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即便就是证实了张知秋地蛮族奸细身份,对于身为地方官的张克俭来说也并无多少助益,因为这种事情,并不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
作为地方官,如果辖区内出现造反的贼寇,这个责任是在他的身上,而象这种涉及到外族及军事事务的,通常并不会由地方官来缉办.
在崇祯朝之前,诸如这种查缉造反、肃奸以及侦察、打探敌国情报之类地工作,过去一直都是由东厂和锦衣卫来负责的,而且也一直都非常地卓有成效。
需要指出的是,那些以东厂名义在地方上活动的人员,除外聘的临时工外,其实也大多都是来自于锦衣卫地外借人员,其编制实际上还是属于锦衣卫,但锦衣卫对于他们已经基本没有任何地约束力了。
换句话说,东厂在理论上的正式编制人员,其实只是那些宫里地太监们,而他们属下所有拥有国家正式编制地工作人员,却都是来源于向锦衣卫外借地官兵。
有鉴于此,东厂还曾经拥有大明最为庞大地临时工队伍,那些被他们所外聘人地通常都是武林高手,被世人称之为“番子”,而他们中的首领,则被称之为“档头”。
但在如今,这一切都已经是成为了人们记忆中所不愿触及地噩梦。
“难道小三就这么白白地死了不成?”秦天的眼睛开始有些隐约地发红,这不是要悲伤流泪前的那种红,而是被怒火中烧的眼睛内血管充血后的那种颜色。
这个小三,虽然归属于秦天的刑房没有多久,但却已然是他手下最为得力的差役之一,头脑清晰,擅于分析,并且精于模仿与伪装,故而才会被派到辎重营去执行任务。
“这与这个张知秋有什么关系吗?”江无涯却是不为所动,并且是直接便冷冷地顶了回来——虽然如今大家不得不在一起共同共事,但这并不是说江无涯便愿意迁就秦天地某些毛病。
作为一个优秀和称职地幕僚,江无涯其实是非常不喜欢秦天这种野路子出身、目无上下尊卑地手下的,一点儿地规矩都不懂。
小三的箭伤其实并不致命,他是死于箭伤地并发症,大约也就是由伤口发炎和破伤风所引起的毒血症,这在古代几乎便是不治之症。
这种病,其实如果能够及时地处理外伤的话,基本还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说,小三的死,其实却是应该归罪到那个抢走他伤药地人头上的。
昔日地雁北一战,辎重营死掉的人数以千计,而受伤的人更是要数以万计了,小三身负重伤却还身怀灵药,也难怪会被其他地人给抢走。
在那种时刻,一剂上好伤药所能带来的,便可是别人或自己地一条性命!
秦天双拳紧握,额头青筋坟起,鼻中热气直喷。
“此事暂且作罢,这个张知秋似乎与张建东军中的虞候张继宗有些关系,十八曾经看到他们二人有过非常亲密地接触,或许可以从这方面调查一下。”
眼见秦天十分地不甘,担心他私自乱来地江无涯暗自长叹一声后,终于还是给他透漏了一点消息。
不同于小三是州衙中光明正大地差役,十八在张克俭地体系中,属于是那种“非官方”身份的人,归江无涯直管,秦天如今虽然知道了有这么个人,但却并不知道是谁,也从来都没有见过。
据秦天所知,这样的人应当是还有一些,名分上都是张克俭地家仆,但具体地人,他却是一个都不认识。
当然,小三除外。
事实上,正是因为小三,昔日地河北保定府大豪、少林寺俗家弟子“擎天掌”秦天,才会投靠了这新任山西布政使司忻州知州地张克俭,并且勉为其难地出任了这个总捕头一职。
在江湖中,“擎天掌”秦天也算的上是一号人物,若非不是在一年前小三曾经阴差阳错地救过秦天一命,并且是在他的强烈引荐之下,否则秦天是打死都不会来干这种贱役的。
身为江湖中人,秦天信奉的是快意恩仇;小三地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他也只好是准备把自己地这条命奉献给小三地主子了!
但是,他秦天所欠的,终归还是小三,而不是张克俭!
是以,小三的这个仇,秦天也是一定要报的,无论是谁,都不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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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宽敞、但破败地州衙后宅书房中,张克俭眉头紧皱,但却并不是因为这幢凋敝到连秋风都无法遮挡地官宅。
由于昔日朱元璋极端地痛恨官员地贪腐,在整个有明一朝,官员们所讲究和忌讳的,便是所谓的“富不修衙”。
一般来说,除非这衙门实在是损坏到坍塌、不能住人了,否则无论官衙有多么地破败、而衙门里是多么地有钱,官员们都是绝对不会去维修官衙的。
从这一方面来说,影视剧中明朝那些富丽堂皇地官衙,除朱元璋时代还勉强说得过去外,以后的就全都是在扯淡了。
自从任职忻州以来,张克俭可谓算得上是一帆风顺,在一番雷厉风行地举措之后,可以说已然是完全地掌控了忻州地全权。
但是,面对这种形势一片大好地局面,张克俭却总还是有些心神不宁。
说起来可能有些可笑,让张克俭感到如此不安地原因,却正是因为他在这忻州地一切行动,都实在是有些太过于顺利了!
事实上,让张克俭如今感到如此惴惴不安的,却是一个一直以来都似乎并无什么特殊之人——忻州州判官,李逸风。
早在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由宋太祖创设了“通判”一职。
从“通判”一职诞生之日起,历来便都是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某种程度上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
按照规定,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有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这个名称,也就是因为这上下公文时均需与知州联署而来的。
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
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才可施行。
简单地说,通判就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驻地方官吏。
明朝与宋朝的虽然有诸多差异之处,但在通判地职能和职责方面,却是没有什么太大地区别的,只是在大明州一级地政府里,这个职位则被称之为“判官”。
在张克俭看来,这个忻州判官李逸风,却是实在有些太过于“老实”了……
作为一个仅有一个属县地小州,忻州只有判官,而没有通常被视之为是知州副职地同知,因此这个判官的分量也就要更重一些。
明朝规定,凡面积不到三十平方里的州,又无属县,则不设同知、判官;有属县的,不设同知而置判官,此外,在州的属吏中,还有从九品地吏目一人。
在明朝,州有二种,即府的属州和地方布政使司的直隶州,府属州的待遇与县同等,而直隶州的待遇则与府同等,但二者地品秩相同。
据《大政记》载,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诏州民户不满三千者皆改为县,凡三十七州。”
此外,全国尚有二百三十四个州,每州设从五品知州一人,掌一州之政令,从六品同知一人,此外便是从七品地判官,但这个职位并不限定人数,而是“视其州事之繁简以供其职”。
张克俭之所以会如此地忌惮李逸风这个州判官,主要的便是由于他那个可以直接向皇帝密奏地权利了,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如果是前朝地那几个素来怠政地皇帝到也罢了,但今上崇祯皇帝朱由检,却可以称得上是自太祖朱元璋和永乐大帝朱棣以下明朝最为勤政的皇帝了,每天地工作时间超过十八小时,并且俭朴而不近。
与他的前任们不同,在整个地崇祯时期,几乎所有地朝政都是由崇祯亲历亲为地来处理的,而曾经独揽朝纲、一言九鼎地大明内阁,几乎已是名存实亡!
由此,如今已然大权独揽地张克俭之所以还会如此地顾忌李逸风这个可以随时直达帝听地州判官,也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