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天塔空间 第一卷 高中 51 丰富收获

作者 : 撑天塔

方明磊继续打前阵,期望有所收获,果然,没一会儿,就在一棵树下发现一只野鸟,貌似是一只野鸡,野鸡有很多种,但都不像鸡,就是一只鸟,其实鸡也是属于鸟类,不过经过驯化,飞翔能力退化了很多而已,这野鸡更像鸟也就不奇怪了。

这野鸡悠闲地晃悠着,完全不知道有一只黑手正慢慢靠近,还在一味地找吃的。方明磊看着这只灰色的野鸡,猜测这也许是只雌性野鸡,雄性野鸡一般都有很漂亮的羽毛,既然是雌性野鸡,这附近不知道有没有它的窝呢?

还是先把眼前的给抓住先,看到距离差不多了,方明磊一个加速,然后前扑,可怜的野鸡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落入了方明磊的魔抓之下。

迅速把野鸡收入蕴灵空间,然后若无其事地寻找起来,一般而言,野鸡都是在灌木丛或者能够遮掩身体的地面杂草丛中筑巢,这找野鸡窝也是个技术活,一不小心可能就漏过去了,方明磊用棍子和手把稍微密集点的草都扒开来看,果然,没多久就发现了一个幽暗的洞口,说是洞其实不恰当,就是一个用杂草掩盖的很隐秘的几乎只有一条小路进出的窝。扒开上面的草,方明磊兴奋了,七个蛋,整整七个野鸡蛋,也就是七只未来的野鸡,然后……

听到后面好像有人赶上来了,方明磊顾不得激动,先把野鸡蛋收起来先。

“阿磊,发现什么好东西了?”

“呵呵,发现个鸟窝,不过空的。”

“说不定等下鸟儿就回来了呢,放个陷阱先。”说完就在洞口放了个野鸡套。

方明磊无语地看着他,没有告诉他自己抓了人家一家老小,这个放了也没用,不过令方明磊没想到的是,回来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居然真套着了一只野鸡,漂漂亮亮的羽毛,一看就知道是雄野鸡,莫非……好在方明磊还是走在前面,幸运地让他们一家团聚了。

打猎其实有时候很无聊,长时间看不到猎物,只有不断的赶路,这些来自城里的娃一个个直呼受不了,休息了又休息,方明磊正好借此机会仔细搜索,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些好东西,虽说方明磊不认识什么药材仙草,不过他可以凭灵气粗略判断这东西是不是有价值。

现在的东西有灵气的可以说是很少,方明磊是有杀错不放过,反正占不了多少地方。

“人参?”方明磊意外地发现一株不起眼的植物,地下的根茎和人参看起来很像,这个貌似应该叫山参。这野外长的东西,特别是这种看年份和灵气的药物,远远不是人工种植的可以比拟。

野生山参在多年的挖掘中越发的减少,在东北大部分地区绝迹,目前在吉林长白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或周围的山区存在一些。只是不知道在这南方的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这个,不过方明磊并去清楚这其中的区别,方明磊正小心翼翼地把人参所在的土层全部挖出来,有土感术和土凝术的帮助,这种活只要小心,就能很顺利地搞定。

这株人参也许是这次进山最大的收获,到时候精心培育一下,种出不下于野生品质的人参不是难事,这钱已经是小事了,关键是能炼药。

走到中午,一处小溪边,刘二叔提议中午吃完饭后就往回走,来到大家都走不动了,也就没什么意见。方明磊看看收获也不少,野鸡野兔被逮到了不少,甚至还有几只野生的不知名鸟儿。不过遗憾的是没见到大型的野生动物,比如野猪。

午饭当然不能只吃烤鸡烤兔,刘二叔带了一些米,并且去砍了几根竹子,看样子是要做竹筒饭。

竹筒饭虽然现在已经成为一道特色的美食,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它淳朴的山村风格,山里人民常在大山里活动,有时候几天都不能回到居所,但大山里渺无人烟,做饭成了一大难题,于是发明了竹筒饭。

