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建兴元年(公元1126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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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五,京畿中牟。
天子行营和大元帅行辕到达中牟的时候,刘延庆的殿前军也护卫着皇后赶来会合,李纲、柴云、王寓、折可求则带着临时朝廷随后撤离。
黄涉、楚逍遥从洛阳来迎驾,东京留守宗泽前来送行。
这是一次临时朝廷的大集结,除了罗青汉外,都到了。
此去洛阳三百余里,正好一路走一路议事。议事的主题除了朝廷重建外,就是如何挽救崩溃的财政。财政问题不解决,什么事也做不了,而解决财政问题要就是修正现行财经制度。新财经制度的拟制是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远水救不了近渴,当务之急就是在原有制度上做出修改,这是最快最有效也是最安全的办法。
王安石变法,目的是富国强兵,而理财则是其变法的基本方针。蔡京以“绍述”为名,继续推行新法,也是声称“不患无财,患不能理财”,重新打出“理财”旗号,但他把新法和理财逐渐变为了恣意搜括民财的手段,这是新政蜕变的主要体现。
李虎对此已有所了解,但大.宋财经制度非常复杂,尤其王安石变法之后,新旧两党争斗激烈,财经制度反反复复,其中又有妥协折衷之处,到了蔡京手上,更是改了又改,若想把这些东西全部吃透,还真的不容易。
“新政蜕变,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巧立名目,增收赋税。”
李纲做为宰相,先就要把新.政蜕变的部分说清楚,凡是不利于国家稳定、不利于改善财政的政策都要拿出来,仔细解释,然后才能说服皇帝和中枢官员们就这些制度进行修改或者废除。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蔡京在主政期间,朝廷和地方.以各种名目增收赋税,其中有些项目是原
来就有的,有些项目是新增加的。”
“我们就以和买为例。和买是赋税一种,原来就有。熙.宁年间,朝廷实行‘按等均敷’的办法,规定乡村上户摊派和买,而下户不敷和买,户等越高和买就越多。”
“到了大观年间(公元7年到年),朝廷下旨,规定对大.地主大富豪‘依年例减半?买’,差额部分则均敷给中、下等民户。不但如此,许多地方的官府在和买时不再预支现钱,并恢复仁宗皇帝时期的政策,仅付三分现钱,同时配给七分官盐的办法。后来,又展为完全不付钱,白抢白拿。”
“这样一来,和买便开始向定额税演变。”
“此外,绢帛类除.和买外,还增加了预买、泛买、常平司和买等等各种名目。米各类的和籴数量也不断增加,设置了均籴、补上供和籴等项。”
“和买和籴名为两相情愿的公平买卖,但实际上则是官府以低价
强行征购,形同赋税。”
“其它诸如折变、支移等项,莫不如此,这使得使乡村农户的赋税负担大大加重,并在蔡京主政的二十多年里成为本朝赋税剧增的一个??。”
“所以……”李纲正色说道,“我们虽然急切盼望改善当前的财政状况,但不能为了增收赋税而巧立名目,或者在原有项目上肆意加重农户负担。”
李纲冲着皇帝微微躬身,“臣建议,即刻下旨,废除蔡京主政期间所有朝廷和地方以各种名目设立的赋税项目,原有赋税项目则恢复过去的征缴办法,不得以任何名义加重农户负担。”
皇帝不假思索的答应了。现在要稳定地方州县,而稳定地方州县最好的办法就是稳定民心,减赋税是有效手段。
“李爱卿继续说,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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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见自己的第一个奏议就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信心大增,马上说到了榷茶制度。
本朝建国之处曾对茶叶实行国家征榷,但由于弊病较多,仁宗皇帝末年,废弃了榷茶法,改行通商法,即对种茶园户“官收租钱”,对贩茶商人“官收征算”.王安石变法期间,神宗皇帝欲恢复榷茶,但王安石坚决不赞成。
“蔡京主政后,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实行榷茶制度,在各地设置官场收购茶叶,商人只能凭引领茶贩运,不得与园户私相交易。其后朝廷又修改了茶法,废除各州县设置的茶场,商人可直接到茶叶产地官府或京师领取长引或短引,向园户购买茶叶贩运。凭长引可以各路贩运,凭短引只限于本路贩运。”
“官府批给茶引时要“抽盘”,就是征税。实行此法,每年的茶税收入增加到了四百多万贯左右,为过去的十余倍。”
“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朝廷再一次修改茶法,经过修改的茶法称为‘政和茶法’,综合了禁榷法和通商法,官府不再干
预茶叶的生产和交易,但同时又可以获得丰厚的茶利。”
“由于茶利过高,商贩购买茶引所费增加数倍,茶叶销售价格也随之提高。茶叶价格太高,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负担,深受其害,甚至产茶区也是如此,生产茶叶的园户并未因此增加收入,所以,每年四百多万贯的茶利实际上全部来自普通民户,以致于百姓怨声载道。”
李纲建议废止蔡京所制的政和茶法,改用通商法。
皇帝不说话了。茶税的大头是直接拨给皇室御用,如果废止政和茶法,百姓是获利了,但皇帝和皇室就损失了一大笔开支。皇帝现在穷啦,汴京的钱财都被李虎搜刮一净充抵了国库,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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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没有纠缠,直接说到了一个更严重的制度,那就是被蔡京修改的一塌糊涂的盐钞法。
“蔡京主政期间,屡次修改盐钞法,废除
