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的仇恨 正文 第三章

作者 : 颜柳之风

第三章

(一)

刘新宇喜爱看西部电影,他总是认为,宽沿毡帽、红色方巾、饰有马刺的高筒皮鞋、柯尔特左轮手枪,再加上一匹快马,在西部的沙丘上奔驰,猎猎的风从耳边掠过,这种感觉远比枯坐在春草初长的坟头好的多。但是在这一夜的梦中,他只能无可奈何地离开了刘彻问策的宫殿,跟随着刘宽的脚步来在双乳山中。直到钱小莉把他叫醒。

他没有责问钱小莉把他的住处搞得乱七八糟,也没有埋怨她在夜里仍然把电脑的音响开得很大,但此时搅扰了他的睡眠,这是不可以原谅的,他闭着眼睛叫了一声:“你经常这么随便地闯进男人的寝室?不需要敲门吗?”

钱小莉却笑着说:“睡得象猪一样,敲门也听不见,赶紧起来吧,有好东西送给你,睁开眼瞧瞧!”

刘新宇心里烦,就翻了个身,背朝着她。

钱小莉又推了推刘新宇:“不看就不看,不过现在已经八点半了,迟到可别怪我。”

听到这句话,刘新宇一骨碌爬起来:“八点半了?”

见他睡意全无,钱小莉获胜,手中哗的一响,一只全钢外壳的怀表在表链的牵引下摇摆着:“我正在催眠你,睡吧睡吧,闭上眼睛……”

刘新宇定睛看了看,怀表的指针明明指向七点十分,他满脸恨意地钻进被窝里,还不忘恶狠狠地扔下一句:“无聊!”

钱小莉讨了个没趣,就讪讪地把表塞到他的枕下,临走前又推了推刘新宇:“早餐买来了,再不起床就凉了。”

把头闷在被窝里的刘新宇没有睡着,而是检讨了一下自己刚刚那简单的两个字,觉得似乎颇具伤杀力,只好重又爬起来:“早餐吃什么?”

客厅里的钱小莉说:“肯德基。”

“肯德基?”刘新宇吃了一惊:“一大早吃这东西?太奢侈了吧?”

“那怎么办?”钱小莉有点委屈:“我虽然厨艺超强,但是做早饭确实不是长项。你要是让我做午餐和晚餐,南北大菜满汉全席,只要你能叫得上名字,我就能……”

“打住吧!”刘新宇捏着鸡翅大嚼:“没长满汉全席的胃,你要是每餐煮点面条什么的,我就谢谢你了。还有,明天早上别肯德基了,一大早就是油腻,你打算养猪呢?给碗粥喝就成,外加两个包子。”

钱小莉拈起一根薯条来:“不养猪,那也不能喂驴吧?天天喝粥?”

“对,天天喝粥。”从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刘新宇每天的早餐都是粥,对此他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其实说穿了也很简单,他是一个安于现状并墨守成规的人,无论是好还是坏,快速养成某种习惯是非常容易的,或者说,他懒得去考虑即定习惯之外的事情,比如早餐,刘新宇决不愿意去研究除了粥之外,还有什么早餐可以享用。

吃喝完毕,二人收拾着各自的东西准备上班,钱小莉忽然说:“把你的QQ密码告诉我。”

刘新宇惊疑地看着她,目光很快混杂成为惊叹号与问号的组合。

钱小莉仍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谁知道你会不会在QQ上勾搭别的女孩,对了,还有你的邮箱密码。”

刘新宇嘴里那句“凭什么”还没有完全迸出来,钱小莉已经甩过来一个坚定的眼神:“告诉你姓刘的,从认识那天起我就是你女朋友了,现在每天叫你起床还得伺候你的吃喝,我至少得确认你外头没有别人吧?我得确认你是一心一意吧?到时候让你涮了还蒙在鼓里,我找谁控诉去?”

