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江源古镇,秋中时节。
叶知秋已经是把自己关在书房三天,因为战马闪电因为年老体衰终于离开了这世上最亲密的老战友。
闪电跟了自己近五十载,年轻力壮时便跟了他。血色沙场,多次随他死里逃生。
都说万生皆灵,闪电陪了他半辈子,离开,不过是躲不过这世间轮回,只是到底在心底永远地割去一块肉,痛也空。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阵软软糯糯的童音从院子里传来,终于,叶知秋从书房出来,负手立在阁楼,天色已是暮沉沉,就像人遇迟暮,何必再叹曾经戎马岁月,终也在这安世中归于平淡。夕阳的余晖打在房前的一株老枫树上,星星零零的光芒破碎闪耀,老树枝头的新芽苞红似火,女敕极,所谓新生。
幸有新生,他在七十岁那年得一孙女,叶凌冬,再过一周便满五岁,灵动漂亮,特别是那一双棕明的眸子像极了天边最亮的星子,也像极了她母亲。
童稚的音像温温开水,能化了他的心。
冬儿是个漂亮聪明的孩子,邻里街坊和一帮老友都极喜欢她,特别是林温儒。
待他下了楼来,小小的身子粉粉女敕女敕的扑向他,抱住他的膝盖,仰着头,眉眼弯弯笑的像两个小月亮一般,他轻轻抱起她,抚了抚她柔软微棕的发,她抱着他的脖子,小小的脑袋搁在她的肩头,有些委屈的瘪嘴:“爷爷,为什么你都不理我,冬儿很乖的,你看,你看。”
她蹬着两条小胖腿伸手要去够小书桌上的一幅毛笔字。
他放下她,看着小小的身子像一匹撒欢的小马向老枫树下的一张小书桌奔去,小小的马尾在夕阳的光辉中一甩一甩。
沉郁了多天的心情终于放晴。
小脸红扑扑地仰起,递上她刚练的字。
正是她刚才大声念的一首诗,曾经他父亲很喜欢的一首诗。
才五岁的冬儿,已经是习通古今,字也初见自己的风格,一种凌厉的优雅。
“爷爷,叶玲珑又不乖了。”
不等他一句夸赞她便向着一匹枣红色的新生小马跑了过去,叶玲珑是闪电的第三代后代,才一个月大。
夕阳里,秋风撩动一树的红叶,光芒熠烁,她追在那匹小马的身后,想要去抓住它的尾巴,笑声像驼铃一般一串串飞扬至他的眼底。
在叶知秋眼底,冬儿永远是个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