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丽丝 正文 第一章 解语之琴

作者 : 黄王007

“要爱就爱他死去活来,要不爱就与他同归于尽,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老僧参禅般脑子里整日思索着这句话,是,若不是爱得死去活来,根本不算是爱情,既爱不能在一起或者一方变心当然要与之同归于尽,生不能在一起,死亦要同穴。梁山伯与祝英台已很好地阐释不能同生但求同死的爱情伟大之处,否则,一个人孤怜怜伤痕累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活着还有什么味道。

这是大富豪夜总会坐台小姐贝丝的豪言壮语。贝丝是个英文名,所有的小姐都有一个假名,也就是所谓艺名,现在流行起英文名,带点洋气,不那么老土。写字楼所有女士都有一个英文名,夜总会坐台小姐们亦有英文名,独独我们这些男士,当初叫阿狗阿猫的,现在还叫阿狗阿猫,浪漫不起来,或者说,像我,本名叫郑家和,若被人叫迈克或罗伦斯,一定红脸,毕竟,女性可以叫阿曼达、安娜塔西雅皆无伤大雅,中国人,在中国本土,男人叫丹尼尔是一种叫人脸红的事情,或者我很老土,像这种大企业,叫英文名也是稀松平常之事,不过我不能免俗,还是叫郑家和好了,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与相恋十年的女友分道扬镳后,我整个人变得消沉,世界在一昔之间由彩色转变成灰色,高二开始相恋,大学四年,工作四年,也算小有成就,工作有得升职,收入稳定,房子置好,恋爱已走十年,以为一切顺其自顺,瓜熟蒂落,兴冲冲跑到香港周生生买结婚钻戒,虽不大,但是小小一粒钻石熠熠闪光,真爱不在乎戴在手指上的石头大小,而在于两颗相爱的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存。

十年相恋,一朝走至婚姻殿堂,确实使我有那么一刻感动,流泪,真正的爱会笑更会哭,我笑了也哭了,应当是真爱。站在镜子前郑重地穿上西装,平常约会从来不穿西装,下了班似解放般,立马解除全副武装,换上休闲服,西装对事业男人来说就是沙场上的盔甲,一天到晚穿在身上,真正是枷锁。求婚不同,求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我希望为将来留下美好的回忆,一丝不苟把求婚的整套礼仪做足,女友爱丽丝是一个浪漫的女人,读书时有一个很中国文气的名字,语琴,解语之琴。毕业工作后立马随潮流,改了个英文名爱丽丝,意为爱做梦的女孩。我不太喜欢叫她爱丽丝,依旧叫语琴,语琴,多美的一个中文名,巴巴的改个英文名,时尚吗?不见得。语琴不爱我叫她语琴,只喜别人叫她的英文名,好似怕人觉得老土,我才不管她,干脆叫她老太婆,恋爱十年,也算是老夫老妻,语琴不依,追着我打,要我叫她小妞,否则不饶我。

我们是同学,自中学起一直到大学,我多大她多大,二十八岁对男人来说才算长大开始迈入成熟行列,不再青涩慌里慌张,男人非得要到三十岁后才能显出男性魅力。女人却不然,十六岁初长成的女子最具青春,二十一岁时浑身会发光发热,不管多么丑的女人,拥有青春的时候都是美丽的,青春逼人而来,自有动人心弦处,二十八岁后,青春的色彩开始慢慢一点一点不为人知地退色,三十岁后,请别相信什么风韵犹存之瞎话,那都是安慰女人老掉牙的话,虽不至于人老珠黄,但是色衰是一定的,色既衰退,再风韵也没有十几二十岁时的亮丽可比。

二十五岁后,语琴常驻足镜子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叹息问:“家和,我是不是老了?”

我忍住笑,摇头,“不,不老。”

谁没死过,当着女朋友的面跟她理论色相最不重要,至要紧的是人品好,学问好,出身好,色相只不过是臭皮囊,将来有一天,谁都会被时间腐烂,变成骷髅,谁敢说骷髅是美丽的,也曾有过皮包骨,最终你我皆成骷髅。嘿,男人千万别天真,女人五十岁后,还不肯面对人老色衰这个问题,更加不会听从伴侣心里话,你若果告诉她真话,与你拼命的份都有。

语琴惊喜:“真的,真的,和二十岁时比还一样青春吗?”

语琴还是大学生,读书时期也算品学兼优,一肚子好学问,瞧,面对色相,和乡下没读过书的妇人或者和都市中每一个肤浅妇人有何区别?她不是不明白青春一去不复返这个道理,而是不肯面对青春真的被时光流水冲涮成一片苍白。

语琴俯下头,慷慨地在我脸上吻一下,“家和,我爱你。”

男人,男人也就是在女友追问老不老时,说了“你真美,永远像天使”此类假话后,才能得到一点点甜蜜的奖励。

语琴还算是好的,皮肤白,眉目清秀,不面对自己红颜老去的问题上,她是知性女子,但是职业女性自免不了要往脸上抹胭脂水粉,脸上一点点的色斑,非要用粉遮蔽,否则无面目示人,唉,可怜的现代职业女性,工作已经够辛苦,干么还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化过妆的语琴确实色彩亮丽,青春复来,眼睛黑黑,眉毛弯而细,嘴唇红红,我记得当初追她的时候,嘴唇不描而红,动人极了,现在,我看不清嘴唇原有的色彩,大概还红,不过没有少女时艳,非得要口红才能弥补这一缺陷。

我怔怔地看着语琴,女人为什么那么爱化妆,都说女为已悦者容,那么,化妆也是为了取悦异性,可是,男人有几个真正喜欢女人化妆?或者我不知道,且看天下女子都爱化妆,且不为自己,她自己如何欣赏妆后的容颜呢?自然是为了取悦他人,可见男人是喜欢女人为其妆扮的漂漂亮亮的,但是,我实在不能很好地欣赏浓妆后的女友,所以我说:“为了我,请别往脸上抹那么多粉。”

