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约了碰头,却故意迟到了大半个小时。在确定了没有其他人跟踪或埋伏以后,她才敢悄悄现身。但是自然,帽子,墨镜,口罩还有风衣一应俱全。
不知道的人看她如此打扮,都会觉得要么是明星偷偷出来,要么就是什么嫌疑犯。实在太惹眼了。兴许要是平常打扮,人家倒还未必会在意。
显然不会在意这些,她只是觉得奇怪。自己和沈英分开了许久,那这个唐甜甜找自己会是什么事?她自然听说过唐甜甜和唐娇娇那对小辣椒的事,所以知道她们的厉害。
在面对情敌突然来访,自己倒反而显得束手无措。不过她毕竟和沈英属于过去式了,两个人本就因性格不和而和平分手,所以她就算痛苦,也已经平复了。
但唐甜甜显然没有那么好的修养,她过去了以后,便一坐了下来,震的周围的花盆都微微震动了。连带着四周围的人都紧张兮兮的看着这个来路不明的茶客。
许是外面的天实在太冷了,冻的人手脚发冷,心里有心事的唐甜甜更是一举杯子,喝完了面前的茶水。许久才缓过神来。她慢慢拿掉自己的装饰品,一双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恨不得把她吃掉似的。
下午的茶室,阳光洒进来暖洋洋的。其实现在已经单身许久了,离开了沈英。倒也没有找过新的伴侣。一直这么空白着自己的感情世界。
她自然看的出来,唐甜甜对她不怀好意,只是没想到来的那么突然。但她还是保持住了自己的气场,然后对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我们之间好像不需要碰面吧?”一边还呷了口玫瑰茶,顺带着把一颗小瓜子仁塞进了嘴里。
唐甜甜眼下可没有那么好的气度,她直接开口便说:“我要你的命。最好你把命给我拿来。”还以为她在开玩笑。她居然毫不在意的说:“那好啊,要你就拿去。”
此时店里的人已经走了差不多了,只留下了稍许的服务员在庸懒的晒着午后那一点点微弱的阳光。唐甜甜没想到会回答的如此不在意。一口气憋在胸口,郁闷的发紧。
她的火爆脾气也是出了名的,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她突然举起桌子上插着蛋糕的叉子,一下叉进了的胸口。看着那叉子上一下血如泉涌。没想到甜甜是来真的。
而更为恐怖的是,四周的服务员居然没人敢报警,因为压根没人发现这一幕。等到人皮到手,甜甜顺利离开了茶室,才有人注意到那个倒在血泊里,早已没了生气的。再报警,已经有点晚了。
尸体的旁边,有一大堆玫瑰花瓣。一些是茶杯里带出来的,一些是身边的花盆里摆设用的。那曾是她的最爱,曾是沈英当初最喜欢送她的花。
不曾告诉沈英,其实沈英永远是她的最爱。若不是沈家父母的劝告,她是无论如何不会离开沈英的。所以在分手之后,她偷偷在胸口处纹了一个玫瑰花的图案,里面写着LY。也就是的意思。
在和她分手以后,不知道多少次。沈英也曾跑到海边狂喊的名字。他曾发誓会对她好一辈子,却没想到那誓言发了没有多久,便提出了分手。
他自然不会知道是被自己的父母所胁迫的,所以也不会知道曾是那么的深爱自己。他只是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那么优秀,为什么都守护不了,所以在分手后,认识了唐甜甜。
虽然甜甜大多数时候都不让他满意,甚至他也一度憎恨甜甜的霸道和无理。但他还愿意默默忍受这一切,便是因为甜甜只是笑的时候,有那么一点点像。
现在好了,两个昔日里如此恩爱的情侣死了。但他们的感情存在。也许有幸在阴间遇到,兴许可以做对鬼夫妻。下辈子可以继续他们那不了的情缘。
彼岸花开,花开彼岸。愿有情人的眼泪,助长那一千年才开一次的彼岸花。任风吹下,彼岸浮华。
当然,兴许有机会,彼岸那小小的堤岸上,也可以长出一株小小的玫瑰。
只是下辈子的情感,祈祷不要再有人插手或破坏了。纯洁的感情是经不起任何摧残的。哪怕只是一些小小的风浪。一旦有了裂缝,感情就不再纯净。一旦有了缝隙,感情就很难修补。
唐甜甜没想到第一张人皮就如此到手了,心里是既激动又兴奋。不过对于杀一个人,才可以拿到一张皮。她显得毫不在意,反正已经杀过人了,多一个少一个都是无所谓的事。只要自己活下去便好。哪管的了那么多。
赶紧找寻下一个目标便是。十天时间,杀十个人,何尝不是件困难的差事。就算都杀了,还要找那个传说中交任务的地方呢。所以必须加紧脚步才是。
而在另一头,娇娇对于那个羊皮纸,心里的恐惧远比找不到姐姐要来的多。虽然她曾很多时候都依靠姐姐为生,但真出了事,自己稍微一点抗压力的能力还是有的,不然她也不要混了。
相比姐姐的优柔寡断,她却铁石心肠的多。所以如果环境可以逼迫姐姐都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的话?那自己就更加可以义无返顾的杀人了。
她压根不在意别人的生死。这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人人相争的社会。如果大家都和平共处,没有战争的话?那社会就不用发展了。就连远古时代都知道最起码的争夺食物。
只要世界有战争,就会有输赢和死伤。关键只是心态问题。企求和平的都是一些没什么本事的,或者佛口蛇心之人。所以真的要发展,还是需要努力和竞争的。
对于娇娇而言,她就自恃自己的能力比一般人要强,所以她认为,这个任务压根不算什么。
不过就是杀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死点人真的不算什么?世界上每天要死那么多人呢。
十个人?对她而言,她觉得自己几天的功夫就够了。那些可以死在她手里的人,只要他们的死是为了娇娇可以活下去,她压根就无所谓。
那些名单里,一大堆是自己以前的追求者。现在看来是他们对她表真心的时候了。而要找到那些男的,其实也简单的很,富家子弟吗?不是泡酒吧,就是在打桌球。依靠自己现在的样子,还怕进不去那些高级的(俱乐部)不成吗?
大冬天的,娇娇居然用在夜总会赚的钱,换了套皮草的短裙子和高根水钻鞋子便出门了。上身用条灰狐狸做的披风,稍稍化个简单的妆,就像个仙女似的,出门了。
人美,打扮起来就方便。娇娇一直觉得,她就是为了取悦那些男人而诞生的。一切的美貌和身材都集中在了她身上。只要她在一天,其他的男人就不会把心思花在别的女人身上。
拥有了男人的万千宠爱,自己就算被天下女人所妒嫉,她也在所不惜。所以她如此的心高气傲,是万万容不得自己的心爱之人背叛自己的。哪怕只是一个小眼神都不行。
对她而言,她不后悔杀人,哪怕那个男的是她的挚爱。但如果稍稍出现了一些瑕疵,她就请愿先毁掉。也好过被别人拿了现成的去。在她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
她既不会允许自己受伤害,也不会希望别人把伤害附加在她身上。就算和自己的姐姐争。她也压根无所谓。因为她就是唐娇娇,独一无二的唐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