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OOO年
这事发生在某一个黑色星期五。
江紫璃提了两盒便当走进一间隐密的地下室,它是靠近竹子湖的一座老宅子,宅子的外表看来十分破旧,因此谁也料想不到它的地下室正在进行一桩超科技的研究。
“外公、奕华姊,我帮你们买便当来了。”通往地下室的铁门有点生锈,必须用脚踹开,可是一进门,里头却是别有洞天。
庞大而复杂的大型电脑塞满四面的墙,不时的闪着红灯和黄灯,这并不稀奇,江紫璃早就见怪不怪,现在最让她惊讶的是隔着玻璃帏墙内的那座庞然大物。
“哇噻!我还以为外公在研究什么厉害的武器,原来是在设计新款的路边电话亭——哎呀!干嘛K我?”她抚着后脑勺,瞪着白头发、白胡子,活像肯德基爷爷的老人。
他穿着白色的外套,戴着金边眼镜,像极一个老学究。
“童言无忌,什么电话亭,这可是我最新的发明:时光机,能带人到过去的历史中旅游的机器,不要小看它,它可以帮我们更了解过去的一切,眼见为实,我们不必再光凭猜测或想象,小乖孙,你说外公的发明伟不伟大?到时,再也没有人敢叫我‘糊涂博士’了。”唉,谁教他刚好又姓胡!
为了雪耻,让其它科学家对他刮目相看,他可是拚足了老命,花费了三十多年的功夫才完成这台时光机,届时要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人低头认错。
噗!一声喷笑打断了胡博士的自呜得意,声音的主人竟是他最宠爱的外孙女,当场让他气绿了老脸。
“你——不相信外公?!”他跳叫起来。
“哈——外公,对不起——不是我不相信您,而是这太荒诞了,时光机只有在电影上会出现,就算现在已经是公元两千年了,人类还是不可能有这种科技,外公,我知道您很不服气,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万一失败了,不是更让其它人看笑话吗?”
对于外公的委屈她很清楚,可是江紫璃可不希望见到唯一的亲人弄到脑子不正常,毕竟被人取笑事小,要是真的变成精神错乱那可就糟了。
胡博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道:“你怎么可以不信任外公?不然你问奕华,她是我的助手,自然对这种事是最清楚不过了,奕华,你来告诉她。”
他指着早在桌旁闷头吃饭的林奕华,今年三十岁的她担任博士的助手已有七年了,长相还算清秀,平常话不多,但作起研究来可是很认真。
她含着满嘴的饭菜点点头,表示胡博士的话全是真的。
这下江紫璃有些半信半疑了,这不是作梦吧,小说和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中竟也能遇到,太不可思议了!
“外公,您做过实验了吗?”她托着下巴注视着那部外观很像电话亭的机器,外头是用一种超精细的玻璃纤维围着,里面是一间窄小的密室,内附一台电脑,上头有许多按钮。
胡博士露出奸诈的笑容,“还没有,小乖孙,你有没有兴趣当第一个坐时光机的人?”这种事当然得要找名志愿者才行。
“外公,我可是您仅剩的亲人了,您忍心要我当实验品?”她怪叫一番,真是没良心呀,万一出了岔子,她的小命不就玩完了。
“外公有十成的把握才敢让你坐,小乖孙,你好好想一想,要是真的成功了,你可以亲眼看见古人的生活情景,什么武则天、秦始皇、岳飞、乾隆、慈禧——还怕见不到吗?如果能拍个几张相片回来,那可是无价之宝,你想想,卖了那些相片所赚的钱够我们祖孙俩过好几辈子,你也不用再辛苦的打工了。”
唉!真是被他说到重点,江紫璃听了心都痒了,两眼霎时冒出$的符号。
谁教她父母死得早,只有一个不事生产的外公,在没有零用钱可花的情况下,只好全靠自己攒钱,又要赚取学费,下了课还得去KTV打工,遇到寒暑假则去餐厅当小妹,每个月就靠那些微薄的薪水度日。
想起命苦的自己,青春年华全耗在赚钱打工上头,连去玩的时间都没有,唉!贫贱祖孙百事哀,一文钱逼死英雌汉哪。
江紫璃搔搔脑袋瓜子,外公的话说得她怪心动的。
“外公,您确定它真的没问题?万一我回不来,将来可没人侍奉您,您也没有曾外孙可以抱了。”
眼看说服成功了,胡博士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当然没问题,这可是我花了三十多年才研究成功的时光机,要对外公有信心一点,别像外面那些人一样,以为外公真的老糊涂了,等实验成功,我倒要看看他们目瞪口呆的蠢样。”
江紫璃心忖:既然外公这么有信心,不相信他似乎有点不够意思,就冲着祖孙一场,好歹也得帮他一帮。
胡博士料准外孙女到最后准会答应,也就放心的吃起便当了。
江紫璃沉吟了许久才又开口,问道:“外公,就算时光机能将我送到要去的地方,可是我一个现代人怎么在古代生活?我对古代的事除了在历史课上念过之外,其它的事一窍不通,而且古时候的社会男尊女卑,就算想找份工作恐怕也很困难,我可不想饿死在古代。”
