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心晃晃 第六百四十一章 蘸猪血 书

作者 : 张冉雅

在我不知道这个原由前,我想了无数种办法,比如作一个说书小姐,将荒岸底细透露给天真民众,而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引起大家对荒岸的共鸣,一同热血组团行之荒岸。那时我身在世子府,提笔濡墨不难,涉笔成书也不难,难的是关于神秘莫测一要旨的提炼。比如,我稍一懈怠,这只是一记《桃花源》,比我稍一用力,这只是《搜神记》。这样我一度头上长角,深叹世上知易行难。就这样我一直对纸和笔的期望很高,忽略了他们还需要我的超拔运用。

难能可贵的等待之后,我想,这是一个颇需时日,且于我可能清等万年的不易事后。我及时抑制了这一愿望的发展,主动原谅了纸笔,又将目光投向另一段可发展可直奔经典的桥段上——我趁那个谁不备偷走他家的传家宝,然后在墙上蘸猪血书,盗宝者季小女与苏苓。

最然后也是最主旨的地方是,我反跟踪,跟在他后面回到荒岸。

这里面实有两个不好突破的难题,那个谁家的传家宝在哪里?想我桃花得气美人中,一介美人为面,怎好私取于人,在我为数不多的优秀品德里就有不偷能人这条。不过又在我为数不多的优秀品德里,同样还残余着这样一条,能人也不是压根不能偷,就是要偷得巧妙一点,也就是表面上看着是给,实际是偷,实际与现实虚与委蛇交叉一点。

这样想着想着,我就安之若素了,多在那个谁家里溜达溜达,于是乎几经日无聊赖,夜无聊赖过后,我瞄准了一幢貌似废弃了经年的绣楼。

彼时月光冻楼,绣楼飞檐冰勾,惹我倾刻动容。由是,我夜以继日闭门造车过后,再不能抑制对这座由远及近越显荒芜的绣楼的兴趣。

为了配合夜色,我穿了一身玄色纱裙,云头锦鞋一路行去。想,那个谁一定不会将他家宝贝藏在什么表里山河中,他一定会选择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地方。譬如眼前这座绣楼,别无长物,却很可能败絮其外,金絮其中。我仔细想了一柱香时间,又快行了几步,一想到我将染指某宝,我的心就激动不已。别出机杼的缺点是可能死于机杼,又别开生面的缺点同上。

本来我是想犹豫的,事实上我也预留了这种时间。但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今夜对这座楼倾动芳心的明显不是我一个人,而我的所行所动其实只能算作步人后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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