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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里一片空白的闵采尔就像幽灵一样漂回了自己的屋子,反锁上门躺回了床上。来到宁河这座小城还不到半年的时间,自己经历了太多。一个普通人,能因为奇遇和领主赏识走上只属于主角的舞台,却又如同烟火一般经历了绚烂和荣光,最后又回归了平凡的人生。也许自己几十年后能带着子孙后代望着狱雷家高高的城堡,大声宣称:“你爷爷我也曾经住在那边,是高贵的伊莎贝拉伯爵小姐最忠勇的骑士之一呢!”也许年老昏聩的老人给孩子讲述的“勇者斗恶龙”的传奇,只会成为村里那帮家伙的笑料而消失在更迭的时代里。
“走吧……”闵采尔轻声对自己说道。仿佛触动了自己的灵魂,他脑子里被这个词完全占据了。也许卡萨子爵是出于一番好意,让自己留在身边以幕僚的身份度过一辈子,可这世界上又有谁曾经听说过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能成为吟游诗人传说里的英雄。以后有人提起狱雷的卡萨子爵,又怎么可能说起他身边那个“一点实力都没有”的闵采尔?更何况自己是个随时都会死掉,还要连累周围人的**炸弹。
“能走到这步,看来就是顶头了。”闵采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好歹也是自己一步步走上来的男人。既然已经变成了危险的人物,就要好好面对现实,不要拖累狱雷家和伊莎贝拉殿下!如果连这点骨气都没有,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想到这里,闵采尔简直连一分钟也不想呆了。他收拾起随身的衣物,将平日里发下的薪金塞进去打了个小包袱,又最后清理了一遍自己的屋子。紫衣卫的制服被他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了床头,旁边伊莎贝拉伯爵小姐赐予的骑士剑就如同当初发下来时候一样崭新。闵采尔站立在窗前良久,终于咬咬牙,提起包袱转身走出了屋子。
深夜的军营静悄悄的,闵采尔不禁又回忆起往日的喧嚣来。混乱的大比武,城外被一群混蛋追杀,还有被霍曼抓去做试验……原本以为自己会记恨一辈子的事情,竟然都变成了弥足珍贵的回忆,萦绕在脑中不肯离去。闵采尔只觉得心里一痛,险些落下泪来。
“这些个王八蛋!大半夜不睡觉都跑到哪里去了?”他想装出一副恶狠狠的表情,可抽筋的嘴角总是紧绷不起来,干脆低着头快步溜出了庭院,躲进了小巷的阴影里。
“走了走了,这么一个人走才像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呆瓜嘛!”他强作欢颜地拖着脚走着,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子爵官邸的门口。官邸右边的院子是伊莎贝拉伯爵小姐居住的场所,闵采尔当紫衣卫时候曾经进去过。一股怀念之情油然而生,闵采尔怔怔地望着灰色的院墙半晌,忽然很想见到女孩子的笑脸。
“伊纱……贝拉……”他轻轻念叨着女孩子的名字,加快了脚步在阴影中前进着。他将包裹藏在了庭院外的一处角落里,自己拿出当强盗时候留下的飞爪,沿着墙根翻了过去。女孩子居住的庭院里灯火辉煌,人头攒动,似乎正在准备着什么盛大的聚会。闵采尔一眼认出了正在搬运彩带的黑斯?高,这小子双手抱着个大木箱,还骂骂咧咧地伸脚去踹挡在前面的紫衣卫。
“他们这是要做什么……算了,和我无关了。”闵采尔苦笑一声,忽然看见伊莎贝拉从房间里走闯了出来,身后还传来接二连三的爆炸声。女孩子今天居然是一身厨娘打扮,晶蜜色的头发上带着一个波浪纹的发带,胸口则穿着绣有小熊图案的围裙。她双手都戴着厚厚的棉垫手套,正端着一个大大的瓦罐,尖叫着在紫衣卫中间穿来穿去。
“小黑,快滚开啦!万一撞洒了我的大作就把你送去喂齐格!”
“这是谁啊!怎么搬着个桌子挡在我前面!快快,我的手好烫啊!”
“还有霍曼呢?那个坏蛋躲在哪里去了?叫他把药材给我找来!”
“哎呀,烦死了!快点把会场布置好啊!”
“嘿嘿!”黑斯?高将木箱放在了地上,大声喊了起来:“少主,你今天真是可爱啊!就像个刚嫁人的小媳妇!”
“哈哈,是啊是啊!”十来个紫衣卫一起附和道,忽然听到“啪”的一声炸响,一道雷霆直接把黑斯?高变成了一堆黑炭,众人连忙改口大叫:“不像不像,一点都不像!”