根据她从一些小说、戏剧中得到的知识,女孩子要在古代生存原本就不容易,而她过惯了现代便利的生活,怕是一时无法适应古代绑手绑脚的日子,到时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将嘴里的饭菜吞下肚,胡博士才将心中的想法道出。
“小乖孙,这点外公已经想过了,最近的金价下跌,你可以带些金子到那边去换成当地的钱币,应该够你用个几天,这样你就不必担心没银子可用了。”
“嗯,这也是个好方法:外公,您早就计划好了,对不对?”她用怀疑的眼神睨着老人。
胡博士干笑几声,“小乖孙,我们祖孙俩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外公做这种大事时当然不能少了你。”这理由够光明正大了。
“哼嗯,念在有MONEY可赚,我就饶过您这一回,下次再敢设计我,到时休怪我不念咱们祖孙之情。”她一脸阴笑的警告着。
“是,是,是,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他笑呵呵的赔礼表示忏悔。
江紫璃撇着红唇,拿这个玩心甚重的外公没辙,外公做事向来不懂得顾前思后,不过自己也半斤八两。
“好吧!我答应——先别高兴的太早,照片拍好以后,收入全归我所有,您可不能跟我争。”她可是看在有钱赚才去,当然一切所得都是她的,毕竟是她冒着生命危险去当实验品。
“没问题,小乖孙,外公要的是国家科学研究所的肯定,将来好扬名国际,证明自己的能力,其它的都无所谓。”到时他成了名,取得了专利权,嘻嘻!还怕财源不滚滚而来。
“您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实验?”她得先去跟老板领钱,什么都可以忘,这个可不能,现在学校正好放暑假,她就当作出国观光。
胡博士翻下那本记载着密密麻麻数字的本子,道:“还有最后的阶段要测试,就选下星期五好了,小乖孙,我们就要有好日子过了,所有的人都会对我们另眼相看,不必再去看人家的白眼了。”
他仍是在意其它同僚的冷嘲热讽,打定主意这次绝对要一雪前耻。
江紫璃明白他的心病,拥着老人的肩,道:“外公,我们一定会成功的,所有人到时都会尊称您一声‘胡博士’,这事有我帮您绝对万无一失,对了,外公,我们的第一次旅程要选哪个朝代比较好?最好不要有太多的战争!我可是个弱女子,不想死在战场上。”
这就难办了!试问历史上有哪个朝代没有发生过战争?
胡博士想了又想,五代十国向来兵荒马乱,当然去不得,第一趟总得挑个保险一点的朝代,以后有了经验,胆子也大些,就可以向高难度挑战。
“小乖孙,由你来决定好了,你喜欢去哪一朝?”反正他意在证实时光机有用.是哪个朝代并没有差别。
江紫璃左思右想,拍掌叫道:“我们这学期的历史课刚好上到‘贞观之治’,外公,不如我们就选唐朝好了,说不定还可以去跟李世民拍张合照,准卯死呀!到时连故宫博物院都要出高价购买来当国宝。”她异想天开的道。
当时唐太宗的躬行节俭,求贤纳才,知人善用,从谏如流!使他的声名远播域外,是中国历代帝王中少数几个成功的好皇帝。
胡博士翻阅书籍,找出要去的年代。
“贞观元年不就是公元六百二十七年,好,就选这一年,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终于可以向世人证明我的能力了。”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到头发都白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林奕华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古怪的光芒,但祖孙两人都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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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那部时光机已经造好了,真的吗?”当晚在林奕华的屋子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周凯兴奋异常的一把抱住女友,急切的想获得答案。
“对,下星期五就要做实验,只要实验一成功,就表示机器完全没问题了,但周凯,你不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了吗?”她对男朋友的计划还是感到不妥。
为了安抚她的心,周凯先给她一记长长的深吻,吻去她所有的不安。
“听我的准没错,你跟着那个老头子窝了那么多年,不就是等这一天吗?只要一确定时光机真的没问题,我们就按原计划进行。”看她仍有些犹豫,又说:“我留在这里要是被条子抓到可是死罪,你不想当寡妇吧!我们到古代去,身边又有黄金,又不怕被条子逮到,大可以逍遥的过完我们下半辈子,何乐而不为。”