语琴却不干了,娇嗔道:“家和,你这人真古板,一点情趣都没有,又不懂得欣赏女友,真是,你这个男朋友是做什么用的。”

真冤枉,作为男朋友,难道我做得还不够好?生病送她上医院的是我,住院长夜守在身边的是我,不高兴时发脾气的对象是我,工作遇到难题时安慰她的是我,在外遇上想要非礼她挺身而出的是我,情人节费尽心机给她惊喜的是我,遇到上班经期突然不期而至打的为她送卫生棉的人还是我。做男人真是累,家底要好,学问要好,工作要好,相貌要好,脾气要好,情趣要好,否则,女友稍一不顺,就把你判入地狱,永无翻身机会。

所以华哥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强的人也有权利去疲惫”,唱出了男人隐藏在心底的软弱,做男人做到华哥的份上才有资格哭,似我要是流泪,语琴还不把我一脚踹进太平洋。

我讨好地说:“你天生丽质,不需要化妆品已艳压群芳。”

然而,语琴已被得罪,依然嘟着嘴巴不理不睬,为了报复我“请别往脸上抹那么多粉”那句话,又打开粉盒往脸上扑一层,一张脸白白的,像日本艺伎,眼角斜我,挑战我的底限,我聪明地闭上嘴巴。这也不行,说话不行,不说话更加不行,做男人,历史早已证明,左右为难,特别面对小女人的时候,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语琴忽然捂住脸,不可理喻叫道:“我知道,你嫌弃我年老色衰。”

我赶紧把她拥在怀里,柔声细气劝慰:“怎么会,你还是一朵花般美丽,我却未老先衰了。”语琴在我怀里扭啊扭,我用上贾二爷安慰林妹妹的温柔款劲,打叠起千分精神,出尽法宝,搜索枯肠,把古来形容女子花容月貌的诗词歌赋重新组合论证,证明女子不老的传说而男人未老先衰的至理,语琴情绪才稍稍稳定下来,破涕而笑。贾二爷为消晴雯气,把自家扇子让晴雯撕,还要在旁笑着说:“响的好,再撕响些!”那是何等的柔情似水,还好脾性道:“古人云,‘千金难买一笑’,几把扇子能值几何?”

何足道哉。

比起贾二爷对女性的忍让、温柔体贴,现代男人是望尘莫及。

想到那个追随身边十年的女友,我的心软和了,十年,十年于女子来说是人生最美好的十年,十八岁至二十八岁,在这之后,不论多么美丽的女子,都对付不了时光符咒,走向衰退,而语琴,居然毫无怨言地把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奉献给我,我十分感动,我是一个有始有终,从一而终的人,这辈子就语琴了,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这种人生或许有一点点差强人意,太平凡,平凡也是一种福,许多人穷其一生还得不到平凡之福。

对着镜子,我笑了笑,自己真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安于平凡,安于现状,不作慵人自扰,大学毕业,一直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几年来,也一步一步往上爬,至今日已坐至部门经理,也算事业有成,但一直是那种按部就班,毫无激情,毫无悬念,难怪语琴时常报怨,英文名都叫爱丽丝,爱做梦的女孩。我笑,语琴老埋怨我为人古板,是那种娇滴滴甜蜜的报怨,心底觉得很幸福。

穿好西装,打领结还是领带,还是领带庄重,又不穿燕尾服,不过穿燕尾服大概会惹语琴嘲笑,两个人在一起太久,彼此熟悉,说话不太避忌,少年相识的情份总是最真最纯,再露骨的话我都不会认为是污辱,我还是爱语琴的。珍重地把钻戒放在西装口袋里,带上玫瑰花,在本区最高级的法国餐厅订好位,本来要先接语琴,事先并没有透露给她知道自己要求婚,想要给她一个惊喜,便托词让她打车过去,语琴握着电话曝出一句:“家和,我有话与你说。”

我笑,温柔地对着话筒说:“晚餐说,我也有话对你说。”语琴有她的好处,性子直爽,有话直说,当然只是对我,在工作上她也是一个人精来的,进退自如,不需对牢我哭诉。

语琴爽朗地说:“好,我们见面说,只是不需订那么高级的餐厅,说话而已,何必隆重。”

我笑,语琴总能使我笑,看来这辈子是非伊不娶。

模模西装口袋,钻戒安静地贴心躺着,我想象着语琴收到求婚戒指时会是什么表情,她一定会瞪大眼睛,盯着钻戒咽口水,她时常嘲笑自己十足十是拜金主义者,并威胁利诱我:“我告诉你,家和,求婚的时候钻戒一定要大,最好能砸死人,别对我说戴着砖头俗不可耐,我不怕俗,而且,讽喻钻戒大而俗的人才真正俗不可耐呢。哼,我要戴着男朋友求婚砖头般大的钻戒在众女同事女朋友面前一闪,包管一百个女人中一百零一个羡慕妒忌,哈哈,我非砸死平常那些想踩我的妞们不可。”

语琴有时候天真的还似十八岁,十八岁追她时,第一次请她吃哈根达斯雪糕,语琴得意洋洋地举着哈根达斯,一手牵我,在整个校园每一个角落转一圈后,才把快融化的雪糕放进嘴巴里美美地吃起来,我不解其意,当时语琴得意是敲一下他的脑袋,嘻嘻笑道:“告诉所有女生啊,你已名草有主,是我的,谁也别想争,瞧,雪糕都请我吃了。”

我幸福地笑,语琴,语琴,她是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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