“好了啦!快去把小闵叫来!他最近老是不开心,真是让人操心的孩子!我们这次就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这是……为我做的?”闵采尔惊讶地差点掉下墙头,“伊莎贝拉她为了我……专门下了厨房!”
闵采尔将头深深埋进了臂弯,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刚认识时候的伊莎贝拉,怂恿自己参加比赛的伊莎贝拉,训练场上的伊莎贝拉,激烈战斗的伊莎贝拉,刚强的、柔弱的、英姿飒爽的、撒娇的、狡猾的、调皮的、任性的……无数张脸走马灯似的在他的脑中打转,终于汇成一张娇俏的笑脸,嗔怪地责备着自己的不辞而别……
“再看下去,我就没有离开的勇气了。”闵采尔咬咬牙,翻下墙头大步流星地向城外跑去,背后紫衣卫们的嘻嘻哈哈还兀自萦绕在他的耳边,让他更恨起自己的软弱来。
“……小闵那个呆瓜,要是知道少主亲手做了大餐,还不知道会感激成什么样子呢!”
这种快乐的声音,就像幽灵一样缠在闵采尔的耳边,让他逃跑得更快,一直到宁河城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闵采尔就如行尸走肉般急急忙忙赶了三天的路,终于离开了宁河城,来到了西方的费兰丘陵。走了这么些日子,伤痛和遗憾已经深深埋进了心里,闵采尔开始认真考虑起以后的生活来。去当佣兵已经不可能了,自己的体力不足以适应艰苦的生活;而没有旧部下的支持,再去开山贼团也是不现实的事情;回家当个农夫呢?闵采尔下意识地拒绝了这种无聊的生活。想了半天,似乎当个吟游诗人是个不错的选择。自己这张嘴能说会道,又能玩点小乐器,以后就靠着一张琴走遍封狱帝国,看看各地的风俗也好。想到这里,闵采尔的兴致又高了起来,决定在下一个小城镇去找张三弦琴。
费兰丘陵的道路在一场春雨后变得湿滑难行。闵采尔小心翼翼地行走在无人的道路上,忽然鼻端闻见一股浓郁的血腥气。翻过山道的另一边横七竖八的歪倒着十余名蒙面的尸体,似乎之前不久才有过一场惨烈的斗争。
他立刻停下脚步,闪身躲进了路边的山林。这是怎么回事?闵采尔知道这里曾经是强盗们猖獗行动的地段,不过经过狱雷家和朱诺家的多次打击,大的盗贼团伙已经消失了。可今天竟然会出现大群马贼打扮的尸身,实在是令人惊讶的事情。没等他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矮矮的丘陵下方又传来了连串急促的马蹄声。丘陵另一边山道上,相互追逐的梦魇兽发出激烈的嘶鸣。三名身穿皮甲,拿兽皮裹着脸孔的骑士呼啸着奔驰在丘陵下的道路上。这三人穿着在封狱军队里经常看到的斥候轻甲,只是肩部看不到所属家族的纹章。
“这是在搞什么?”闵采尔惊诧地望着山下。这打扮在家族军队执行秘密任务时候经常可见。在他们的身后追着足有二三十名挥舞着各色武器的马贼打扮者,不时有人拉开骑弓,冲着前方三名骑士的坐骑射出迅捷的箭矢。闵采尔立刻识别出这般人并不是真正的马贼。那箭矢的光芒是明显附着着元素的力量,被击中的地方连续爆发起小小的火焰。那梦魇上的骑士驾驭不住疯狂的坐骑,差点被掀翻在地。眼见两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那三名骑士中坐骑受伤的两人立刻回身而去,奋不顾身的冲杀进追来的人群。一时间金铁撞击声大作,那两名骑士势如疯虎,拼死一搏,借着梦魇的冲击力量撞下了两名追击者,他们又趁机甩出骑剑,将另外两名追击者斩于马下。马贼中立刻分出七八人继续追击逃跑的那人,其余人则兜转马头,斜举着弯刀猛烈撞击着落地的骑士。那两人被一阵乱刀划过,惨叫着扑倒在地,又被梦魇兽一阵践踏,眼见不活了。而唯一幸存的骑士不过拉下了敌人五十余米,呼啸着向着闵采尔藏身的大树奔来。他座下的梦魇兽浑身是血,鬃毛如同火焰般泛出明亮的红色,这是梦魇将要力尽而死的特征。
“女乃女乃的,再坚持一会儿啊!不要好死不死的停在我这里!”闵采尔紧贴着树干,一心祈求这混蛋赶紧离开,却听不远的路外传来几声清脆的骨折,随即梦魇发出连续剧烈的吼叫,猛然翻倒在附近的路边。马上的骑士小小的惊呼了一声,一个翻滚跃进了树林,正好与闵采尔撞了个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