林奕华勉为其难的点头同意,谁教她爱上一个坏男人,明知他不好,又前科累累,可是她就是克制不住自己的心,为了爱他就算牺牲一切也值得,只求两人能永远在一起。
“好是好,可是你要答应我不能伤害任何人,尤其是博士,他是个老人,这几年来对我很好,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了,不能再伤害他。”
“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你放心,那老头子对我没有用处,只要他不阻扰我的计划,我是不会伤害他的。”女人就是成不了大事,婆婆妈妈的,有够烦,要不是看在她还有利用价值,他早甩掉她了,不过只要等他到了安全的地方,嘿嘿,他马上一脚踢开她。
她心满意足的搂住深爱的男人,小鸟依人的问道:“周凯,我只剩下你了,你会爱我一辈子吧?”一个女人需要的只是男人的一颗真心。
“那是当然了,不爱你爱谁呀,我爱你。”女人就是信这三个字,多说几遍有利无害。“今晚我不走了——”他翻身将她压在身下,需索着她的唇。
顿时屋内只听见喘息和吟喃声,交织成煽情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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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后——
“昨夭半夜两点半,一名蒙面男子闯进中和XX路的一家银楼行抢,店主遭枪伤送医急救,目前已无大碍,预计损失金块、金饰及玉镯共计约两百万元,由于歹徒持枪,警方已加强各路口的安全警备。”
“这次的抢案与近日来多桩的银楼抢案作案手法类似,警方怀疑是同一人所为,根据现场录影带显示,已锁定多位嫌犯展开侦查——”
江紫璃一手拿着从麦当劳买来的香鸡堡,一手则拿超大杯可乐,吃的不亦乐乎,眼睛则紧盯着电视TVBS的新闻报导。
“奇怪了,那个歹徒为什么专么银楼?抢银行不是比较快,一次就好几百万,不过被逮的机率也大,唉!现代人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还好我虽然爱钱,却还不到不择手段的地步。”
她口中喃喃自语,两三口就把香鸡堡给解决了,今天就要坐时光机去古代待三天,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
“啊!我忘了带相机.——”她从沙发上跳起来,赤着脚冲回房间。
忘了带相机,她的MONEY不就飞了,好加在及时想到了。
翻箱倒柜后总算找到那台立可拍,倒出背包里的东西,重新检查一遍有没有遗漏什么,因为到了那边买什么都不方便,还是自己带过去比较妥当。
“万金油、感冒药、牙刷、牙膏、毛巾——还缺什么呢?喔,最重要的是金块,没有它我可得去喝西北风了。”
“小乖孙,小乖孙,你在哪里?”胡博士在房外叫着她。
“外公,我在房间。”她朝外头嚷道。
“小乖孙,你在干什么?”他抱了一堆东西进来。
江紫璃边将散在床上的东西一一收进背包,“我在清点有没有少带什么,这次可不像出国旅游那么简单,有些东西是有钱也没地方可以买的。”
胡博士献宝似的将带来的衣物拿给她看,笑道:“小乖孙,你穿穿看这衣服合不合身?这可是我请人仿照唐朝人穿的服装帮你做的,总不能去那里还穿牛仔裤吧!”
她低头看一看自己的衣着,“这倒是真的,太惊世骇俗了,不吓死那些古人才怪,虽然唐朝人穿的也很开放——外公,您不会拿那些露胸装给我穿吧,”
江紫璃惊恐的瞪大眼,天呀!打死她,她也不敢穿那种衣服。要她穿,门儿都没有,她才不想自暴其短。
“外公知道你身材不好,哪敢让你穿低胸装,不是让人看笑话吗?好了,别瞪了,承认事实又没人笑你。”
“外——公——”她叉腰眯眼的瞅着他。
“好,算我没说,我查过资料,唐朝也时兴女扮男装,你穿起来一定很好看,快穿来看看。”他将紫色的圆领袢衫塞给外孙女,催促她进浴室换起来。
江紫璃捧着衣服进浴室,折腾了好半天才穿出样子来,古人的衣服还真麻烦,不像运动衣、牛仔裤,随便一套就好了。
“这是什么衣服?穿的我汗流浃背,热死我了。”她用手煽着风走出来。
“小乖孙,你穿起来还满帅的。”胡博士眼镜后的两眼顿时发亮,由衷的赞美她。
她一百六十六的身高穿上这套男装,看起来高挑又英气十足,索性将及腰的长发绑成一束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与鬓角,唇红齿白,好一个白面佳公子,只不过脚上穿的是球鞋,有些不伦不类,不过也管不了这么多了。
“多谢夸奖,小生不敢当。”她顽皮的抱拳道。
“哈——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到实验室去了。”胡博士笑道,成功即将在望罗!
