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鼻尖上的细小的汗珠,因运动而绯红的脸蛋,南哲翰不羁的轻吹着口哨,酷酷的说:“女人,你一个人太寂寞,我来给你当三陪了。”
“你,你,你擅闯民宅,我要报警!”林思琪见南哲翰说话这么无赖,眼睛还一直盯着自己,赶紧两步跨到沙发边,穿上羽绒服,拿出里面的手机。
“随便你!我倒要看看回自己的房子,警察会定什么罪?”南哲翰耸耸肩,摊摊手,大步走到沙发上坐下,两手平伸在沙发靠背上,双脚自然张开,头仰靠在沙发上,一副事不关己,只是看看热闹的样子。
回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是你的?”林思琪不相信。
“是呀,我刚买不久。要给你看房产证吗?”南哲翰大大咧咧地说。
到底怎么回事?林思琪记得好像自己租房时,存了那个中介小姐的电话。她翻出号码,拨通了电话,“喂,小高吗?我是年前找你租了兰馨花园一套房子的顾客,我有事情要问你。”
“哦,你是林小姐,对吧。我正要找你。你那套房子,已经被人买下了。不过,那人说只要你愿意,租房合同继续有效。”那位小姑娘笑着回答。
同时又租又卖,这算怎么回事?林思琪一肚子火没处发,“你们怎么能不打招呼就把已租给我的房子又买了呢?”
小高继续陪着笑脸,“对不起,林小姐!是这样的,我们去公寓找你,你不在家。打你电话,又无法接通。可原房主很希望能卖掉房子的,我只好亲自到房主乡下父母家,把最后一套钥匙拿来了。再说,你不是嫌房价高,想找人合租吗?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林思琪想到老家那儿,有时信号是不太好,所以,自己打电话回去,一般都是打座机的。这样看来,小高说的情况也有可能。
挂断了电话,林思琪望望坐在沙发上的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神态。转身回房找出租房合同,甩在南哲翰身上,“先生,这房子我不租了!”
她打算到晓蕾那儿挤两天,重新找房子。惹不起,我躲!总行吧?
“是吗?我倒是无所谓,不过我劝林小姐还是先想想。”南哲翰说着,起身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出一个房产证和几张纸来。“请林小姐看看租房合同的第六条!”
林思琪拿过自己丢的合同,只见第六条写到:在租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偿付对方总租金的三倍的违约金。
哎呀!当初签合同时,怎么就没把这条仔细考虑考虑呢?
这么说,如果林思琪要退租,就要赔9万元租金给这个无赖。未来两年的工作等于是帮他干的。那什么时候才能存到钱买房子把妈妈接来呢。
唉!自己怎么这么倒霉,现在真是进退两难啊!林思琪蹙着眉看着手中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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