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鬼故事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冤狱

作者 : 陈梦遗

朱书生,阳谷县人,少年轻佻,口无遮拦。一个人丧偶独居,寂寞难耐,于是请媒婆替自己说亲,来到媒婆家,与一名少妇相遇,容貌秀美,一打听,得知少妇是媒婆邻居,当下跟媒婆说:“请妈妈替我求情,聘娶邻家少妇为妻。”媒婆笑道:“她是有夫之妇,怎能嫁你?除非你将她相公杀掉。”

书生道:“好主意,就这么办。”一个月后,少妇相公外出讨债,被人杀死,弃尸荒野。县令将书生抓去审问,书生并非凶手,连叫冤枉。县令不听,怀疑书生与少妇有染,两人合谋杀害死者。当下将少妇抓到公堂,严刑拷打,少妇屈打成招,胡乱招供。

县令将供词拿给书生观看,责令他速速认罪,书生惨然道:“邻家少妇是无辜的,是我贪图她美色,害死她相公,真凶是我,与她无关。”县令问道:“有何凭证?”书生道:“家中有血衣为证。”

县令派手下前往书生家中搜查,并未找到血衣,又气又恨,转而将怒气撒在书生身上,又是一顿毒打,书生道:“证据确在家中,母亲不忍见我送命,所以不肯拿出,待我自己回家寻找。”

衙役将书生押回家中,书生跟母亲说:“有无血衣,我都必死无疑,还不如拿出血衣,早死早解月兑。”母亲失声痛哭,进入儿子卧室,拿出一件外衣,用匕首割破手臂,将血液滴落,浸染通红,交给众衙役复命。

县令收到血衣,物证在手,当即判处书生死刑,秋后问斩。这一天,县令正在衙门中坐堂,忽然间大殿中闯进一名男子,怒目瞪视县令,骂道:“如此昏官,也配治理一方百姓?!”县令大怒,当即命手下捉拿男子,众衙役七手八脚,牢牢将男子锁住,男子微微冷笑,手臂一震,巨力传出,顿时将众衙役震倒在地,县令骇然失色,撒腿欲跑,男子大声道:“我乃关帝座下周仓将军。昏官,你若再走一步,即刻取你狗命。大伙给我听好了,凶手另有其人,名叫宫标,与书生没有丝毫关系。”语毕,倒地不起。

过了半晌,男子悠悠醒转,面无人色,讶然道:“我怎么到了县衙,难道走漏消息,事情败露?”县令心中大奇,当即扣押男子审讯,原来他不是别人,正是宫标。

当初,少妇相公外出讨债,宫标得知讯息,半路拦截,将其杀害,想要夺取钱财,谁知死者衣袋空空,一文钱都没捞到,反而欠下一条人命。后来听说书生被捕入狱,心中庆幸。这一天在家干活,忽然间身不由主,一口气跑到县衙,直到此刻也没弄明白原因。

县令问明原委,当即结案,宫标因为故意杀人,被判死刑,至于书生,无罪释放。由于审案糊涂,县令最终被罢免官职,身陷囹圄,很快便死在牢中。

书生出狱后,念念不忘少妇,再次上门提亲,少妇感激他救命之恩,遂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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