当他们来到实验室,林奕华已等在里头,“博士,一切都准备就绪。”
“好,小乖孙,成败全靠你了。”胡博士重重按下外孙女的肩,语重心长的道。
江紫璃比了个手势,“包在我身上,为了赚钱再苦也愿意。”想到再也不用到处打工她就好爽。
胡博士取来一条用皮绳悬挂的小铁盒,直径约四公分,打开盒盖,里头有精密的迷你电脑仪器。
“这是带你回来时用的遥控器,第一次我们只做短程实验,我已经设定好日期,七十二小时一到,它会自动带你回来,另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你千万要记住,不论你在那边碰到什么事,别想要改变过去的历史,否则会搞的夭下大乱,知道吗?”
这可是很严重的问题,一个不慎,可会变成千古罪人。
将它套在脖子上,江紫璃非常谨慎的收进衣服内,要是把它弄丢了,她可是回不了家。
“外公,那我走了。”她喉头发紧,声音微带哽咽。
他们祖孙俩从未分开过,虽然只有三天,刹那间还真有点生离死别的感觉。
呸!呸!不可以胡思乱想,她还没尝过当小富婆的滋味,怎么能随便就死了呢?
“一路小心,不要相信陌生人,尤其是男人,知道吗?”胡博士仔细叮咛一遍,也开始依依难舍。
江紫璃翻了个白眼,“外公,这点您放心,男人那几招我都清楚的很,想骗我没那么简单,再说我在学校练过柔道,对付绰绰有余。”
“那就好,外公等你回来。”他噙着两泡泪,连眼镜的镜片也雾蒙蒙的。
江紫璃走进密室中,深吸一口气,犹能听见胸腔内急促跳动的心跳声。
舱门关上,她看见外公站在玻璃墙外的电脑前,启动一些按钮开关,再过几秒她就要完成这划时代的创举了。
老爸!老妈!你们在天之灵得要保佑我平安回来。
她不自觉得手握成拳头状,屏住气息等待。
接着,耳际轰隆一声巨响,江紫璃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心中默念南无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耶稣基督,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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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六二七年
待江紫璃张开眼睛,整个人都傻了。
当真是天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四周除了树还是树,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糟糕!他们只设定朝代,结果忘了设定降落的地点了。这下麻烦大了,这里到底是哪里呀?
她真的来到唐朝了吗?还是她掉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想到此,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老天不会对她这么残忍吧?
她不死心的在树林间逛了一圈又一圈,偏偏怎么都绕不出去。不晓得过了多久,太阳也快下山了,而她的肚子——.
咕噜,咕噜!也挺配合她的想法,发出两声抗议之音。
她自我打气的思忖:江紫璃,你看起来不是短命相,不可能会早死的,一定会有救的。
可是荒山野外的有谁会来救她呢?
来人呀,救命:
外公,快来救我——
不争气的泪水硬生生的淌下来,她从没这么窝囊过,要是被她那些死党们看见了准会被耻笑。
哭着,哭着,直到鼻端闻到一阵香味,她的精神立刻为之一振。
有烤肉的香味!
没错,哇!好香的味道,她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肚子饿时鼻子特别灵光,就算是在千里之外也能闻到。
她在林间走了一会儿,总算看见了火光。
“哇!是烤鸡耶!嗯,好香——”她一看见架在火堆上的鸡,连咽了几口口水,趁四下无人,正欲——
“你想干什么?!”一声暴喝吓退了她的手,喔!真可惜,只差一点点就得手了。
江紫璃偏过头,刚好和声音的主人面面相观,唉!人赃俱获,被逮个正着。
声音的主人是个约莫七、八岁的小男孩,衣衫破旧褴褛,脸上还沾了不少灰烬,乌漆抹黑的,看不出长什么模样,可是却有一双早熟的眸子,带着戒备直瞅着她。
“对不起,我以为这只鸡没有人要。”她说的好像是鸡自己跳到火里烤似的。
男孩一声不吭的坐在火堆旁,转动着架子,将鸡翻了面,甩都不甩她。
这小子有够践,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强龙难压地头蛇,她还是认命一点的好。
“小兄弟,这么晚了怎么不回家?不怕你爹娘担心吗?”她找话题跟男孩攀谈,顺便想探听自己的所在位置。
不过人家压根当她是隐形人,连应都懒得应一声。
要不是有求于他,江紫璃早就先海扁他一顿,哼!摆什么臭架子嘛!真是他妈虎落平阳被犬欺。
“请问一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小兄弟,要怎样才能离开这片树林?”她强迫自己保持最好的脸色给他看。
不料,他只是淡漠的瞟了她一眼,迳自双手抓起鸡,就凑到嘴边一咬。
“啊——”江紫璃大叫一声,这小子太狠了吧!竟然连一只鸡爪也舍不得施舍给她,好歹她远来是客,这点礼貌他都不懂!
