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完了没有?”申经纶听了额冒青筋,只想给她一顿好打,虽然她说的是事实,但他宁愿她闭嘴。
从小到大,他已经不知道被误认过多少次性别,最近一次是三天前,当他进城搜书时在街上被两个登徒子缠上,硬说他女扮男装,非逼得他把他们狠狠揍一顿,他们还是不死心,撂话要找更多的人把他绑回去当小妾,气得他差点没当场吐血。
“说完了。”她眨巴着一双大眼装无辜,简直比那两个登徒子更可恶,更教他生气。
“说完了就开始读书——不,先写字好了,我要看看经过这么多年,你写字有没有进步。”气归气,申经纶也有反制的办法,而且她还不能反对。
“当然有进步。”她虽然不喜欢念书,但字写得不差,至少她是这么认为。
“最好如此。”他被骗怕了,再也不相信她的话。“这回你自个儿磨墨,我不帮你了。”
不帮就不帮,小器鬼!她还怕磨墨啊?呿!
柴忆贝拿起小杓子捞了几滴水滴在砚台上,接着拿起墨条缓缓磨墨,动作慢吞吞,等得申经纶都烦了。
“我磨好了。”她磨出来的墨汁又稠又黑,不是她自夸,只要用上双手的,她一定做得好,根本不必担心她会出问题。
看着砚台上的墨汁,申经纶不得不承认她很会磨墨,这代表她一定时常练字,值得期待。
“写什么才好呢?”柴忆贝自己也很期待写字,距离她上次握笔,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好怀念呢!
“写一字好了。”老规矩,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再循序渐进。
“又要写一啊!”柴忆贝期待挑战更难的字,不过既然夫子这么说,她也只能乖乖照做。
今儿个申经纶准备好一堆毛边纸,随她爱怎么浪费他都不会心疼,不过他还是希望她能一次把字写好。
申经纶一如小时候站在她旁边监督她写字,不同的是柴忆贝这次一点都不紧张,而是很笃定地拿起笔蘸墨,看准地方下笔——嗯,完美!很漂亮的一字。
柴忆贝写完字后把笔放回笔山,身体稍稍向后,隔空打量自己的大作,越看越满意。
“怎么样?”她转头看申经纶。“这就是我现在写的字,你看有没有进步?”
学生问夫子的意见是稀松平常的事,夫子的脸色坏得像鬼也经常看见,申经纶无意当鬼,不过他的脸色确实好不起来。
“……从毛毛虫进步到狼牙棒,这也值得这么高兴吗?”他看着纸上那横躺的一字,好好的边不时有突起,而且头细尾粗,这不是狼牙棒是什么?
“狼牙棒?”她仔细看了自己的字,边好像是有些毛毛的,但也没他说的这么夸张。
申经纶气得嘴都歪了,幸好今天用的是毛边纸,否则他一定会心疼死……等等,不对哦!毛边纸比玉版宣的吸水力强多了,行笔也比较容易,这就代表——
“你根本没有进步!”程度还停留在四岁——不对,比四岁的时候还要糟糕。
“再写一次!”他一定要让她把字练到写好为止,否则绝不罢休!
经过反复几十次的练习,他的毛边纸亦用罄,事实证明——她只有墨磨得好而已,字写得一塌糊涂。
“不行了!”两个时辰之后他终于投降。“不是毛毛虫就是狼牙棒,难道就只有这两种选择而已吗?没有第三种选择?”
“还有竹子啊!”柴忆贝不服。“我最后写的这一张,只有四个地方有突起,而且对称得非常漂亮。”
的确,她最后写的这个一字,就像一根横摆的竹子,有竹身还有竹节,就差没画上叶子。
“你给我出去!”搞到最后,他不得不说出相同台词,将她扫地出门。
“你不赶我,我也会自个儿出去。”柴忆贝推开椅子,当着申经纶的面大喊求之不得。
她大摇大摆的走出申经纶的书斋,同样被赶,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上回她委屈得快要死掉,这次则是快乐到快要死掉,看他的脸一阵青一阵白,真个是大快人心!
十四年后再重逢,说相同也相同,说不同也不同。
两人虽然不是青梅竹马,也谈不上儿时玩伴,冥冥之中却有一条线连系着他们,斩也斩不断。
讨厌鬼,小器鬼,最好气死算了!