刘新宇一阵一阵地发蒙,心说这女朋友来得似乎太快了,快得令人生疑:几天前的那个晚上刚见面,次日就直接搬了过来,而且此时的语气完全就是女主人的口吻,这样的速度让人无法接受!所以,他又小规模地抵制了一句:“我找女朋友又不是找妈。”

钱小莉凑过来,一脸的狞笑:“你妈能和你过一辈子么?”说着又掏出一张纸丢给刘新宇:“把密码写在这张纸上,我要24小时监控。”

语气分明又是不容拒绝的!刘新宇虽然满月复狐疑,但却真的抓过那张纸来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QQ及邮箱密码,这种惟命是从的感觉令他非常不快,而自己为什么要惟命是从,他也是真的说不清楚,就好象风过的时候,树叶必然会摇动一样,难道他真的默认这位还不太熟悉的女子是自己的女友了吗?

拥有逆来顺受这种性格的男人可能会在工作中吃一些苦头,既然是牛,那就是天生劳碌的受罪命,是你的活儿、不是你的活儿,只要你曾经扛过,那就无庸置疑地落实在你头上,直到卸下犁耙的那一天;而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听话、可靠,能忍一时就能忍一世,能忍一事就能忍一切,这当然是理想的丈夫之首选。钱小莉是个聪明的女子,看到刘新宇的第一眼就看透了他的外皮直到骨髓,相对于前一个分了手的男友而言,这个姓刘的容易驾驭多了,真正是给一口草料就能死心踏地的公牛。

事实上,刘新宇并不完全是钱小莉眼中的听话与可靠,同时他还有着泛滥的同情心,同意钱小莉搬过来就是表现之一。然而刘新宇这种性格并不能取悦所有的女性,还有一部分女性把这厮的逆来顺受看作是懦弱,懦弱的男人是不会有所作为的。于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刘新宇被她们摧残成为二手男人之后就毫不留情地踢开,为此三皮也曾经取笑刘新宇是“金牌被甩人类”,原因很简单,他“不象个爷们儿”!对于这段恋情,三皮认为并不乐观正是因为女人“太强势”、男人“太不爷们儿”,他甚至对刘新宇说:“你干嘛不去栽植点胸毛?”

刘新宇很不以为然,毕竟钱小莉入主单身公寓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钱小莉坚持认为纯净水于健康无益,就把饮水机塞进了储藏室,他每天都能喝到她烧的白开水,甚至喝上了茶叶和咖啡;不可否认,她的厨艺应该受过名师指点,川鲁粤淮扬、闽浙湘本帮各大菜系竟然真的能烹煮几道让他尝个鲜儿,至少打破了每日三餐面条为主的格局;刘新宇对有洁癖的女人并不排斥,尤其是她常趁着自己工作时抢走了他脚上刚穿了两天的袜子丢进洗衣机里……这些都让刘新宇赞叹不已,毕竟擅长拾掇的“80后”女子并不多见,他也由此常常轻而易举地满足起来,刘家有这样的媳妇应该算是福气了。美中不足的是,这位钱姓女子着实“强势”,她会责令自己每天挂上那只不伦不类的怀表,否则就在晚餐的菜肴里加上一大把盐;此外还会恶作剧地在他的皮包外面挂一只五彩缤纷的布绒小猪,导致他在办公室里被三皮取笑为“娘娘腔”;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钱小莉拒不履行女朋友义务——这些天来,刘新宇常看到穿着半透明睡衣的钱小莉光着脚走到客厅里去倒水喝,心里痒痒的他想凑上前去一亲芳泽,结果往往是钱小莉被吓得花容失色,惊叫着逃回自己的房间,“轰”地一声摔上房门,并丢给他几天后脑勺;到目前为止,他仍然不能有幸牵到她的手。

(二)

“你去办吧。”

