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用一首词打发走了夏慎行的第二天开始,子圩开始陷入无边无际的雨季。
将断不断的雨水不住的从茅草房顶滴淌下来,落在泥泞的地面上,或是打在撑起的伞面上。
但更多的却是落在人们的肩头,将那些明丽鲜艳的衣色,浇暗淡了几分。
出门不方便,我就在房里宅着。一面逗弄小明玩,一面拿着那本讲解制蛊用蛊的书,蹩脚的学着子圩话。
外面的雨声十分清晰,滴滴答答的声音让人的心愈加平静,我却不由自主的想起昨晚见到的那些事情,一时间有了略微的慌乱。
有几个子圩文字看不懂,却不敢向往常一样找凤璋询问,总觉得因为昨晚的事情,我们之间恐怕会有些尴尬的。
而这个时候,李逸少怕是又不知在谁家闲聊蹭饭,方子期的子圩话虽然比我好些,但从那日吐露真相之后,我们就没再说过什么。
至于春喜那个小家伙,他这些日子倒是有些意思。
别看我家春喜年纪还小,长相也只能算作是清秀,但在子圩这里,却也是众位女子关注的焦点人物。
理由就是他那个容易害羞,动不动就脸红的性子,很讨这里的女子们喜欢,以至于这里的女孩儿经常性调戏他……
结果我家春喜被调戏的更加害羞,整天整天的都不敢出门了。
至于他的子圩话,我估计除了那些“小美人”“姐姐”之类的词汇之外,他应该也听不懂多少。
手拿着天书一样的东西,却没有人可以询问,我不禁叹了一口气,索性将书扔到一旁。
小明在盒子里拱来拱去的做运动,看样子玩的不亦乐乎。
我有些无聊的指着它假装疾言厉色:“小明快跑,否则小心长大后变成胖子”
小明闻言转过头来,用黄豆般的眼睛鄙视了我一下,继续扭。
“嘿,还敢不听话”我用手中的小草棍儿捅了捅它的,化身为父母般的权威人物。
过了一阵子,小明爬的累了,窝在盒子的角落里冲我左右摆了摆头,我知道这是它要睡觉了。
没有什么事情做,我便有些发呆的看着小明。
小明应该是个跟春喜差不多害羞的孩子,每次睡觉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的脑袋往盒子的角落里可劲儿挤,找到舒服的位置之后,再将自己的身体窝成团。
可爱到有些可怜的样子。
看着角落中的小明,我的思绪也开始纷繁复杂起来,想起现在身处的环境,想起前生和今世,不禁有了那么一点的迷茫。
从碧泉宫到子圩,总算是得到了自由,但身处这里,我仍旧不知道自己想要些什么。
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在这里呆一辈子,却不知自己到底该何时离开,又该怎样离开。
这里的人和事,不是说放下就可以放下的。我没有办法完全抛开方子期他们一走了之,却也明白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这牵绊自然会越深……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身后是凤璋的声音传来,我有些诧异的回头去瞧,便见他那张魅惑依旧的脸上,流露出让人恍惚的笑意。
看到便不自觉的想起昨晚的画面,我在愣神后起身,有些别扭的跟他打招呼。
“在跟小明玩?”他看到我身前的盒子,媚态俨然的笑道:“全族里,跟一只蛊虫这么亲近的,恐怕只有你一人。你这个样子,以后制蛊的时候又当如何?”
“我不会拿他制蛊,我又没有什么敌人,也没有必要跟人弄得你死我活。”我说。
凤璋轻轻的笑,不再多言,那笑容里却是一副的不以为意。
我给他倒上热茶,有些湿冷的空气在我和他之间盘旋不断。
他看着茶,没有喝。
“昨天晚上的事你都看到了。”
他这句话说得有些突然,让我差点被茶水呛到。
“我和奈达就是玩玩,这事儿全族都知道,你也别在意。”凤璋的解释更是有些惊世骇俗,“你也知道这里的习惯,与中原恰好是反着的。奈达不会因为这件事情有什么损失,至于我,更不介意这里的人怎么看。”
我眨眨眼睛,心想可不是,恐怕在子圩人的心里,凤璋才是“不守妇道”的那个……
“我倒没什么好在意的。”挠了挠头,我想起凤璋每每看向奈达的眼神,“凤璋很喜欢奈达的吧?”
凤璋微怔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来,在烛光下笑得十分妩媚:“我这个模样,找什么样的女子找不到?又怎会只取一瓢饮?”
