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灼眼的夏娜
从十月份开始,已经在央视非黄金时段开播的“孔孟华章”广告,让孟喆不得不多次中断绘画《仙之剑》的工作,去礼节性的和那些因为看到了电视广告,所以试图前来获得各个地区服饰经销代理权的客人见面。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关璎珞说了以后要在孟喆家吃白饭这话的那个下午,孟喆见到了位他半熟不生的小客人。
准确的说,真正的客人应该是那位那位四十来岁年纪,试图来签下整个东北地区孔孟华章服饰总代理权的东北中年男人,让孟喆觉得似曾相识的只是和这个东北中年男人同来的、刚满了九岁的小女孩。
在看到孟喆的时候,刚满九岁的小女孩惊异的瞪大了眼睛:“咦?孟喆哥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呀?”
孟喆很认真想了想,这才想起来这只叫他孟喆哥哥的萝莉少女,就是上次他回国时在飞机上碰到的那对小姐妹中的妹妹——叶琦。
于是,孟喆便笑眯眯的回答了句:“呵呵,是小琦琦么?这里是我的家,所以我就在这里啊。”
听完了孟喆的话,叶琦却是立即兴奋了起来,她跑到孟喆身边拉住孟喆的手仰着头说道:“呐……孟喆哥哥,你认识不认识孟吉吉呀?爸爸他要来和孟吉吉他谈生意,琦琦求了爸爸很久很久很久的,爸爸才答应带琦琦来这里……我好喜欢孟吉吉他画的漫画,原来人家还想投稿的,可是画出来的图好难看……”
叶琦的这个问题,让孟喆有些哭笑不得的捏了捏自己的鼻子尖儿——孩子,你要找的孟吉吉就在你面前,你还问我认识不认识孟吉吉,这不是骑驴找马么?
于是乎,孟喆用开玩笑的口吻,逗着仰视他的叶琦说道:“小琦琦要找孟吉吉么?呵呵,你问我这个问题算是问对人了,因为我可是看着孟吉吉那家伙长大的。”
“哇——,孟喆哥哥你好幸福”孟喆貌似认真的表情,让叶琦将他说的话当作的真话,所以小姑娘露出了羡慕到不行的表情:“你从小就能看到孟吉吉他的漫画、受到孟吉吉他的照顾,一定很开心的吧对啦,你也姓孟,那孟吉吉他肯定是你的叔叔对不对?”
虾米?
孟吉吉是我的叔叔?!
孟喆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逗弄之语,似乎把他自个儿给绕进去了,于是他只能用略带郁闷的口吻解释道:“小琦琦,其实哥哥我呢……就是孟吉吉。”
为了证明自己就是孟吉吉,孟喆拿起叶琦的右手翻过手掌心,在小姑娘的掌心工工整整的写出个“喆”字。
“吉吉两个字合在一起,就念喆。”孟喆如是说道。
“咯咯……很痒痒的啦孟喆哥哥。”叶琦小姑娘,却半蜷着手指发出了咯咯的笑声,她似乎并没有将孟喆说的话听进去。
于是孟喆无奈的松开了小姑娘手,转身试图寻找纸笔继续解释这个问题,而快活无比咯咯笑着的叶琦小姑娘,这时候却又说了句:“孟喆哥哥你又骗人的啦,姐姐她说孟吉吉应该和我们爸爸差不多年纪的。”
孟喆侧头看了眼虽然西装笔挺,但鬓角已经微微染上了霜白色,腰也微微有些躬了的叶琦爸爸……泪流满面。
就算重生前,咱也只是风华正茂的三十来岁怪叔叔,怎么肯能会有这么苍老?
这个时候,叶琦的爸爸终于开了口,他向孟喆露出了个抱歉的笑容之后,开口说道:“那次在飞机上,我家的两个女儿承蒙照顾了”
说完话后,叶琦的爸爸又拿出了准备好的一个礼盒,在将礼盒递给孟喆的时候说道:“我看知音杂志上说,吉吉你经常熬夜熬到很晚很晚,所以我来的时候就去买了两斤我们东北特产的高丽参。”
啥玩意儿?
两、两斤高丽参?
这礼物……是不是有些太贵重了?