听到国相心急火燎的秉报,刘宽只是浅浅地说了这四个字。

作为一国之君,刘宽并没有象其他的诸侯国主一般的奢糜。虽然他知道,济北国国库中的金饼塌下来,曾经压死了三个正在忙着收拾金库的库丁,但是他仍然喜欢穿着普通的衣服,也不悬挂什么贵重的饰物,甚至有时会恶搞一般借来兵丁的盔甲穿在身上。所以,尽管这次来的客人非同寻常,他只希望刘彻象他一样节俭,面对国相那张老脸上的焦虑,他只好又说:“行宫么,就住王府好了,毕竟他是我的叔叔,当不得外人的。”

国相欲言又止。

刘宽挥挥身,让国相退出去了。

说心里话,刘宽并不喜欢国相。大概是济北国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重,所以刘彻派来的这个老头儿已经到了等死的岁数,而且,国相在朝中的时候,也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这个老头儿有着暴发户的狂妄、老太太的罗嗦、老学究的迂腐和饱含怨忿的牢骚,老头儿年轻的时候娶的妻室太多,也就留下了一堆子嗣,济北国给他的俸禄显然有些入不敷出,由于他的迂腐,所以绝不收取各州县官员令人眼馋的贿赂。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刘宽才没有象其他诸侯国主一样驱逐国相,若是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让手下送一些金饼或是银饼给国相,并带回来一些对国相接过金银时感激涕淋的描述,大约只有这个时候,刘宽才会让自己的嘴角微微地翘起来,算是有些笑意了。

而今天,刘宽的笑容是真实的,甚至国相的老脸看起来也顺眼多了,打发走了国相,他就开始盯着漏壶里的那根箭杆发呆:再过两刻,得了空的楚嬛就要到这里来与他相会。这种心急如焚的感觉是从未有过的,他并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能让自己焦急起来,包括父亲的葬仪。三个月前,刘宽按照大汉葬制送走了父亲——那位衰老的济北王,清理了父亲留给他的王府和数不清的财富后,他发觉自己的头痛症越来越重了,尤其是在进入思考不多的时间内,王冕下的方寸之地仿佛有一把钝斧劈开骨肉。王府中的老医官在汤药无效的手足无措间,摆出了一囊针刀,却被一向畏惧金器的刘宽拒绝了。头痛症是济北王家族的传统,老王爷咽气前被折磨的声嘶力竭,甚至于无力将鞶囊中的印章递给跪在榻前的刘宽,印章重重地掉在地上,印上走兽的鼻子摔掉了一小块,但是作为亡者走进天界唯一的可证明身份的物品,摔坏了鼻子的印章还是被放在穿上玉衣的老王爷的玉枕下;更巧的是,老王爷生前最爱的名驹“硕阑”也在殉葬前的挣扎中被王陵甬道上的青石碰坏了鼻子;而老王爷多年未使用的剑匣在入殓时才发现匣内已成为仓鼠的居所,这些都使老王爷葬仪的大司礼狼狈不堪。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刘宽也未表现出焦急的神色,反而宽慰着大司礼,仿佛承受着丧父之痛的人不是自己,而是那位大司礼。但是现在,刘宽紧盯着漏壶,水滴重重的落下时,他仿佛已经听到了楚嬛的脚步声。

楚嬛穿着绫质的曲裾禅衣,白色的衣衫紧裹着曼妙的身体,从远处款款而来的时候,这一幕无疑是非常动人的。此时的楚嬛在刘宽眼中不是一个低贱的侍女,而是从峰峦上飘过的仙子,她头上那柄银钗是他买来的,在夕阳下散射着温柔的光茫,刘宽走了过去,不顾楚嬛手中那块漆盘上的角杯,也不再顾及这些年来那种慵懒而呆滞的嘴脸,就一把抱住了她,楚嬛发间的芳香扑面而来,他把头埋在她脑后的发髻中,厚重和鼻息带起了楚嬛几丝头发,漆盘和角杯重重地落在地上,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住了楚嬛,她慌乱地挣扎着:“大王……”