……
……
之后的日子,我觉得我实在应该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便跑到了凤璋那里帮忙。
他属于后世董事长的身份,什么事情都是动动嘴皮子,只是偶尔把握把握大方向。
而我,对于经商之道并不熟悉,但脑子里却多少有些后世的东西,虽然看起来稀奇古怪,却也总能让凤璋加以利用,变成源源不断的钱财。
于是我一边出主意一边学习着,也算是给自己铺就一条后路。
事情已经被我计划的很好,再过一阵子,等襄国的事情完全平息了,我那时候也应该学会了一些经商的实际。到时候,我就可以离开,就像在碧泉宫时想象的那样子,到处去瞧一瞧看一看,一个地方住上一二载,做些小生意,再离开。
为了这样的目的,我十分认学且刻苦的给凤璋跑腿,顺便在他那里领着还算丰厚的工钱。
“瞧你这样子,是不准备告诉方子期了。”将近半年的光阴就这样过去,凤璋看着我送走马车行的伙计,站在门内闲闲的说着。
他一言已戳中事实,我自然无话可说。
“走吧,回去吃顿好的,算是给你送行。”
好在他没有抓住此事不放,一笔带过而已。
族里几乎没有人知道我要离开的消息,我之所以没有声张,不知是害怕面对族里,还是害怕面对方子期的眼神。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跟他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毫无交集是不可能的,但我却没有那么大肚,允许他看着我的时候,想着另一个女人。
晚饭是在凤璋的家里吃的,而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凤璋的贤惠,原来他不止会做生意,还会下厨。
我们四个外来人全都聚齐了,名义上只是一次兴之所至的聚餐,实际上我和春喜都明白,这是一次离别。
“听说再过一阵子菠萝就好熟了。原来在襄国的时候,那东西可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个,这回可得多尝尝。”李逸少像往常一样,在一旁大呼小叫的说着话。
方子期却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一杯一杯喝着族里的果酒。
我与春喜也安静着,无法强颜欢笑,直到李逸少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凝滞,慢慢安静下来。
“外面艰难险阻,你一个女子……”方子期有些艰难的开口,声音略显沙哑,“多保重。”
他向我举杯,一饮而尽。
“啊?”李逸少愣了一下,却在下一刻明白过来,于是整个人陷入沉默。
“多谢。”我回敬方子期,心中却满是惭愧。
忽然觉得自己重生到现在,无一不是在利用别人,利用方子期逃离皇宫,利用凤璋逃离追捕,之后再舍弃他们而去。
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果然凉薄的可以。
静默无言,只有酒水被在座之人一杯又一杯的饮尽。很快的,凤璋家中的酒已经不够用,他便去了别人家,借了两坛子新酒回来。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凤璋说起我那时做的词,淡笑的看着在座之人,“长青你怕是早就有了这心思,所以那时候才会写下这首词吧。也好,今夜就借用你的话,且饮下这杯浊酒,他日知交虽零落,亦有今也尽欢时。”
或许我当真不属于这个年代,又或许以我的性子,除了平凡以外,再也担不起什么精彩的人生。
反正不论如何,我带着春喜离开了子圩,混入红尘,过起那曾经沧海的小日子来。
我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国度到另一个国度,看着世事变迁,看着风云变幻,又偶尔打听着那些零落在天涯海角的知交们的故事。
我听说金盏,也就是刘书文,终于救出了他的家人,还用一些手段为自己的家族翻了案、正了名。
听说凤璋终于娶了奈达,又或者是奈达娶了凤璋。
最翻天覆地的其实莫过于李逸少,他在子圩厚积薄发之后,还真的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煽动了一群百越人为他打仗,并打着复国的旗号,与襄国如今的容姓皇帝南北相持。
听说如今李逸少也是民心所向,也许再过不长时间,他还会成为一个皇帝罢。
但我却一直没有打听到方子期的消息,他像是真的消失在了茫茫人海里,悄无声息。
可就像春喜说的,我一直都没有办法真正忘记他,就像我无法忘却那些身在冷宫的日子一样……
又是一天的清晨,我坐在自己开的茶楼里喝着普洱,听着说书先生讲书,悠闲自在。
我想我的生活将会一直这样下去,看着天边的云卷云舒,品着茶与茶楼中的千姿百态,直至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并不觉得悲哀,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总会发觉现在与在冷宫时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差别的,只是樊笼的大小罢了。
自嘲的笑,我低头品茶。
再抬头,便透过茶水的氤氲看到门外的人影。
阳光在他背后,给他的周身描上了淡淡的金边儿,一样的挺拔到孤傲,一样的青衫与飞扬。
于是说书先生的声音像是隔了一堵墙后才在耳边响起,世间的喧闹都被冲淡成了背景的颜色。
阳光不知什么时候开头,偷偷的在我身上打转,暖洋洋的感觉,驱走从冷宫里带出的寒。
于是心终于安定下来,不用再寻找,不用再漂泊。
我看着他,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