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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曾经是城堡里最好最舒适的客房,面积不大不小,家具不多不少,不全是最豪华最漂亮的家具,但却是最舒适的。
它坐落在建筑的四楼,有一扇明亮的落地窗,推开纱帘的窗子,可以望见远处的一坪海岸线,日出日落,风景绝佳。
这本来是顶级客人才能享受的客房。
半年前,王子誉把它给璃盏当做卧房。
但璃盏来得及在住了不够五个月,就彻底地消失了。
门如今落了锁,宣告任何人不得进入。
那一天,她急匆匆地赶来找自己,甚至来不及说上几句话,就连卓尼都被找到了,独独她没有回来。
在帝都的海岸线被仔仔细细地打捞过几百遍,上千个人沿着海岸线搜索一个多月,每一具被水泡过的,变形的、腐烂的尸体都王子誉辨认过。
没有卡纸,没有羽毛笔,没有残骸,甚至也没有璃盏的发夹。
在外人眼里,王子誉是一个狠心的人。他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但这一次,他遭受了不能接受的意外。
城堡绝大多数人都窃窃私语,说王子誉看不到尸体,就不会承认璃盏已死。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又何止一个?从完整的尸体到骨头碎片,再到被海中生物吃剩的碎块,都完全找遍了,还是没有璃盏的踪影。
入秋……
入冬……
深夜,帝都刮起了大风,下起了暴雪,帝都变成白皑皑的一片。这种天气,所有的活动都停下来,王子誉强迫自己休息。
他很久没有好好睡过了。
很多时候,他都是把双手放在脑后枕着,望着天花板清醒到天明。窗外,寒风呼啸而过,夹杂着雪花压断枯枝的声音,奏成一首奇特的乐章,耳中听着这属于大自然的乐章,紧绷的神经会慢慢松弛下来。
王子誉总觉得自己像要睡着了。
可脑海中不禁又浮现当日的情形,璃盏骑着蝴蝶飞到他身边,一场大水冲来,将蝴蝶淹没,将她冲走了……只留下她最后一声尖叫。
如果他当时扔开大蛇杖,去搭住她的手,今天会不会是一样的结局?
大蛇杖如今已他融为一体了,因为,他“弑父”。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他都不曾想过要杀害父王。但他还是死了,自缢身亡。
——弑父。
这是十大罪之一。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犯了这条罪,都逃不了死刑。
法莱尔王族是不会放过令高傲的家族蒙羞的他。他们甚至想讨伐他,想借此表达自己内心的恐惧与愤怒,因为法莱尔王族很有可能因他这一举动而终结君王的历史。
匆忙着,三王子立为王。
没有权势没有能力甚至双腿无法自由行动的三王子,终究是做不安稳。法莱尔王族果断抛弃对他的讨伐,改为宫廷斗争,准备将三王子取而代之。
另外,魔法公会以他弑父为由,并列举法莱尔王宫过去的恶劣举止,在整个魔法界的范围内高呼“君主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要废除君主制等等。法莱尔王族在呼声中摇摇欲坠,而族内的人却仍然在王位上争得头破血流。
唯有王子誉,人们有意无意地将他忘记了。他也没有心思在理任何事情,竟是变成了一个里里外外的闲人。
朦胧中,王子誉快要睡着了。
不知为何,在雪花静静飘落的黑暗中,他总觉得有一种异样的声音在附近响动,他凝神静听,却抓不住确切来源。
沙沙,沙沙,轻轻的,细细的,好像有人用羽毛笔在纸上画画。
王子……
王子誉立刻翻身坐了起来,下意识地去寻找她的身影。每次她心情好或者不好时,不总是坐在窗边画画?
王子,你看你看,你包子脸的样子好可爱哦!
王子王子,你个讨厌鬼!
王子,我刚刚画了一个乌龟,不小心贴在阿布的背上了!
璃盏调皮的撒娇在耳旁萦绕不去,王子誉,敢弑父敢杀兄,在敌人与部下面前毫无破绽的坚硬形象,终于在她一声声的撒娇中崩溃了。他像疯了一般在画室里寻找,也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
王子誉曾以为自己能承受失去一个部下的损失,也能在任何情况下让理智控制情感,但是璃盏不是他的部下,他也错估了璃盏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如果说他的人生就是一悲剧,那么璃盏是解救他的根源。
他不能失去她!