了东南六路食盐官运官卖制,任由商人到榷货务出钱购买盐钞,再凭钞去产地领盐,到指定的地区贩卖。”
“由此可见,蔡京对盐法的变更与对茶法的变更基本类似,其原则就是让官府摆月兑对专卖物品生产和销售过程的直接干预,同时又不失专卖收入。”
“蔡京修改盐法,其主要目的就是攫取盐利。蔡京屡变盐法,商人买钞后尚未领盐,盐法变更,旧钞已废,又须换领新钞,换领时要贴纳两成的现钱,不贴纳现钱的旧钞领盐时要大打折扣,且极不方便,所以,每变一次盐法,旧钞就要贬值一回,钞价虽未提高,商人却要付出更多的现钱,这实际上就是朝廷盘剥商人的手段。”
“盐价因此大涨,而朝廷依旧命令各地官府强迫民户按户等买盐,以至有的一等户一年要花上千贯盐钱。如此做法,使朝廷的盐利大增,每年收入一千多万贯,甚至高达两千万贯,这在本朝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盐利都是来自百姓,百姓对此之愤恨可想而知。”
李纲为此建议,恢复旧的盐钞法,以平息民怨。
这个建议引起了争议。秦桧就跳了出来,他说蔡京制定的盐钞法本身没有太大弊端,之所以造成**人怨,是因为蔡京一次又一次地修改盐钞法,蓄意欺骗百姓敲诈钱财所致。这个盐钞法只要固定下来,一直实施下去还是不错的。
有争议,这个奏议自然就要放下来,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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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对秦桧的阻扰十分不满。秦桧是南方人,如果不是资历浅,早就成为蔡京一党被赶出朝廷了,谁知这人因祸得福,蔡京倒了,他反而出头了,现在更成了御史中丞,成为台谏大员。
李纲决定找个机会把他赶出朝廷。现在非常时期,不允许有更多的反对声音,尤其是台谏。
“免役法的蜕变也是触目惊心。”
免役法是王安石的变法内容之一,就是将差役改为雇役的役法。本朝建国之初就有人深感“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要求改革。熙宁四年(公元1o71年),制定免役法。其法规定,民户不再服原“衙前”等役,改为按户分等定下同数额,随同夏秋两税缴免役钱,穷苦下户免缴。官府雇人充役,按照执役的轻重给酬。说白了,就是用钱来代替徭役。王安石罢相,免役法废止。
“蔡京主政后,免役法得到恢复。最初只是按照哲宗皇帝绍圣时的原样施行,后来各种名目的免役钱便不断增加,而官户和上等民户缴纳的役钱则有所减少。一些地区由于免役钱名目的增加而使缴纳数额大增。比如巩州,在神宗皇帝元丰年间所纳役钱仅为四百贯,到了蔡京主政时期的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增加到了两万九千余贯,整整增加了七十多倍,由此可见免役法的蜕变对百姓的伤害之深。”
这个提议得到了一致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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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精神大振,再接再厉,说到了川蜀交子。
“自仁宗皇帝至神宗皇帝数十年间,交子一直比较稳定。哲宗皇帝元?年间,交子价值有所贬损,一贯交子止卖九百以上,即贬值一成。”
“蔡京主政后,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量增交子,并改称为钱引,试图推行到各路。”
“崇宁四年(公元5年),一次行钱引两千六百五十余万贯,当年又增造五百四十万贯。大观元年(公元7年),再此增加五百五十四万贯,比自仁宗皇帝天圣元年(公元3年)以来长期稳定的行额一百二十五余万贯多出近三十倍。钱引因此贬值了七成以上,许多大商人乘机投机牟利,普通民户深受其害。”
“纸币的大幅度贬值,完全是蔡京聚敛财富的政策造成的,让朝廷威信尽失,更给了川蜀以沉重一击。”
川蜀的地位对今日的朝廷来说,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中兴大业,所以李
纲建议,即刻下旨,在川蜀重新实行交子,废止“钱引”。
这个奏议再次得到响应,皇帝马上下旨,由川蜀四路转运使范直昌负责此事,务必在最短时间内重振川蜀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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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交子:
交子是世界最早使用的纸币,行于北宋1o23年的四川成都。
最初的交子实际上是一种存款凭证。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现了为不便携带巨款的商人经营现金保管业务的“交子铺户”。存款人把现金交付给铺户,铺户把存款数额填写在用楮纸制作的纸卷上,再交还存款人,并收取一定保管费。这种临时填写存款金额的楮纸券便谓之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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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引:
宋徽宗大观元年(7年),宋朝政府改“交子”为“钱引”,改“交子务”为“钱引务”。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广等地仍沿用“交子”外,其它诸路均改用“钱引”。后四川也于大观三年(9年)改交子为钱引。“钱引”与“交子”的最大区别,是它以“缗”为单位。“钱引”的纸张、印刷、图画和印鉴都很精良。但“钱引”不置钞本,不许兑换,随意增,因此纸券价值大跌,到南宋嘉定时期,每缗只值现钱一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