地睁开了眼睛。

因为判断燕如歌是个女孩子,主要是根据她身上特殊的香味,还有她身上的铃铛作响,白邵钧才做出的判断。

可是,可是,他竟然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子如此的特别。

当他出生的时候,因为自己的聪明和与众不同,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将他作为天才一样的看待,而自己的父母,生为农民的父母,竟然将自己作为货物,卖给了一有钱的人家当养子。后来自己四岁的时候,他的才华更被当成一种神话,起初说喜爱自己的人家,争先贩卖自己。

这样,从四岁到八岁,他四年间,被卖来卖去,卖去卖来,总共高达十次。

每一次大家都说喜欢他,要用一辈子去疼爱他。

虚伪到让白邵钧作呕。

在他通读了所有关于医术的书籍,他一气之下将最后收留自己的那户大户人家活活毒死了,包括小狗和小孩子,一夜之间,十多条人命,就这样被八岁的白邵钧毒死了……

而刚好这件事被白骨老人得知了,他在县衙的手中救下了冷漠如水的白邵钧,带回了百花谷。

他对白邵钧说,他是个天才,可是他的心,被冷漠封存了,已经被异化了,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但是即使这样,他的天赋和才华,迅速让百花谷里的每一个人折服,大家都那么的喜爱这位旷世奇才,这正是白邵钧所反感的,他真的真的不希望任何一个人喜爱自己。

可是眼前的女孩子,她的嘴中,说出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讨厌你。

几乎是瞧着一个外来生物一样,白邵钧就这样瞧着眼前的女孩子。

一张稚气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那么冰冷的天气,可是她的脸上还是挂着红晕,如同她穿的衣服一样,那么的耀眼,那么的明媚那么的动人。

白邵钧只是瞧了一眼,便又闭上了双眸。“我只是奉劝着姑娘,如果姑娘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真是个讨厌的男人。

燕如歌咬着唇,她可是夜郎国的公主,她的母后等待着这朵人参,必须的。

她不管白邵钧的警告,自己一个人,抓住了那朵人参。

“啊!”

很快的,燕如歌的手感受到了一阵又一阵火灼热般的攻击,将她弹到了很远的地方。

而白邵钧却根本没有睁开眼睛,“我说过,姑娘你自己不听而已。”

瞧着自己无比红透的手,燕如歌快要疼死了,“要你管!我的事情不用你管!”

白邵钧闭着的双眼,逐渐睁开,“这人参的攻击绝非你想象的那样,它会持续在你体内跳动,直到你的肌肤一点一点的溃烂,对于姑娘这样美丽动人的女孩子,还是赶快下山吧,去找马尿淋过的话,会消退的。”

白邵钧其实说的一点都不夸张,而且还很中肯,但是在燕如歌听来,却是如此的刺耳。

她是如此的不服气,立即站起身,根本不理会白邵钧,继续触模着那人参。

“啊!”

又被退了回来。

她还是不服气,站起身,再次去碰触。

“啊!”

“啊!”

一次又一次。

白邵钧最后还是睁开眼睛,看着这位绝强的丫头,她全身的皮肤都在发烫,都在化脓。

她眼中的笃定,却依然还是那么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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