只是孟喆刚想拒绝呢,叶琦的爸爸却已经先他一步开口做出了解释:“吉吉你可别拒绝啥的,这玩意儿在我们疙瘩老便宜了,全是人工种植的参也没啥大的效果,不过熬粥、煲汤或者干脆搀着炒肉啥的,好歹对身体有些好处。”
说完话,生怕孟喆开口拒绝的叶琦爸爸,干脆就把手里头提着的礼盒直接塞到孟喆怀里,然后露出了憨厚的笑容。
“爸爸,这些人参你不是要送给孟吉吉的么?”叶琦仰起头先看看孟喆,再看看自己老爸,不过视线最终又落到了孟喆的脸上,她用试探性质的口吻对孟喆说:“孟喆哥哥,你真的……真的是孟吉吉?”
抱着两斤高丽参的孟喆,表情貌似肃穆的点点头,而叶琦在连续的眨了眨眼睛之后,发出了分贝很高很高的新声音:“哇——”
然后,就是只神情激动兴奋到要快晕倒的追星族小萝莉,仰视孟喆这个偶像派的天才少年漫画家,问着问哪的有趣情景了。若不是叶琦她爸爸,怕自家女儿太过于缠着孟喆让孟喆厌烦,然后导致前来洽谈代理失败什么的,所以虎着脸将叶琦叫回了他的身边,恐怕孟喆一时半会儿都是月兑不开身的。
随后么,就是进入生意洽谈的时间了,对于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商业洽谈这方面,孟喆没有多大的兴趣也完全的不擅长,所以他只是陪着叶家父女吃了顿饭,就回了他的画室继续去画他的《仙之剑》。
等孟喆画好了两张让他满意的画稿之后,脚步轻快的孔澜一叠文件推开了画室的门走了进来,孔澜的脸上带着胜利的微笑:“小喆,生意谈妥了,我把我们孔孟华章服饰在辽宁省的一级代理权给了那位叶先生。这是明天要签署的合同,小喆你吧,看有没有什么你觉得不妥的地方。”
于是孟喆结果合同大致的浏览了一遍,大部分的合同条款都是早已经草拟好了,只有两三条附加条框是额外增加的新条款。那些提前拟定的条款不需要多看,因为都是反复推敲过多次才定稿的内容,所以孟喆也就是稍微看了看最后添加的那几条条款。
看完之后孟喆发现,最后那几天条款其实中心思想就是如果叶琦的爸爸,能够将辽宁省的市场经营到在业绩东北三省最好,那么就将获得东北大区的总代理权。换而言之,自然就是经营不好的话,就得不到这个大区的代理权……
对此孟喆自然没啥意见,虽然做生意必须要有道德底线,但做生意终究不是做慈善,总不能让不适合的人将生意搞的一团糟不是么?
“澜姐,叶琦她爸爸人挺不错的,我还以为你会直接就把整个东北大区的总代理权都交给他呢。”在表示了合同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孟喆笑着说了句。
“叶先生人确实不错,又刚好经营着服装厂,可以为就近为我们的孔孟华章做代工,但现在将辽宁省的一级代理权交给他就足够了,能不能让他做东北大区总代理以后再说——生意场上现在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得三北者得诸侯、得京沪者得天下,所以这么重要的市场,我可没这么容易将放手交给谁来独自代理。”
孔澜先肯定了叶琦爸爸的人品,不过随即就有说出了它没有答应将总代理权交给叶琦爸爸的原因。
所谓的得三北者得诸侯一说,孟喆倒也是略微知道一些的,这个其实专指的价格比较低廉面向普通大众的生活必需品竞争——统称为三北的东北、西北、华北,在90年代末的将近20年中,几乎所有在中国市场获得成功的国产品牌,无一不是从打‘三北‘市场起家的。
至于原因么,大抵也这个三个市场幅员广阔、人口众多,而民众收入不高、性情梗直,消费心态不太成熟,适合那些价格低廉,品质一般而需求量大的日用消费品打出名声!