竹筒饭,顾名思义,自然是以竹筒代替铁锅做饭。因为竹子满山都有,取材容易,就节省了许多时间。上山打猎或是造林植树,不用带锅,只一小袋米,挂在腰上就行。做饭时,选砍一节竹筒,两头留节,就是一口天然封闭的“锅”,在筒开口,将米和水倒入筒内,再以木塞或者树叶封上,直接扔到火里一段时间,或者左右以树杈支称,放在篝火上将竹筒烤成金黄色,则可闻到清香。取下后,用刀将竹筒剖成两半,即是两“碗”饭。其味清甜而纯,带着淡淡的竹香味,留嚼越觉得齿唇生津,甜香无比。

方明磊小时候和人玩的时候也自己做过,不过没材料,最多就是百米加点萝卜干和咸菜,不过味道也是特别的香,尤其是稍微烤焦一点点,那种焦香,比锅巴还好吃,不过被爷爷发现,大骂他浪费粮食以后,他就没玩过这个。

现在回忆起以前的种种,手下动作又麻利了几分。其实做竹筒饭很简单,要不然也不会在野外替代其他方式煮饭。很快,几个人洗好米和竹子,刘二叔把野鸡肉和野兔肉洗净切好也放了一些进竹筒里,加上适量的水,塞紧后就开始烤了。

几个人坐在火堆旁边,没事就想翻一下,好像看看有没有烤焦又好像看看有没有熟,看得刘二叔直摇头,“你们去玩吧,我这里看着,不会有事的,到时候肯定出来香喷喷的竹筒饭。”

“这种东西还是自己动手更有成就感。”

“烤出来半生不熟的话,你吃?”

“嗯,这个……”

“走,去河里抓鱼,不要这里碍手碍脚。”几个人拉拉扯扯地走了,方明磊打算附近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小溪边有的地方灌木丛异常浓密,方明磊费尽心思也没发现有什么窝,沮丧地左瞧瞧右看看,不知不觉沿着小溪往上走了很远。等方明磊反应过来的时候,只是远远地看到火堆冒起的烟,还好一直在小溪边,不然如果连烟都没了的话,迷路是很有可能的。

正想往回走,突然看到两只黑影,莫非……悄悄地靠近一看,果然是两只野猪,黑灰色的,旁边还有三只小野猪,又是一家老小。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在方明磊得意忘形的时候,野猪好像发现了他,母野猪带着三只小野猪撤退,公野猪则摆出了一副攻击的架势。

“哟呵,还想反抗,乖乖投降吧,不是有句话吗,生活就像强什么什么,既然不能反抗,就试着去享受,我又不是要吃你们的肉,只是让你们换个好地方住而已。”说完大摇大摆的往前走,打算徒手抓住这只野猪。

野猪力气很大,方明磊有所了解,但是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手慢吞吞地往前伸,打算在它冲过来的时候按住它,让他老老实实。

可是,当接触到野猪的脑袋的时候,方明磊暗道糟糕,一阵巨力传来,下盘不稳的方明磊顿时被掀翻在地,大意了,真是太大意了。方明磊一个驴打滚,躲过了野猪的践踏,不过样子实在太凄惨了。

这里枯枝败叶很多,地上也有些烂泥,这一身衣服是不能再穿了,不过方明磊现在没时间考虑这些,野猪又冲过来了,这次方明磊不会大意了,以他心动期的修为要收拾一只野猪就像小孩玩玩具一样简单,刚才不是大意加轻敌加上下盘不稳……是不会弄成那样的。

收拾了公野猪,方明磊快速追上没跑多远的母野猪和三只小野猪,让它们一家团聚。返回河边,把衣服洗干净,甩了甩就往回走了,反正是夏天了,衣服湿了也没事,到时候人家问起就说玩水弄湿了,索性就整个弄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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