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策:世家嫡女 第一百四十三章外室女(三)(加更求收)

作者 : 西门含姝

听得萧云溪感慨,就是久经阵仗的于嬷嬷也喃喃,“官奴啊……”

大庆立朝以来,就给人分了三六九等。

皇族宗室自然最尊贵,有宗人府掌管玉牒。皇亲国戚,勋贵世家,则是宗正寺管的贵籍,举凡嫁娶添丁,子嗣过继,爵位承续,都得走宗正寺门路,有宗正寺验准录入名册方才做准。尔后便是科举考上来的寒门学子们,一朝有了功名,就可换为士籍,有士籍,名下产业不拘田地商铺,比旁人少交二成税,还有种种旁的优待。再则才是普普通通的良民籍与经商的商籍和靠手艺本事吃饭的工籍。

萧家祖上一直便是商籍,不仅要交重税,还多有掣肘,再有钱,人家都要看低你三分。是以萧家数代人苦苦经营,敦促族中子弟读书进学,到了萧行霆这一辈,眼看终于可以改换门庭。

按照朝廷律法,倘或一族之中有人能得个进士功名,全族都可换做士籍,若有人身上能背个勋爵位,哪怕是最低等,便可成为贵籍。好处自不消说,最重要走出去旁人晓得你身份,先就让你三分。

然而权贵自然欢喜这样严苛的户籍制度,沦为下等籍的人却无论如何高兴不起来。

大庆允许奴隶买卖,一旦签下死契,成为奴籍,就是被主家活活打死,主家也只须付五贯丧葬费用,并不用再付出其它代价。若奴仆们欺主,辱主,尤其是仗着主子年少就不规矩的,一旦闹开被官府察觉,必要受腰斩之刑。因而奴仆们一旦签下死契,虽有些仗势欺人,或主子们彼此不和,下头的人跟着下绊子,也不过小打小闹,绝不敢搬到台面上来。

奴籍尚还好些,伺候得好,犹可赎身,后人还能考科举换门庭。贱籍却大约是永无出头之日了,贱籍中又以贱三等最为卑贱。

律法规定,倡伎,优伶等戏子乐府人皆为贱籍头等,是可以赎身的,当然谁给你花了银子,谁就是你主子,你也只能成奴籍,并且止步于此,不得再像奴籍的人寻求月兑籍后步步往上爬了。似是教坊司这样官家地方,并不是妓院,只是常常会有官员去那里听曲看舞取乐,容易得到权贵欣赏,说不定就能有个好出路。

高宗年间,皇贵妃毛氏,就是出身教坊司。本是犯官家眷的毛贵妃,被打入教坊司后,因轻鸿舞跳得好,在一场皇室家宴上被高宗看中,从宫女做起,慢慢往上爬,宠冠后宫,竟然封了皇贵妃,连带全家人都月兑了罪。若非出身实在不堪,只怕当时的孝贞顺皇后连后位都保不住。也就没有后头中宗继位,清算毛家之事。

世上固然只有一个毛贵妃,但只要入了权贵人家,得到宠爱,再生个儿子,后半生也算无忧,总比一辈子沦为贱籍好得多。

至于普通青楼女子,无论卖艺还是卖身,都为二等贱籍,允许赎身,却不得月兑贱籍,只是生下的后代允准随父入籍。

而前朝余孽,军妓,官奴,大庆边境作乱的各族战俘等,皆为三等贱籍,不允许任何人为他们赎身,永世不得月兑籍,不管男女,只要有他们身上血脉,世世代代皆为三等贱籍,看不到任何希望前程。

这一章有些空洞,但是为了后面的情节让大家理解,不得不有这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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