她就像一个小巧玲珑的混蛋骗子,不经意地钻进他的心的空隙,悄无声息地翻过他的心墙,在那里画下一连串刻骨铭心的图像。
悔恨,悲痛,伤感,一切一切都涌上心头,就像许多年前,自己独自站在雪地中,望着身后的一连串血的印记。
甜甜圈……
王子誉一夜不曾合眼,清晨时分,洗漱起身,便听人来报:“主人,甜甜圈小姐的宠物昨夜离开了!”
王子誉猛然一怔,这段时间乱七八糟的生活,让他忘记了,自己城堡中海油一只宠物:小白狮子与翼龙蛋。
小白狮子虽然会说话了,但不常开口,在众人眼里,它还是以前那只爱撒娇卖萌的宠物无疑,仍然当它是普通的小狮子喂养。战后的休整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他又不在状态,也没有人留意到它。
谁料到有一天,它会抱着属于它的宠物蛋一起离开?
直到听到这个消息,王子誉突然意识到,他究竟在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沉溺在自己的哀伤中却不做任何努力?
他回首望着自己那本曾经在大水中破败的魔法书,即使他的魔法书不再起作用,他无法再利用魔法书寻找璃盏的踪迹,不代表他自己做不到!
在这一刻,王子誉终于下了一个决心……-
傍晚,夕阳西下,落霞染血。
朦胧的夕阳光笼罩着整个小镇,小镇坐落在海边,有一名少年正欢快地踏上归途。他的手足被阳光晒得黝黑,连在海浪海风的下孕育着年轻人的活力。他的名字叫龙骨,手上提着几尾极难得的海鱼,脚程比平时任何时候都要敏捷轻快。就在他穿过防风的松林时,眼角余光突然看到一只雪白的动物。
在松林里,也许会有一些野生的小动物,但这么漂亮的动物,他还没见过。他警惕地顿住脚步,看着动物从缓缓地走进他的视线。
——是一头雄狮!
雪白的雄狮,这是多么神奇的品种。
说实在的,龙骨以前没有见过狮子,但它那容貌,简直与画册中的一模一样。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紧紧盯着人的时候,露出凶残的光芒。
狮子是会吃人的!
龙骨只觉得气血上涌,心跳加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拔腿就跑!跑出松林,他边跑边回头,一看,差点魂飞魄散——那狮子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十米的地方,还极其可笑地抱着一颗有他的头那么大的蛋。
狮子会生蛋么?
龙骨心里哆嗦地想着,跑得更加快了。进入镇子之后,他左拐右拐,怪跑进一条小街道,那街道弯弯曲曲的,宽度不足五米,长不过七八百米,用青石板铺着,但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四处都有破损。他站在街道中央望了望,不见了狮子,顿时宽下心来,拐进巷子中,重重地呼了一口气,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小圈,小圈,你在吗?”。龙骨用讨海练就的洪亮声音说着,同时拍着半新不旧的门。那门迟迟没有动静,反而是隔壁的门开了,一个头发梳理得很整齐的老太太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针线活,“太阳高高挂着就回来,还没回自家,就到别人家里去了。”
龙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露出一丝属于年轻人的羞涩。
老太太摇摇头:“唉,你这孩子。”
龙骨只当做没听见,提了提手中的鱼,“你看,今天有四尾金眼鲷呢,多肥女敕啊。我想着,送她两尾,我们拿两尾,好不好?”
老太太蹙眉望着儿子,“给她一尾就够了。这么大一条鱼,她一个人都吃不完。咱家里有海水缸,可以暂时养着。等你爸回来再煎。”
龙骨撇撇嘴,再次拍打起门来,半新不旧的木门被啪啪地响,但仍然没有人回应。少年等得不耐烦,正想喊话,突然老太太惊恐地叫道:“这是什么动物?”
龙骨不在意地转过头,映入眼帘的动物让他不禁吓了一跳。
又是那只白色的雄狮!
它怎么跟来了?
被它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只觉得心里发毛,适逢老太太叫道:“儿子,快回来!”他刺溜一声,跳进了自家的门。
老太太利索地把门闩上。
白狮也不追,而是在隔壁小圈家的门前顿住了。
龙骨在家里心惊胆跳了半天,听不到外面有任何回音,又担心小圈出来会刚好撞上白狮,担心地爬上墙头,探着身子往外看。
令他恐惧的是,白狮在小圈家门口卧了下来,就像他们家的土狗休息时的表情一样。闲适地舌忝了舌忝爪子,又打一个呵欠。
完了完了!
龙骨差点从墙头上跌下来,不行,他一定要想办法告诉小圈。(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