看他吃的津津有味,她嘴里的口水分泌的更多,都快淹大水了。
“小兄弟,好不好吃?”废话,当然好吃了。
男孩咀嚼着嘴里的肉,总算用轻视的眼光看着眼前猛吞口水的人,似乎在打量她的来历。
江紫璃先自我介绍,“小兄弟,我不是坏人,我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结果不小心在这里迷了路,天色已渐渐暗了,我肚子也饿的走不动了,你放一百二十颗心,我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情——”
她说了一大堆,人家仍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也不晓得有没有听进去,唉!她怎么这么倒霉?头一个遇到的古人竟是个酷得要命的小鬼。
早知如此,应该带几包泡面在身上!真是失算了。喔!她不要当个饿死鬼,那是很痛苦的事情,任何死法她都可以忍受,唯有饿肚子不行。
“我真的完了,为什么没有想到带吃的呢?这下真的死定了——”她猛吸鼻子,想把涌出眼眶的泪水眨回去。
“你羞不羞?大男人哭什么哭?”男孩用很轻蔑的口吻鄙视她的软弱。
江紫璃火大的顶了回去,“我是女人,爱怎么哭都可以,干你什么事?”
“你是女的?”他很怀疑。
“你怀疑呀!难道要我月兑光给你看?”她极度不爽了。
男孩透着火光瞧了她许久,好像信了她的话,有哪个男人的皮肤又白又细,穿的衣服还很怪异。
他迟疑了一分钟,拔下一只鸡腿给她,“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这给你吃吧,”
“真的吗?”她的眼泪蓦地停止了。
“不信就算了。”他作势要收回。
“我信,我信。”肚子比较重要,她连忙扑过去把鸡腿抢到手,“谢谢,想不到你还满尊重女士的,孺子可教也。”嘻,这马屁拍的不错吧!
她大口咬下一块肉,就像吃到人间美味似的。
“好好吃喔,嗯——若还能涂上烤肉酱会更好。”从没吃过鸡腿这么好吃,连她最爱吃的鸡腿堡也比不上。
见她吃完一只,男孩又将另一只鸡腿给她,没见过女人吃东西这么狼吞虎咽,活像八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
两个人就这么不再交谈,一个劲儿的将整只鸡都解决了。
“呼,吃的好饱:肚子都涨起来了。”她按着肚皮,吃饱餍足的叹口气。
男孩在火堆里又添了柴薪,然后就找处位子躺下准备睡觉。
“喂,小兄弟,你就打算露宿在外面吗?”原以为跟着他起码有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谁晓得他也跟自己一样惨。
对方翻了个身,背对着她,来个相应不理。
“哈,我的运气真好,看来也只好将就一下了。”她只有自我解嘲,找个台阶下。
江紫璃盘腿而坐,凝望着满天星斗,徒呼负负,早知会落到这种下场,就不该被金钱所诱,幸好只待三天,一晃眼就过了。
江紫璃打开背包,取出她心爱的毛毯,怕自己会认床睡不着,她还特别把它带来,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
找了位子躺下来,将毛毯盖在身上,才闭上眼睛,蓦地想到什么似的,江紫璃张开眼看向另一头的小男孩,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人家分她半只鸡吃,自己总该有所回报,况且他才几岁,要是感冒可就麻烦了。
这么一想,她人也跟着起身,来到男孩身旁躺下,将毛毯分一半给他,帮他盖好之后,总算可以安心睡觉了。
当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后,男孩张开了清冷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江紫璃熟睡的脸庞,眸中有些不可思议,更有些惊奇,接着眼中的戒备渐褪,有些依赖的掩上眼皮,沉进梦乡。
好久没感受到这种亲人的温暖了,男孩在睡着之前思忖道。
此时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万籁俱寂无声。