所以相对而言,处于原始积累,创业阶段的国产品刚好适合这些地区的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在‘三北‘东冲西闯,不会遭遇到跨国品牌的覆盖和冲击,因为跨国品牌专注的是更多是沿海开放城市。其实,直到今天得三北者成诸侯,得京沪者得天下.仍是一条屡试不爽的中国市场竞争法则……
孔孟华章的服装,虽然设计走的前卫路线,但价格却走的是亲民的低价策略。所以,想要在沿海发达城市,和那些正趁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向国内市场渗透的跨国服装品牌进行竞争,就是件劳神费力还不讨好的事情——
90年代国人崇洋媚外的心态正浓,表现中国人纽约刷盘子的《北京人在纽约》都能引起出国热潮的时代,果然还是先去在三北市场站稳脚跟,将品牌做起来之后再反攻沿海市场比较好啊。
或许是因为没有达成最大目标的缘故,第二天在签署了合约之后叶琦父女便踏上了返家的客车,而让孟喆与孔澜都意想不到的是回到了东北的叶琦爸爸,出资三十万买断了辽宁电视台的广告时段,接着用堪比后世脑白金的狂轰滥炸式密集广告,让孔孟华章宣传广告片迅速被辽宁人所家喻户晓。
接着,叶琦的爸爸以孔孟华章辽宁省一级代理的名头,跑遍了整个辽宁省的各大城市,签下了共计两百多家服装店,并将这些服装店用最快的速度改造成了孔孟华章式的式样
到了十二月,不但叶家服装厂代工生产的所有服装被销售一空不说,连最早开始代工孔孟华章服装的志伟服装厂,也不得不用三班倒的方式加班加点为销售火爆的辽宁市场,制造各种款式的服装
一时之间,叶琦的爸爸叶豪勇,成为了辽宁省家喻户晓的知名企业家,而孔孟华章服饰也压倒了其他一切品牌,成为了辽宁青年人中知名度最高的名牌
这个时代的广告,就是能有如斯强大的威力
同时被辽宁年轻人们所知晓的,还有孔孟华章的‘总设计师’孟吉吉童鞋,在宣传孔孟华章品牌之时,叶豪勇印制了五百万份的传单、五十万份的小册子。
这些传单与小册子上,不但有对孔孟华章服装品牌的介绍,还有对孟喆的一些夸大性质的介绍,比如孟喆设计的服装在日本与台湾被青年人疯狂追捧,并风靡整个东南亚等等,为了证明所说的这些的确是事实……叶豪勇甚至在传单和小册子上配了图片。
只是作为证据的这些图片,一张是某日本动漫资讯杂志报答孟喆在日本签售时,穿着服装的孟喆以及姜家两只大萝莉与关璎珞四人的照片;两张是孟喆送给叶琦与叶琳的那两张照片……
同时出现在这些宣传册子上的,还有些辽宁本地服装界的名人,对孔孟华章服饰所做的评价语——毫无疑问,能够出现在宣传品上的评价语,无一例外都是夸奖性质的。
比较重磅的,是几个老外“著名设计师”的评论——
惊呼什么的,天才什么的……
总之至少在辽宁省的范围之内,孟喆脑门上除了天才少年漫画家之外,又多了顶国际知名天才服装设计师的大帽子。
好吧好吧,在刚刚画好了《仙之剑》的孟喆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他又有些哭笑不得了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这事儿,再过个十来年等互联网络大发展之后,大约就会被网民中的高人拿出来说事儿的吧?
呵呵,曾经的微软中国区总裁唐骏童鞋,就是因为拿了个美国西野鸡大学……哦不对,是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售价2,5第一人揭发出来,搞了灰头土脸yu仙yu死呢。
说起,孟喆其实对这个人的态度也比较中立,虽然说在这个第一本杂志《》、虽然的用夸张式的学术打假让普通大众明白了不少真像,但从来不会肯定他批驳对象好的一面啊。
用西医的实验医学,来否认中医的经验医学什么的先不说,他肯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有被别人指出他的文章也严重涉嫌抄袭,这两样就已经是人品问题了。
当然,孟喆觉得自己就算是这辈子,大约也不会和有什么交集,毕竟画漫画什么的在中国社会主流的意识中,怎么看都是不入流的职业啊。
既然不入流了,那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关注,然后用踩在他孟喆肩膀上方式让自己上位呢?
这就跟武侠小说中,天下闻名的高手高高手,总会被无数人挑战是一个道理的,谁会吃撑了挑战在武林里比自己排名低的江湖小虾米?胜之不武不说,输了的话还会丢老大一个脸的……
于是乎,孟喆重新又安下了心来,对于叶豪勇将他夸大成国际知名的天才设计师什么的,也用假装不知道的态度表示了默认。说起来,孟喆真要说他是天才设计师,大约还真就有人会相信的,因为纵观动漫少年甚至是日本那边的漫画,几乎没有人能够在未来时空场景的设计以及服装设计上,能够超过孟喆他。
身为重生者的孟喆,画出来那些服装总是充满了视觉冲击力和超现代感,甚至这些服装款式已经在随着孔孟华章品牌的异军突起,在悄然的改变着整个中国的服装潮流。
这些问题,孟喆只是没太注意到而已,毕竟在他眼中现在这个时代的服装款式和未来相比,哪怕是加速改变着那也有限的很啊。
唯一让孟喆比较欣慰的,大约就是女人们流行穿脚蹬裤,也就是健美裤的风潮终于过去了。虽然说腿修长的女性穿健美裤的时候挺吸引人,可腿修长笔挺的女人可不多啊……所以看着随处可见的那些穿着健美裤粗腿、罗圈腿,分明就是对视觉系统的巨大摧残啊
既然腿不漂亮,就要想办法遮掩起来,让大众的视线转移到漂亮的地方啊这种自曝其短的情况什么神马啊?
