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小痴-修订版》(19)
我喝完了自己那杯鸡尾酒后,将警察丝毫未动的那杯端过来喝着。我暗笑。好好做人?什么叫好好做人?我不偷不抢不欺不骗不敲诈勒索,我用自己的“劳动”挣钱养活自己,难道不算好好做人?
我真想骂警察你这个混蛋,你以为我们职业情人真的只是寄生虫吗?你以为我们在男人**需求下的“劳动”不艰辛不酸苦吗?你懂个屁!
今天上午十点多我才起床,本来在刷牙,忽然想回家去看看,于是匆忙刷完牙锁了门。
我说的“家”,是我从三年前来到这座城市后租的一个小单元,一室一厅,因为装修得优雅漂亮我才租了下来。
我们每个职业情人都有一个自己租住的家,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除了我们自己愿意带回来的人,任何人都不能侵入。
这个家,是我们干净的家,不光身体干净,灵魂也干净,在这个家里,我们可以把自己想像成或打扮成淑女进进出出,结交跟职业情人俱乐部完全不相干的朋友。
在我这个家里,客厅和卧室里放着很多我各种各样的靓装照,但一张也没有所谓暴露得性感的,那全是生活照。
从租住了那间朴实的小屋开始,我就没有回来过。我们在陪主顾参加私人性质的聚会时,会打扮得很淑女也很时尚,只有单独在主顾面前时,可以穿得很暴露很性感,主顾喜欢我们怎么穿就怎么穿。我们是两面人。
在我租了简陋的小屋后,我却穿得很大众化,而且是比较保守的那种大众化。但是在我这个“家”所占用的时间里,我会穿得很时尚,很高贵,很有品位,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穿着。
也许有人会说,用卖身的钱来过“美丽日子”,真是既当婊子又立牌坊。我不认可这种说法,卖身是我的职业,仅此而已,我或许卑贱,但我内心深处也有真正做“人”的愿望,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力。
家里那些照片,让我感觉到几分温暖。虽然至今我还没有交过一个“清白”的朋友,但是我把自己各种风格的照片想像成自己的朋友,常常和她们谈心。
这个家,其实我很少回来居住,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住在主顾给我的房子里。要么就是在做美容时,可能会突然想到回来看一看。
捧着一堆照片,我想到了租住的小屋。我在小屋里住了快二十天了,怎么在今天以前一点也没想到回来看一看呢?难道说这个家已经在我的心里渐渐淡去了吗?还是因为我在小屋里天天写回忆日记而忘记了这个家?
我觉得好可笑。
写文章?
我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把自己的经历写成文章,我这八年的日子过得太丰富太曲折也太混乱了。现在我居然基本上坚持天天在写,难道是想修身养性了?还是现在的网络,给了我一个可以倾诉的地方?没有读者无所谓,有没有人看得到也无所谓,我发现,这十几天来,“写”竟然成了我生活的主要部分。
好讽刺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