刘宽没有松手。尽管分开只有几日,但他就象一只每天都在墙角的那个铜盘中吃鱼的猫儿,忽然有一天那只铜盘换作了木器,自然会影响到猫的胃口。刘宽紧紧地抱着她:“楚嬛,作我的王后吧。”

这个一向沉闷的男人癫狂起来的模样真的很滑稽,而楚嬛此时笑不出来,她的手慢慢搭上刘宽的肩膀,想要把他推开,几次努力之后,她发现文弱书生原来也有一把好气力,她扯住了他的大袖,抬头看着檐下正在垒巢的两只燕子:“大王,老王后……老王后正在为济北国选王后,听说是广川国的公主……”

听到这句话,刘宽放开了楚嬛。这真是一个令人懊丧的消息,刘宽知道,作为一国之君,自己从即位那天起就失去了大多数自由,虽然他没有什么政务要做,大汉孝武皇帝只给他的王叔、兄弟和子侄们准备了大量的财帛和封地,军政事务则只让外姓官员们操持,这使刘宽的头痛症完全不需要频繁地发作。就是在这济北国内,国相替他打理着一切,他甚至不能调动那为数不多的部队,尽管那只是一支仪仗而已。如今到了为自己选择枕边人的时候,他仍然无法自主,他不敢想象自己该怎样与那位素未谋面的广川国公主相拥而眠。于是,刘宽叹了一口气,颓丧地跌坐着。

楚嬛收拾了地上的盘盏,很小心地站在一边。良久,刘宽说:“楚嬛,给我一杯酒吧。”

春天的傍晚,济北国封王的府邸暖融融的,天色逐渐暗了下去,刘宽卧榻前的青铜宫灯被点亮了,跳跃着的灯光柔柔地照在卧榻后方的琉璃屏风上,那里有名家绘制的神女飞天图,受到了灯光的渲染,裙裾轻扬的神女恍若真的飞腾起来,甚至可以听到风摆裙角的声音,神女在起舞,腰肢婀娜着,线条勾勒出来的肌肤也有了皮肉的质感;还是在这灯光中,楚嬛明亮的眸子流光溢彩,就象屏风上的神女,纤细的肢体几乎也要如神女那般起舞了。心事重重的刘宽一向是不胜酒力的,此时不免多喝了几杯,面红耳赤之际,老王刘胡刻在他心灵深处的暴戾与野蛮就这样暴发了:他把楚嬛捉过来丢在榻上,那件禅衣在他的指下碎裂开来,绫罗的亵衣也无声的滑落,楚嬛挣扎着却不敢呼叫,只能低声叫着:“大王……你……”,而这柔软的嗓音反而浇旺了刘宽的之火,刘宽没有理会,自顾着动作,当他接触到她那香艳的体肤时,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他低低地吼叫着,把脸贴在她的胸前;战栗着的楚嬛抖出的温暖使他更加沉醉、更加狂躁,当扯下楚嬛的绔褶时,刘宽模到了她脸上的泪,然而,大汉皇帝赐给济北国的佳酿持久地发挥着作用,他根本不愿意考虑身下女子的情绪,或者已经不在意她是谁,恍惚中,那张在遥远的记忆中日渐模糊的脸出现了,她正在榻上扭动着,高高的发髻已经散开,那柄银钗掉落在榻前的地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响。

(三)

刘新宇怀疑自己根本就是个贱骨头。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很勤奋地工作,忍受着来自各个部门派来的并非本职的活儿,他几乎没有时间去厕所,这其中自然也包括詹杰无休止的骚扰,但是在这种环境下,刘新宇仍然能够隐忍不发,特别是在认识了钱小莉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盼望着下班。尽管下班之后,钱小莉会用一些由各种奇思妙想构成的恶作剧来对付他,然而刘新宇并不觉得这些恶作剧是折磨,相反,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些把戏,或者简言之,他喜欢上了小把戏背后的钱小莉。

方波也看出了刘新宇的不同寻常,这天早上,他故意大惊小怪:“你小子这些天很怪啊?!你们头儿吆喝了多少次,你都没把西服套上,现在怎么西装不离身了?你瞧你瞧,这领带扎得够到位嘛,酒窝都捏出来了,这都是让谁给教的?”