孟喆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况,都会被雷的泪流满面啊泪流满面。
不过说起来,若干年之后现在悄然谢幕的健美裤,又会以打底裤之名再次卷土而来,从可以直接外穿的裤子一种变成了配着长短裙装的内衣,摇身一变变成了十分吸引男人视线的好东东。
唔,要不要将打底裤什么的,提前设计出来然后推广出去?
孟喆这样想着,而他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就这么办让轻音少女什么的穿上打底裤,诱惑诱惑那些看漫书的宅男
已经基本上有了月复稿的孟喆,露出了某种男人才会懂的笑容,然后他将已经完成短篇《仙之剑》,交给《动漫时光》杂志的编辑之后,吹着口哨溜达回了家。
回到家中的孟喆,又优哉游哉的打开了他的老古董手提电脑,拨号登陆什么的一通折腾之后,被打开的网页浏览器显示出的孟喆版的h23网址导航页面,接着孟喆没有直接去点下面读书选项中的“中文网”,而是在其上的网址栏里敲下了.的域名。
又敲下回车键之后,5猫的指示灯闪啊闪啊闪,狂闪了十余秒钟之后终于打开了孟喆熟悉的读书网站——中文网。
虽然说后世里,为了方便新读者记忆中文网将域名,从老的.,修改成了新的,但对于孟喆这种老书虫来说,总还是觉得这个域名更有亲切感,所以他在中文网被做出来之后,就让边晓春去将这两个域名都进行了申请,然后他这个大老板就可以自由的使用的域名。
登陆了超级管理员的帐号之后,孟喆他先进入了网站的后台查看了下当日的数据——当日独立访问ip:3843;当日新注册会员:243;平均页面停留时间……
“还不错嘛,至少比前几天的数据好看多了”
孟喆乐呵呵的从退出了网站后台,然后打出了:8.的网址,的小猫又是一阵狂闪烁之后,页面被跳转到了一本刚刚才更新了五千多字的书籍页面上。
这本书的名字是:《灼眼的夏娜》。
只是作者名,却不是某个泥轰人的名字,而是:孔孟华章。
页面上显示更新了第零卷第一章,只是章节的题目从原本的‘大上准子’,变成了‘关樱鸯’。虽然还没有打开章节页面,但却已经看到一点点的在这本书首页就能看到的内容——
在每周的星期四,从附近的蛋糕店“拉.卢卡斯”里把草莓喂蛋糕买回家,是关樱鸯的一向习惯。因为星期四是优惠日,每块会比平日便宜五十日元。
——‘已经读高二了,却还是像个小孩子一样’——”
她的妈妈经常这样笑话她。
(如果我做一些“像大人样儿”的事,她明明会生气嘛,真是的。)
樱鸯通常就会以包含一丝反抗的表情,回以笑容。
跟平时回家时走的那个平缓的斜坡不同,经过“拉.卢卡斯”回家的那条路,必须要一口气登上一条长长的石阶。虽然登上去有点累人,但从那石阶的最高处眺望一下街道的远景,也跟买蛋糕回家一样,是她的一大乐趣……
……
好吧好吧,能够在这个时代写出《灼眼的夏娜》的人,除了孟喆之外怎么可能还有其他人呢?
至于将大上准子改成关樱鸯,毫无疑问就是孟喆这个月复黑男的恶趣味啊,因为关樱鸯分明就是关鹰扬的娘化版本啊
谁让关鹰扬,不但在五峰县的街道上当面对孟喆说过狠话不说,而且上次在日本泡温泉的时候,还让孟喆喝了温泉水呢
啊,孟喆他一向是很大度滴……
看着题目上的关樱鸯这个名字,孟喆露出了充满着恶趣味的笑容。
接着,孟喆他注意到虽然是昨天晚上才发的文章,但文下已经有的好几条的留言。
于是,孟喆他随手点开了个昵称为“屠菲”的读着留言:“哇作品相关里的插图好漂亮画插图的肯定是吉吉老师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孟喆随手关掉了这条留言,然后他看到第二条留言的读者昵称时愣住了,因为这个读者的昵称叫做……马伯庸——
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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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本章六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