虽说这回被赶,柴忆贝心情已有大大的不同,却忍不住要骂上申经纶几句,不骂就是不甘心。
回到她暂住的厢房,柴忆贝用力插上门闩,严防申经纶闯入。不过她这动作算是多此一举,她虽然就住在申经纶对面,但以他申大少爷的个性,根本不必怕他会侵犯她,他唯一爱的只有那一屋子宝贝书本,而那恰恰好是她最痛恨的东西,她讨厌书,非常讨厌!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碰它!
气呼呼地月兑掉鞋子,躺在床上望着架子床的床顶,柴忆贝不晓得他们两人是犯了什么冲,每回见面都要吵架。
不,这么说也不对,上回她只是哭,只是挨骂,根本没有反击的余地,遑论吵架。
多少年来,柴忆贝告诉自己要忘掉那一天,告诉自己,那不过是人生中微不足道的片段,转眼即逝,瞬间从记忆中消失。
但是她忘不掉,如果她忘得掉的话,此刻她就不会瞪着床顶发呆,早就去梦周公。
回忆是缠人的东西,越是想摆月兑,就越摆月兑不掉。柴忆贝不由得想起十四年前,她第一次来到麒麟山庄那一天,她被山庄的一切迷住了,尤其是那棵已经超过三百年树龄的大槐树,在她眼里就像通往天际的天梯,高耸直达天际。
贝儿,待会儿见到荷香阿姨,一定要乖哦!荷香阿姨会带你去吃好吃的,还会带你去找经纶哥哥,你要乖乖听荷香阿姨的话,知道吗?
在去麒麟山庄作客之前,她父亲模着她的头慈祥交代,她非常用力的点头,保证她一定很乖很乖,因为她知道尹荷香对她父亲有多重要,她是他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她父亲非常喜欢她。
她父亲有空的时候,总是喜欢给她说他小时候发生的趣事,说他小时候并不住在水牛城,而是住在距离水牛城非常、非常远的山上,那座山叫龙贝山,他们住的村子叫龙贝村,她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忆贝——回忆龙贝村的一切,但是她知道她父亲想念的其实不是龙贝村,而是尹荷香。
她父亲告诉她,小时候他体弱多病,柔弱白净的外表时常受欺负,每次都是靠尹荷香保护他,他才免于受到村里小孩的欺负。
她父亲还告诉她,尹荷香非常厉害,长在悬崖的野花都敢帮他摘,为了拿回他的弹弓还和村子里的小恶霸打架,还打赢了。
每当她父亲回忆这些往事时,柴忆贝总能在她父亲脸上看见笑容,那是一种有别于他平时的笑容,其中隐藏着只有他和尹荷香才能分享的秘密,即使她是他的女儿,即使他说给她知晓,她还是无法参与其中,因为她不是尹荷香,只有尹荷香才能体会个中的美妙,因为她才是故事中的主角,她只是旁人。
所以,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儿时玩伴是一件很美好的事,知道吗?
每当她父亲说完小时候的故事,总不忘补上这一句话,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好希望自己能有个儿时玩伴,和她一起分享童年。
然后,她终于有机会见到申经纶,她以为她能延续双方父母的缘分,谁晓得会以悲剧收场。
重重叹一口气,柴忆贝知道是自己想太多了。她不该把自己的期望加诸在申经纶身上,对他来说,她不过是家长硬塞给他照顾的小表,不请自来还把一切能打破的东西都打破,直到她长大,开始帮忙家里做生意,慢慢接触一些外在事物,她才知道她小时候打破的砚台和墨条有多贵,他没当场要她赔钱就很好了,她还好意思记恨?
滚!你立刻给我滚出去,这辈子不准再踏进我的房间!
即使如此,他最后这句怒吼,现在想来仍然非常伤人,她想忘掉,恐怕没这么简单。
唉!别再想了,她该做的是把儿时发生的恶梦彻底忘掉,好好和申经纶合作,先度过月底的难关,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实际上也没帮助。
下定决心以后,睡意竟慢慢涌现,催促她应该休息。
她慢慢合上眼睛,一边进入梦乡,一边想起她打从知道自己将和申经纶再次见面起,一颗心就一直悬着,如今总算能放下……
柴忆贝就这么走入梦境,梦中的她又回到四岁那年,当她第一次看见申经纶的情景。
哇,他就是经纶哥哥吗?好漂亮的人!
梦中的她一心一意想跟他做朋友,因为她真的也好想有个儿时玩伴,等他们长大以后,聚在一起谈笑诉说往事,那该有多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