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今哪里还敢对你有怒气?”仲清想着昨晚的事就伤心,再怎么说他们两个也算是多年夫妻,不提她的功劳,苦劳也总是有的,可是他竟然在她的家里,说她杀人劫掠满手血腥。她为何杀人,为何劫掠,他心里就不清楚吗?作为李家的二小姐,嫁到谭家已是降了半截身份,他谭汝霖还敢背着她养外室,还要生个私生子!若传扬出去,丢的还不是她们李家脸面。
这如今他猪油蒙了心,敢在她家里动起手来,简直让她寒心!
她不欲与谭汝霖多言,垂下面孔就从他身畔绕过,往内室里走去。
金丽在后头哎了一声,还想要跟着她一起进去,幸而宛春手快,一把拉住她道:“咱们走吧。”
谭汝霖讪讪同她几人作揖,送她们姐妹出去,这才大口呼吸几下,亦往内室哄老婆去了。
宛春几人出来便往][].[].[]上房里头看望了余氏,又问起李岚藻夫妇何时归程,李岚藻道:“我们已经定了明早的火车,你姐姐姐夫也和我们一道走。”
李岚峰同妹妹间一向感情深浓,闻言不觉惜道:“这一趟统共就在家里住了四天,再回去,又不知你几时才能得空来。”
“看大哥这话说的,如今南北两地都通火车,说来也就是一夜间的事儿,只怕我来得多你还嫌我呢。”李岚藻心里对于李家亦是十分不舍,她这番回来,见到父亲李承续也比往日沧桑许多,鬓角白发横生,甫见面时几乎要心酸地落下泪来。再看二位姨娘,也有些精力不济,往日里的那些恩怨,似乎在这三四日间都渐渐消弭了。
第二天走时,她还同姨娘们说,无事只管在家里住着,陪父亲说说话也是好的。姨娘们何尝不知她体恤李承续的心思,未尝不愿意留下,只是她们话里话外打探过几次,相较于李岚藻和余氏殷殷挽留,李承续本人却反而更淡漠一些,只道她们在外住的日子也久了,儿孙绕膝,比在李家要自在的多,明显是要逐人之意。
两位姨娘也不是厚脸皮的人,主人家不愿意她们留下,她们自然也就跟着李岚藻,一同在早晨坐上火车,和儿子们原路返回了。
其中一个万姨娘,走时没说什么话,临到火车开动时候,却以帕掩面恣意大哭起来,慌得她的儿子李岚水忙不迭去劝慰她,又道:“母亲好好地为何哭了?”
万氏仍忍不住心中悲戚,抽抽噎噎地告诉儿子:“我哭你父亲老了。”
李岚水一时忍不住笑:“父亲都已七十的年纪,怎会不老?”
“不,他便是七十也不该是这模样的,”万氏思及年轻时候意气风发的李少帅,不由泪流满面,“他的心老了,从敏姐姐去世以后,就老了。岚水啊,我们这一走,只怕是再无机会见你父亲了。”
“母亲莫要胡说,父亲身体好着呢。”李岚水几乎让万氏哭得头疼,又让她的话吓出一身冷汗,据他此番观察,父亲吃喝照旧,起居也如寻常,怎么会没有机会见面?
他从弱冠时起就外放到了徐州,同父亲相处的时光只有短短二十年,且头十年里父亲鲜少到母亲房中,确切说来父子相处便只有十年时间。十年里还不足以让他深刻的认识他的父亲李承续——昔年英勇果断为民舍得一身剐的李少帅。可是他的母亲不同,他的母亲毕竟与李承续夫妻一场,对于他的身体他的精神,无时无刻不看在眼里。尤其一别经年,再见双方都已是白发老人,但李承续的白发多数还是因为思念过重引起的。
黎敏的死,是他毕生都不能承受之重,这一回相逢,他几次提及梦到敏姐姐,在她看来绝对不是个好兆头。
她回眸望着旧京的方向,默默又垂下一行清泪。别了,旧京,别了,她少年时深爱过的那个人!
伯醇大婚之喜的气氛,随着仲清夫妇和李岚藻夫妇的离开,而慢慢冷淡下来。
宛春因在家中照顾母亲,推迟了一天才去上学,照旧是吴哥送她,车子刚刚开出库房,便遇着伯醇和仲清也出门来。
吴哥知道得多,瞧见便向宛春道:“今儿是大少女乃女乃三朝回门的日子。”
宛春点点头,看他夫妻两个一同上了车,虽举止不甚亲密,但面上好歹都是说得过去的,遂也就放心下来。
她们学堂里的课如今一日比一日艰难,宛春的课业本上几乎每一页都记了满满的笔记,便是这样第二日上课还得重新回去翻书复习。
周湘也倍觉辛苦,想想却自己同自己打气,道是:“医生救死扶伤本来就不是寻常技能,岂是一两句话就说得完的?你如今不好好学,将来就会是庸医,庸医误人同杀人有何区别?”
宛春从旁听见,捂着嘴笑个不停。
晁慕言的状况比她两个就好得多了,好歹她是杏林世家出身,于药理上懂得比宛春和周湘多,学起来自然驾轻就熟,得空时不免要多指导宛春和周湘一些。
数着日子变到五月端午时节了,学校为纪念屈老夫子,当然要放假一日。季元和其余三大公子于四月底已经入部队练习去,寻常鲜有回家的功夫,这一日端午,便也坐车回家来。
行到半途,瞧那天桥底下卖石榴花的、卖大樱桃的、卖江米小枣粽子的、卖蒲子艾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又看有个小姑娘守着个摊子,一条横木上挂满了各色的采绳和五毒香包,他一瞧便走不动了,忙让司机停下车,下去买了两个个五毒香包来,拿在手上又坐回车里。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到,笑道:“三爷这又是给谁买的小玩意儿?”
季元道:“据说可以辟邪,买一个回家给四妹妹去。”
“一个给四小姐,这不还有一个吗?三爷要给谁?”
“给谁由得你多问?快掉头掉头,”季元笑骂司机一声,跺着脚嘱咐他,“去昙花胡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