刘新宇笑了笑没作声。钱小莉不仅厨艺不错,对男人的着装也深有研究,她坚持认为象刘新宇这样的宽肩膀瘦狗腰(钱小莉就是这么说的)最适合西装,很快便把刘新宇丢在衣柜里的两套西装洗熨一新,还给他添置了几根新领带,用她的话说,“同一套西装搭配不同的领带,天天都能给人家全新的感觉”,当然,买领带的费用从房租中抵冲。刘新宇恰好又是一个并不擅长收拾自己的人,他就这样傻乎乎的任由钱小莉摆弄,就象一个天天被小女孩换装的芭比女圭女圭。

“你们……同居了?”方波一脸坏笑。

这个问题着实把刘新宇难住了,他与钱小莉虽然在同一套房子里居住,但毕竟不在一张床上,如果是婚后的夫妻,这就已经是分居的具体表现,对于他们二人来说,这当然算不得是同居。所以,他摇了摇头。

方波提高了嗓门:“得了吧你,狼嘴里能掏出活孩子来?人家都送上门了,我就不信你是当代柳下惠。”

“没有没有。”刘新宇忙不迭地争辩:“这不是刚认识嘛,哪能就……”

方波挤挤眼:“你小子少糊弄我啊,我当年也是打这一步过来的,我能不明白?”

刘新宇没好意思告诉他现任“女友”是个浑身长刺的主儿,虽然钱小莉自称是他的女朋友,但目前二人仅仅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想要有些亲昵的举动还得慢慢过渡。同时,前文已经说过,刘新宇是个“二手男人”,没有处男那么旺盛的需求,他觉得钱小莉发现他有不轨企图时惊叫逃走的样子很是滑稽,所以只是虚张声势,并没有打算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举动来,因为,他的确不是一个能够主动下手的家伙,在男女的情事方面,刘新宇始终象一个扭捏的女子,甚至连初吻都是被动的。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就在刘新宇浑然不觉的前提下,办公室恋情突如其来的发生了,那个炎热的夏天,贪恋冷气的刘新宇加班结束后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躺下并很快睡着,隔壁办公室的丫头偷溜进来,原本是打算给这个疲倦的家伙一些恶作剧,而她并不知道他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应,恰好这个女子的姿势颇有些暧昧——就在她用一根不知从哪里拔来的草茎拂着刘新宇的鼻孔时,刽子手手起刀落,从魏其侯窦婴脖腔处喷出的血溅了刘新宇一身,他急急忙忙地从梦里逃出来,一跃而起的动作恰到好处地碰上了她那张居高临下的嘴唇,接下来的事可想而知,两个人吻作一团的场景非常滑稽,而且角色也发生了明显的转换,她在上、刘新宇在下;刘新宇是个新手,吻得一塌糊涂,她则是这方面的行家,为了维持接吻的距离,她必须腾出一只手来搂住刘新宇的脖子,并忙里偷闲地教授一番接吻的技巧,就这样,刘新宇“被恋爱”了!

正因为这样的经历,加快了刘新宇由“被恋爱”到“被甩”的步伐,办公室恋情就象活跃的化学品试剂,发生化学反应的速度快得惊人。这位女同事很快发现了以刘新宇的个性和由此决定的前途远远不足以满足她每月购买化妆品的开销,未等刘新宇留意她在激情中甩掉的内裤是个什么颜色时,两个人的关系就已经结束。没用几天,她牵上了一位衣着光鲜的男子那只镶着四枚戒指的手,刘新宇黯然离开,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感情世界,他甚至离开了这家公司、直到离开这座城市。三皮听说他这段经历时,第一次取笑刘新宇“太不爷们”,因为从失恋后的举动来看,刘新宇完全就是一个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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